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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华棉

时间:2023-09-26 17:00:06  状态:完结  作者:Huoshao

  从那里眺望出去的落日让他想起伊萨卡。在康奈尔的那些年,每当他吃完晚饭后,往举办毕业典礼的草地上走,便能看到康奈尔图书馆的老钟楼,还有卡尤加河因冰川侵蚀形成的弯道。河水冰冷,即使在六月也不适宜游泳。刚开学时就有人警告过他们,河中有许多地下水汇入形成的湍流,划船会很危险。有些夏日傍晚,太阳会落到平缓的林梢上,浑圆金黄,光芒笼罩半个天边,几乎像沙尘暴来临前的沙漠。草木枝叶在夕照中呈现出一种鲜艳的黄绿色,湖面上仿佛闪烁着无数金粉。阴天的时候,霞光从烂絮般的云层后透出来,像白色蕾丝底下衬着玫红色绸缎。东边的云延展无际,让人想起抹开的奶油奶酪,待到日头落下去后,又变幻成山坡样的蜃景。粉蓝色的夜幕渐渐垂下,不一会儿就浓得跟玻璃瓶里的蓝墨水一般。那时候他就知道自己应该往回走,到图书馆,或者回宿舍里去了。

  当他上大学的时候,战争和瘟疫都在缓慢地过去。一个时代的结束是渐进无声的。人们还在授勋,发布讣告,他们还要军训,上军事课,而世界已经决定了她要向前看,把一整代死去的人留在身后了。1919年的那个秋天,一切又开始按部就班,走上正轨。他一进校,就被报纸上的促销广告怂恿,在合作书店里买了许多东西:迪克森·库瑟伯公司的“盎格鲁·萨克逊”铅笔,单边形牌活页笔记本,5美分的显微镜载玻片盒子,一台柯达公司的折叠相机,还有打折甩卖的夏季帽子——一顶亚麻的,一顶丝质的,得等明年热天才能戴上。罗伊·阿什顿在“餐边柜”餐厅的雪茄吧里找到他的时候,他已濒临破产,在那里嚼口香糖。他后来写信告诉艾德温自己手头吃紧,他的长兄很快回了封信来,警告他不要大手大脚地花钱。你买了台八十美元的相机,艾德温写道。容我问一句,买来做什么?

  罗伊问他是不是“内特尔顿”。他点头,以为那人是高年级的学长。而新生守则第一条就是,除非高年级生主动向大一新生问话,否则大一新生要保持闭嘴。

  “我是阿什顿,”罗伊接着说。“我们都在农学院,我也是一年级。男孩们在找你,阿尔法·罗的第一次会面换地点了,因为这里不招待大一新生。我们得到‘康奈尔人’旅店去。”

  塞缪尔·亨利·阿什顿机智、有男子气概、喜欢跟人斗嘴,但总地来说讨人喜欢。在高中时,他的口头禅是“温克勒(他们的德语课老师)想我了吗?”人生野心是做“夜总会老板”,但他的同学们认为他的命运将会是做一个“有家室的男人”。只要一有机会,罗伊就不戴那顶所有大一新生都必须戴的灰色小檐帽,展露出他那一头往后梳的棕发。他的眼睛是不太明显的绿色。那也是一对很聪明的绿眼睛。

  内森只叫过他一次“塞缪尔 (Samuel)”,因为那人坚持要别人叫他罗伊 (Roy)。他曾亲眼看见罗伊把兄弟会签到名单上的“S·H·阿什顿”划去,改成“R·H·阿什顿”。在门口负责签到的高年级生好像被逗乐了,但没说什么。在伊萨卡的那几年,他也变得越来越像罗伊。他不喜欢自己的姓——内特尔顿。为什么?

  因为听上去就像个牧师。

  那时所有人都在起绰号,常见的做法是只说第一个音节。比如不说“大学”而说“The ‘U’”,把“路易”叫做“路”,“霍华德”叫做“霍”。内森的室友显然就不需要绰号,因为他的名字就是“李”。李·摩尔来自西纽约州,视力不好,需要戴眼镜,会弹尤克里里,喜欢待在房里。每次男孩们要出去打橄榄球,他都会推脱说“我得去学习了”,不过他们后来发现他其实是在看小说。用中间名作绰号也很流行,所以他也尝试过跟人说,你可以叫我巴里。罗伊会在旁边拆台,说只有他的的母亲才可以叫他巴里。

  不,你可以叫我巴里。他磕磕巴巴地争辩道。但是后来他们还是叫他“内特”。加入“懒汉俱乐部”后,因为他总是坐在一旁,以审视的目光看待一切,有时很死板,但又是很可靠的后勤兵,在杂务上从没有出过错,所以人们也叫他“老爹(daddy)”。

  ——这个绰号是谁起的,罗伊吗?

  他一边想,一边对着米尔斯家那面蒙灰的镜子,拿沾了水的梳子仔细梳头。这真是个糟糕的绰号,所幸大学毕业后,就几乎再没有人这么叫过他。他坐在床沿穿皮鞋,弯下腰系鞋带。因为昨天已经见识过阎县尘土飞扬、脏兮兮的道路,他今天特地换上了一双旧鞋。地板看上去黏糊糊的。阎县和中国南方的其他地方一样,过于潮湿,容易长青苔。然后他从桌子上将怀表捞起来,扣到马甲的表链上,拿起帽子。米尔斯在楼下等他,他们今天要去看那块试验田。

  他至今都记得刚进康奈尔的时候,他去参加“懒汉俱乐部”招新的那个下午。他迟到了,站在一个阁楼入口处的狭长楼梯下,汗津津的手攥着怀表,难为情地等着人下来给他开门。俱乐部是一个乱七八糟又华丽的会客室,四面墙都是高抵天花板的书柜,猩红色地毯上随意安放着一些扶手椅。屋子里都是抽雪茄的男孩们,俱乐部的“经理”坐在安有彩色玻璃的窗前,很文雅地翘着二郎腿,头顶的墙上挂着一幅康奈尔校旗。他和罗伊是当天仅有的两个农学院的学生。他记得自己紧张不安地站在罗伊边上,小声问他到底什么叫“愤世嫉俗”。我也不知道,罗伊也小声地回道。我猜是他们要的是幽默感,对吗?

  他记得经理忽然叫了声“阿什顿?”接着又说,“内特尔顿?你们的名字怎么写在一张表上。你们是想来个双人组合吗?”

  男生们发出等着看好戏的嘲笑声。等到他们在经理桌前的扶手椅里坐下时,他的脸已经开始涨红。在他十八九岁的时候,他的头发还非常金,夏天过后会变得更淡,脸上也还有很多雀斑。每次感到尴尬或内疚时,他的脸都会红得很明显,甚至一路蔓延到领口下面去。

  而且一紧张起来还会有点口吃。

  “农学院,”经理看了一眼膝盖上的名单。“那是什么玩意儿?”

  他吓得大气都不敢出。他已经做好了准备——如果他们要问他是哪个“预备学校”来的,他就只能坦白他来自于一个怎样的破烂高中。没有人听说过纽约州的朴茨茅斯。那是个什么鬼地方?

  经理问他们是否加入了什么兄弟会,罗伊说他们加入了阿尔法·罗。“那是什么?”经理轻蔑地问。

  “一个农学院的兄弟会。”有个围观者解释道。

  经理扫了他们一眼,脸上带着难以捉摸的微笑。“那么,先生们,”那人微微叹了口气,试图回到正常说话的语调。“是什么让你们来到康奈尔,啜饮智慧之泉?”

  他们依旧不敢作声。这怯懦激励了经理,于是他加了一句,“我想肯定是因为普林斯顿没有农学院,对吗?”

  他想说点什么。他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于是他开口了。直至多年以后,那依然是他不堪回首的时刻。他想说“但是”,结果发现自己死活没法把那个词说出来。但、但、但、但是——他像台卡壳的机关枪一样,向外喷一个个喑哑的辅音,彻底对自己的舌头失去了控制。他感觉到自己的心脏用力地撞击着胸腔,好像要跳出来。依然只有气流往外送的声音,那个单词就是发不出来。

  这不是他第一次口吃发作——七年级的时候,他一度严重得被父亲带去纽约看医生。但上了高中后已经大有缓解。医生说这是正常的,童年期的口吃随着年龄增长会自行消失。虽然在外语课上回答问题有时还是会诱发他的口吃,但幸运的是理科学士的录取几乎不看语言成绩,所以他可以愉快地把精力放在更擅长的数学和科学上。他已经很久没有犯这个毛病,他以为自己已经好了。

  他看不到自己的脸,所以不知道他看起来像什么。直到后来去上海任教的时候,他才见到了自己当年的样子。很多张那样的脸:敏感的,局促的,恐惧的脸,特别是来自于那些外地的、拿着奖学金来的、穿着朴素的长袍的学生。不敢开口说英语,不知道怎么跟家境优渥的同学相处,诚惶诚恐,害怕引人注意,总是结结巴巴,总是在道歉。看到那些脸时他总是感到难过,不仅仅是为他们,也是为他自己。因为他们让他明白了一个人被欺负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他当年那么窘迫,不是因为他懦弱,而是因为他在被欺负。一个被欺负的人是有权感到窘迫的,但当时他所做却的是瞧不起自己。

  他感到抱歉,感到丢人,像是被钉在了椅子上一般动弹不得。很多人忍不住大笑。那是自然而然的笑,因为这确实很像出喜剧,像个马戏团的场面。如果他在那里,出丑的不是他,他恐怕也会是那些嘲笑者中的一员。经理脸上的表情缓和下来,混杂着厌烦与怜悯。

  “我想你们走错地方了,”他听见经理说。“我们一般不招最后拿的不是B.A.的人。”

  多么委婉的说辞,几乎令他涌起对经理的感谢之情了。这些拿文科学士学位的绅士们,熟悉拉丁文与希腊文,会写诗歌与戏剧,将来会进入法学院。而他非常清楚自己腼腆、敏感,没见过世面,从来不是,也不会是他们中的一员。就在他准备起身离开时,他忽然听见罗伊的声音。

  “B.A.是什么玩意儿?”那人挑衅地问。那是故意的,他们当然都知道那是指文科学士。“‘该死的蠢货’ (Bloody Ass) 的缩写吗?”

  米尔斯医生叫他内特。内特非常合适,特别是对于同事而言。亲切,友好,不会过于亲昵,也不会显得见外。医生今天没戴他的可拆卸小圆领,也没打领带,看上去自在多了。这是一个典型的南方小镇,白色墙壁的墙根处长着青苔,往上颜色由深转淡,仿佛是有人拿分叉的笔刷,蘸着墨绿色颜料,从下往上画上去的。出门没多久,他们就被一群小孩围住。他对此并不意外,就像他知道昨天那些爬树的捣蛋鬼并不是偶然出现的——他们是专门来看“外国魔鬼”的。

  不过他毕竟在中国待过一年多,已经习惯了走到哪都被人盯着看。虽然他依旧会为此感到困扰,但这次他有备而来。他打开手提包,取出一个纸盒,给他们分发金币巧克力。那是去年圣诞节在南京路上买的进口美国货,他以前其实也没有见过。不过这应该能讨好孩子们。很多人远远跳开了,但还是有几个胆子大的接了过来。

  “阿比盖尔!”米尔斯忽然说,告诉他面前的这个女孩就是弗吉尼亚的玩伴。而他也认出了她就是昨天从树上掉下来的那个女孩。她留着一撮刘海,一条长长的发辫用红绳系在脑后。她没说话,拿了金币巧克力就跑开了。

  几名士兵站在城门洞里,其中一个拿着一杆烟枪在抽,其他几个或蹲或立,把来复枪靠立成一圈,像印第安人搭的篝火。他们认出了米尔斯,但他们不认识内森。这个新来的外国人勾起了他们的好奇心,所以他们肆无忌惮地盯着他的脸看。他尽量不去在意他们的凝视,但从他们的表情来看,士兵们似乎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物。他猜他们谈论的是他脸上的雀斑。在上海的时候,人们就是这么说的。内特尔顿先生,您很年轻,但是脸上有很多斑。他不知道怎么跟他们解释,因为在此之前,他很少觉得这是一个问题。也有可能是在谈论他手背上的毛发过于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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