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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华棉

时间:2023-09-26 17:00:06  状态:完结  作者:Huoshao

  “很奇怪,”米尔斯说。“我在这个地方待了七年,这是我第一次听说有这个仪式。”

  他和米尔斯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然后挑了挑眉。阎县的乡绅们显然非常狡猾,他们既然能够利用内森的贷款协会敛财,就能设法报复这位强收税款的军官。晏的差事终于了结。军官灰头土脸地朝他们的方向走过来时,他远远便把帽子抬起来致意。

  “干得不错,少校。”他不无嘲讽地向着那人说。

  但当他发现晏是冲着他来的时候,他有些措手不及。没等米尔斯翻译,他就听出了晏问他能否“做些工作”,因为他是这方面的专家。

  “你有两种选择。”他直截了当地对晏说。“你可以花50美元去请个戏班子来表演,每年都给这些泥塑磕头,然后等着龙王降点水下来。或者你可以花200美元去打几口井,然后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明年,后年,大后年,你们都可以从中受益。”

  晏算了一笔账。要是一年能省50美元,得4年才能收回本。他弄清了那人想说的是什么。军官对未来发生的事并不感兴趣;老实说,他不认为自己会在阎县待到明年。军官问他有没有别的办法。要立竿见影的、不用花太多钱的,目的只是堵住那些乡绅们的嘴。

  “没有。”他的回复很干脆。“不过无论如何,我不推荐迷信的手段。”

  龙舟值得一看。形式很像大学里的快艇比赛,不同之处在于中国人会在水面上放鞭炮,将红色的爆竹抛入河里。龙舟狭长得像日本武士的剑,上面绘有陈年彩漆。他和米尔斯甚至受邀参观了龙舟,但米尔斯太太不被允许接近,因为人们害怕女人会污染他们的圣船。划龙舟的人大多坦露着上身,露出结实黝黑的躯体。河岸上人头攒动,依旧有人盯着他看,不过相比他刚来阎县时已少了很多。

  晏的军队也参加了竞赛,并且毫无悬念地夺冠了。这根本不公平。不过他们很有风度地放弃了奖品,以示他们的目的只是与民同乐。他发现自己不自觉地在那群划船手中寻找晏的身影,然后从和张牧师的聊天中得知,晏根本不会划船,因为他是一个北方人。“北方人,”张牧师告诉他。“他们甚至连饭都在床上吃。”

  接下来的午餐倒是很令人愉快,因为这是一个非正式的筵席,男女老少都参加了,人非常多,所以他不用再担心敬酒一类的问题。但还是有很多人对他表达了好奇。

  “上海,”他驾轻就熟地回答道。虽然人们对此表示怀疑,但至少这样可以避免再回答“美国在哪里”之类的问题。

  “二十四岁。”他说。“按照中国的算法,应该是二十五岁。但我其实十月份才满二十四,所以理论上来说,我现在二十三岁。”

  至于第三个问题,他忽然想要换个说法。“差一点。”

  张牧师不能理解这个说法。“差一点,”他对张牧师说。“我差一点就结婚了。”

  不过他不确定她会同意这个说法。

  饭菜是通过扁担挑着上桌的,这让他感到很新奇。他想他们大概做了几百盘菜。不断有人给他夹菜,令他有些招架不住。吃到一半的时候,他发现一条黑狗正在桌底间穿梭。

  “嘿,”他殷勤地小声呼唤道。“过来,甜心,”

  它好像听得懂英文,跑过来,将两只前爪趴在他膝上。他伸手挠了挠它的下巴,它舒服地将脑袋向后仰。他想到贝蒂的“王子”。在朴茨茅斯的那些暑假,他打理教堂后面的花园时,总会打开铁门,把“王子”放进来。它会紧挨着一株黄杨木趴着,伸长着舌头,看着他干活,间或用前爪扒地,弄得尘土飞扬,有时又追逐土拨鼠。他们现在还让它待在花园里吗?

  这时有人告诉他,这是晏营长的狗。

  他不知道晏还养了狗。出于直觉,他觉得自己应该停止逗弄它。不过别的中国人似乎并没有给予这条狗特殊待遇。它毕竟只是一条狗罢了。它找到了一块遗落在桌下的鸭肉,迅速地躲起来独自享用。

  晏的军队在户外吃饭,菜肴要简略些,但也耗费了本地人不少财力。阎县还算富庶,可以供养得起一支不大的军队,但能这样下去多久?在上海的时候,那位经济学教授邻居曾在和他打网球时讨论过中国的财务危机。持续的战争是一种负担。那些所谓的“北方军队”的军费高达千万美元,而且都是借的外债。“这些巨额外国债务对于中国来说是毁灭性的,”那人气喘吁吁地说。“因为它使债券国得以操纵货币。只要可以,那些军阀们就迫不及待地要把他们的国家卖出去。目前看来,日本出价最高。”

  他们雇佣的中国球童一溜小跑去捡网球,另一个机灵的男孩则递上毛巾。

  “难以想象,每个月六十五美元,”那个经济学教授说,接过毛巾擦汗。“我们在上海过得简直像国王一样。”

  看着那些酒饱饭足的士兵们解开外套,在树荫下东倒西歪地睡午觉时,他忍不住想,如果没有晏,这里会不会是一个更好的地方。因为额头都是汗,他早就把帽子摘了下来。正午的惨白日光照在他的颈后,现在他还感觉不到,但他知道自己很快就要被晒伤。四周一丝风都没有,空气中弥漫着被晒热的泥土的味道。他漫无目的地往河滩方向走,几只栖息着的白鹭展开翅膀,向对岸飞去。岸边系着一两只乌蓬小船,还有一些破败的独木舟,船底积着浑浊的水。这时天空中忽然开始下起了小雨,云层深处传来初夏的雷声。他没有戴上帽子,而是站立在河滩上,双手插在兜里,凝视着对岸的水田。他并不想回到筵席上去,不过大概也没有人会发现他不见了。他知道米尔斯医生和他的家人在一起,晏有他的军队。其他的人忙着吃饭,他们的孩子手上缠着彩色的丝线,身上戴着香囊,小手紧握着剥开的鸭蛋。而他在其中格格不入。他想念上海的有电力供应的房间,只属于他一个人的公寓,殷勤的人们,想念文明的感觉。阎县像一个光滑阴冷的洞穴,一处语言的地狱,沉默,闭塞,开口说话时只能听见自己绵延不绝的回声。

  简而言之,他感到孤独。

  你为什么要该死的走得那么远?罗伊问。那是他出发前往中国前的一个星期,罗伊独自到朴茨茅斯来看他。他不记得自己回了什么,因为那时他看着罗伊无名指上的戒指,满脑子想着弗洛伦丝。他知道她是罗伊需要的那种女孩,来自新泽西的特伦特,父亲是一所小型文理学院的教授,母亲是银行行长的独生女。伊阿宋的金羊毛,她是他在毕业纪念册的肖像照里微笑着抬眼企盼着的那个人。他依然记得大二的那个晚上,罗伊头一次向他谈论她时的情形。他坐在罗伊的床上,正把《康奈尔太阳报》上的一则讽刺画剪下来,罗伊忽然告诉他自己不是一个绅士,因为他在俱乐部的派对上亲了一个女孩。

  那句话让他的心猛地跳了一下,好像是他自己亲了一个女孩似的。但罗伊很不开心。你记得那个瀑布吗,罗伊说。每次看到那个瀑布,我都有种感觉,人们太容易从上面跳下去了。有时候我觉得,如果我还要回到那个醉汉的家里去,管理他的农场。那我宁愿从上面跳下去。

  他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很少看见罗伊这么郁郁不乐。那晚我吻她的时候,罗伊说。我知道我这辈子只有这一刻了,这就是我人生的顶峰,老爹,康奈尔就是我人生的顶峰,我们这些常春藤的赝品。等我毕业之后,我就会开始走下坡路。等我在种子公司入职后,这些大学教授的女儿们还会和我跳舞吗?如果不是因为我们都在大学里,如果不是我认识利弗林,我还会遇见她吗?

  在那年秋天的一场橄榄球赛上,他第一次见到弗洛伦丝。她有着很宽的蓝眼睛,眼角往下倾斜,戴着一顶毡毛帽子,但能看出耳后的金发。那天她穿着棕色的羊毛丝绒长外套,从领口到袖扣镶了一圈皮草,底下露出皮靴。

  “内特,来见见弗洛伦丝!”罗伊说。

  她伸出手,和他握手。“嗨。”

  他看见罗伊的神情,马上明白了她是他的奖牌。他站在她身边,喜不自胜,就像农人周的农场主抱来了全纽约州最大的南瓜。

  自从开始和弗洛伦丝搞在一起,罗伊就变得很体贴,不再那么愤世嫉俗。没过多久,她就把自己的朋友介绍给了内森,这样他们几个一起去电影院的时候,就不会有人做电灯泡。“泡泡”露丝有着最和善的棕色眼睛,有一点鹰钩鼻,和他一样很害羞。他和她跳舞的时候,可以一整晚不说一句话,但他也不允许别的男生把她截走。他跳狐步舞的方式基本上就是走路,他握着女孩们的手的样子——按罗伊的话来讲——僵硬得像在操作手摇发电机。而露丝很优雅。她所受到的教育包括如何端庄地走路,熟练地跳舞,甚至包括以后如何以正确的姿势捡起丈夫的靴子。他们挺合得来。

  “有时候,学习是很枯燥的。”他对她说。那时他们在秋季学期最大的一场舞会上。“化学分析法,末端变异,隔代遗传这些什么的。”

  她没有说话。

  “我让你觉得无聊了。”他说。

  “没有。”

  然后他们就没有说话。她告诉他,她的脚累了,提议找个地方坐会儿。他们找到了一个小间,桌上乱糟糟的,有烟灰,显然不久前才有人坐过。他和露丝并排在绿色天鹅绒沙发上坐下,他给她把抱枕垫在腰后。然后她继续郁郁不乐地坐着,既不要啤酒,也不要苏打水。隔壁传来接吻的声音。他有点焦躁不安,看着自己的鞋子,黑色的羊毛袜,系带皮鞋,双只脚踝交叉,就像拍高中毕业照时摆的姿势。而她的手乖巧地叠在膝上,一只手腕上戴着珍珠手链,是母亲给她的。

  他们聊了一会儿天,他再三确认了她没有不愉快。但她的确不大愉快,而且是冲着他来的。他低头看她的脸,她的目光躲闪,没有抬起来看他。于是他明白了,亲吻了一下她的脸颊。

  “我做对了吗?”他问她。

  她坐在那里,好像被吓得不轻。他应该头晕目眩,激动得发抖。但没有,只是她身上的香水味让他有点茫然,征服感令他有点兴奋。他甚至都没有脸红。

  “我不知道。”她最后说。

  “那我想我以后还是不要这么做了。”

  她听了便有点懊恼。你讨厌我,她说。她说他比他外表看上去的要坏一点。她告诉他,弗洛伦斯总说她的鼻子就像是照着她父亲的长的——男人的鼻子,不应该出现在女孩的脸上。“而且她说我几乎没有什么嘴唇。”

  “啊,这个我倒是有一点儿。”

  他轻声说,然后伸手扶住了她的耳后,吻她的嘴唇。极其柔软,那柔软既是她的,也是他的。那是他的初吻。坦白说,他没有那么喜欢她,至少还没到想吻她的程度。后来他又在舞会上亲过一些不同的女孩,他也没有多喜欢她们,虽然她们也许也没有多喜欢他(“我只是想知道,你究竟看上了她哪一点?”有一位舞伴曾在和他跳舞的时候说)。但那是很容易就能跨过去的,他年轻的基督徒的良心。不过他没有跟她们越过界,这一点他跟罗伊不一样。罗伊告诉他,如果弗洛伦斯怀孕了,那他或许就必须得娶她。每次听到这种话的时候,他都感到被冒犯。因为罗伊好像把他当做一个坐在那里,听到这种事只会耸耸肩,不会生气的人。虽然如此,他也会在混乱的舞会上,让露丝坐在他的怀里,做大学里的年轻男女们都会做的事——仅限腰带以上。整个书房的扶手椅里都是在亲热的年轻人。他听见她说,我准备好了,你想就在这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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