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明烨跟着霜姐七绕八转,上到最顶层。阿宝不见生人,自然,有钱有权的生人除外,钱权是全世界都熟门熟路老友。她的客厅俨然自成一派小天地,门一关,外头的喧嚷闹剧一概止步。不似别处附庸风雅营馆,阿宝的厅中没有花,反而种了两盆土豆;没有古卷书法,为数不多的几幅笔墨是她信手涂鸦,画的是一只龇牙咧嘴小狗。除此以外,就是一张圆桌,一只矮几,一方小榻,和围着的几个软凳,十分简洁,与她的盛名毫不相符。 不过如今多了个坐在小榻上的季沉漪。 霜姐拉开雕花木门,回头道,“阿宝出去了,还没回来,劳驾您等一会儿。” 她眨眨眼,“可不是我们故意摆架子,中尉您是知道的,这阿宝的客人,我们一个都得罪不起。” 盛明烨没听进去后半截话,看着同样略显尴尬的季沉漪,哭笑不得,不知是再说一次“怎么又是你”更合适,还是说“你怎么也在这里”更贴切。 “……盛长官。”这次是季沉漪先开口,“好巧啊。” “哟,你们认识?”霜姐讶然道。 “算是吧……” ——这是犹犹豫豫的季沉漪。 “不太熟。” ——这是干脆利落的盛明烨。 “啊,是,不太熟的。”季沉漪立刻跟着结结巴巴地改了口,“只见过一两次而已,不熟。” 霜姐眼波流转,在两人之间漾了两圈,介绍道,“这位是盛中尉,来找阿宝有事的。” 随后又对盛明烨道,“这是季平,阿宝的弟弟,常来这儿等她,您只当他不存在就行。我还有点事儿,您自便,有什么需要招呼一声就行。” 她斟好茶水,又是掩唇笑一笑,关上门走了。 季沉漪坐立不安,踌躇道,“那个,盛长官……” “四次。” “什么?” “不是一两次。”盛明烨耐心纠正他道,“算上今晚,是我第四次撞见你了,季先生。” “不用一直叫我先生……”季沉漪难为情道,“直接叫我名字就行。你这么叫,我不太自在。” “好吧,季平。”盛明烨挑了一张离他不远不近的软凳坐下,“你是阿宝的弟弟?” “我们从前是邻居。”季沉漪答道,“我和阿宝姐从小一起长大,她比我大一岁,所以我叫她姐姐。” 他捏了捏手指,像是在思索一个十分难以启齿的话题,想了无数个开端,千回百转后才问道,“盛长官,我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 “你说。” “你还记不记得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被你带走的那位杜小姐?” “当然。” “我能不能、能不能见一见她?” “她是你朋友?” “……是的,我、我们跟着田老板在路上的时候,她很照顾我。那个,她还好吗?你别误会,我就是……呃,就是想看看她过得好不好,有没有什么需要的。” 他一双眼滴溜溜地转,一脸心虚,说话也磕磕巴巴,生怕别人看不出来这是个谎话。 盛明烨好笑,也不直接戳穿他,好整以暇地反问道,“哦?既然你们是朋友,怎么杜小姐说不认识你?” 季沉漪立刻懊悔起来,露出一副“哎呀应该换一个理由”的表情。他这生动的演绎成功让盛明烨漏出一线笑声,于是懊恼又立即换成惊慌,意识到谎言被轻而易举识破了,苍白无力地补救道,“呃……不是,那个,我那个时候用的是假名,她自然不知道……” “是吗?”盛明烨微微笑道,从他的慌乱中体会到一种纯粹的逗弄一个迟钝且天真的年轻人的快乐,“那你叫什么?我回头问问杜小姐。” 季沉漪呆住,没料到他会这么较真,愣愣道,“那……那我还是,还是会不打扰她休养身体了。” “不想想别的理由吗?”盛明烨眯了眯眼,“不然你打算如何向你的阿宝姐交代?” “你怎么知道……” “我猜猜,是谭宝禧从谭班主那里知道了春风戏院的事,然后叮嘱你来找我,想法子和杜小姐取得联系,对吧?”盛明烨抬起头,“我再大胆一点,或许是一个男人去拜托谭宝禧,让她帮忙传信?而这个男人,应该是杜小姐的未婚夫——前未婚夫,对吧?” 艳名倾城的百乐门阿宝,大名谭宝禧,有一个名叫谭羡娣的姐姐。 季沉漪瞪大眼睛,没有回答,但盛明烨当然已经从他的脸上找到答案。 “想不想知道我是怎么猜到的?” 季沉漪点头如捣蒜,眼神灼灼地盯着他。 后者从上衣口袋中掏出一张两指宽的纸条来,“杜小姐托人说想找基本书解解闷,让我挑大小姐看剩的给她。她借着递书,悄悄塞给我这个。” 季沉漪低头一看,笔迹潦草,估计是杜细细趁人不注意时偷偷摸摸写下的,只有短短五个字——百乐门,阿宝。 盛明烨手上还残留着她塞进纸条时掌心的余温和紧紧握住的力气,蕴着泪水哀求的眼神与不抱希冀的希冀惨笑,完完整整地、试探着挤进他的脑海中。 她骂他是一条走狗,如今也别无他法,向他求救。
第十章 “我听说杜小姐是为了供她前未婚夫念书才会到百乐门跳舞。”盛明烨道,“至于她为什么会找我帮她,除了觉得我有能力替她找到人以外,大概也是被逼无奈,不得不出此下策吧。” “可能……可能她觉得你是个好人。”季沉漪拿着纸条,翻来覆去看了又看,仿佛那白纸黑字下还潜藏着什么未尽的话语,“阿宝姐说,杜姐姐很可怜的,从小就爹不疼娘不爱,她哥哥还老打她,没满十五岁就赶她出来干活。好不容易遇上宋祁——就是她未婚夫,可是宋家老早就给他定好娃娃亲,等着他一毕业就结婚。宋祁不愿意,跟家里断绝关系,他们实在没有钱了,杜姐姐才会到百乐门的。没想到会遇上这种事……” “季平。”盛明烨平静地打断他,“我想你对我可能有点误解。我不是好人,按你的理解,我可是个不折不扣的坏人。上次帮你,只是因为那是最简单快捷的法子,而且我还需要你写新的戏本,仅此而已。” 他叹了口气,“别再说我是好人了,我也不想当个好人。” 好人?好人是在乱世中活不下来的。 好人是要被拿去填进时代的炉膛里作煤灰,好烧出一点血色仅存的光亮的。 季沉漪一愣,手足无措地看着他,但过了好一会儿,仍鼓足勇气般道,“……可是你还是帮杜姐姐来百乐门了,没有告诉那些人,也没有把纸条扔掉,” 盛明烨耸耸肩,“医生说过顺她心意最重要,当务之急是她顺利生下孩子,大帅高兴了,对大家都好。” 他面上风轻云淡,眼神毫无波澜,然而季沉漪注视着他,却觉得自己在注视一片埋藏了许多暗涌与痛苦的深渊。 “……行。”他只是轻轻说,“盛长官,我不会再那样讲了。” “也许你只是举手之劳,只是、只是顺手而已。”季沉漪说,“但是这对我很重要,从来没有别人这么做过。不管是戚寅衍,还是今晚来百乐门帮杜姐姐……这些、这些真的都,对我很重要。” 盛明烨的不动声色终于被他击溃了一点。他想骂人,想说别人没有这么干过什么都代表不了,你没遇上是因为你运气不好,抱着一点碰巧得来的、有目的性的善意当成什么稀罕玩意儿;想跳起来指着季沉漪的鼻子问怎么会有你这样的蠢货,趁早滚出沪城去,否则哪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然而他到底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默默地、深深地看着比自己矮了一个头的年轻人。 而这位年轻人对他复杂的内心活动无知无觉,一派诚挚地讲着没有任何意义的、连三岁小孩子都会嗤之以鼻的废话,那张年轻干净的脸孔看起来居然还有那么一点喜悦。 “……谁说我打算帮你的杜姐姐?”盛明烨笑了笑,“我好像还没答应要帮她吧?” 他享受着季沉漪片刻的错愕,继续说道,“就算我随她的愿,让阿宝替她和宋祁重新牵上线,又有什么用呢?她怀着大帅的孩子,看管她的人寸步不离,难道宋祁还能带她私奔?没出西云路就会被抓回来。等她生了孩子,就凭她刺伤大帅还三番两次逃跑,大帅不可能容下她。” “那……那她会怎么样?”季沉漪傻乎乎的,没听出他背后台词,“难道盛大帅会……会杀了她吗?” “你觉得呢?” “那可是他孩子的亲生母亲……!” “那又如何?”盛明烨支起身子,“你以为他会在乎?你以为有人会在乎?” 季沉漪说不出话来。 盛明烨叹了口气,“还记得我上次跟你说过,我从前也像你这样,对这种事无能为力吗?” “记得。”季沉漪不懂他为什么突然换了话题,仍然赶紧点头答道,“是谁抄了你的什么东西吗?” “算是吧。”盛明烨调整了一下姿势,移开视线,不再看他,“很久以前……在我还是你那个年纪的时候。” 他提起那些灰暗的、泥土里的日子。于是阿宝房馨香温软的小榻、躺椅、铺着的一踩上就几乎陷进去的波斯长毛地毯,连同被房门隔绝的歌舞升平统统下沉,再下沉,接着郁平路油腻腌臜的狭长暗巷升上来,再升上来,四面漏风的拥挤平房升上来,1919年盛夏褥暑污秽的太阳升上来。 在那个夏天快要冷却下的时候,他如愿以偿,在盛连山驻沪城西边的军队里当上最底层小兵。他谨记着熊哥带来的屈辱与不甘,从一开始就卖力训练,领没人肯干的任务,做起得最早的巡逻员,从前在青帮的日子藏在他的骨血里,如今一点一滴帮助他塑出新模样。 当然并不会那么顺利,尽管他早已做好自认完全的准备。头一个欺负他的是营长的勤务兵,大他十来岁的南方人,原因仅仅是他连续两周在体能测练里拿到第一。勤务兵和伙房陈工头是老乡,盛明烨的饭里不时冒出石子,碎玻璃,或是各种昆虫尸体。某一天陈工头喝多了酒,醉醺醺地分好一堆新兵的饭,突然咧开嘴冲他笑了一下,然后哇的一声吐在他的饭盒里。 盛明烨忍无可忍,刚揪住工头厨师服领子,就被勤务兵连同几个同乡揍倒在地。他双拳难敌四手,打翻三个,打退两个,最后抓着陈工头互相砸了半个酒瓶,难舍难分地倒在地上。 那时正值盛连山刚刚决定从西北全面进沪,根基不稳,前一任洪上将走得心不甘情不愿,旧部还在虎视眈眈,盛大帅特特传令全军,每两月征收一次各方军报,谁能想出更好的编队法子,更快的行军队形,更低的军费策略,一经采纳,即刻连升三级;要是有任何合他胃口提议,盛大帅求贤若渴、来者不拒,全部重重有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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