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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风尘

时间:2024-02-29 09:00:12  状态:完结  作者:琉璃夭

  盛连山最初自然也是动过心思的。阿宝不接受也不拒绝,只是请大帅赏脸,去万国大厦吃个便饭。这顿饭吃得盛连山如坐针毡、百爪挠心,饭后却突然歇了心,再不提要接她去小公馆的事。这秘闻传得人尽皆知,说阿宝背后是青帮头头白承,所以才让这么多大人物都对她有所顾忌、不敢肆意妄为。青帮纵横华南多年,势力盘根错节,历史悠久,难以清除,传到白承手里时,更是以沪城为根据,辐射大半内陆,远至淮南江北,均有涉足。道上规矩,黑白两不干涉,白承势力极大,连盛连山也不得不收敛。好在阿宝美则美矣,其余丽人也不差太多,环肥燕瘦,应有尽有,随叫随到,盛大帅去了百乐门几回,就立刻又和新的酒店歌手勾搭上了。

  按理来讲这样出挑的人物是很容易遭人妒恨的。但阿宝不同,她不贪恋钱财,反正总有无数人捧到她跟前来;也不爱出风头,反正不管她走到哪里、做什么事情,总是格外夺目那一个。她习惯将得来的小费外快随手分给小姐妹,霜姐花大价钱替她定制的古董家具没两天就送得七七八八。季沉漪笑她应该取个绰号叫菩萨,四处布施、似乎早看破诱惑众生的红尘。

  除了“弟娃”。

  她既不是在叫季沉漪,更不会是在同盛明烨开玩笑——她可比盛中尉年轻不少呢。百乐门上上下下都知道,阿宝不在乎绫罗绸缎、金银时装,讲义气、有胆色,什么都好商量、好说话,唯独她的狗不行。

  那只叫弟娃的狗被她抱在怀里,黑乎乎的,是芝娃娃与迷你宾司却犬的混种,四蹄纤细发黄,背毛黑亮泛光,头顶的毛秃秃的,衬得两只立耳大且伶俐,盈盈可怜。

  她与姐姐羡娣的关系不很亲厚,时常十天半个月才递得上一句话;与季沉漪来往得稍频繁些,可她实在太忙了,除了弟娃时时跟在她身边,连霜姐都很难掌握她行踪。

  都说阿宝古里古怪,生有倾城之貌,性子偏偏泼辣火爆;多少豪门贵子为她折过腰、屈过膝,替她赎身的金子成箱成箱运到眼前,她却执意要留在百乐门这大染缸里,当最遭人轻蔑的下九流舞女。阿宝爱狗胜过爱男人,对狗比对人好,把弟娃养得比小孩更精细。有人夸她特立独行,有人骂她故作清高,那又如何呢,阿宝始终就是阿宝自己。

  她听过不少关于自己的流言。欢场嘴杂,人言无忌,风月行当,往各种各样的舌尖上一滚,三分也说成十分,谁都成了辛密出身。“爱狗有什么不好?”她笑盈盈地对姐姐说,“狗比人可爱多了。只要你对它好,它就全心全意爱你,从不背叛,永无二心。人可不同,姐姐不是早就懂得这个道理了么?”

  羡娣被她气得脑仁疼,从此不再试图管教这个比自己小了十来岁的妹妹。

  此时阿宝一手抱着弟娃,一手轻轻抚摸小狗毛发稀疏的头顶,又在它柔软的肚皮上来回打着转,“盛中尉,哪阵风把你给吹来了?莫非是大帅又有什么吩咐不成?”

  她把一个又字说得千回百转,生怕盛明烨听不出弦外之音。

  “不敢。”盛明烨顿了顿,面对这人间尤物的嘲讽无动于衷,“大帅与白少有约在先,不会再来打扰阿宝小姐。”

  白承的父亲是上一任青帮头目,与东乾门西洪记的话事人都歃过血祭过酒一同拜过关公的兄弟,行三,江湖人称白三爷。白三爷只有白承一个儿子,人人尊称一句白少。白少不好女色,一把蝶式匕首使得出神入化,天生一副精明商人头脑,常年在外忙着青帮大小营生,回沪城至今只进一位小姐的闺房,只看一位小姐跳舞,只让一位小姐上过他的车副驾。

  阿宝听罢饶有兴致地朝季沉漪身上看了一眼,“那是什么事敢劳动中尉大驾?”

  “还是说……中尉是来找我这个傻弟弟的?”

  她翩翩提着裙摆,随意斜靠在矮几旁,弟娃在她怀里轻声轻气地呜呜叫了两下,她立刻弯了眉眼,以一种分外亲昵的口吻哄着黑狗,随后才继续方才的对话,“我这弟弟什么都好,就是脑子有些时候不太灵光。上次中尉帮了他这么大忙,也没说好好谢谢你,真是不应该。”

  “阿宝姐……”

  “闭嘴。”她笑吟吟地呵斥一句,季沉漪便不说话了。

  “阿宝小姐。”盛明烨说,“我来只是想向你请教一个问题,和季平没有关系。”

  方才还欲言又止的季沉漪讪讪朝他一望,低下头去,努力试图将自己隐出他们的视线外。

  “哦,那是我误会了。”阿宝仍是笑着,但这笑与那个对着弟娃的笑明显不同了,“中尉别见怪,毕竟我们这种人,是没有上头的人愿意出手相助的。你之前肯见义勇为,可传出不少美谈。”

  盛明烨没有顺着她的话,反而直截了当地开口问道,“阿宝小姐冰雪聪明,我就不兜圈子了。要是我能让你和杜小姐见面,你可否劝她暂时安心休养,直到顺利生产?”

  阿宝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冲季沉漪开了口,“沉漪,你告诉盛中尉了?”

  “没有。”季沉漪飞快地回答,“但是杜姐姐给他写了纸条——他猜出来,猜出来杜姐姐同宋祁哥的事了。”

  他心虚地朝盛明烨投去一眼,发现对方并没有看他,于是迅速移开目光,飘忽不定地打量起房间,然而到处都显得空荡,他只好和弟娃大眼瞪小眼,时不时偷偷瞥盛明烨,又瞥一瞥谭宝禧,像只偷听的竖起耳朵的傻兔子。

  “我不在这间房以外会客。”阿宝说,“中尉知道这个规矩。”

  “我以为杜小姐不算客?”盛明烨皱眉道。

  “你有求于我,我接受你的委托。”阿宝回答,“那她就是客。”

  “大帅不会同意让杜小姐出门。”

  “怎么,让中尉护送也不行?我还以为大帅对你放心至极呢。”阿宝毫不退让,“我不可能踏进他那个破公馆一步。你让细细出来见我。”

  盛明烨叹气,“阿宝小姐,你太高估我了。我不过是大帅身边一个副手,哪做得了主。”

  他这句话说得十分情真意切,可阿宝依旧嗤之以鼻,“中尉太妄自菲薄了吧,沪城上上下下谁不知道大帅最倚重的就是你?何必在我面前如此说话。我不必中尉玲珑心窍、行思慎密,值得你花功夫来诓。小公馆我不会去的,我嫌恶心,你请回吧。要是往后盛大帅问起来,怪不到你头上的。”

  盛明烨没再说话。季沉漪察觉到双方的你来我往夹枪带棍,正大气也不敢喘、生怕打断这中间的明枪暗箭,但盛明烨突然停止了言语,他朝他望去,尽管外表没有任何改变,他却觉得盛明烨非常、非常的疲惫。

  “阿宝姐。”他艰难地开口道,“不然让我去吧。”

  阿宝讶异地转过头,目光像探照灯般上上下下将他笼罩,仿佛要剖开他的心肝看个透彻。

  盛明烨倒显得十分淡然,他只望了一眼,又是那种湖水一样的、来自深渊下沉沉潜藏的眼神,冰凉的,没有温度。

  季沉漪就在这两道视线中硬着头皮继续说道,“我是说,你要是实在不想去的话,我去劝劝她。”

  “沉漪。”阿宝别有深意道,“你不要坏了规矩。”

  她与羡娣不同,她连美貌也带着凌厉,这凌厉逼人武器在她手中被运用得出神入化、格外得心应手,季沉漪五脏一沉,只觉得自己原形毕露,几乎又要讲不出话来了。

  “那……那算了。”他很快便毫无还手之地地败下阵来,“是我想得不周到。”

  阿宝唇角一勾,很满意他的识趣与听话,“盛中尉,既然你不愿意用我的法子,不如我们各退一步,我写一封信,你替我送给细细,如何?”

  “恕我直言,是阿宝小姐亲自写,还是另有人执笔?”盛明烨开口道,“杜小姐如今千金之躯,一点闪失都不能有。”

  “不管是谁写,不都得被你们道道检查、逐字逐句排查一遍?”阿宝嗤笑,“中尉不用明知故问。细细那是心病,自然需要心药医。她的药是什么,你比我清楚。”

  她八方不动,眼风不泄,稳稳立在原地。

  “当然,这忙你不帮也行,没人敢逼你。”她说,“那你可就得赌一赌,赌你们那千金万金捧着的医生圣手能不能医得了心病,能不能让细细撑过半年。盛中尉,你可能不懂,有时这心病呀,可比身上的病厉害多了。我在百乐门这么多年,见过的没有上百个也得有好几十,就单说上一位住这间房的人,因为情人意外惨死,忧愤难解,终日郁郁,不到三个月就病故了,霜姐请了好几个名医都束手无策。细细原本身子就弱,在百乐门跳舞的时候都得周周拿药养着,宋祁对她更是千般小心万般呵护,从不肯让她伤心难过。如今遭此大难,你猜猜这孩子到底生不生得下来?”

  “阿宝小姐好口才。”盛明烨微微颔首,“这番话我必定一字不漏转告给大帅听。”

  他站起身,走出门去,“时候不早,就不打扰阿宝小姐休息了。”

  门一打开,外面五光十色声响闹闹嚷嚷,泥沙俱下,一齐涌来。方才那方安静的天地顷刻间不复存在,融回一片闹腾腾的喧嚣烟火里。

  “听闻细细说你是盛连山的一条狗。”阿宝提高了嗓子,让他在喧嚣里也能听清楚,“盛中尉,你还真没辜负这句话。”

  盛明烨的脚步一顿,但他依旧什么都没反驳,沉默地离开了。

  他能反驳什么呢?再难听的话他也听得习惯了。当狗算什么,郁平路里八百多户人家,哪有一条阿宝的狗过得好?他知道她其实是懂这个道理的,她只是不懂他。人与人之间无法互相懂得,乱世荒芜,大家都只懂怎么活着。苦对于盛天婕而言是手冲咖啡选错她常喝的水洗豆子的苦,对阿宝而言是站在灯光下扬起裙摆、朝陌生权贵微笑时咽下去的苦,对他而言却是每日每夜,每时每刻,在他的一举一动里,和呼吸融为一体,尝得多了,便不必说了。人对自己依然习惯的东西会丧失诉说的欲望,久而久之便认为它本来就该如此。

  阿宝不知道他有没有回答。也许他说了话,被淹没进人声中去;也许他没有。对她而言,都是一样的。

  盛明烨走出大门,呼出一口气,夜幕笼罩,又一天过去了。沪城的日与夜向来不分明,红尘颠倒,难以清醒,连带着人裹在其中,也纠纠缠缠,不明不白。

  “盛长官……盛长官!”

  身后忽然传来让他留步的呼声。他迟疑着回头,季沉漪气喘吁吁地跑近,手中抱着还分不清状况的、一脸茫然的弟娃,小狗呆呆傻傻地瞪着他,耳朵一闪一闪,粉红色的舌头在空中柔软地震颤。

  “有事?”

  他问道。季沉漪身后就是霓虹旖旎百乐门,光映得他一张素淡的脸愈发清浅,像湖面上一朵涟漪,很轻很远地荡开。盛明烨蓦然觉得这个繁复的名字其实很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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