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后问了我叫什么名字。 名字重要吗?名字只是一个代号。我可以叫季临川,别人也可以叫季临川,如果你不喜欢,我可以像罗密欧对朱丽叶求爱那样,把我的名字撕得粉碎,我再也不要姓蒙太古了。 说来惭愧,也许天性使然,我的性格在男性眼中,都会被冠以“娘娘腔”的称号。我不够阳刚,不够自信,不够不拘小节,不够豪迈洒脱,相反,我很“女儿气”,我敏感,多情,内敛,细腻,多愁善感,当然,也不是说这些女性的特征不好,只是放在我的生理性别上,怎么看怎么违和。 都说天生我材必有用,要说我的性格带来了什么,那最擅长的就是暗恋。 一个女孩礼貌的微笑,我会脸红心跳好久,当然因为我的自卑,我绝不敢追求,只能陷入单相思。我恨不得为她写一整本《喧哗与骚动》,开创一个新的文学流派,把我们的感情名垂青史,万古不朽。 直到她交了男友,证明我就是个痴心妄想的傻逼。 这件事有好的后果,也有不好的后果。坏的,大概是我很长时间都不想再接触女性,好的,是我爱上了暗恋的感觉。 像我这样一无是处的失败者,只有暗恋让我最有安全感。它在我自己的世界中,不用承受拒绝,失去,抛弃,在我的幻想里从一而终,至死不渝。 当我遇到你,高景行,我打开了你的潘多拉魔盒。我怎能幸免。 和你成为朋友的契机是那次历史公开课。授课的人竟然是你,你在满座师生中也看到了我,对我微笑致意。 看到你在台上侃侃而谈,满坐风生的样子,我又有些恍惚。想起那句古诗——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形容你恰如其分,真是人如其名。 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我一瞬间觉得我好像是古代的穷书生,倾尽所有想博佳人一笑。琴瑟友之,钟鼓乐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我失神的时候,你真的对我笑了。然后我身边的女生红着脸,从座位上走向你。 我当然知道优秀如你,是不少女生的梦中情人。她们围着你,求教赞美,你在她们的簇拥中离我远去,还好我提前一步,在楼梯口拦住了你。 “学长,你还记得我吗?”我努力表现得非常从容。 你眼里闪过惊讶,然后又是温暖的笑意。 “当然记得,季同学。” 事实上,我觉得你可能早就遗忘了我的名字。 怀着一种不甘与好强,我开门见山:“学长,你刚才的演讲中有一处错误。西班牙内战的时间是1936年,而不是1932。” 你的感激和欣赏让我得到前所未有的成就感,也有些飘飘然,冒昧地递给你我准备好的《倾城之恋》:“上次我记得你说,你喜欢张爱玲。” 你给了我一针镇静剂。 “我不喜欢这本。我其实不太喜欢读爱情小说,张爱玲长于人性刻画,而这在《金锁记》中达到巅峰。非常现实,非常淋漓尽致,不圆满才让人震撼,不是吗?” 我的热潮尽数褪去,反而有一种冷水返寒般,刺骨的清醒。我感到无地自容。我承认我不懂张爱玲,只是投其所好,而我的轻浮和自作聪明却被你一眼看穿。 “对了。”你把杜拉斯的《情人》递给我,“我记得你好像很喜欢读爱情小说,这本书就当我送给学弟的礼物。” 你失算了。镇静剂也救不了我。你用温柔的,神父般的眼神看着我,仿佛你手里拿的是《圣经》。我读过很多遍《圣经》,但我没想到,我有一天也会成为信徒。 我很多次想起和你的曾经,总觉得冥冥之中好像有上天注定。在你之前我从来不信命运,但见到你第一眼,我竟然感谢老天眷顾。 感谢老天眷顾我,在那次校运会上把你给我。 你踢球摔倒,事发突然,我又离你最近,我跳下看台背着你,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跑去医务室,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像战场上冲锋陷阵的战士,我从未想过我能拥有这般义无反顾的勇气。 护士包扎的时候,你的脸色惨白,虚弱,因为隐忍疼痛,眉峰微微蹙起,我甚至记得你睫毛颤动的样子。 你不会知道,那一刻你让我想起我多年前暗恋的那个女孩。 她穿着紫色裙子,在树下哭泣,像被雨打湿的紫藤花。 我给她递纸巾,她抬起湿漉漉的眼,对我说谢谢,有一滴泪刚好滴落在我手上。温热的。 我就此开始第一段暗恋,五年。直到她有男朋友。 都说人只会爱上同一种人。我想,我也许就是爱上了这种连忧愁都别有味道的人。 那天下午你在医务室的床上小憩。窗外蝉鸣都带着压抑,六月隐晦的浮躁。 屋内落针可闻,我能听到你均匀的呼吸,你的每一次呼吸,我都贪婪地吸进肺叶里。 这可能就是“同呼吸”吧。人是可以靠着二氧化碳为生的,只要有爱情。 当一个男人爱上另一个男人,这种感觉很奇怪,我可以把郁海当成纯哥们,但是对你,我总有点变态的占有欲。 有时我看书,或者看电影,关于爱情的情节,我总下意识地把你代入女主角,连写作的时候,我笔下的女主都是你的缩影。 景行,其实我很想像我的男主角那样为你披荆斩棘,遮风挡雨,但我常常像一个女人多愁善感,患得患失。 我不是一个合格的男主角,也不是一个合格的爱人。所以我怎敢奢求,能够得到你? 可是即使如此,你清朗的嗓音,柔软的发丝,温柔的微笑,整理袖扣的动作,甚至走路的步伐,每一个细小的模样,包括你所有的生活习性,都在我的心里根深蒂固。 这么多年,我一直还记着,你的身上总是有淡淡的香味,这正是你区别于其他同性的地方,我不知道是你的沐浴露还是香水,总之是你,独一无二的标志。 因为这件事,不光是我,一个白人gay也向你表白过,我听郁海说的。我们常拿这个当茶余饭后的谈资调侃你。 你不爱吃酸的,喝柠檬水总控制不住皱眉,你不知道你的样子多让我浮想联翩。 你也不爱吃苦的,喝咖啡总是加两勺糖,拿铁也是全糖。 以前总是觉得你爱讲究的陋习很多,比如抽烟抽一半就掐掉,喝饮料从来不喝完,从不吃垃圾食品,还要专门的营养师搭配饮食。连服装都只买一个牌子的。 还洁癖,连指甲都要定时修剪,打理得一尘不染。 后来再也没见到过像你一样的人了。 诚然,你不完美,了解你之后,没了滤镜和光环后,你还有许多其他的缺点,譬如你的自私和自命不凡,但在我眼里,黑色墨水都能因为你漂白得纯洁无瑕。 白壁上的微瑕就像美女脸上的雀斑,只会让她更加可爱迷人。 你的每个笑容,每个眼神,每个动作,对我说过的每一句话都让我铭记于心。 我就像一个无可救药不可理喻的变态。 抑或是我把单相思的幻想,强加在了无辜的你身上。 你不无辜,但你一定有罪,就像小偷,总是装得一无所知。 你怎会不知? 你轻易偷走我的心,还弃若敝屣。 大学四年,异地他乡的孤独感中,只有你是我唯一的归宿。记得我们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复习,一起备考,一起晨练,一起打游戏,在尚不知愁滋味的年纪,欲买桂花同载酒,杏花满头少年郎。 没有课的时候,我总是去你的寝室,我,你还有郁海一起看恐怖片,窗帘拉得密密麻麻,严严实实的。难以想象,郁海五大三粗,竟然是最胆小的,我们一边看电影一边吓唬他,那时候的时光,现在想来,恍如隔世。 朝露未晞的清晨,空气清新,你在我旁边,头发随着跑步而舞动,头顶一轮红日,正破云而出。 树木花草在我们两侧倒退,教学楼的灯光次第亮起,朝阳凝成紫红黄三色,在天边交相辉映。 多年后我在拥挤繁华的城市里,很多次抬头看天空,霓虹灯渲染得五颜六色,却看不到一颗星星。哪怕看到一轮月亮,我想起在远方的你,想起这唯一能联系我们的事物,我都觉得慰藉。 你回国之后,我一直在国外生活。有一次回了我们的母校。操场的长椅边长出了杂草,我还记得我们之前经常在这里晨读。 操场上还是那么热闹,打篮球的,踢足球的,打网球的,女生们笑着闹着,男生们热血着奔跑着。一切好像都没有变。 一切都跟当年一样,一切又好像已过经年。 你看,我们不再年轻了,总有少男少女替我们年轻着。他们在我们来不及挽回的青春里,肆意地挥霍着自己的青春。 到头来,我自己有时也搞不清,我到底是放不下你,还是放不下我们一起共度的那些岁月。 你还记得我对你表白的那个晚上吗? 你喝醉了,坐在出租车里,靠在我身上说胡话,我感觉到你湿润又温柔的眼泪,顺着我的衣领流进我的脖子里。 我从未见你如此脆弱过。 后来郁海才告诉我,那天是你母亲的忌日。 我为我的天真愚蠢付出代价。我以为我可以趁虚而入,我以为这是你需要我的机会。 我吻了你,这是我到现在都后悔的决定。 我清楚地记得你的表情,我们明明是朝夕相伴的好友,那一刻我像是你的仇人。 你挣开我逃下车,我最后一刻拉住你。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像变态?”我当时这么问你。 “没有。我只是觉得你喝醉了。” 看,我相信你有所感觉,只是我不管怎么做,在你眼里都是玩笑,抑或是酒后失态。 我脑子一热,就那么说出口:“毛姆说过,一杯酒就能让人喝醉,一分钟就能爱上一个人,一生才能......” “够了,别说了。”你愤怒地打断我,看我的眼神像陌生人,“你想让我远离你吗?” 我不想。景行,如果你离开我,我不知道我会怎样。 那天晚上,我一夜未睡。 “我低头看这间屋里的地面,就看到他的面貌在石板中出现。在每一朵云里,每一棵树上——在夜里充满在空中,在白天从每一件东西上都看得见——我被他的形象环绕着。最平常的男人和女人的脸,连我自己的脸都像他,都在嘲笑我。” 我真的要用一生的时间,才能忘掉一个人。 最后一句,我永远也没机会对你说出口了。 我想起毕业典礼上,我们一起演了话剧《恋爱的犀牛》。剧本是我改编的,你是痴恋着明明的男主角马路,而我是你的好友牙刷。 这是一个捧哏似的喜剧角色。
83 首页 上一页 72 73 74 75 76 77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