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接下来令人惊奇却又不感到意外的是,这两个人在离开隧道之后就人间蒸发了,整个伦敦再也没有任何监控出现过他们的痕迹。而业内人士都知道,一般遇到这种情况,只有可能是国际上的专业杀手,他们计划周密且有组织接应,在警方还在侦破案件的时候,早就已经更换了身份不知道飞到哪个国家继续干下一单生意,更别提通过他们找到幕后□□的始作俑者了。
“所以,他到底是怎么活下来的?”听完莱维的叙述,阿尔弗雷德问出了心中最大的疑问。
亚瑟·柯克兰之所以能在爆炸中幸免于难,关键就在于当晚他更换了一辆车。当时他的司机在他车库的七辆名车中随意选中的那辆,正好是唯一的防爆汽车。这是纯粹交给上帝决定的随机选择,没有人得到任何预兆或者警示,只靠着不到百分之十五的概率,亚瑟·柯克兰从那场致命的爆炸中幸运地活了下来。 “看来他真是命大。”阿尔弗雷德嘴角牵动了一下,一时之间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遗憾,“事情我知道了,等他醒了再联系我。”说完,他就挂掉了电话。
当他从二楼的阳台返回一楼的餐厅,王耀刚好做完了今天的晚饭——两份非常健康的三文鱼藜麦碗,配菜还有切好的牛油果和圣女果。余光瞥见那只大型金毛又朝自己贴近,王耀抢先拒绝了他接下来要说的话:“不,不行,我们说好了,油炸食品隔两天才能吃一次。”说着,他用手背把一碗健康晚餐推向了阿尔弗雷德,示意他拿出去吃。 但当时阿尔弗雷德真正想说的是:王耀,我带你离开这里吧——哪怕再次被通缉,我也不想让你卷入这场越来越疯狂的争斗里。但他最终只是注视着王耀专心致志在自己那份晚餐上挤柠檬汁的侧脸,一句话也没有说,端起晚饭离开了厨房。 当你有两个霸道、无理取闹、自私自利又喜欢欺凌别人的哥哥,而他们恰好又有权有势,你就会知道在这场你死我活的争斗中就算逃到天涯海角也是徒劳……更何况其中一个现在还没死呢。阿尔弗雷德冷嘲地笑了一下,用叉子扎了一个圣女果塞进嘴里,咀嚼了两下咽下,是酸的。 “宝贝,从明天开始我开车送你上下班吧。” 当王耀端着自己那份晚餐坐在餐桌前刚要开动,就听到阿尔弗雷德这么说。虽然觉得这个提议有些突然,但他还是点点头:“可以是可以,但你怎么突然想开车送我了?” “因为我想和你多待一会儿。” 王耀听后失笑,拿餐巾纸擦了擦自己咬三文鱼时溅到嘴角的油渍,说道:“你知道吗,从刚才你进厨房的时候,我就看出你的脸色不对。” “有那么明显吗?”阿尔弗雷德喝了一口水,没有否认。 王耀接上他的话茬,而是换了个问题:“是跟你有关……还是跟亚瑟有关?” 阿尔弗雷德在桌面上转着手里的餐刀,沉默了两秒,摇摇头:“我也不知道现在危险到底来自哪里。”顿了顿,他抬头盯着王耀的眼睛说,“别离我太远,别到我保护不了你的地方去。”
当时王耀觉得阿尔弗雷德的情绪反常,一心顾着安慰这只不安的大型犬,却忘了跟他交代一下第二天开车来的时候低调一些,最好找个没人的角落再给他打电话。所以第二天当王耀下班,乘着电梯刚走到公司楼下,就看见门口三三两两站着一些人,王耀路过他们时还听到他们的悄悄话—— “你说,不会是吸血鬼老板又回来了吧?” “肯定是,车就停在外面。” 亚瑟回来了?王耀刚惊喜地转头,就登时石化在了原地。好嘛,那辆光明正大停在公司大门口的可不就是亚瑟的座驾,那辆熟悉的宾利嘛,但开车的人……他用脚指头想都知道是他的怨种笨蛋男友,阿尔弗雷德! 正当王耀向后撤步,打算找个僻静的地方给阿尔弗雷德打电话,让他换个地方停车时,Jasmine突然出现在他背后,吓得王耀赶紧收起手机,脸上摆出一副公式化的笑脸。 “丽姐,你今天下班挺早哈。” “王耀,你今天不去坐公交车了?”Jasmine好奇地问,因为他一向都是从公司的侧门出去,那里离公交车站更近。 “啊是,今天,有朋友来接我。” “朋友?你在这里还有朋友呢?在哪儿呢?”Jasmine踮起脚朝外面看了一圈,除了老板的宾利之外没看见其他车,于是故意开了个玩笑,“你朋友不会是开着咱们老板的宾利吧?” 女人的直觉啊……王耀一面在心里感叹,一面还得粉饰太平地摆摆手说:“怎么可能,我朋友还没来呢。” 然而正当他说话的功夫,那辆宾利车已经悄然开到他身后。见王耀一直跟别人说话没搭理他,还不耐烦地按了一下喇叭,瞬间成功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就连Jasmine也露出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眼睛瞪大了盯着他看。 老天爷呀,救命……王耀此刻的笑容比哭还难看,但在彻底社死前,他还想做最后的垂死挣扎——于是他咳嗽了一声,打算开溜。 “蜜糖宝贝,你要去哪儿?不是让我接你回家吗?” 坐在驾驶位上的男人摇下车窗,然而里面坐着的却不是大家以为的吸血鬼老板,而是一个年轻的戴着墨镜的金发帅哥。金发帅哥话音刚落,某个企图逃跑的中国人就像被施了定身咒一样,定在了原地—— 迎着来自四面八方无数神情各异的注目礼,王耀顿时觉得自己这辈子,就在这一刻画下句号了。 “王耀,这是你的——”Jasmine眨了眨眼,问道。 “我的朋友。” “男朋友。”王耀话音未落,就被醋精帅哥指正用词不当。 阿尔弗雷德你跟我玩尬的是吧,行,那干脆大家都不要脸了。“那我就和我男朋友先走了,拜。”说完,王耀心一横,快速拉开车门,催促坐在驾驶位上正因为当众宣布了主权而一脸得意的某人立刻起驾,一秒都不许耽误。 当天晚上阿尔弗雷德就连带着自己的铺盖和枕头被从卧室里赶了出来,凄凄惨惨戚戚地在沙发上躺了十分钟。盯着白花花的天花板,他越发觉得夜凉如水,孤枕难眠,自己已经忍耐到了极限,于是他毅然从杂物间里翻出一个废旧的键盘,解开睡衣的衣扣,跑进卧室里去负荆请罪了。最后也不知道到底是言辞恳切还是□□成功,硬是把自己的一颗金毛狗头挤进了王耀的被褥里。 贴着身后结实的胸肌,王耀一脸潮红,只觉得下身某处生疼,但最终却也只能朝他翻了一个白眼,骂道:“不要脸。” 偷到腥的阿尔弗雷德不以为意,还厚着脸皮把脸埋进他的颈窝里,嘿嘿傻笑。
从那天之后,王耀就在整栋公司都出了名了。一夜之间谁都知道他被一个多金的金发帅哥包养了,而且这个帅哥还和他们的吸血鬼老板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铁证如山,所有的谣言都不攻自破——他,王耀,就是一个走后门的关系户。 这下真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而王耀本人从开始脸皮薄,别人一打听还羞耻脸红,到后来一脸冷漠,摆出一副“是我,怎么滴,有本事你也找一个啊”的态度,只用了短短一个星期。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王耀把自己厚脸皮这件事毫不犹豫甩锅给了阿尔弗雷德。 不过好在厚脸皮在现代社会也不是什么贬义词,讨厌他的人他做什么都会讨厌他,喜欢他的人也不会因为这件事改变想法,所以王耀心想自己也犯不着为了一些流言蜚语生气,更何况自己现在不仅房租免了,工资涨了,还有个这么帅气又专情的小狼狗天天围着自己转,日子过得顺风顺水,惹人妒忌也是情理之中。 泡在蜜罐里的生活整整过了四个月,王耀几乎忘记了自己还有个法律上的“丈夫”这件事。 直到有天夜里,他着急起夜,发现二楼的阳台的灯竟然还亮着。于是他上楼本想劝阿尔弗雷德早点进屋别被风吹感冒,但走近时却突然听到阿尔弗雷德近乎是低吼的咆哮—— “亚瑟·柯克兰,你下决定之前就他妈的不能提前和我商量一下吗?你他妈就没有一刻想过我的感受吗?!” “不我不想听你辩解,你就是个疯子,还想拉所有人陪你下地狱!” “你现在连你自己都保护不了,还想保护他?……亚蒂,有时候我真希望你那个时候就死了。” 后面的话王耀没有再听下去,他一向不是个喜欢探听伴侣隐私的人。于是他蹑手蹑脚又下了楼梯,回到自己的卧室裹上被子,但在床上怎么都睡不着,睁眼闭眼都是刚才阿尔弗雷德愤怒的声音。过了大概十分钟,房门被打开,一个散发着寒气的身体小心翼翼爬上了床,大概是害怕惊醒身边的人,他没有像往常那样抱着他入睡,而是躺在一旁,望着天花板也在发呆,脑子里也一遍一遍重复着刚才电话里那个男人阴恻恻的声音—— “只要我还活着,他就必须付出代价。你要帮我,弟弟。” 亚瑟向来是个十分精明的人,这一点阿尔弗雷德心知肚明,这也是他为什么总对他心怀戒备的原因。也许这个计划一开始的确只有王耀,但现在这个男人想要控制的却绝不止王耀一个人。 此刻他倒宁愿自己面对的是斯科特,因为斯科特顶多也就是自以为是,目中无人,有时候发发疯想着怎么搞死他的两个兄弟,但亚瑟却是彻头彻尾的疯子,疯到甚至可以把自己当成赌注送到赌桌上……而且这世界上有哪个正常人谁会在去送死之前先和自己喜欢的人结婚的?他难道想不到即便王耀不爱他,也会为此愧疚一生吗?
一夜无眠。
第二天正好是周六,阿尔弗雷德躺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翻动电视频道,但实际上满脑子都在想到底要不要把昨晚亚瑟说的事情告诉王耀。这时,王耀洗完澡从浴室里走了出来,经过一夜的纠结,他还是决定主动问问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他见男人头枕在一只胳膊上躺着,于是顺势窝进他的怀里,用手臂圈住他的脖颈,没有干透的发丝还携着淡淡的洗发水的香味,令那双澄澈的蓝眼睛暗了暗,阿尔弗雷德不自觉撩开爱人睡衣的下摆,爱不释手地抚摸着他滑嫩的肌肤。 王耀没有阻止他的动作。他对上爱人的眼睛,轻声说道:“阿尔,你昨晚的电话,我听到了一部分。” 阿尔弗雷德手上的动作停顿了一秒,但没有接上他的话茬。 “是亚瑟那边遇到什么麻烦了吗?”王耀又问。 阿尔弗雷德点头,依然没有说话。 “到底怎么回事,你能告诉我吗?我听你昨天的语气,很担心。” 阿尔弗雷德知道自己隐瞒没有用,就算自己不告诉他,亚瑟也会千方百计地让他知道这件事。于是他只能无奈地叹了口气,抵着他的额头,闷声闷气地讲:“他说,希望你能去伦敦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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