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看医生,她说我没病,只是···只是···爱上你了。正好那天段立轩来找我,想用刘晓雯的消息交换肖磊的下落。我···很为难,打算找时间和你谈谈。想着说,如果···你是···真心的,也许我们可以···试一试。” 余远洲脸上汗泪交加,带着一种惨白的红,好似在一层白蜡底下架了个火把。他把枪塞进丁凯复胸前的口袋里,仰起脸悲凉一笑:“我问过你。真心地问过你。” 丁凯复直愣愣地看着他,高大的骨架前后摇晃,像是将倾的铁塔。 问过。余远洲的确问过他。 「付金枭,你喜欢我吗。」 那他呢。他答了什么。 「喜欢干你。」「惯你两天给你惯上天了。」「今天就让你吃个教训。」「说说看,渴望被变态干的你是什么。」 他又做了什么。 他绑着余远洲的手腕,强迫了他一宿。任凭他哭嚎,求饶,痛叫。昏厥了就拽到浴室浇醒,折磨到天亮。 余远洲抹掉脸上的泪珠,尽量平稳自己的声音:“付金枭,我拿命跟你赌过两回。第一回,我输了。这回,你输了。但我不会再跟你赌第三回了。”他吸了下鼻涕,委屈而又坚定地重复道,“永远都不会。” 说罢他推了把丁凯复的肩膀。 像是推倒多米诺骨牌的第一块,丁凯复被他推得坐到了地上,随即向后仰倒。后脑勺撞到地面,弹了一弹。 他愣着一双空洞的眼睛,望着雪白的棚顶,汩汩流泪。 教堂外响起了警笛,极速地由远及近。 “愿赌服输。”余远洲指着破碎的落地窗,“走吧。去过你自己的人生。我也要过我自己的人生。” “愿赌服输···愿赌服输...”丁凯复把这四个字在嘴里来回嚼着,蓦地,又坐起来扶额低笑,肩膀一耸一耸。 等笑够了,他脚用力往地上一跺,双手扯着西服前襟,以一种诡异的姿态把自己给提溜起来。像个僵尸,膝盖都不打弯儿,一步一挪地走到窗口。 皮鞋在这白烂的雨水里泡着,心也泡着。 脚迈一步。心跳一下。都咕叽咕叽地往外冒沫子。 鞋冒白沫子,心冒红沫子。 警笛越来越近,停在了教堂门口。砰砰的车门声,杂乱的脚步声。 余远洲从地上骨碌起来,快速跑到大门口,将椅子堆到门前挡着。 “余远洲!!”丁凯复忽然喊他。 他转过头,就见丁凯复踩在窗框上,扯出胸口的白色口袋巾,铺上胸膛。 斜边对折成三角,底边向上卷成筒。又把筒滚成卷,最后摁到脑壳的伤口上,任由血液将丝巾染成红色。 他缓慢而郑重地伸直手臂,将那朵「玫瑰」递了出来。 嘭嘭嘭!教堂门被大力拍打。 “走!!!”余远洲冲他吼道。 丁凯复不动,仍旧固执地递着。高大的身躯直挺挺地立在风雨里,像个虔诚的信徒,把心脏献祭给他的主。 门一鼓一鼓,眼瞅着就要被撞开。 余远洲狠下心不再看他,转过身死抵着椅子。垂着头,从腔子里爆发出绝望的怒吼:“我让你走啊!!!” 哐当!!!门被大力破开,穿着防弹服的警察鱼贯而入。 余远洲被惯性冲击,踉跄着向后摔倒。颠倒混乱的视线里,窗边已没了人影。 满地的碎玻璃上,徒留一朵血玫瑰,在凄风苦雨里孤独地绽放。 作者有话说: 下部第四刀《婚礼》砍完。各位还好吗。其实也没有很虐吧感觉。都收拾收拾洗把脸,接着砍了啊。下周四开启最后一个篇章,最甜且最虐的一把大刀:《血玫瑰》 舞台搬到非洲的尼日利亚,看大狗怎么脚踏七彩祥云~ 追到这儿,估计都知道洒家没有柔情,主打就是离谱(划掉)刺激。下一篇章也是大场面,都扛住了嗷!毕竟我的腰子不要紧,把你们砍懵才要紧(???) 至于甜蜜恋爱,HE后会有嗷!虽然我也不知道算甜蜜,还是算搞笑丢人···可以先给一个小剧透:大狗婚礼在D城架了1314个彩虹门,一个门上贴一句土味情话(洲:破B地球,永别)
第九十九章 人和人的缘分,有时候就是戛然而止。 所以当姜枫开始夜不归宿时,余远洲知道自己该走了。 非亲非故的男女,甭管私底下处得多清白,什么蓝颜红颜,搁外人看那也不正经。他本就辜负过人家,万不能再把人家的新对象给搅黄了。 从作出决定到搬走,余远洲只用了两天。姜枫留来留去的,临走还站门口撕巴半天。 但余远洲到底还是走了。 独惯了的人,都有一个特点。说好听点叫识趣,有边界感。说难听点,就是生分,冷。 就像他离开Linda家一样。临走时千恩万谢,眼底含泪。可真转身了,头也不回。 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合适的房子租,余远洲先找了个便宜民宿住着。 专门为了旅客而造的房子。大长趟的平房,全都是一居室。铁骨架构,石膏板墙,既不抗风也不抗冻。 余远洲每天下班回来,开房门就跟开冰箱门似的。床,桌子,衣柜,墙上挂的画,都又薄又假,像橱窗里的样板间。 这天半夜,他又被冻醒了。越睡脚越冷,在梆硬的被褥里发麻。 想去泡个脚,又懒得整。强行睡,又睡不着。他在被子里缩来缩去,嘴里耍赖皮似地吭吭。 余远洲这人,在外和在家两个劲儿。在外看着实诚可靠,在家就一懒蛋。 因为懒得刷碗,所以从不做饭。因为懒得做家务,所以处处干净着使。 因为懒得擦桌子,他买了一沓PP垫板,脏了就撇一张。微波炉门把手裹着厚厚的保鲜膜,油了就撕一层。 就连养花,都是拿塑料瓶扎眼儿放土上,因为懒得总去浇水。 就这么个懒法,别说打水泡脚,就连洗澡他都懒得打沐浴露,嫌冲着费劲。 丁凯复跟他完全相反。可谓是生意场上的狗B,私生活里的精英。 不仅用「雨后山林」的香氛沐浴露,还得用「仙气十足」的玫瑰浴球打泡。但他的精致也就停留在打泡这一步,打完泡往皮上猛劲儿搓,沙沙的,像用钢丝球刷锅。 为啥他知道,因为丁凯复总要大个脸跟他一起洗澡。锁门也不好使,这不法之徒拿个小铁丝儿,捅咕两下就能开。趁着他满脸洗发水,从头摸到脚。这就算了,自从发现他不用沐浴露,丁凯复的每日任务就又多了一项——刷余远洲。 先拿搓澡巾刷,然后拿浴球刷,最后拿梆硬的老毛巾刷。就这么被刷了一个来星期,余远洲胸脯都出血点子了。丁凯复还不承认是刷的,偏说他是海鲜过敏。 这是洗澡,更闹心的还有刷牙。甭管在干啥,只要余远洲一拿牙刷,就得凑搭过来。 挺大个体格子,占大半个洗脸池,跟牙刷干架。「哈!」「唰!唰!咔!咔!呕!」「啊噗,啊噗,咕噜噜噜···tui!!」。 洗脸池旁边的三合板,被他tui得像旺旺雪饼。 牙刷毛就跟烫了头似的,炸炸着往他牙缸里一插。他埋汰丁凯复嘴里烫,以后走投无路可以开个理发店。不用买烫头机,站椅子后边儿冲脑瓜顶哈气,一天能烫二十个老太太。 丁凯复笑着抓他胳膊,冲他脸来回哈气,一边哈一边说我先烫死你。 余远洲就这么走神儿着,等回过神来才发现嘴僵了——他笑半天了。 嘴角一点点耷拉下来,心也跟着一点点凉下来,比脚丫子还凉。 丁凯复,算是彻底消失在他的世界里了。这一年别说见面,通电话,就连消息都听不着了。 唯一知道点的零碎,还是黎英睿前阵子来美国出差,他拐弯抹角打听着的。 说是去年年底回了国,看样子没被美国警察逮着。回国之后,也没再做什么出格的事,锋芒收敛了很多。 用黎英睿的话讲就是,「打疫苗了」。 好事还是在做,夏天去参加了二中「余光林楼」的剪彩。这两年丁增岳身体不好,他把银实地产也接了过来,彻底成了丁氏集团的实际接班人。 至于感情生活,还是和以前一样。办公室里挂着余远洲的照片,颈子上坠着水晶片护身符,丝巾也还是绣着密密麻麻的「洲」。但嘴上却不再提了,甚至有些讳莫如深。谁提一个字儿,都要大发雷霆。那架势,就好像余远洲这人已经死了。 这样也好,余远洲想,既然他已死在了丁凯复的世界。那丁凯复,也该葬于他心上。 是非错对,终有一日会物是人非。恩爱怨怼,皆化做对岁月的追悼会。 哪个成年人的心上,没几个坟包呢。 没什么大不了。 不过是错爱一个人。没什么大不了。 他吸了下鼻子,披着毛毯下地,给自己冲了杯热咖啡。踱到窗边,举目远望。 郊区的地段,没什么灯光,显得夜很干净。天空是墨蓝色的,月亮清楚的一轮。云高高的,呈絮状,像培养皿里的白霉菌丝。 余远洲忽然就思念起祖国的夜。祖国北方的,那雾雾昭昭的夜。在雾里闪烁的小招牌,窗上的冷霜,餐馆里混混沌沌的人气儿。 他眼底有些潮。 在美国这些年,他几乎是独来独往。和公司同事相处得不错,但也仅限于普通朋友。所幸姜枫和Linda都不是沉闷的人,他那颗心也没觉得孤单过。 而如今,一个人在这冷清的房间里,望着这清森的夜,忽然就让他想家。 没有小家,就想他的国家,想那片熟悉的土地。想吃热乎的炒菜,想说他的母语。 想得辗转反侧,抓心挠肝。 于是在这一晚,余远洲做出了个重大决定——回国。 他向公司提交了申请,一个月就出了批准。调任到中国S城分公司,升为技术总监,独立带团队负责项目。 余远洲拿到调令后,拎着个24寸的行李箱就回了国。分公司的总务部已经帮他租了房子,他很快就安顿了下来。 回国后第一件事,就是联系乔季同。丁凯复出来后,他就再也没收到过乔季同的电话。还是从别处辗转着听说,乔季同去年夏天已经出狱。 可无论是WX还是电话,乔季同统统不回不接。只在两周前,银行短信通知他到账一笔钱,十二万块整,汇款人姓名「Qiao Jitong」。 监狱三年,每月500额度,总共一万八。知道乔季同出狱后,怕他日子困难,又汇过两次五万。总计11.8万。 这份微不足道的弥补,乔季同到底是没要。为什么不要,余远洲不敢往深想。只能安慰自己,人和人的缘分,有时候就是戛然而止。 既然乔季同不愿继续和他往来,他也该识趣,不去过多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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