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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心难救

时间:2023-11-19 20:00:08  状态:完结  作者:海苔卷

  余远洲收起自己的圣母心,心酸地叹了口气。

  “后面那爷们儿牛逼。”王好汉指着后视镜,“这一路,分儿币没掏。”

  余远洲也跟着往后视镜看,还是那辆黑越野。这车型和丁凯复的大G很像,他不愿多看,很快收回了视线。

  “不掏钱,掏枪。”

  王好汉笑道:“没嘛大不了的。在这儿打枪,就跟你们那儿崩小人儿一样(放鞭炮)。”

  余远洲却笑不出,脸抽巴得像是生嚼了苦丁茶。

  这可真是个生艹地儿,他想,看来这三年,可有的熬了。

  作者有话说:

  大狗这章出场了。虽然只出场了个枪筒子。

  明面上:愿赌服输,我放手。

  背地里:老婆要去尼日利亚?(光速拉出28寸黑水晶行李箱)(背上MP5A5冲锋枪)(蹬上百利威防水作战靴)(戴上雷朋蛤蟆镜)

  生草男友,变~身~!

  尼日利亚。温柔系男主的试炼道场,纯狱风男主的快乐老家。

  PS:小BK的。B一声,K轻声。天津土话,这里翻译成狗娘养的,已经是文雅译法。实际意思特脏,好孩子不要百度,也不要学嗷!

  昨天有宝要双更,卷这周上班忙,没攒下稿,这一篇都早上爬起来现码的···咱周末再挑一天双更哈!


第一百零一章

  尼日利亚的拉各斯,是个很难评的地方。

  夸它好,那是相当昧良心。这边的同胞们,亲切地称呼拉各斯为「拉个屎」。

  枪声见怪不怪,武装直升机也不稀奇。抢劫勒索家常便饭,活人买卖随处可见。

  贫民窟的女孩儿,芳龄十八。不要199,不要188,1.5万奈拉带回家(145块)。街上流浪的小孩儿,比国内流浪的小猫儿还多。

  但不得不说,人的适应能力是极其强悍的。就这破地儿,余远洲也能数出两三个好。

  首先人际关系简单。

  当地的黑人做事懒散,为人奸憨。但只有明枪,没有暗箭。人和人的关系很纯粹,感情也纯粹。开心就笑,不开心就吊脸子。不开心的理由基本也就一个:钱。

  简单,什么都简单。不像在国内,说话做事哪怕三思四思五六思,都会有人挑理。工作累,人情世故更累。

  其次是生活节奏慢。

  早上十点上班,下午四点下班。不下不行,晚了怕有人身危险。

  早早地回到宿舍,又不能出门。网还不好,别说4g5g,3g都时断时续。更糟糕的是,有时候干脆连电都没。

  没有自由。没有娱乐。没有朋友。除了时间,什么都没有。

  余远洲只能把时间花在学习和思考上。

  作为一个机械工程师,能考虑的事情其实有很多。曾经他的精力,也就够他在心里盘两圈生产流程,尽量不出岔子。而如今,他能进行长时间的,有深度的思考。

  他早就意识到,重复出设计图是一种无用功。产品结构的潜力终归有限,重要的是如何降低成本,改善流程,提高设计效率。

  真理是融会贯通的。任何一个领域,任何一个工作,哪怕是卖烤面筋,只要投入思考,精神上都会有巨大收获。

  余远洲通过对工作的思考,明白了很多人生哲理。说句玄乎点的,他觉得自己要在这破地儿悟道了。

  除了时间多,这里还有个好处——生活成本低。当然前提是别总上街,因为会被抢得「狗基罩子都不剩」。

  另外也别买带牌子的东西。

  拉各斯的物价很神奇,一带牌子就贵得吓人。别说什么奢侈品牌了,就可口可乐,都要1千奈拉一瓶(10块)。

  但只要不带牌子,就便宜,海鲜尤其便宜。不过余远洲不敢吃,不衬非洲铁胃,怕拉到噶。

  也因为这糟糕的生活环境,余远洲在健康上格外注意。早睡早起,坚持锻炼(在屋里)。吃饭都是从国人开的餐馆订,下班顺道过去拿。

  饮用水喝进口瓶装的,多热的天也长袖长裤,睡觉前检查蚊帐里有没有蚊虫。不成想就这么注意,还是感染了疟疾。

  一开始是低烧,以为是普通感冒,没太上心。请了假,吃点感冒药卧床休息。没想到烧了三天也不退,甚至急剧飙高。第三天下午还是37.5度,当晚升到39度,伴随剧烈的关节疼痛。尤其脚踝,像是有毒蛇咬。头疼得像是有人拿锥子扎,吐个不停,胃缩缩着反酸。

  不到两个小时,人就变得极其虚弱。摔到洗手间的瓷砖地上爬不起来。

  幸好他手机随身带着,昏厥前摁下了快捷拨号。

  快捷拨号的号码,是他刚搬来的时候门上贴的。A3纸上大大的一串手机号码,下面写了「救急」两个字。

  通常来讲,不该相信这种来路不明的纸条。但余远洲不仅信了,老老实实地把号码录了,还设成了紧急拨号。

  一方面是纸上的汉语让他安心。毕竟在这么个破地方,政府警察都指望不上,还得同胞互相帮助。

  另一方面就是直觉。他总觉得「救急」那两个字儿磕碜得眼熟,让他有安全感。

  也多亏是这份信任和直觉,他才得以保住性命。

  等他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了。还不是公司指定的医院,而是当地一家白人开的医院,环境很整洁。

  王好汉正坐在他旁边吃烤芭蕉,bia叽bia叽的,跟嘴里有快板儿似的。看到他醒了,从卫衣的插手袋里薅出一坨纸团:“垫bo点?”

  余远洲虚弱地从枕头上别过脸,看他手里的东西。像是从学生作业本上撕下来的纸,蹭着灰,从纸团的空隙里露出一点芭蕉黄。

  “给我瓶水。”余远洲哑着嗓子道。

  王好汉弯腰在脚边的黑塑料袋子里鼓捣,半天才掏出一瓶原装水,拧开递给余远洲。

  余远洲勉强撑起来喝了口,又躺了回去。把小臂盖在脑门儿上,长顺了口气:“你咋在这儿?”

  “宿舍的脏掰掰(张伯伯)来电话儿,缩你得了疟疾。有人给你撂医院了,让我过来瞧瞧。”

  余远洲听他bia叽嘴闹心,委婉地撵人:“我没事了,你回去休息吧。”

  “得了您吧。”王好汉下嘴唇往外一翻,“还没四儿了。看看自己那指甲盖子,都靠儿shǎi儿(蓝紫色)了。你介再晚半天,得锯胳膊。以后买衣服都不用脑袖儿,一嘛大坎肩儿。”

  余远洲以为他夸张了,无所谓地笑笑:“疟疾怎么会锯胳膊。”

  王好汉看他不当回事儿,蹭一下把被子掀开,指着余远洲米色睡裤上晕的血尿。

  “自个儿瞧瞧,尿里都带xie了还没四儿!人dai夫都缩了,你介是塞皮斯!”

  余远洲看着自己裤裆上可乐渍似的脏,反应两秒才明白王好汉说的是sepsis(败血症), 脸唰一下白了。

  败血症,又称为血液中毒。简单来讲就是细菌进血里了,顺着血管一边繁殖一边溜达。

  青霉素要打得不及时,运气好截肢,运气不好分分钟盖被单儿。

  余远洲心里一阵后怕,撑着胳膊问道:“送我来的人在哪儿?”

  “走了。”

  “怎么走了?留名没?”

  “还留名儿,好悬没给我留个大脸巴子。”

  王好汉站起身,开始一人分饰两角地给余远洲情景再现。

  “哎,哥们儿你叫嘛。我们一块儿的醒了,我给他说一声儿。”

  “不用。”

  “哎你这爷们儿恁么走畸呢,这光天化日的,我还能讹你嘛的。你到底叫嘛。”

  王好汉这时背过身去,扭过半个头,斜眼儿扬下巴地压低声音:“再逼次嘴给你系上。(逼次:多嘴)”

  学罢王好汉一拍大腿,露出黑人特有的大笑:“哎我cao他大爷的。”

  余远洲心底一凛,四下摸找手机。终于在枕头边摸着了,摁几下都没亮屏。

  他只得继续追问王好汉:“那人长什么样?中国人?”

  王好汉眼睛啪一下就亮了,一脸「你要跟我说这个,我可不困了」的样儿。

  “那个爷们儿!掏炝筒子的,你记得不?哎,就他!”

  “谁?”

  “你刚来那天,咱后边儿那个越野!”

  余远洲完全懵了:“你怎么知道?”

  “我记着他车牌儿,”王好汉两个手比划着数字六,哈哈着来回晃,“你麻麻六六六。”

  余远洲眼睛倏得瞪大,一把抓住王好汉的胳膊:“他长什么样?!”

  “大高个儿,”王好汉把脑门儿上的脏辫儿往后一捋,“头这样儿。”

  “脖子上有没有胎记?”余远洲急得上气不接下气,在自己脖子上比划,“这儿,手指肚大的几块。”

  王好汉摇头:“那没瞧着。衣领子里围嘀里嘟噜一堆。”

  这话一出,余远洲面色更加惶惶。

  无论是「大高个儿」「再逼次嘴给你系上」「NM666」还是在衬衫领子底下系丝巾,都只能让他想起一个人。

  可这太扯淡了。

  丁凯复怎么知道自己来了尼日利亚?

  就算知道,为什么他也过来了?他是碰巧出差还是···

  余远洲躺回床上,呆望着窗外橘色的夕阳。头疼欲裂,心乱如麻。

  作者有话说:

  今天更晚了,抱歉!


第一百零二章

  这场疟疾,让余远洲在医院躺了三天。

  出院后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给手机充电。开机后,他迫不及待地点开那个「救急」号码。手指摁在拨号键上半天,终究还是作罢了。

  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如果真的是丁凯复,该怎么办。

  如果丁凯复来尼日利亚是为了他,该怎么办。

  如果丁凯复还对他说爱,该怎么办。

  余远洲再一次对丁凯复的执着感到了震撼。但和以前那些恐惧的震撼不同,这一次的,发胀发酸。

  假婚礼后,丁凯复信守承诺,的确没有继续纠缠,甚至可以说是消失得干干净净。

  就连这次救他一命,都不肯留名。

  那个有空子就钻,没空子就耍赖发疯的丁凯复,竟然会信守承诺。

  那个不管干什么都要「换」的丁凯复,竟然学会了「爱」。

  曾经,丁凯复也爱余远洲。有纯粹的成分,但更多的,是一种「狩猎」,一种「Fish love」。

  「Fish Love」,余远洲第一次知道这个词,是源于初中英语试卷上的一个阅读理解。

  文章很短,开篇就说贤者看到个年轻人正在吃一条鱼。贤者问年轻人:“Young man why are you eating that fish?(年轻人,你为什么要吃这条鱼?)”

  年轻人答:“Because I love fish(因为我爱鱼)。”

  “你爱这条鱼,所以你将它从水里捞起来,将它宰杀,烹饪?”贤者说,“请别告诉我你爱这条鱼。你爱的是你自己。因为这条鱼鲜美可口,所以你吃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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