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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华棉

时间:2023-09-26 17:00:06  状态:完结  作者:Huoshao

  中国学生们笑了。然后他们开始聊天,或者更确切点说,是他们问他问题,更准确一点说,是他们请教他。内特尔顿教授,有人忽然问。我想知道,像在我们这样的国家,如果不走俾斯麦的铁与血的路子,还有没有指望。

  这有点把他问住了。首先,俾斯麦已经死了太多年,像是他的祖父才会关心的人。其次,这些不是他的专长,更适合那些文理学院的,读哲学、文学、历史的人来回答。他们参加了辩论社,更擅长演讲,会为“教授是不是人”,或者“女人应不应该只为了钱结婚”这样的问题争得面红耳赤。“我不知道,”他承认。“坦白说……我在美国,我们也没有走俾斯麦的路子——但这并不是说美国就是一个糟糕的范例。恰恰相反,我认为你们能从美国那里能学到的,比能从德国那里学到的多得多。”

  说完他就有些懊悔了,疑心这话会不会过于傲慢。但出乎意料地,没有人抗议。他还不擅长阅读中国人脸上的表情,不过没有人显示出被冒犯,有几个还点了点头。他就在那片赞许的沉寂中打量面前这些脸孔,想着这些人在若干年后,将会成为这个国家的精英。但会是哪一种?教会每年向这里投入的大量的金钱,是否会被他们中的某个中饱私囊?他意识到这种揣测很无端,便马上打消了念头。

  对于内森来说,更熟悉的德国人是德皇威廉二世。1917年,美国加入世界大战的时候,他的长兄艾德温正在读神学院,主动报名入伍,但没有被派往海外,而是编入59路军后勤部队,驻扎在罗德岛的亚当斯堡垒。然后大流感来了,艾德温的驻地有报告病例。艾德温没有感染,但他们觉得他说不准已经得过了。父亲原本打算受邀移去另一个更大的教区。约翰·内特尔顿大人曾很骄傲地把这件事说了半年,但后来也没去成,因为新教区付不起原定的薪水。于是他们待在原地,没有搬家,他在朴茨茅斯读完了高中。

  1919年,通过了纽约州教育委员会组织的考试后,他进入康奈尔农学院。虽然,事实上,他也不知道自己要学什么。他们原本打算将他送去艾德温读过的大学,但战后那两年的经济太差,私立学校的学费又是一笔不小的支出。而这是个州立学院,他们用不着花什么钱。他在康奈尔学的是植物学,成绩平平,除了罗伊·阿什顿和李·摩尔,也没有结识太多朋友。从大一的暑假开始,他在朴茨茅斯的农场里工作,大二暑假曾在佐治亚州试验场见习。大家对他的职业预期是去农业局做公务员,或者管理一个农场。他在1923年初春时几乎已经稳保了一枚纽约州州立试验场的工作,是姨夫帮他介绍的。但复活节假期回来后那份工作忽然失去着落;简而言之,农业局决定不提供那个职位。当他把这个消息告诉指导他的教授爱德华·葛雷德时,那人忽然跟他说,内特尔顿先生,你有没有考虑过海外传教?

  那份几经周折提供给他的合约的条件是这样的:在上海圣约瑟大学做生物科教员,每学期教授三门课。那年圣约瑟刚获得了一笔十万美元的赞助金,还要新开一个自然科学的实验室,急需人手。薪酬是一份单独的传教士薪水,每年960美元,再包括一间不带家具的公寓,医疗(包括眼科)支出,一半的牙医费用,以及1800美元一年的退休年金。葛雷德教授向他保证,这个条件能让他在东方过得很滋润了。他本人就曾在日本访问过一年,虽然他对福音没有兴趣,纯粹是为了学术交流。内森没有什么教学的经验,除了大四时在实验课上做过助教。但美国人,基督徒,常春藤的一个理学学士学位——足够了,放到上海足够了。

  他听从了教授的建议,匆忙开始申请。他觉得自己在纽约的面试是一场灾难,所以对于自己的入选很有些意外。他不习惯与人有眼神接触,视线总是向下,睫毛搭下来,下唇天生微微撅着,看起来总是有些郁郁不乐。金发,淡蓝的眼睛,左侧脸颊上有一枚痣,和他母亲一模一样。见过多萝西年轻时照片的人,都会惊叹他们如此相像。在传教士申请表的推荐人问卷上,绝大多数人在“外貌”一栏给他的打分是“高于平均水平”,有两个给的是“远高于平均水平”。在“体力”一栏,他得到的评价也颇高。人们似乎普遍认为他足够健康,可以适应异国气候。但在“沉稳”一栏,推荐人的态度呈现两极分化。在“有无基于种族的偏见”一栏,人们认为他的偏见小于普通大众。

  但在有些方面,他得到的评价并不理想。缺乏领导才能,尤其是演说技巧;喜欢单干,不愿与人合作。对于财务问题不够审慎。固执,灵活性欠佳。但整体来说,他是个好看、友善、勤奋、富有同情心的年轻人。问卷最后,在被问到“是否愿意推荐此人”时,有个受访者似乎开始不耐烦了:

  为什么不?我认识内森.B.内特尔顿四年了。在康奈尔的时候,他是阿尔法·罗(ΑΡ)兄弟会的一员,不算惊人地活跃,但也没有不合群。他的人格和外表吸引力都是优秀的,在他感兴趣的方面,内特尔顿会展现出极大的毅力和勤奋。我们一起参加了“懒汉俱乐部”,他每个星期都出席。据我所知他一直对于海外传教很感兴趣,我相信他会成功。

  审核很顺利,然后是体检,参加培训,学习中文,等待被派往中国。他的中文学得很差,按照教他中文的老师的说法,他“五音不全”。而且他学的北方官话在南方都没派上用场。广州、上海、苏州、杭州人说的话,他几乎一句都听不懂。他没有什么语言天赋,法语、德语一塌糊涂,希腊文没学过,拉丁文勉强及格,没有成为中国通的潜质。如果他读的是康奈尔的文理学院,也许在那些纽约的先生们面前就能更抬得起头来。而且他不读诗歌。在“阳光地带”号上的宴会厅里,人们曾举办过一些娱乐,以打发无聊的航行时光。除了弹奏钢琴外,有一些传教士会当众朗诵诗歌。惠特曼、丁尼生,他靠在椅背上,听得昏昏欲睡,靠偷看同行的旅客们强打精神:那些跨国公司高管们的妻子,有些年纪大的还穿着爱德华时代的裙子;一群结伴的年轻美国女子,都是要到远东去和未婚夫结婚的准新娘;还有一些俄国人和日本人,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远远地站在舞厅的角落里,交头接耳,很少和美国人社交。有一次,有一个阿默斯特学院的毕业生,是长老会派遣到直隶去的,朗诵了T.S. 艾略特。那首诗歌有种奇特的朴素韵律,用时髦的话说,它很现代。我不是哈姆雷特王子,我也做不成。电灯的影子投在那个阿默斯特学院毕业生的脸上,他太白了,从耳后根到脖子显著地红成一片。我是侍从大臣,一个适合给帝王公侯出游炫耀威风的人。看那手势,太戏剧化了,那惨白又通红的脸仿佛涂了铅白油彩。精明,细心而又慎微谨小。会不会有点太装腔作势了?他想。有时,的确,近乎荒唐可笑——有时,差不多是个丑角。

  他和大家一起鼓掌,没有过于热烈,一半是因为他欣赏不来,一半是为了维持着头等舱乘客们应有的那种养尊处优、见惯不怪的疏离和无聊。

  1923年秋季的那个学期,他因为有继续学习中文的任务,减免了一门课,只教一门本科生的植物学和一门基础实验课。系主任是约翰·罗威尔,很少出现在教室里,经常埋头扎进他的那片试验田中。他们一见如故,相当合得来,是一种不读诗歌、做实事的农学院毕业生之间的气味相投。虽然他是纽约的总部招募的,但他感觉自己就像是罗威尔亲自挑选的。他很快成为罗威尔的副手。那一年罗威尔雄心勃勃,拿着中华纱业联合会赞助的一千五百美元,进行培育新棉种的试验。中国的纺织业正处在存亡关头。本土的棉花品种纤维粗短,无法适应大规模的工业化纺织,而引进的美国品种已陷入全面退化。原料的紧缺迫使本土厂主们不得不高价购入棉花,而日本的纺织厂凭借技术和政策上的优势,挤压本土纺织厂的生存空间。本土纺织业陷入绝境。罗威尔受到的委托是培育出适合本土的种植的棉花,为纱厂提供稳定的原料供应。

  圣约瑟生物科在上海附近的农田里偶然获得一些本土棉花的杂交种,纤维细长而有光泽。1923年,育种进展顺利。但1924年,产量骤减。上海的气候不同于少雨酷热的南佐治亚,整整一季,棉籽因水分过多而呈现绿色。那时圣约瑟的试验田也出现了问题:学校要求收回土地,改建校舍。而剩余经费几乎不可能在上海继续维持大规模的试验:田地、雇员、房屋都要钱。但内森认为这个方向行得通,至少比试验美国品种要有希望。他对罗威尔说,这不会是一年、两年能做得成的事,但如果就此放弃,将永无可能。

  罗威尔对此不置可否。他的兴趣似乎已经转向了桑蚕,认为生产丝绸才这是更适合这个国家的道路;连年的试验也令这位系主任身心俱疲,他已决定乘机回阿拉巴马休假,顺便治治他的膝盖。而那时圣约瑟也已经令内森怠倦。他在上海待了一年半,没有像其他传教士一样,和本地人建立什么太多联系。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他总是待在试验田里,几乎没有怎么好好学他的中文课程。茶话会在他开始试验后也渐渐不了了之。在经历了一番堪称痛苦的协调后,他和圣约瑟大学达成协议,临时调去阎县传教站。在那里他可以拿着中华纱业联合会剩下的那一点资金,继续试验他们的杂交棉种。

  就这样,在1925年的那个春季,他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这个籍籍无名的中国小镇上。

  而这一切他并没有向阎县传教站的负责人米尔斯医生坦白过。至少在他来到阎县的那个下午,米尔斯还以为他只是来做一些“乡村工作” 的。在经历了与年轻军官的尴尬会面之后,他和梅一起去米尔斯的诊所找他。天气还不太热,没有进入瘟疫的季节,这一带也没有大的战事,所以米尔斯的诊所里很清闲,只有一两个住院的病人。他一眼就看到了米尔斯,一个中等个头、肩膀很窄的棕发男人,没戴帽子,新剃了胡子,穿着一件医生的白色外套。弗兰克·米尔斯来自伊利诺伊州,在芝加哥读的医学院。他脖子周围系了一个小圆领,别着黄铜领扣,没有打领带。从他僵硬的姿态来看,他平时并不会戴这个领子。

  “啊哈,啊哈,”米尔斯搓着手说道,激动之情溢于言表。“总算见到你本人了,内特尔顿先生,你好吗?”

  他脱下帽子,和米尔斯紧紧握手。“你好吗?”米尔斯又问。他只有不住地点头,甚至不清楚自己说了什么。“——叫我弗兰克,拜托了。感谢上帝你来了,我可太久没有见到一个外国人了。我那天还跟凯特说,”米尔斯拍了拍他的胳膊。“哪怕是个德国佬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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