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陌岚花,妈妈最喜欢的花。 他捧着那一瓣花,感觉手心的湿意渐重,才发现自己已经哭得不成样子。 覃邈攥紧了手,胡乱抹了一把眼泪,朝着来时的方向跑去。 而那片花瓣飘浮数年,又再次落到了他的心上。 这时的覃邈,第一反应却不是像幼年时那样转身跑走。他知道自己现在应该把这个烧糊涂了的人推开,塞进被子里,然后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假装自己的波动的心绪从未存在。 但他做不到,就像他无法拒绝一片花瓣的亲吻。 沈未秋后知后觉地眨了眨眼,眼睫像一把羽扇,轻轻扫在了覃邈的脸颊。他好像这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但是迟钝的大脑却完全宕机,无法对此刻的状况作出任何分析。他只好顺从本能,双手撑着覃邈的胸膛坐了起来,然后迅速钻进了被子里,甚至非常自觉地把被角提了提,紧闭着双眼,完全是“我睡了我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覃邈:“……” 内心翻滚的情绪这才平息下来,覃邈把沈未秋吃完的罐头扔进垃圾桶,再从衣柜里找出一件旧大衣,盖在了沈未秋的被子上。 沈未秋趁覃邈背过身去,又往被子里缩了缩,只露出一双眨巴眨巴的眼睛,在覃邈转过身来的时候心虚地闭上。 覃邈并没有发现他的幼稚举动,依旧给他泡着小柴胡颗粒,又给他喂了两颗退烧药,这才在和衣在他身侧躺下,以免半夜烧没退及时送他去医院。 沈未秋倒是一夜好眠。
第16章 闹腾了一晚上,又是踹被子又是到处乱滚的,沈未秋第二天一醒来烧就退了。 覃邈也看着他一宿没睡,见他真的没事了,才摇摇晃晃躺上了床,开始补眠。 沈未秋翘着一头乱毛,脑子是清醒了,记忆也回来了。前一天是怎么无理取闹要吃黄桃罐头,磨磨蹭蹭不肯喝药,还把覃邈撞到在床上的“壮举”全部给他想起来了,羞耻得简直想要再缩进被自己假装昏迷。 但看看身边疲惫不堪的少年,沈未秋还是抱着满腔的愧疚起了身,像他昨天照顾他那样给他仔细地脱了外套,再把被子盖好。 覃邈的眉眼是及其出色的,除了那可以称得上是英俊的长相,还有冷冽特别的气质,让他就算身处于茫茫人海之中,沈未秋也能把他辨认出来。 但是好像又并不是那么简单。 他也不是没有见过美好的皮囊,甚至他自己都是可以称得上是清秀的长相,若说是单纯因为覃邈的长相而感觉他格外突出,好像也不是那么一回事。 那种感觉,就像是有关覃邈的一切都被涂上了荧光色,走在街道上,看到任何一个与覃邈有些许关系的东西都会格外留心。 沈未秋有一搭没一搭地想着自己和覃邈之间那种奇妙的气氛,拿着东西进了灶房。 公共灶房用的是老式的煤气灶,很难打得着火,饶是这样每天排队来用的人还是很多。人一多事也就多了,保不准你做着饭的时候隔壁李老太顺你一点油,楼上孙小妹拿你一把菜。平常沈未秋都不太管这些,毕竟奶奶在的时候和邻里一直和和气气的,这些老人家也大多是看着他长大的,顺得多他就少吃一些,顺得少他就多吃一些。 但是今天不同,今天他是来给覃邈做饭的,做少了他真怕覃邈吃不饱。更何况覃邈昨天那么照顾他,理应做一顿大的表示感谢。沈未秋像老母鸡护崽一样把那些七七八八的都放在自己眼前,大爷大妈想伸手也不好那么明目张胆了。 而丽姐就不一样了,她是一个有着高高颧骨和矮矮身材的中年女人,在楼下的档口经营着一家发廊。沈未秋只见她非常自然且熟练地拿他的油,不要钱一样拼命往她的炒饭里倒,一边还毫无心理负担地和沈未秋搭话:“我上次睇到你,好似同一个靓仔一起出街喔——系你乜人哇?表弟?家里乜情况啊?”(我上次看到你和一个帅哥出来,他是你什么人啊?表弟?家里什么情况啊?) 没等沈未秋回答,她又开始絮絮叨叨:“你话,佢会不会中意我个女阿敏?真系好鬼烦啦,阿敏哇,边个男仔佢都唔钟意,咁会不会嫁不出去啊——”(你说,他会不会喜欢我的女儿阿敏?真的好烦,阿敏她谁都不喜欢,这样会不会嫁不出去啊) 丽姐的前半生全耗在了形形色色的男人身上,那些男人在城中村滞留的时间——和他们停留在丽姐身上的时间一样短,没有哪个真正带着丽姐走向了她所向往的新生活,只给她留下了一个和她一样高颧骨矮个子的拖油瓶女儿。丽姐对爱情失望过,对生活失望过,唯独没有对男人失望,自己到了年纪,就想着想着把这个肖似自己的女儿脱手出去。 沈未秋听着她的话,脸上的客气和礼貌都差点挂不住了。明明他早已知道丽姐是个什么样的人,明明之前也被她明里暗里推销了好几次,但这次一听到她把覃邈和阿敏联系起来,他就一阵生理上的反胃,好像昨天的病还没好全似的,脸色变得苍白。 带着做好的饭菜上楼时,沈未秋心里还在想着丽姐的话。他这时才发现,自己并不是因为丽姐的所作所为而恶心,而是当他把覃邈和任何一个面孔模糊的女生放在一起,想象他们会怎样相处,会怎样亲密,会有怎样的生活的时候,他就会感到一直源自内心深处的排斥。 ……但是,不管怎么说,那样的生活总比和自己蜗居在这个破楼里面要好吧。 覃邈才十八岁,不管他有着怎样的过去,在这个地方,只要他肯去闯,总会比现在的自己好的。 自从奶奶去世之后,沈未秋就不再计算自己的年龄,但想来无论怎样,和覃邈的青春年少比起来,都不算是年轻了。更何况,他早已失去了对生活的所有热情。 沈未秋带着一腔奇怪情绪上楼去的时候,覃邈已经醒了。他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脱了外套躺上了床,身侧还有沈未秋早上换下的睡衣,上面带着沈未秋身上独有的气味,让覃邈想到雪天炉火旁的小熊玩偶——这种东西他只在语文阅读题里面见过。 抱着一团被子,不知道想起了什么,覃邈脸红了。 并且在沈未秋端着饭菜进来的时候,这片红烧得更旺了,少年的动作也有着少见的局促不安,不再是平常那个总是波澜不惊的覃邈了。 沈未秋看着他滴血一般的耳垂,像是被传染了似的,也有些莫名的感觉。 两个人对视了三秒—— 然后迅速默契地把视线移开。^围^脖^—^只^暈^包^ 情绪没有影响沈未秋的手艺,他从小就自己在灶房煮东西吃,最是明白怎么样用最简单的食材做出最鲜美的味道。甚至考虑到覃邈的口味偏辣,在一些菜里还恰到好处地放了一点辣椒,鲜、香、辣俱全,让人食指大动。很快,两人都顾不上刚开始那点莫名其妙的害羞了,这下是真的被热气和辣味蒸得脸红。 午后的阳光懒洋洋地流淌进来,给一切都铺上了一层灿金色的光泽。窗外树影摇晃,应和着风的低吟浅唱。以前的沈未秋常常一个人抱膝坐在漆黑的屋子里,心里想着幸好草木无心,不然它们知道自己尽心尽力生长在这样一个堆满垃圾物事和垃圾人生的地方,一定会很难过的。但是现在,沈未秋拿着筷子,透过汤碗里氤氲的、香甜的雾气,看着对面吃得一头热汗的覃邈,突然为这些无心的草木可惜了起来。 如果它们知道,在这一窗之隔的斗室当中有这样动人的景色,一定也会很开心的吧。
第17章 在这个南国的小城里,冬天像是一阵没头没尾的风,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这个季节是没耐心的流水线工人,把这座城市猛然放进急冻箱再猛然拿出去,徒留一脸凌乱的人们为明天到底是穿羽绒还是穿短袖而苦恼。 覃邈就有些苦恼,虽然他统共也就没几件衣服。 虽然他脸上还是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但是沈未秋一拉开窗帘看看天色,再看看他坐在床沿上迟迟不起身的动作,猜也猜到了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沈未秋的解决方法非常简单,让他在羽绒服里穿件短袖。 覃邈:“……” 沈未秋对这样的穿法好像有什么执念,见覃邈迟迟没有动作,就从暖烘烘的被窝里面钻了出来,让覃邈站起身,自己跪在床沿上,给覃邈一件件地套了上去。 室内温度还不算太冷,沈未秋睡觉一般只会穿一件单衣当睡衣。夏天穿的是松松垮垮的老头衫,冬天则换上了覃邈之前的衬衣。这件衬衣是覃邈刚来这里的时候穿着的,已经破旧得不成样子。那时候沈未秋给他买的新衣服他都舍不得穿,总是十分珍重地包裹好了放在柜子里,然后继续穿着他这件破衬衫。沈未秋实在没法,干脆之后就穿着他的这件衣服睡觉,让覃邈最后不得不又心疼又珍惜地穿上了新衣服。后来沈未秋给他买衣服买习惯了,覃邈也不再推辞,但是会默不作声把自己的工资悉数放到沈未秋的钱包里,而他对这些衣服总是格外珍惜。 覃邈的衬衫对于沈未秋来说还是大了一号,或许是穿久了的缘故,布料也格外柔软熨帖。所以当沈未秋微微分开腿跪在覃邈身前的时候,圆口的衣领往下滑了许多,露出了沈未秋圆润白皙的肩膀,和带着浅浅阴影的锁骨。顺着那一抹痕迹缓缓向上,则是沈未秋颈侧。隔着那一层薄薄的皮肤,覃邈似乎能感受到他血液流淌的温度与节奏。 覃邈本来还想说些什么,但是看到眼前的景象之后一个愣神,大脑霎时一片空白。 他的鼻腔里都是沈未秋的味道——柠檬味的舒肤佳,杂糅三分午后阳光的暖,再加上一点厚厚被窝里的软。让他霎时间也心生倦意,只想拉着沈未秋倒回被子里继续酣然睡去。 沈未秋没有注意到他逐渐变得温柔的眸光,只专注于自己手下的动作。他最后给覃邈抚平了羽绒服的领子,拉链拉了一半,这才抬眸朝着覃邈一笑,神情中带着满足与快乐。 这可能也是他的某种乐趣吧——让覃邈身上都穿上自己买的新衣服,让这个少年干净体面地面对生活。他知道少年的过去一定不会是什么值得一道的东西,但是他希望,自己和他走的这一段路,可以多少让他找回一些生活的甜。 他对这个少年有责任,他隐隐约约地感觉,或许少年对他也有这样的一种责任。 直到背上书包打开房门,覃邈好像都没有缓过劲来。那种熨帖的温柔一直缓缓地淌入了他的心脏,令他又生出一些太过陌生的渴望。 渴望……这个词在少年心里烧了一把火,在春天的落花小径上烧了一路。 这样灼烧的感觉,令他想起了那个酷暑炎炎的夏日,和那篇课文。十五岁的夏天,他帮镇里高中的工人搬运毕业生们扔下的书本杂物,作为奖励,他可以自己在书堆里挑选自己需要的书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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