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光是七皇子有进步,店内的其余食客也都进步神速,听到异响只偏头瞧了几眼,然后继续该吃吃该喝喝。 这才对嘛! 用帕子擦了擦嘴,林稚走到七皇子旁边,开场白不变:“殿下今日要吃些什么?” 闻了闻从后厨飘来的浓郁香气,七皇子道:“就店主郎君现在吃的吧。” “……”林稚忍俊不禁,七皇子这天皇贵胄的人,怎么还和他抢食? “今日吃的是河豚,不巧的是只送来了几只。殿下若喜欢的话,过些日子再来?那时又能送来了。” 到底还是个孩子,听到好吃的没有了,七皇子的眼角马上耷拉下来,但还是很客气地说:“好吧。” “那我……两日后再来?” 林稚微笑点头:“到时一定恭候殿下。” 七皇子离开之后,店内正在吃饭的两个食客抬起头来,仔细一瞧,正是那天嚼八卦的两人。 看着七皇子离开的方向,其中一人道:“七皇子虽然爱吃爱玩,但小孩子心性,最是喜新厌旧,没到居然来了好几趟林氏酒楼,真是……” 坐在他对面的友人笑道:“还说别人喜新厌旧,论起喜新厌旧的程度,谁能比得过你?还不是照样来了许多次。” “本来我也不想来的。”那人哈哈一笑,“但谁让林氏这里的吃食如此味美,几乎每日都有新菜,不来岂不是一种损失?” 因天气转凉,原先放在大堂里的冰鉴用不上了,且还有些冰块没化开,林稚便把这些冰鉴移到庖厨,当冰箱用。 这天他刚从冰鉴里取出一根白萝卜,正准备切块,那小鱼贩又送河豚来了。 数量依旧不多,但好歹比上次多了些,有十几只。 那小鱼贩挠着头道:“不好意思小郎君,我只网到这么些,都给小郎君送来了。” 这时候的河豚养殖技术还没普及,要想吃到新鲜河豚只能现捕现捞,很是麻烦。考虑到本朝人民对河豚的热爱,林稚表示理解。 “已经够吃了。这些天麻烦你了。” 感念对方每日捕捞辛苦,林稚多给了不少小费,小鱼贩喜眉笑眼地拿钱走了,临走前还说“有好吃的还给小郎君送来”。 送来的河豚依旧红烧,再留几只用来做汤,一汤一菜,七皇子吃着很是舒心。 在一众城府颇深的皇室子女当中,唯爱吃吃喝喝的七皇子画风十分与众不同,林稚也对这孩子挺有好感,“不知殿下平日在宫中是如何吃河豚的?” 七皇子仰起喝汤喝得红扑扑的脸,“宫里用河豚做菜,一般是用葵蒿、荻笋、落菜三样搭配来吃。” 林稚了然地点点头,莫名觉得这吃法很熟悉——好像有点像刺身? 河豚片成薄片,拌着山葵酱和芥末酱油,裹一裹直接开吃,味道很鲜甜,但想着本朝野生河豚的毒性……还是算了。喝汤吃肉,就挺好! 七皇子吃完了肉、喝完了汤,开始点评起来:“汤鲜肉美,好喝,这河豚果然是至鲜至味之物……小郎君做得也好。” 林稚还没来得及道谢,就见七皇子小手一挥,身后一个着装繁复的人走上来,却并不是侍卫,而是一个宫人。 “店主郎君,我想把贵店中的几道菜记录到《玉食撰》当中,你不介意吧?” 《玉食撰》是宫廷饮食谱录,所记内容为皇家日常饮食,只记香味,不记做法,是真真正正的美食撰录。 林稚有点受宠若惊,“多谢殿下抬爱,只是……不知官家是否知晓此事?” 万一儿子愿意老子不愿意,那麻烦就可大了。 “店主郎君放心,爹爹他知道的。” 林稚终于放下心来,“那便好——多谢殿下。” 七皇子摇摇头,让那宫人上前看过每一道菜,“有劳赵宫令了。” 赵宫令低下头福了一礼,面上不显,内心却惊讶无比:“从前殿下也走南闯北吃过不少小食,上次动用《玉食撰》的还是那道羊肉签……如今过了许多年,看来,是又吃到满意的吃食了。” 听说《玉食撰》更新,闲来无事,太监宫女们都抢着看。孟琼舟上朝从廊下路过的时候,恰巧遇到这人山人海的场面。 他皱皱眉:“这是在做什么?” 一伶俐的宫女站出来道:“孟少卿有所不知,赵宫令昨日更新了《玉食撰》,说是七皇子在外吃到了可口小食,特意记录一番。” 孟琼舟素来对这些事不感兴趣,只淡淡“嗯”了一声,这就要往前走。 那宫女试探道,“孟少卿要不要看一看?” 孟琼舟拒绝得毫不拖泥带水:“不用了。” 在他旁边的大理寺卿魏之远见状笑道:“离上朝时间还早着,便是看看也无妨。” 说完,自己倒是接过宫女手中那烫金黄纸的美食录,认真看了起来。 “芸豆蹄花,甚香甚美;红煨豚肉,清煮白汤……” 听到前四个字,本来已经打算走人的孟琼舟忽然停住脚步。 “廷尉看完,请允我过目。” 魏之远:“……” 刚才不是还不想看吗?到底是年轻人啊,哪怕是像琼舟这样冷淡的人,心也变得和天上的云彩似的。 片刻,魏之远把烫金黄纸递给孟琼舟,“我看完了,怎么说呢——看起来是不错,就是不知是否名副其实,真的有说得那般好吃?” 看着那几道熟悉的菜名,孟琼舟的眉头舒展开来,回答了魏之远的问题。 “好吃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55章 酒肆开张 一晃四五个月过去, 草长莺飞时节酿下的酒,现在已经可以启坛了。 把庖厨阴凉角落里的那几坛子小酒拿来,因这些日子没事就用布巾擦着, 酒坛上也没沾染什么灰尘。 吹一吹那并不存在的尘土, 权当个仪式感,林稚把酒坛盖子打开——一股浓郁的酒香飘了出来。 这样隆重的时刻, 自然少不了见证人,沈小七陶醉地嗅了一口:“好香的酒!” 阿蓝笑问:“小七怎知小郎君酿的酒好, 莫不是之前喝过?” “我当然……没喝过。”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沈小七神陶醉道, “闻一闻就知道,阿郎酿的肯定是好酒。” 阿青凑近坛口看了一眼, “能直接喝吗?” 开酒肆的四个人里, 居然三个人都没怎么喝过酒……林稚摇头,“现在不行, 还需把里面的酒糟滤出来。” 经过五个月的时间,已发酵的黍子变成了酒液, 未发酵的酒糟则悬浮在酒中,尚有些浑浊。 要说文人墨客浪漫,哪怕是颜色浑浊发绿的酒糟沫子也有个好听的名字——“绿蚁新醅酒”的绿蚁。 把这些“绿蚁”过滤之后,酒体才能清澈,故而此过程也叫开清。 “现在可以喝了。”林稚舀出一小杯清澈如水的酒液, “谁来?” 阿青摇了摇头, 沈小七倒很跃跃欲试,但最后酒杯还是落在了老大哥阿蓝的手里。 “我尝尝。” 阿蓝抿了一口, 随即笑开:“气味醇香, 口感轻柔, 还有淡淡清苦,是好酒。” 林稚毫不意外,他这酿酒技术可是得了高人真传的! 那煮酒师傅的话还响在耳边,“四月初酿造,九月初完工,是为‘新酒’。” 林稚都想好了,到时整合出一册酒单放到二楼酒肆,一定要把这雪花新酒放在最显眼的位置。 喝完琼液酒,他又启了那坛雪花酒,如法炮制舀了一杯给阿蓝喝。 “小郎君真是仗着我酒量好。”阿蓝笑了笑,又仰头喝了那杯雪花酒。 毕竟是以羊肉入酒,确实很让人好奇味道。林稚很期待地问:“怎么样?” 阿蓝咂咂滋味,“很香,没琼液酒那么清苦,有股子淡淡的甜。” 林稚舔舔嘴唇,被他说得有些心动,他也已经很久没喝过酒了。想着反正度数不高,作为在场唯二的成年人,给自己也倒了半盏。 入口先是辣,接着是甜,很香醇。 然而“好喝”两个字还没说出口,就听沈小七一声惊呼:“阿郎你的脸怎么这么红!” 林稚眨眨眼,脸红? “很红吗?” 阿青诚实点头,“嗯,很红。” 接过沈小七拿来的小铜镜,林稚低头一看——这个好像煮熟的虾子的人是谁? 他不过刚浅抿一口而已,这样真的好吗?好吗? “可能是喝酒喝的。”林稚恨恨地把镜子放到一旁。 阿蓝的笑容越发灿烂了:“没想到小郎君喝酒这么容易上脸,以后还是少喝些吧。” 林稚愁云惨淡地点了点头。 还好除了脸红以外没什么太大不适,且那抹恼人的红晕很快便消散了,或多或少给了他一丝安慰。 林稚用冷水洗了把脸,等到脸颊的温度没那么热了,就去西市上买酒杯,沈小七和阿青留在酒楼洒扫尘土,阿蓝则去正店批发黄酒,为酒肆的开张做准备。 本朝人不仅爱酒,且爱得很文秀,敬酒都不喜好用大杯,用小巧玲珑的金杯、银杯、玉杯、琥珀杯、玛瑙杯,有时候也用沉香杯。 沉香杯是用小块沉香雕成的酒杯,不管装什么酒来喝都有股沉香味儿。然而真正爱酒的饮客反而不喜欢这种杯子,觉得香料会污染酒体。 林稚当然不会买这种酒杯,沉香价贵,还不是人人喜欢——费那心力财力做什么?一律买成琥珀杯,省时省钱还好看。 见他一次性买了这么多酒杯,那器皿铺店主又撺掇他买别的:“郎君看看,这是新上的解语杯,仿照‘碧筒饮’制成,乃文人士大夫发明,刚烧出来就拿到店中卖了。” 顺着他手指方向,林稚看见一溜儿荷花形状的酒杯。 以荷叶作托盘、花苞作酒盏,宋朝文人墨客当真风雅。 林稚点点头:“这个也要了。” 哪怕没有食客用,摆在多宝阁里看着也很赏心悦目。 这样一大堆酒杯拎回去不好拿,器皿铺店主特意安排自家马车送林稚这个大客户回去。林稚刚下马车,便瞧见阿蓝也乘着马车从对面方向回来了。 两人一人怀中抱满酒杯,一人足下放满酒坛,不约而同站在马车前冲对方相视一笑。 下了车,林稚先开口:“阿蓝店主这是要开酒肆?恭喜啊。” 阿蓝配合地和他玩角色扮演,“林小郎君不也是如此?同喜啊。” 出来给他们两人帮忙的阿青和沈小七:“……” 几人把酒坛酒杯搬到二楼,一阵气喘吁吁过后,阿蓝给他们介绍:“这坛酒名叫流香,那坛酒名叫银光;这坛叫蓬莱春,那坛叫秦淮客;小七脚边那两坛叫齐云清露和蓝桥风月……” 听他像报菜名一样报出十几道酒名,沈小七已然目瞪口呆:“这些名字都太好听了吧,不过它们有什么不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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