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她明明放下她往前走了,一年中却仍有那么几天,梦见时知雨。即使是很无聊的画面,她也在梦里红过眼睛。 那梦其实没什么内容,就是年少的她们走在河岸。黄昏的色彩晕染在故人身上,令她想做一个不想醒来的梦。当女人一如梦中那样遍着辉光,真实地站在朝阳下、站在她面前的时候,她能做的也只有屈从—— 承认吧,就算过期了,太妃糖仍散发着令人不快的甜味。时至如今,她看向时知雨的每一个时刻,都还浸润在同样的色彩里。前尘隔海,她却无法挣脱、不能抽离。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这一次,只怕余生花多少时间,都再难忘却。 最后,寰宇酒店。那天晚上,抱着跟她诚挚告白的女人,她在心里说了再见。再见,从今之后没有过去,只有现在;没有时知雨,只有方知雨、女朋友。 …… 吉霄在黑暗中侧向跟她挤地铺的人。 如果失忆是这段关系的必要条件,那她可以装一辈子。原本忘记这件事,她就很擅长。她会让这场游戏一直这么继续下去,作为当事人、知情者。在她说停止前,被圈定的羊羔是逃不了的。明白吗?方知雨。 仿佛听到她心声,女人在这时回应一般握住她的手。似乎以为她睡着了,便完全不遮掩,满怀好奇和眷恋在黑暗中细细抚摸她的手。 看,爱没有逻辑,不讲条理。非要问因果,那此刻这个人为什么这么做。不仅抚摸,还在把她的手拉到唇边轻轻地吻。 女人的唇瓣柔软温热,顷刻就令她心旌荡漾。然而对方却在这时停下,用自己的脸颊贴她手背。似乎这样依偎着,今夜就能做个美梦。 终于再难抵挡,吉霄伸手抱紧恋人—— 抓到你了。 “我还以为你睡着了。”被揽入怀后,天真的羊羔对她说。 “你可以继续这么以为……想做什么都没问题。” 方知雨不答话,但吉霄知道她害羞了。因为她把脸藏进她颈窝。 被女人的呼吸扑得有些发痒,吉霄跟她再凑近些: “刚才就想问你,你打算什么时候还我伞?” “啊!” “啊什么啊?”吉霄说,“要不是我看见,你还打算把它扣在这多久?还有我的旧手机。” “不是我扣,”方知雨跟她强词夺理,“是住在我这里很舒服,它们自己不愿意走的。” 吉霄在黑暗中也笑开。 既然谈及住处,有个提议倒是希望方知雨愿意接受。 “你不觉得住14楼很不吉利?” “但便宜啊,”方知雨跟她说,“13楼和14楼都很便宜。” 那是因为都没什么好彩头。“方便说吗,这里的房租。” “1000块一个月。” “1000块?”吉霄立刻抱起不平来,“你这都郊区了,条件这么糟,面积小,离公交车地铁站还远……你被人坑了吧?” “没有吧,那个中介感觉人蛮好。” 方知雨依然没有改变。总是对人抱着毫无根据的乐观和善意。 吉霄只觉自己的心刹那间既炽热,又冰冷。 “你有没有想过搬家?” “嗯?” 吉霄把头靠向女人的颈侧。 “我是说,要不跟我一起住吧?方知雨。”
第55章 新居 夏天快结束时, 方知雨已经完全适应了新居。 她的行李原本就不多,搬来时又处理掉一些。但比起各自独居时,她和吉霄的生活都还是发生了不少改变: 于吉霄, 是作息的调整。以前她不早起, 住处离工作地点近。没业务时卡点上班,有业务连办公室都不去。过得自由,但也过得昼夜颠倒。现在却因为方知雨转换了生物钟。 于方知雨, 则是安排的变化。以前早上起床,为了离开憋闷的盒子间,她总是很早出门,去24小时便利店吃早餐,之后消磨一段时间再去赶地铁。一天中通勤占大头, 疲于奔波。现在家离公司近, 有了不少自由时间。 可以用厨房也让方知雨开心。在老家时经济有限, 习惯了自己做饭。来宁城后没有厨房,有时三餐都吃外卖。现在住来吉霄这里, 终于有条件重新下厨。 更满意的是吉霄这个室友。以前她做自己和妈妈的饭,在意的重点从来是如何在节省的前提下保证营养。对病患如此, 对自己亦然, 毕竟作为家里唯一的生力军,她不能生病。 跟吉霄同居后, 也开始重视起烹调的美味。因为吉霄很喜欢吃。就算是最简单的饭菜,只要做得稍微可口一点, 这个人的脸上都会因此呈现出非常生动的神情。这让方知雨很有成就感,研究食谱也更有动力。而且无论她把厨房弄得多糟, 吉霄都会在餐后把它一尘不染地还原。 互补带来的改变还有很多,比如以前她虽然上山下地, 却从没有定期锻炼的习惯,现在坐写字间,弊端就暴露出来。吉霄会带她运动,周末还去露营、爬山;更不用提那些都喜欢的事情,看电影,弹钢琴,去感兴趣的地方,吃好吃的店…… 吉霄的摄影设备也全由她差遣,从合作方那里偷师回来,还能随时练手;就连工作也顺意,办公室没做完的回家还能找补,反正她们连部门都是同一个。…… 至于新居的装潢,当然无可挑剔。大通间,两面开窗,每天早上起来都能看见日出。 从春入夏,方知雨见证着天亮的时间越变越早,看这个城市在一天初始时呈现不同面貌:时而隽永,沾染细雨雾蒙;时而磅礴,遍布七彩霞光…… 她拍下了不少照片和视频,记录看到的风景,用过的物件,做过的菜肴……还有吉霄。 一切都适意,就是那个半透明的浴室门总是没办法习惯—— 尤其是洗澡的时候。 不仅自己洗,就是吉霄洗她也会忐忑,在外面不知眼睛往哪放。常常是躲去工作台,因为正好有书柜可以隔断视线,让她冷静下来。 这夜又是如此。隔着玻璃门见里面的人开始宽衣,方知雨就转头往工作台去。到了只见台面上放着吉霄刚才在看的平板电脑,还有一张草稿纸,上面最显眼的地方写着“周年庆”三个字,旁边罗列了各种想法。 烟雨的周年庆为了配合营销,每年都在国庆长假做。离现在还有两个月,却到了需要拟定计划的时间。 身在同个部门,方知雨知道这次周年庆的主要目标除了拉动销售外,还有个重头戏:就是把已经完成的线上点单系统宣传出去,让消费者都来注册并使用。 这期间,就这个问题,她和吉霄讨论了很多。因为对从实体到虚拟的变化,她这个两年前还与世隔绝的人最有感触。 来宁城的次年,见到人在家中买咖啡时,方知雨很惊讶。因为在她的认知里,要买一杯咖啡,做的第一步是出门去店里;而现在的第一步却是打开手机,先点单。 更令她感受到观念转变的是对门店的理解。以前谈起门店,她想到的是县城里那家烟雨茶;但现在谈起门店,她想到的却不止实体,还有各式各样能添加购物车的屏幕。 “所以你对品牌部才重要啊,”吉霄听完她的感慨告诉她,“以前大家的消费场景由柜台、桌椅和服务员构成,现在却变成了手机界面,由文字和图像构成。这全是需要你输出的地方。” 一想起这些,方知雨就心潮澎湃,好像十六岁那年坐在茶田间念课文,想象着远方的春风。 时间还真是令人感慨。原本,她已经不期待未来。但是现在,作为一个在旧世界没有赶上时运、被隔绝在云雾中的人,却能被新世界需要。 这么看来,她是真的可以试着放下过去往前走。 方知雨百感交集,就看见书柜上的《冰与火之歌》。确切地说是第一卷。有三册,黑色封皮。 这是很多年前的版本,旧得有些破损了—— 是她当年送给吉霄的。 刚搬进来的第一天,方知雨就注意到了这套书。因为这是她和吉霄曾有过交际的证明。不止这个,她以前分明还送过别的,甚至有署名的那种。这么说来她们连合照都有过……但在这个家里,都没见到。 听吉霄说,从老工业区搬来市中心时,她们处理掉了很多旧物。是那时扔掉的吗?具体是哪一年搬的家呢?当时就失忆了?真的没见过任何跟“时知雨”有关的东西?…… 想问,又不敢问。 至于唯一剩下的这套《冰与火之歌》,记得当时是为了跟风表姐,才让爸爸订购。在家放了几个月一页都没打开过,直到吉霄来作客。 吉霄说她以前在开音像店的朋友家看过这个盗版书,很好看的,可惜只有上册,不知道后面发生什么。见吉霄喜欢,她索性送给她。等到很久之后汪润推荐,去看了改编的美剧,才惊觉这个故事精彩纷呈,可惜错过了小说。 被她轻易放弃的,吉霄还留着。书是这样,钢琴也是。若不是确定吉霄失忆,她真会抱着侥幸,想她们那些她不敢回望的曾经,是不是还有一丝半点希望可以弥补。 这侥幸初升起,是刚到白夜那阵。听常客叫吉霄“时雨”,让人写下来发现还真是她名字中那两个字。光是揣测吉霄为什么会用这花名,她都失眠了三日。结果后来进公司才知道,原来只是因为吉霄的花名叫“及时雨”—— 还是丸子帮取的。 失望之余,还是忍不住假设,要是她们之间有另一种可能多么好。 想虽这么想,却根本没勇气实践,不敢去豪赌跟吉霄整理曾经,生怕踏错一步,现在的美梦就会破碎。 可是,在她看来,跟吉霄的共度的那些曾经所覆盖的远不止苦楚,还有美好。 认识时年纪小,所以她人生中有一些大事其实是有吉霄参与的。印象最深的就是初潮。 那天她很不舒服,但还是坚持去参加了补习。出门没多久就恍恍惚惚摔一跤,还被路边的灌木划破了小腿。 可即使受了伤,她也没能因此集中精力。总觉得没力气,整个人粘稠又沉重,像感冒了,但又分明不是。 无精打采到面馆,吃完要走,就被吉霄一脸急切过来拉住她。遮遮掩掩带她到角落,少女脱下自己的外套系她腰上。 “裙子上有血。”又低头到她耳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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