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珠的伤口很快被医生处理好,躺在喻晓隔壁的病床上休息了一下午,晚上就能照常下地行走了。 肖海洋和大壮去医院食堂打饭,陈英杰便拿出了五元钱递给金珠:“麻烦你帮我买一件棉衣吧。” 金珠看了看他身上——陈英杰穿的是家里做的棉衣,藏青色的,很新很厚实,没有弄脏,也没有弄破。 但他没有多问,带着钱就出去买了件差不多的藏青色棉衣。 可是,把这件棉衣交给陈英杰的时候,陈英杰却说:“给你穿。” 金珠身上穿的仍是那件被划破的、带血的旧棉衣。他们出来执行任务穿的是便装,金珠冬天的便装就这一件棉衣,他也没钱买新的,本打算回去好好洗干净,再缝缝补补穿几年。 金珠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破棉衣,里头还露出缠满的白纱布。 但是,他仍把新棉衣递给陈英杰:“我不能拿你的衣服。” “我知道你们有纪律。”陈英杰说,“所以,我借给你穿,等你回去再还给我。” 他的身高体型和金珠差不多,这件衣服正好都能穿,这么说,金珠就无法拒绝了。反正衣服已经买下来,也没法退货,晚上穿着新棉衣轮班守夜,当然要比破破烂烂的旧棉衣暖和多了。 金珠便换上了新棉衣,把旧衣服叠好收起来。 众人在医院里陪喻晓待了两天,除了到食堂打饭,哪儿也不去。 医生开的土方子奏效很快,喻晓吃了两天药,咳嗽就好了七八成。 身体一好,他就歇不住了,谢过医生,按照这个方子又多抓了几服药,带着回去吃。 几人坐上了小卡车,班长和开车的小战士坐前面,副班长金珠则带着肖海洋、大壮在后厢,守着三名研究员。 陈英杰这两天的精神一直不算太好,喻晓在旁宽慰他:“小陈啊,有这么一次惊心动魄的经历,人生才叫丰富嘛。” “……”陈英杰说,“那我还是希望过普普通通的人生。” 喻晓“嗨”了一声:“你们这些孩子啊,出生在和平年代,就觉得这天下的日子都是这么安稳。可往前倒几十年,日子可不是这样,那时候死人很寻常。” “别说几十年以前,就说现在,世界上的其他国家,也有不少还在经历战乱,那一个炸弹下来,前一刻还跟你有说有笑的人,下一秒就身首异处了。”喻晓拍拍陈英杰的肩膀,“正因如此,我们做的工作才有意义,这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 陈英杰点点头。 大壮在旁插话:“真羡慕你们这些聪明人,能给国家做贡献,我就只能当兵,当满三年还得回家种地。” 喻晓看向他:“你当兵几年了?” 大壮说:“我两年。肖海洋一年,副班长一年半,他俩脑子都比我聪明。” 喻晓问:“那你上过学没有?” 大壮摇摇头。 陈英杰不由说:“现在小学和初中不是义务教育吗?” 喻晓说:“这儿地方偏远,大多是西羌族聚居区,义务教育还没普及。” 他又转向大壮:“那你还是得想办法读点书,识识字。这次你们算是立功了,很可能会提干部的,当干部怎么能不识字呢?” 大壮愣了,抓抓脑袋:“还能当干部?” 他身后的金珠也微微一愣,显然想起了自己看不懂处方的事。 他们平时也上文化课,有教导员教他们读书写字。但他们又不是小虫崽,这个年纪学读书写字,可比从小学起要难得多。 金珠还算学得好的,起码学会了认数字,能运用加减乘除等简单的算术,这也是他能提上副班长的原因。 陈英杰注意到他若有所思的表情,就说:“金珠,你要是有什么学不会的,可以来找我。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有什么疑问我都会尽力解答的。” “哇。”大壮十分羡慕,拐了拐金珠,“副班长,这可是首都来的高材生呢,肯定比教导员厉害。” 金珠看向陈英杰,陈英杰对他微微一笑。 这个高材生长得文质彬彬、弱不禁风的,随便哪个当兵的雌虫,一只手就能把他拖走。 可他又很勇敢果断,在被营救的过程中没有拖后腿,还及时出手救了他一命。 金珠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想这些,他有些不好意思,转开了视线。 作者有话要说: 方先生和阿昭分开期间,为了丰富宝贝们的追文生活,开了一个真香小短篇《夫君似有恶疾》,和《偷心》一个路子,大家去专栏看看哦 ——
第99章 回到基地,陈英杰同金珠他们告了别,跟着喻晓一起往宿舍院走。 金珠跟着班长列队,五个人排成一纵队往驻扎地走,走了两步,他忽然想起身上还穿着陈英杰借给他的棉衣,连忙大喊:“报告!” 班长停下来,叫他出列。 金珠:“报告班长!我衣服还没还!” 他身后的肖海洋和大壮憋着笑。 班长翻了个白眼:“磨磨叽叽的,还不快去!” 金珠连忙往回跑,追上陈英杰:“你的衣服还没还你。” 陈英杰一愣,停下脚步。一旁的小周还想看热闹,被喻晓敲了个脑瓜嘣,拖着往前走了。 “不用现在还。”陈英杰笑了笑,“你的旧衣服要洗,还要补,过阵子才能穿上。万一你有用得上的地方,就穿我这件吧。” 金珠摇摇头:“我可以借战友的穿。” 他说着,两手就去解棉衣扣子,本想当场就脱下来,可是棉衣被自己穿过了,怎么着也得洗洗再还给人家,便又停住动作,说:“你住在哪儿?等我把衣服洗了,再还给你。” 陈英杰给他指了指方位:“在中区,十排,一零一一号院。” 金珠顺着他指的方向,记住大概方位和院子的序号,这才又往回跑。 “等等!”陈英杰叫住他。 金珠停在离他两步远的地方,回头疑惑地看他。 陈英杰走过来,从兜里掏出了一个油纸包:“这个给你吃。” 金珠接过来,打开一看,里头是有些硬的、紫红泛白的肉,像他们吃的牦牛肉干。 “这是腊肉,我从家里带来的,身上随时切一块揣着,饿了就吃一点。”陈英杰笑了笑,“你们这儿好像也吃猪肉,但是少,你试试这个。” 这时,喻晓在前头喊:“悄悄话还没讲够?我们可不等你了!” 陈英杰脸上一红,连忙同金珠说:“我走了,你有空可以来找我。我晚上七点后就在宿舍了。” 他小跑着去喻晓那边,金珠就捧着油纸包在后头看着他,等看到陈英杰跟着喻晓他们转过转角,走得没影了,他才拿起一块腊肉,咬了半口。 没有牦牛肉干那么硬,咸咸的,口感不错。 他第一回 收到雄虫送的食物,竟然还是没吃过的东西呢。 金珠腼腆地笑了笑,把油纸包揣进兜里。 首都,路昭的日子就过得不怎么开心了。 他的第二封信寄出去大半个月,依然杳无音讯。 他又耐心地等了半个月,每日去邮箱里看看,直到六月初,总算叫他碰上了来取件的人。 那是个陌生的斯文雄虫,路昭远远看见他打开自家门口的信箱,赶紧快步跑过去,喊道:“这位先生!” 雄虫被他吓了一跳,转头过来看他。 路昭期待地看着他:“是方先生拜托你来取信的吗?我是、我是方先生的朋友路昭,我一直在给他写信。” 雄虫抓抓脑袋:“哪位方先生?” 路昭:“……” 他有些失落:“你不认识他吗?他叫方曜,不是他拜托你来取信的吗?” 雄虫说:“我只是帮人取信,不认识这些人呀。” 他把自己背着的帆布包拉开给路昭看:“你看,这么多呢,我哪能一个一个认识。我老板就给了个地址清单,我每半个月到这些地方收一次信,然后交给老板,这就是我的工作。” 路昭失望极了,看着他帆布包里的那么多信,想了想,又问:“那,你的老板是哪位?我能去找他问问吗?” 雄虫摆摆手:“嗨,别找了,好多和你一样的,都把我老板堵在家门口了,没用。我们只管取信,信也不归我们送,就是把我们抓起来审问也说不出个一二三来。” 路昭沮丧地垂下了头。 最后,他只能问了每月来取信的时间,好每个月踩着时间给方先生写自己最新的情况。 他没精打采的,宋悦却精神焕发。 最近徐行知一直在首都陪着他,每天他下班,徐行知都会开车来接他回家。 因此,一到下班时间,宋悦就溜得飞快。虽然不是天天都能出去约会,但只要和心上人待在一起,就十分满足了。 这样的规律生活,简直和结婚后差不多,宋悦心中有些松动,考虑着是不是该答应徐行知的求婚。 这天徐行知接了他下班,两个人照常回徐行知的婚房里,做了简单的晚饭。 宋悦是不会做饭的。他在家吃母亲做的饭,到了首都吃时雨、路昭做的饭,后来和徐行知处了对象,就吃自己男人做的饭,从来不需要自己动手。 每次徐行知叫他打打下手,他扒个蒜都能扒上老半天。 所以,徐行知连蒜都不叫他扒,只让他把菜叶掰开,洗洗菜。 宋悦哼着小曲,把大白菜叶子一片片掰下来,搁在盆里,拿水冲洗干净,然后就拍拍手:“活干完了。” 他打算回客厅看电视,系着围裙的徐行知就叫住他:“悦悦,别急着去看电视。今天教你炒大白菜,还有辣椒炒肉。” 宋悦说:“你会炒就行啦,我只负责洗碗。” 徐行知叹了一口气:“要是我不在呢?” 宋悦说:“那我就去路昭那里吃。” 徐行知:“……你总不能老去他那里吃吧?” “为什么不行?”宋悦歪了歪头,“我跟他是好朋友,还是合伙人,我天天在外面跑单子给他挣了那么多钱,请我吃饭怎么了。” 徐行知说:“总有你自己做饭的时候。” “有那个时候,我就去下馆子。”宋悦说。 徐行知无奈地摇摇头,说不动他了,自己开始炒菜。 宋悦察觉他情绪有些不对,走回来,靠在厨房边:“你生气了?” 徐行知摇摇头:“没有。” 宋悦就凑过来从背后抱住他:“那别拉着一张脸嘛……你是不是想吃我给你做的饭菜?” 徐行知说:“我只是担心你一个人的时候填不饱肚子。” 宋悦嘻嘻一笑:“你放心好了,我在家有你,出门还有朋友。再不行,我还有钱呢。” 他在徐行知宽厚的肩上蹭了蹭:“不过,你为什么担心这个?难道你又要去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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