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悦哭了好半天,路昭就跟着哄了好半天,总算把人哄得勉强抬起头来。 “擦擦脸。”他拿出手帕,递给宋悦。 宋悦接过来一边擦脸,一边恨恨地说:“我才不会等他呢,明天我就去宁海。我要去那里做生意,开公司,当大老板,等他回来了,我说不定都找到人生第二春了。” 路昭扑哧笑了出来:“什么第二春呀,你都还没结过婚,就找第二春了。” 他看宋悦还戴着那枚金戒指不舍得摘,就知道他是在说气话,但也不去戳穿他,就附和着:“去宁海倒是个好主意。我也觉得应该去宁海看看。” 宋悦转头看向他:“那我们明天就动身。” 路昭微微一愣,有些犹豫。 他暑假确实得闲,但是离开首都去宁海,他就没法把写好的信放在方先生的邮箱里了。 路昭想了想,说:“我得先去找一下那位帮方先生取信的人,问问他,我要是去了宁海,怎么把信给他。” “这个简单,你问个他的地址,把信直接寄给他,再由他转交呗。”宋悦说,“你总不能为了这个,就一直待在首都,哪儿也不去吧。” 他哼了一声:“反正我是不会在首都傻等的,徐行知回来了别想随随便便找到我。” 路昭笑了笑:“我也是这么想,不能傻等。” “虽然我会一直仰慕方先生,但这不代表我要一直守在首都原地踏步。”他笑着说,“我要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努力,抓紧追上他,等他回来的时候,让他大吃一惊。” 宋悦恶狠狠地补充了一句:“让他肠子悔青去吧。”
第102章 路昭按着取信的雌虫留下的地址,找到了他所在的单位,同他讲了自己要去宁海,以后把信寄到他单位上,让他帮忙转交。 如此说定,他将昨夜刚刚写好的信交给了这位雌虫先生,然后和宋悦一块儿坐上了去宁海的火车。 算起来,这三年里路昭已经坐过不少次火车了,也去过了天南地北的好几个地方。 现在回想三年前在老家的小县城犹豫着要不要出门求学时的自己,路昭不禁十分感慨。 那时的自己哪能想到,走出来后会有这么多的奇遇? 如果那时自己没有走出小县城,那一辈子也就是待在县城里做个井底之蛙了,根本不可能知道外面的大千世界有多少机遇、多少风景。 他同宋悦讲自己的感慨,宋悦想了想,说:“那我们现在去宁海也是一样。” “如果只在首都待着,不到全国各地去看一看,我们也只是井底之蛙,只能看见面前的一小块市场。”宋悦抱着双臂,“我觉得,我哥哥比我厉害那么多,就是因为他去的地方多了,见识广了。” 路昭点点头:“方先生也这样讲过。” 宋悦笑道:“英雄所见略同。” 路昭一边和他闲聊,一边看向窗外,绿皮火车正穿过一片碧绿的田野。 不知道方先生现在在做什么? 高原上,一年之中天气最好的三个月总算到来——从七月到九月,这里天气明媚、万物生长,所有人都抓紧这短暂的时间修缮屋舍、喂养牛羊、储存冬粮。 方曜收到路昭的信时已是七月中旬,他这天好不容易正常时间下班,正碰上捕鱼队回来,在仓库边给大家分发从措温布湖上捕来的新鲜鱼儿,他便也去排队领鱼,领完了鱼,还拿到了一封信。 看见信封上留着路昭的名字,他迫不及待揣着信往回走,回到宿舍院里把鱼儿往厨房一扔,洗洗手就回屋看信。 [方先生: 一直没有收到你的回信,我很担心你。不过取信的先生告诉我,这些信肯定会转交到你手里,所以我还是继续写给你。 最近我身边又发生了不少事。 徐先生复职了,离开了首都回到部队,宋悦十分伤心,决定去宁海做生意,我陪着他一块儿去,因为我也很喜欢宁海这个城市。 宋悦说,徐先生要好几年才会回来,他不会等他,要找别人处对象去。 我觉得他在说气话,因为徐先生送他的项链、戒指,他还是一直戴着。 本以为他们会幸幸福福走到结婚,过上平淡稳定的日子,没想到分别来得这样快。 不过,徐先生出远门总还给了宋悦一个期限,你走的时候,连多久回来也不告诉我。 我给你写了这么多信,你一封也不回,难道真的那么忙? 上次给你寄了我的照片,你看见了么?我也希望能收到你的照片。 如果有空,盼望回信给我。 路昭。] 方曜读完信,轻轻叹了一口气。 他都能想象出来,路昭写下这封信时,该是三分生气、七分委屈的模样。 可他无法宽慰他,也寄不出只言片语,把信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只能拿出草稿本,记下自己的回信。 [阿昭: 很抱歉不能给你回信,也无法拍下照片。 听闻你要去宁海,祝你一路顺风。不过,你下半年就要进入大四学年,学校要开始向机关单位推荐毕业生,希望你还记得我的建议,积极争取工作机会,我相信以你的综合素养,可以去一个不错的平台。 我在这里一切都好。要说起来,最近也发生了一件事,是我的导师喻晓生病去镇上的医院看病,路上遭遇了间谍袭击。 好在有一队战士护送,他们化险为夷,战士们也因此立下军功。我们给驻守部队写了感谢信,听说他们内部召开了一次表彰大会。 我的助理陈英杰也因此和一名小战士结缘,他们好像正在处对象,也许过不了多久,我就得给他们包红包了。 看到他们每天待在一起,我十分想念你,真希望能和你一起在措温布湖边漫步,看高原上的雪山和蓝天。 期待你再次来信。 舆;洗;筝;哩—— 方曜。] 写完这封回信,他将这页草稿纸撕下来折好,同路昭的来信一起放进抽屉里。 外头正好叫起来:“吃晚饭了!今天吃鱼啊!大家快来!” 今天捕鱼队回来,大家刚刚领了鱼儿,每人都有一条,一个院里就能领到十几条鱼。 留几条养在水里留着下星期吃,其他的今天就做来吃顿新鲜。自从措温布湖的冰面融化,捕鱼队每半个月回来发一次鱼,起码让大家一周都能吃上一次鱼肉。 玉米面窝窝头,配上鲜美的鱼肉和鱼汤,大家吃得十分高兴,这在高原上,算是不错的日子了。 虽然不是吃得多饱多好,但一周好歹能吃一次鱼、吃一次牛羊肉,比冬季短粮缺肉时一日一顿的咸菜配窝窝头好多了。 坐在一旁的陈英杰一边吃着饭,一边问:“老师,今天看你又收到信,是师母寄来的吗?” 方曜一边吃东西,一边点点头。 陈英杰好奇地问:“师母老写信,半个月就寄一封,哪有这么多可写的?都写些什么呢?” 对面的小周打断他:“人家夫妻两个当然有讲不完的话了,你瞎打听什么。” 陈英杰啧了一声:“在这儿没电视看,没广播听,也没有闲书,天天就是工作,我都要无聊疯了。” 方曜瞥了他一眼:“你无聊么?昨天不还在教那个小战士读书写字?” 陈英杰:“……” 小周哈哈大笑:“今天就是因为金珠没来,他才无聊,在院门口都转半天了。” 喻晓一边吃鱼,一边说:“小陈,你和那个小战士在处对象吗?要不要组织给你说说媒,在这儿把婚结了算了。” 陈英杰一下子涨红了脸,赶紧埋头吃饭:“八字还没一撇,离结婚远着呢。” 众人热热闹闹吃完饭,一起收拾了餐桌和碗筷,陈英杰把洗好的碗放进橱柜里,擦干净手走出来,正好看见院门口,金珠在那儿等着。 他双眼一亮,连忙跑过去:“你来了,怎么也不叫我。” 金珠抿了抿嘴,目光看向他背后——院子里有好些人打趣地看着他们。 陈英杰顺着他的视线回头一看,大家就哄笑着散开。 陈英杰也有些不好意思,抓抓脑袋:“大家就是爱看热闹,毕竟这儿的日子太枯燥了。我们不叫他们看,到外面走走吧。” 金珠点点头。 两个人便并肩往外走。这处小镇不算很大,外围远远围了一圈铁栅栏,有驻守战士站岗,两人只能在这圈起来的草原上散散步。 这会儿虽然已经晚上八点,但高原上的太阳还亮的很,洒在绿油油的草原和远处碧蓝的措温布湖上,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陈英杰不由说:“我还是第一次来高原,原先不知道这里夏季日落得这么晚。在我们那里,一年中白天最长的时候,晚上七点半也天黑了。” “这里的夏天,晚上十点天黑。”金珠说,“我没有去过别的地方。” 陈英杰笑道:“以后有机会,我带你去我的家乡看看。” 金珠看着他,有些腼腆地笑了笑。 他明明是深邃冷硬的长相,麦色的皮肤充满野性的味道,抿着嘴不说话的时候,像倔强孤傲的鹰。 不熟悉他的人,可能会觉得这是个不好惹的战士。但陈英杰知道,金珠只是不爱说话,其实很善良,也很容易害羞。 他轻轻咳了一声,往金珠那边凑了凑,两个人走得更近了些。 傍晚的阳光洒在他们身上,将他们的影子长长地拖在身后。两条影子越挨越近,连手臂都碰着彼此,分不清是谁主动的,手就牵到了一起。 高原的夏季转瞬即逝。 寒冬降临时,陈英杰和金珠举办了简单的婚礼。 说是婚礼,其实连家人都没法来参加,只是把相熟的战友同事请来吃了一顿饭。 两个人好好收拾了一番,穿上最体面的衣服,胸口别上一朵红花——这还是金珠找部队办公室的战友借来的,表彰用的大红花,用完了得还回去。 战友同事们来这儿时几乎没带什么东西,到了这里也出不去,哪能拿得出什么像样的礼物?听说他们向组织申请了一套单独的宿舍,便送的送被子,送的送热水瓶,送的送粮油肉菜,拼拼凑凑地把这对新人的小家收拾了出来。 招待完客人,新婚夫妻一块儿收拾了家里,才一起去歇息。 金珠亲手打的新床十分结实,只是轻轻摇晃着,并没有发出吱呀声响,棉被底下闹腾了大半夜,总算停下来。 棉被上压着的,是陈英杰送金珠的那件藏青色棉衣。金珠靠在陈英杰怀里微微喘息着,借着月色看见它,便说:“你好像只给我送了件衣服,就把我娶回来了。” 要知道,西羌族人的血统区别于其他虫族,族群里雄虫多、雌虫少,要讨老婆是很不容易的。得带上十头牛、十只羊、一条银腰带去心上人家里提亲,并且陪老丈人喝酒一直喝到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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