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昭身上穿的是自己拿给他的旧衣裤,大了许多,挂在身上晃晃荡荡的,但仍能看出衣服下的身形。 可是,他看到这个画面时,第一反应并不是觉得像小孩穿大人衣服,而是有几分不自在——因为,路昭已经完全长开了。 他来这里工作一年多了,方曜好像今天才发现,这个小朋友长高长大了很多,原先干瘦的身板充盈起来,终于有了成年雌虫应有的线条,脸上的五官也清晰不少,是个秀气温柔的长相。 这样柔和长相的雌虫,在传统审美里是标准的美人,现在虽然审美多元化,但古典美人依然很受欢迎。 然而,在平民百姓里,这种长相是极少见的。 方曜不禁问了一句:“你父母是旧贵族么?” 路昭一愣,呆在原地。 旧贵族,特指帝国时期压迫剥削平民百姓,建国后被打倒的贵族。 旧贵族的身份并不光彩,不少地区直到现在依然对旧贵族十分仇视。如果哪个小虫崽在学校里说自己是旧贵族的后代,那其他同学都不会愿意和他玩的。 即便像白淑家那样有人相助,慢慢爬了起来,但依然只能做做生意,无法从政。所以,白淑那样急切地物色如意郎君,可能也是想借助婚姻,突破这个束缚着整个家族的身份桎梏。 方曜问完,便意识到自己的逾越,摇摇头:“当我没问过吧。你不要放在心上。” 路昭抿了抿嘴,说:“我父母在帝国时期,确实是贵族。他们从北方逃到南方,但还是被抓了,所有家产都充公,又在乡下劳动改造了二十年,才搬到县城里,母亲找了份工厂文员的工作。” “但是,因为我上头的两个哥哥,在内战时期是帝国军队的军官,后来跟着南方政府逃往海外,所以每年都有街道办的人来问话,问我们是不是和海外有联系,教育我们不要做间谍。” “可能是因为这个,这么多年,我母亲一直是文员,从来都没有晋升过。” 他说完,屋里一时沉默,过了好一会儿,方曜才开口:“抱歉,我不该多问。” 路昭摇摇头:“没关系。您、您是我的老师,也是朋友,您知道这些也没关系。” 方曜看着他,认真道:“我会帮你保守秘密。” 路昭腼腆地笑了笑:“也不算什么秘密啦。不过,我敢对您讲出来,也是因为我知道,您不会随意谈论别人的事情。” 他抓抓脑袋:“那我就去休息了。方先生您也早点休息。” 方曜点点头:“晚安。” 路昭去了次卧,小胖崽早在床上呼呼大睡了,不知道做了什么梦,两只小肉手攥得紧紧的,搁在小脑袋旁边。 路昭掀开被子爬上床,戳了戳小胖崽肉嘟嘟的脸蛋。 睡梦中的方恒一无所知,吧唧吧唧小嘴。 路昭笑了笑,在他身旁躺下,拉上被子睡觉。 被褥柔软蓬松,比他寝室的小床铺睡起来舒服多了,路昭埋在枕头里,很快陷入了沉睡。 一夜好眠。 第二天,路昭准时六点醒来,起床去客用卫生间洗漱,准备下楼锻炼。 可就在他洗脸时,他听见主卧房门打开的声音,探头一看,方先生竟然已经穿上宽松的衣裤,走下楼去。 路昭惊讶道:“方先生,您这么早就起床了?” 方曜闻言回头:“你也起得很早。” 路昭拿毛巾把脸擦干:“可是我昨晚先睡了两小时,十二点左右就去床上了。您是什么时候休息的?” 方曜:“两点。” 路昭:“……” 他瞪大了眼睛:“您每天都睡这么晚?然后每天六点起床?” 方曜往楼下走,不甚在意:“有时早,有时晚。” 路昭赶紧把毛巾挂好,追着他下楼:“这样不行!睡不好觉,白天怎么会有精神?” 方曜下楼走到玄关,换上路昭给他做的新布鞋,推开屋门走出去:“我成年之后,一直都是每天睡五六个小时,精神挺好。” 他回头看了看路昭:“你是小朋友,多睡觉可以长身体。我这个年纪,没有那么多觉了。” 路昭好气又好笑:“您什么年纪啊,三十八岁不是人生刚开始的年纪吗?”
第49章 方曜走到花园中,先热身,然后做基础体能训练。 “这个年纪不算大,但和你们这些小朋友比不了。”他活动了一下手脚,简单拉伸,然后从俯卧撑开始。 路昭就在他身旁,先跳了一会儿广播体操,不一会儿就微微出汗,他停下来休息,看见方先生的俯卧撑还没停,不禁问:“您不休息一会儿吗?” 方曜摇摇头。 路昭便也跟着他在一旁做俯卧撑。 他的体格不算很好,但好歹是雌虫,再加上常年劳动,臂力不错,轻轻松松也做了三百个俯卧撑,又跟着做了好一会儿卷腹。 锻炼了半小时,方曜停下来休息,路昭便去屋里倒了两杯水,递给他一杯。 “谢谢。”方曜一手接过水杯,一边喝,一边拿另只手擦擦额上的汗,将汗湿的额发随意往后一拨,露出光洁的额头。 路昭登时被这无遮掩的美貌击中,双眼亮晶晶地盯着他看。 方曜无意瞥见,略一挑眉:“怎么了?” 路昭连忙掩饰地喝了一大口水,而后小声说:“您露出额头很精神,为什么平时都不打理一下头发呢?” 方曜说:“上班没有发型要求。” 路昭:“……” “再说了,有这个时间打理自己,我不如多睡会儿觉。”方曜补充道。 路昭竟然无言以对。 方曜喝完一杯水,又接着去锻炼,一直到七点半,他才上楼去洗澡换衣服,然后下楼到家门口的邮箱取今早的报纸,回到客厅看报。 这就是每天早上路昭来时,看见的场景。 不过以前他只是猜到方先生会早起锻炼,并不知道他起得和自己一样早,也不知道他每天睡得那样晚。 看来研究所的工作也不好干,看看书、写写论文、做做研究,并不是像方先生嘴上说的那样轻松。 路昭七点就结束锻炼,在高压锅里煮上粥,再上楼去客用卫生间冲了个澡,草草把头发擦得半干,换上自己的衣服,就开始打扫卫生,然后把小胖崽叫醒,抱着他洗漱,再去楼下吃饭。 进入秋季,小宝宝总有些睡不醒。胖崽被他放在专属座椅里,仍有些睡眼惺忪,半梦半醒地握着勺子,把放凉了些的瘦肉粥往嘴里送。 “对了,这个周末,行知说请你吃饭。”方曜说。 “啊?”路昭呆了一会儿,连喝粥的勺子都停了下来,“徐先生请我吃饭?” 他百思不得其解:“是不是他口误说错了,应该是请您吃饭?” 方曜夹起自己盘子里的煎蛋,咬了一口:“不是口误,他说有事情请教你。” 路昭抓抓脑袋:“徐先生有什么可请教我的……” 方曜点醒了他:“也许是关于你的同学宋悦,行知不是在追求他么?” 路昭:“……” 他有些尴尬:“您知道这件事啦。” 方曜:“如果他能成功,也是好事一桩。” 路昭瞅了他一眼:“可是徐先生比宋悦大了十八岁,您、您觉得这样没问题吗?” 方曜将煎蛋吃完,又喝了一口瘦肉粥:“老牛吃嫩草。只要草自己愿意,没什么可说的。” 路昭:“……” 他不禁有些脸红,又偷偷瞅了瞅方先生。 可惜,方先生志不在此,有没有媳妇儿对他来说好像无所谓。 到了周末,路昭提前做好午饭,然后将小胖崽交给方先生,才急急赶去赴徐先生的约。 好在徐行知特意选了个离这里近的小饭馆,路昭小跑过来,只花了十五分钟。 他喘着粗气进了这间门面不大的饭馆,一眼就看见徐行知正坐在一张方桌前等着。 “徐先生,我来晚了。”路昭一边喘气,一边走过去,在他对面坐下。 “我也才到不久。”徐行知说,“想吃什么?” 路昭知道他想找自己打听宋悦的事情,也就没有客气:“吃肉。” 徐行知点点头,拿起菜单点了菜,才说明来意:“小路,作为宋悦在首都最好的朋友,你应该知道下周五是什么日子吧?” 路昭说:“是宋悦二十岁生日。他说了他哥哥要帮他庆祝,邀请我们去他哥哥家里吃晚饭。” 徐行知点点头:“没错。但是他没有邀请我。” 他看向路昭:“我自认为最近没有惹他生气。他有没有和你透露是什么原因?” 路昭抓抓脑袋:“如果是他自己请我们吃饭,应该会邀请你的。可是在他哥哥家里……他哥哥应该不知道你们俩的事吧?” 徐行知恍然:“所以,他是担心他哥哥知道?” 路昭点头。 徐行知摸了摸下巴:“这样……他不敢邀请我,就让宋兴邀请我吧。” 路昭:“……” 徐行知微微一笑:“小路要帮我保守秘密哦。” 路昭为难道:“可是,你不提前告诉宋悦吗?到时候他会生气的。” 徐行知摇摇头:“告诉他,他肯定不会让我去。但是这么重要的时刻,我可舍不得缺席。” 路昭勉强道:“好吧。” 徐行知又问:“我挑了几样生日礼物,但是不知道宋悦会不会喜欢。” 路昭心想,只要是徐先生送的,宋悦应该都会喜欢吧。 徐行知还在那头说着:“第一个,是一套新时装,颜色很艳丽,款式也很时髦,是我特意请做服装行业的朋友帮我从南方带回来的。” “第二个,是一条海水珍珠项链,他喜欢打扮,这个用得上。” “第三个,是……” 路昭忍不住开口:“这些东西,他应该都会喜欢。但是,我觉得您还是送一件他会天天戴在身上,或者经常用的东西吧。” 徐行知一顿,思索片刻:“你说的没错。” 这时,饭菜上来了,两人一边吃饭,一边讨论,路昭也把自己挑的礼物说了出来——他挑的是一支不错的钢笔。 要知道,路昭自己用的都还是铅笔,因为钢笔又贵,又总要消耗墨水。他自己用铅笔,却舍得送宋悦一支钢笔,宋悦肯定会明白这份礼物的心意。 “你这个挺好,钢笔也是经常用的东西。”徐行知摩挲着下巴。“至于天天戴在身上的,无非就是手表。可这样好的礼物,他哥哥肯定会送。” 路昭不禁一愣,看了看自己手腕上戴着的那支玫瑰牌手表。 方先生送的,就是这样一件能让自己天天戴在身上的礼物。 送这样礼物的人,一来是想让自己送的东西能经常被使用、能发挥价值,二来是希望收礼物的人能够睹物思人,经常看见这件礼物,就经常想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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