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恪也没卖关子。“我出现时,这个时空的方恪已入裂隙,”他贴心解释,“不过也可以这样理解:他献祭一条命,换了更高的修为。” 神魂坠回身体,述归突然感到一股眩晕。 剑没握稳,掉在地上,他僵直身体,蹲下去捡,抓得太用力,几根手指被齐齐割断,他不觉痛似的,恍惚着,要去捡地上的断指。 血溅到他脸上,他恍若未觉,又被另一只细瘦的手拦住。 秦珩既惊又奇——“你的眼……!” 述归摸了下脸,手上红惨惨的,是血。 可方不醒已经彻底沉眠,他为什么会掉血泪? 因为他也明白——再无机会弥补方恪了。那个满心满眼是他、为他剖了灵根的师兄,方不醒的小师兄……永远迷失在时间中。 他弄丢了方恪。 一切都陌生起来,方恪的脸,秦珩的声音,还有……魔君的笑。 “这几日他闹了些脾气,”却听魔君语气宠溺,“神君,若不是靠你灵气遮掩,我真不知怎样入圣殿。” “多谢你了——” 随这声笑语翻涌的,还有魔气结障,秦珩欲要反攻,却吸入瘴气倒在地上。述归立马屏息,去拽方恪,却被反弹的魔气撞出殿内。 他踉跄立起,再攻殿中。 “神君,你想清楚,”魔君突然传语,“杀了我,方恪也会死。” “况且你昨日才答应过——下次见面,不对我动手。” * 殿内,方恪很好奇地问:“你拿了什么剧本?” 魔君言简意赅:“巧取豪夺。” 没竞争,哪来危机感? “方恪,方仙君,”他唤,“十万年前天地生浊气,我是其中之一……你若能渡我,功德无量。” 如何渡魔? 清浊交融,舍身饲魔。 ---- 方恪骗述归的,他有天道引路,回到了原时空。 当面ntr,我爱的情节之一。 魔君即将下线。
第四十二章 殿外,心魔障已破开道口子。 魔君修为虽降,心魔已臻至巅峰,可述归剑气化形,隐隐竟压半头。他自封印分魂后顿悟,剑骨更坚,羽化中期竟有巅峰之威。 “神君,回去吧。”很淡的声音,述归僵住,是方恪。 神君。魔音流入耳。你从未救过他,如今也救不得他……魔气嚣张,被述归用力掐灭。 述归从未觉得手中剑这样烫过——侍从本该值守殿外,现在却都不见,怕是司空见惯,不想帝师难堪。 何况……方恪的心还握在魔君手里,他闯进又能怎样? 只压住剑气,并不离开,在殿外伫立。 就在他眼前不远,一扇小窗还开着,长影步近,魔君朝述归一笑,做口型——“你想看,那就看。” “……关上窗。”述归听见方恪的声音,有些不稳。魔君的轻笑也远了,殿内有瓷器碎声,魔气化帘,便将殿内景象全遮去,只见朦胧黑雾。 “嘶”——魔气的声音似乎裁开述归识海。 他没有动,也没有移开眼。 * 魔气引动殿内阵法,数盏长明灯摇曳,熄灭,光影晕黄,与方恪的目光融汇。 “最后一出戏了。”魔君说:“你不是想成神吗?” 方恪走上高阶,每行一步,百支烛依序重燃,“你是魔,入不得我识海。” “不过是死。” 渡魔,顾名思义,需要修士用识海引渡魔气,化浊成清,消去魔念。像魔君这种级别的魔,能消散天地就算天道仁慈,至于转世?想都别想。 风声呼啸而过,掠起方恪颊边一缕长发,送至魔君手中,他俯身阶前,低头,任那发丝从手中流走。 有些遗憾地起身,看向殿外。 述归还在原处。 “心魔尝到他身上味道了,浓得很……”魔气缠上高台,语调可怜,“我可打不过他。” “他不会疯。”方恪说:“你不是跟他做了交易,让他不能出手吗?” 原来他都知道。 “那怎么不让他看?” “怕他忍不住疯。”方恪比谁都了解述归,他旁观过他百年。 魔君眼也不眨,望高台好久。 方恪看他的眼神……和看述归没什么两样。 屡次偷窥天机,魔君早就知自己死期将近,今天踏入圣殿,终于嗅到深重的死气,自心魔传出。与其被天罚灭掉,不如…… “上来吧。”方恪说,下一刻魔气席卷高台,有一片凑近座上人唇角,如鱼游动,又不敢全覆上去,方恪没躲,眸光平和。 “我想变成人形。”魔气讨好似地蹭他,又没真的碰上去。 方恪道:“时间不多了。” 方恪嫌他浪费时间。 魔气骤然静止,死气沉沉落下,在方恪衣袖、脚边游离。渡魔第一步——魔修散浊气,卸下一切抵抗,等待修士的灵力探入、卷它入识海。 识海炼化这步最痛。 也痛快。 于魔君而言,痛苦快感就是一体,他在生命的最后再入方恪识海,几乎是感激、甚至崇敬的——谢方恪生死间走一回,没了人心,像神,才愿普渡众生,赏他一朝欢愉。 他忽地想到什么——“我送了述归一样礼物。” 方恪度化过很多魔,早就轻车熟路,边炼化魔气,边问是什么,魔君说是好东西,他解了述归灵台禁制。 “上头有半神灵力残余,要不是述云死了,我还真……” “禁制有何用处?” 魔气被打断,委屈地舔舐方恪脸侧,“原本用来清神魂,被述云篡改,神魂但凡异动,都会用千百倍的痛反噬寄主。” 像述云的手笔。 魔气越发清澈,越来越淡,魔君不顾魔气损耗重新凝形,他很痛,也知道自己的表情会很难看,但他挤出个笑。难得干净的笑。 身影越来越淡,灵魂中带的腥气渐不可察。“有下辈子的话,我倒很想进你的门派。”魔君笑,“师弟师兄,哈哈……” 方恪温和地说:“魔没有下辈子。” 魔君乐不可支,魔体越来越淡,似真似假一句:“方恪,我还是喜欢做凡人。” 凡人的故事比仙人有趣啊。 魔君最后问——“不过方恪,什么是喜欢?” 方恪没回他。 魔君后知后觉:哦,魔体散了,他的嘴也没了,方恪没听见他的问题。 * 什么是喜欢? 秦珩自爆神魂后,魔君偶尔会想这个问题。 * 十万年前,洪荒初开,它是天地孕育的浊气之一,也是最后被神尊捕获的浊气。 但神尊没渡它。 或许祂吸纳太多浊气,腻了,也或许面前这浊气太普通,不够黑到扰乱三界平衡,也不像灵力一样白、容易炼化。 浊气被下放凡界,无数次投胎,等自己被磨尽。 最后一次它投成了人,天生魔气护体。 魔种很高兴——终于可以死了。 几个人牙子接手又转手,都说这崽子“邪乎”,被打了,嘻嘻笑,手断了,抱着啃。就那么巧,他被堕仙发现了。 脏腑能再生,炼器自带魔气,是个宝贝。 堕仙嫌它眼睛太像人,隔段时间就挖一次,它捂眼睛笑,喉咙又被钉住,对那时候的魔种来说,砍手断脚很轻松,再重一点,就是挖心肝,会比断手脚时间长、疼得多。 呸。魔种吐出半截舌头。人间比鬼界还地狱。 它边哭边笑。快死快死快死。 离死还差挖两次心时,它被一个仙君“救”了,眼里全是血块,看不清,只听仙君说:“回家吧。” 魔种身上魔气淡,没做过恶,仙君不杀它,要送它回魔界。 它笑疯了,因为恐惧止不住的抖,仙君以为它在激动。魔种只看清仙君剑穗,一直在它眼前晃,火红色的,比血灼眼。 到魔界,每次它濒死时魔气就涌来,它第一次知道有比挖心还疼的惩罚——死不成。更糟糕的,它在凡界呆太久,有人味。 魔修们很喜欢吃。 某一天,它摸到自己敞开的脑袋,黏糊糊一团掉出来——是它的脑子。魔种没法思考,被迫接受耳边的声响。 沙沙,沙沙。 它的骨头钝在锅里,魔修正在啃。 魔种自己爬进锅里,魔修哈哈大笑。透过锅中血水,魔君看见自己——瞳孔像针,比血还红。 像那仙君的剑穗,火红,晃动,越扩越大,针成了剑。 魔种捞出自己的骨头,捅穿魔修。 后来它成了魔君。 后来,魔君的手下都猜测——帝尊是不是因为魔生太俗套,活腻了,就最喜欢养有趣的人,演有趣的故事。 他喜欢不怕他的,这样演得更新。谁害怕,他就杀掉他们。 方恪就很有趣,他怕魔君,但演不怕。 该死。 方恪就是“救”它去魔界的仙君。 方恪跳进裂隙后,魔君用自己的心魔折腾自己,编织梦境,与方恪对话,他有点想方恪。 他撕开时间裂缝,砍下脑袋放进去,被乱流吞灭,又再放进去一个。可还是找不到方恪。 脑袋一个一个砍,天机一点一点偷,修为一次一次掉,总算有一天,护法来见他。令孟最后一次唤他“尊上”:“你沾上人味,就不该当魔了。” 魔君死前第一遗憾的——哎,他还是落了俗套。想做凡人,好多修士死前都这么说。 第二遗憾的——喜欢到底是什么? * 方恪捻灭最后的魔气,所有念想随风消逝。 万念本无形,终成空。这曾翻手为云,搅得两界天翻地覆的帝尊终于死了。死前最大的愿望是——做个凡人。 方恪长舒一口气。“从今往后,你就代替他吧。” 一只黑猫悬浮半空,身上全是禁制,但它眼睛平和,黑到发紫,落地上也不慌张,舔舔爪子,偎到座边。 述归进殿,第一眼看见的是这只猫。 毛黑,通人心,似魔似妖,勾起他不大好的回忆——二重幻境中,方恪说的“朋友”。黑猫正在吞噬残余的魔气。 第二眼,述归才敢去看座上人。方恪衣衫有些乱,唇上有痕迹,红艳艳的,为他添了人气,可述归失了魂。 魔君死了,而方恪还好好的。 难道是那魔猫吞了魔君、再替代了方恪的心? “神君。”方恪掩好衣裳,垂眸唤他。 所有想法瞬间不见,述归失魂落魄,“我……” 方恪仍是温柔模样,“你走吧。” 那双眼似乎拂过脊柱,叫述归从骨里泛出凉,那张脸——在他梦里、识海中、回忆间出现千万遍的脸——突然变得陌生,胃中绞痛,喉咙梗塞,他脚下如陷泥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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