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到达宋白露发来的定位,是个宠物咖啡厅,门口挂着营业中的牌子,里面却没有什么客人,只有一位漂亮女孩坐在窗边,妆容精致自然,穿着漂亮的粉色吊带和牛仔短裙,面前的桌上躺着一只毛茸茸的硕大布偶猫。 郑知夏推开门,一只哈士奇瞬间摇着尾巴扑了上来,叫声堪称震耳欲聋,但他只是站在门口,抬手指了指过度兴奋的哈士奇,对方就乖乖地摇着尾巴坐了下来,再也不敢造次。 旁边站起身的漂亮女孩笑了声,弯眼和他打招呼:“你好,是郑知夏吧?” 郑知夏点头的神情冷淡,没有走过去和她坐下详谈的意思,开门见山到十分冷酷无情: “我没有相亲的打算,今天的会面是家母自作主张,浪费你的时间了,抱歉。” 女孩张了张嘴,似乎是有些尴尬。 “反正也已经浪费时间了,不如先坐下喝杯咖啡。” “不用了,”郑知夏低头看表,“我不想浪费我的时间。” 一场荒唐的相亲就此结束,郑知夏驱车回家,刚进门就看见宋白露黑着脸坐在桌边,插在花瓶里的花枝被剪得七零八落。 “郑知夏!”她抖着手发飙,“你是不是要气死我!” 郑知夏站在门口脱鞋,淡淡道:“您让我去,我也去了,那不喜欢有什么办法?” “不喜欢你也不该掉头就走!”宋白露深吸一口气,“那是你爸合作对象的女儿,这么搞,让你爸还怎么做生意?我以为你不管怎样好歹是个懂事的孩子,结果呢?啊?郑知夏你最近是不是脑子发昏!” “我觉得脑子发昏的是你。” 郑知夏长长地,深沉地吸了口气,跟她长久地对视。 “你自己出去问一圈,哪一家会在我这个年纪就开始安排相亲,谁不是盼着自家孩子努力上进认真工作生活,只有你!我像个被精心包装的商品一样被你拉出去见客售卖,要不是知道公司那边什么情况,我都得怀疑是不是家里要破产了,你才这么着急想把儿子卖了救你的好老公!” 宋白露震惊地看着他,嘴唇翕动几番,眼眶红了。 “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郑知夏抿着唇,眉头倔强地压着,即便心里已经开始后悔,却还是梗着脖子不说话,宋白露看着眼前这个已经比自己高出不少的青年,胸脯剧烈起伏几下,猛然抬手指向门外。 “出去。” 她红着脸,歇斯底里地大吼:“你给我滚出去!” 郑知夏沉默良久,真的转过身,重新出了门,灰蒙蒙的天上雷声隆隆,闷而远,夹杂着一两滴沉重的雨水,他走在林木茂盛的路上,烦躁地踢开路边的石子,雨水落下来,将他淋得像一只被抛弃的,无家可归的,活该流浪狗。 他不愿意伤害自己的母亲,可宋白露的要求和他天生矛盾,他们注定会有一日为此争吵。 郑知夏永远都不可能喜欢漂亮女孩。 …… 半个小时后,郑知夏按响了邻居家的门铃,林霁的母亲替他打开门,惊讶地捂住嘴。 “知夏!”她连忙让人去拿毛巾,“你怎么淋成了这样!” 郑知夏被雨淋得脸色苍白,笑了笑说:“出门忘记带伞了,妈妈在生气不想看见我,冒昧来打扰您了。” “你可别跟阿姨讲这些,”林夫人将他往楼上带,“先去林霁房间洗个澡吧,我给你拿两件他没穿过的衣服。” 郑知夏可怜兮兮地垂着眼,很腼腆地微笑:“林霁不在家,这不太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你小时候还经常睡他房间里呢。” “那还是得先问问林霁哥吧,”郑知夏说,“总归也好多年没见了。” 他还没说完,女人就已经打开房门将他推了进去,慈爱地拍了拍他湿透的肩。 “放心吧,林霁昨天还念叨着你呢,你快先进去收拾,不要感冒了。” 林霁回来时,看见自己的母亲正在厨房里面熬姜汤,佣人接过湿淋淋的伞,低声说:“郑家少爷在您的房间里。” “知道了。” 林霁脱下西装外套走进厨房,熟稔地问:“他是不是淋雨了?” “可不是么,”林夫人叹气,“淋得跟落汤鸡似的,在你房间洗澡呢,喏,你帮我把姜汤拿上去。” “再多加点红糖,”林霁对着那一整碗辛辣的味道皱眉,“不然他不爱喝。” 林夫人也皱眉:“已经很甜了,端上去就好。” 但林霁还是翻出了红糖,在母亲不赞同的视线下端着碗上楼,进房间时郑知夏刚好从浴室里出来,湿漉漉的头发垂在眼前,身上穿着有些宽松的白衬衫,看见他时先是诧异,而后眼睛亮亮地笑。 “哥,你今天去哪里了?” “公司,”林霁说,“需要参加一个汇报,回来的路上正好看见母亲说你过来了,怎么会淋雨?” “跟我妈吵架了,”郑知夏撇撇嘴,“她老是让我去相亲,我不愿意,她就把我赶出来了。” 郑知夏最会避重就轻,而林霁从不觉得他在说谎,只让他在自己床沿坐下,站在一边监督郑知夏皱着眉喝姜汤。 “这个年纪相亲确实太快,”他说,“都还在上学,伯母应该让你自己去寻找喜欢的女孩。” 郑知夏很严肃地皱着眉,仿佛解决掉这碗姜汤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我没有喜欢的女孩,”他强调,“而且也没有谈恋爱的兴趣。” 林霁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转身进浴室拿出了吹风机,轻柔地拍了拍郑知夏湿漉漉的脑袋。 “坐过来一点。” 郑知夏乖顺地低头,吹风机的嗡嗡声在耳边响起,这让林霁的声音有些模糊: “还是要谈一谈的,十八岁之后就不会有人再在意成绩单,那是小孩子才觉得重要的东西,知夏,你该在最后的校园生活里学习一些更重要的事。” “谈恋爱不是重要的事,”郑知夏反驳,“反正我这辈子是不会结婚的了。” 林霁就笑,像是在对待一句孩童脱口而出的无心稚言。 “一辈子的事情不要说得太绝对,你的人生还有很漫长的几十年,总会遇到那个让你想要结婚的姑娘。” 郑知夏微微眯着眼,任由他的手掌在自己发间穿梭,好一会才闷闷道:“不会有的。” 林霁却很肯定:“会有很多姑娘喜欢你。” “这没有必然关系,再说了,就算谈恋爱了也不一定会结婚——难道哥你当年早恋的时候,就已经认为那个姑娘是必须得结婚共度一生的人吗?” 林霁沉默着没有回答,大概是吹风机的声音太大,埋没了郑知夏的疑问,又或许是这句话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十八岁,和那个初恋时的漂亮女孩,于是郑知夏也沉默下来,端着滚烫的姜汤,很快地眨了眨眼。 可林霁却在沉默后温和地开口,语气里有十分温柔的笑意与怀念。 “当然,”他说,“我那时候,的确在非常真挚、热忱、长久地喜欢她。” “知夏,我甚至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还想过,如果哪天一定要为谁套上戒指,送上婚纱的话,那个人也只会是她。” 作者有话说: 林霁:我会给你吹头发,记得你的口味,但你只是我的好朋友 郑知夏:缩被窝掉眼泪.jpg
第7章 可惜 林霁的初恋结束得跟开始一样猝不及防,却要更加惊天动地,好学生在高三当口早恋这种事放在任何学校和家庭都得被极力反对,和善的林夫人在那一年直接被气进了医院,而郑知夏如今已经不太能记清那个女孩的样貌,却也能理解为何刻骨铭心。 得不到的永远最好,不被赞同的总是最执着,即便是林霁这种人物也逃不过,更不用说,那是林霁从小到大最离经叛道的一段经历。 吹风机的嗡嗡声长久地在房间内盘旋,郑知夏低着头似乎是睡着了,圆形的顶灯在头顶冰冷地注视着他们,如同一段陈旧发霉的月光,林霁关掉吹风机后摸了摸他柔软微湿的发,问:“怎么不喝?还是太辣了?” “没有,”郑知夏笑着摇头,“太烫了,等它凉一会。” 林霁却突然弯下腰,定定地看着他的眼睛,倏然一笑。 “怎么都辣哭了?” “没有!”郑知夏瞪他,眉眼间有种不服输的倔强,“小孩子才会被姜汤辣哭,而且这碗也太甜了吧!” 林霁坐到他身边,目光悠长而温和,仿佛是在怀念什么。 “你以前很爱吃甜的,”他说,“只会嫌不够,口袋里总是带着糖,现在的口味倒是淡了点——看来我不用担心你会蛀牙了。” 郑知夏捧着手里变凉的白瓷碗,笑着说:“其实糖是给你带的,你有次没吃早餐,险些晕倒在操场上,后来我才知道你有低血糖。 ” 他说得认真,林霁却只是拍了下他的脑袋,无奈叹气。 “行,我背这个锅,快把姜汤喝完,我们下去吃饭。” 郑知夏虚虚拢着他的手腕,正色道:“哥,我说真的。” “好,我知道了,”林霁仍旧像哄一个小孩子般笑,“谢谢知夏。” 不怪林霁,他从没有吃过郑知夏的糖,郑知夏也从来没有亲眼撞见过林霁因为低血糖晕倒的场景,他只是遥遥地听说,连关心都理所应当的迟到。 五岁的年龄差并不单纯地体现在数字上,郑知夏讨厌五这个数字,它冬天的花园,是永远不会消散的乌云,是女孩手里的灰色领针。 那碗甜腻的姜汤被一饮而尽,郑知夏乖乖地将碗递给林霁,倏地靠近了许多。 “哥,你的领带歪了。” 年轻人温热的呼吸轻轻缓缓地扑过来,林霁习以为常地摸了摸他的后颈,笑着问:“那你想学怎么系领带吗?” 郑知夏得意地翘了翘嘴角,说:“我会系,要不要给你演示一下?” 于是林霁顺从地解下领带夹张开手臂,往后仰了点,示意他动手。 “在学校学的?” 他颈间有很淡的古龙水香味,郑知夏站在他身前,垂眼时能看见林霁左边下颌上的那颗浅色小痣,解开领带的手指顿了顿,不经意地划过凸起的喉结。 林霁在他手下闷闷地笑:“我下午还得去公司,别给我系丑了。” 震颤顺着肌肤传来,仿佛一只蝶在心上振翅,郑知夏下意识地咽了咽干涩的喉咙,手指动得很慢,可温莎结原本就不复杂,他小心翼翼地屏着呼吸,将结往上推紧,指尖略过布料凹出的那个小小酒窝,接着点了点林霁的手心。 “哥,领带夹给我。” 林霁则捏了捏他微凉的指腹——只是习惯使然,是一种表达兄弟情谊的形式,而后摊开手心,露出那枚嵌着蓝宝石的金属领带夹,郑知夏仔仔细细地替他别上,往后退了两步,似乎很满意地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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