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家里搬出来了,”林霁不出意外地告诉他,“现在住在市区,你知道的那个住址。” 郑知夏便因为这句话产生了隐秘的欢喜,他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地问:“为什么突然就搬出来了?” “这边去公司快一点,”林霁说,“况且一直待在家里,总归是不方便的,好了,先聊到这,我明天去接你。” 将将张开的唇重新闭上,郑知夏轻轻咳了声,乖乖地道别:“好,哥你先忙。” 第二天下午宋白露差人送来了礼服,水晶的鸢尾胸针和钻石袖扣摆在桌上,连领带和领针都是配好的,隆重得属实有些过分,郑知夏一看就觉得不妙,一问也果然如此。 “太太说,希望您能在宴会上多和其他小姐交流一下,打扮好点招人喜欢。” ……简直就是一点都不出意外的打算。 郑知夏边往头发上抹发蜡一边淡淡道:“我知道了,您转告她请放心,我保证不乱来。” 他打扮得闪闪发亮坐在沙发上等林霁开车过来,坐上车后和林霁对视一眼,都忍不住失笑。 “哥,你怎么也打扮得这么隆重?” “说是好不容易回来,要跟大家介绍一下,”林霁很无奈地叹气,“你呢?” 郑知夏撇嘴,不满道:“去和漂亮女孩们交际啊,还能为什么。” 林霁细细打量着他,俯过身替他整理打得漂亮的领结。 “她们肯定都会喜欢你的。” 他身上是檀木和苦艾的味道,微弱的烟草味夹杂在期间,在密闭的空间里糅合出侵略性的气息,郑知夏克制地靠近,抿着唇笑。 “谁知道呢,她们都还没见到我,”他的语气很随意,“那哥喜欢我吗?” “当然喜欢,”林霁答得流利,仿佛这是再寻常不过的问题,“好了,我们该出发了。” 可这本来就是一个没有任何犹豫答案的问题,他喜欢郑知夏,和喜欢任何一个好友没有区别。 郑知夏笑了笑,看向前方华灯流彩的拥挤街道。 “也对,”他勾着嘴角,说得连自己都深信不疑,“你哪里会不喜欢我?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 宋白露对他今天的打扮很满意,掂着脚将额前落下的一缕碎发拨到一旁,笑着点头。 “不错,很帅气,”她拍了拍郑知夏的肩,“去那边跟你爸爸玩去,妈妈要去聊天了。” 这是不想被男人打扰姐妹八卦的意思,郑知夏识趣转身,视线穿过觥筹交错的大厅,落在了林霁身上,实在有些羡慕。 不过五岁的差距,林霁已经拥有了能在这种场合独自交际的身份,而他依然是个需要依靠父辈的小孩,甚至连平日里吊儿郎当的邓明城都比不过,邓明城混是混了点,但年纪轻轻就能一手把银星做起来,何尝不是一种实力。 郑知夏有些怅然地想着,在一群正在洽谈的中年男人里找到了自己的父亲,他又一张斯文儒雅的脸,身形清瘦,在一众肥头大耳的成功人士中显得尤为鹤立鸡群,郑知夏站到他身边,微笑着乖乖开口:“爸,我来了。” 郑渚笑着转过头,眼尾的皱纹尤为明显。 “放学啦?”他拍了拍儿子的脊背,跟周围人介绍,“这是我儿子,郑知夏。” 那些人同样笑着恭维: “好孩子啊,长得真不错,像你!” “听说在学校总是年级第一?唉哟真好,我儿子要有这么优秀,做梦都得笑醒!” “再过两年啊,老郑你也可以退休咯。” 郑渚笑眯眯地听着,时不时附和两句,郑知夏也识相地站在一旁卖乖,像是一只被打扮一新,带着昂贵项圈的宠物犬被溜出来给主人家增光添彩,而远处的林霁长身玉立,奢华过分的水晶吊灯和巨大的水晶天鹅雕塑成为了他的背景板,一举一动都让身边的人显得平庸而无聊。 真好啊,郑知夏勾唇微笑,对着那些长辈点头。 我也想成为林霁这么优秀的人。 话题从寒暄过渡到生意场,而后有一个漂亮女孩穿着白色礼裙走过来,站在自己父亲身边对着他笑,郑知夏也对他微笑,默契地和她轻轻一握掌。 大人们心照不宣地笑,很调侃。 “你们去吃东西吧,年纪都差不多,肯定能聊到一块去。” 于是郑知夏和他们礼貌道别,带着女孩走到角落,女孩牵着他的手,歉然地低声说:“抱歉,其实我还没有谈恋爱或者结婚的打算。” 郑知夏点点头,心里松了口气。 “我也没有,”他笑了声,礼貌地松开手,“那我们就在这躲着?或者去吃点东西。” 女孩点点头,笑起来时眼睛弯弯,很高兴的样子,郑知夏领着她绕过人群,熟练地从托盘上拿起两杯起泡酒。 林霁皱了皱眉。 “小林总?” 身边的人讷讷住了嘴,似乎是有点尴尬,林霁歉然颔首,说:“抱歉,失陪片刻。” 他越过人群,朝着郑知夏离开的天台走去,脚步停在了厚重的垂地窗帘边,眉尾有些盎然地抬着。 ——郑知夏站在阳台边,漂亮的下颌线模糊在夜色中,正低声笑着和身边的女孩说着些什么,而后熟练地抬手碰杯,清脆声响过后,面不改色地将那杯辛辣酸涩的酒液一饮而尽。 熟练得不得了。 作者有话说: 此处应配上耶耶拆家被发现的心虚.jpg
第10章 安塔列斯 “知夏。” 林霁站在光影中叫他,笑着问:“怎么不进去?阳台上很热。” 他出声得突兀,郑知夏捏着酒杯,被吓得颤了颤手,竟然还有点想高空抛物毁尸灭迹,连站姿都收敛了许多,转过身对弯眼对林霁微笑。 “等下就进去,”他背着手,抵唇咳嗽两声,“空调太冷了,最近有点感冒。” 他用手肘悄悄碰了碰身边的漂亮女孩,试图给出一个求救的眼神,女孩不明所以地看向他,余光瞥见了那支朝着自己倾斜的玻璃酒杯,她恍然大悟,不动声色地朝着郑知夏靠去,并迎着林霁温和的注视微笑。 叮。 酒杯碰撞,清脆的声响在闷热夜风中尤为明显,郑知夏心虚得不行,视线飘忽地落在林霁的钻石胸针上。 “是无酒精饮料。” 林霁倏然失笑,无奈又温柔地摇了摇头。 “一杯酒而已,”他说,“你早就到了可以喝酒的年纪,不过,不打算给我介绍一下吗?” 郑知夏侧过头,看见了漂亮女孩微红的脸颊和闪闪发亮的眼睛,还有藏在身后摇晃的手。 于是他立即就明白了,捏着酒杯站到林霁身边,笑着说:“或许她会想自己介绍。” 女孩向林霁伸出手,嗓音是不同于之前的甜美:“你好,我叫舒云,父亲是致远科技的执行董事。” 林霁的手和她短暂交握,垂眼看人时总有种神性的悲悯和温和。 “你好,我是林霁。” “我知道你,”女孩笑得眉眼弯弯,“我们是一个高中的,其实我应该叫你一声学长。” 学长。 郑知夏在心里慢吞吞地咀嚼这个词,抿起的嘴角显得很淡漠,他想起女孩最开始说的“没有恋爱打算”,现在才明白是心有所属。 心有所属是一件正常的好事,而林霁理应得到很多的喜欢。 “学长。” 他开口,打断了两人不尴不尬的寒暄,林霁看向他的眼神有些讶异,笑容却更明显了。 郑知夏从没有这么叫过他,因为在他们之间,有比这更亲密的关系。 “嗯,”他伸手去拿郑知夏手里的酒杯,“要进去了吗?” 郑知夏看着他,忍俊不禁地勾着嘴角,眼睛里有湿润般的光亮。 “我爸在找我。” “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但郑知夏只是回到人群中转了一圈,他在等待客套的寒暄结束,等林霁像从前很多次一样拒绝那个漂亮女孩,他没再碰托盘上的酒水,吃掉了一块芝士黄油面包和两颗巧克力脆皮草莓,等那位漂亮女孩红着脸走进人群后,他才不紧不慢地端着两杯茶朝阳台走去。 林霁站在夜色中,身边是一位新的貌美女郎,酒红的礼服和林霁的暗红领带分外相配,郑知夏顿了顿,笑着开口。 “哥,我打扰到你了吗?” 林霁和那位女郎很一致地转头,他的眼睛在朦胧的夜色中显得很温柔,眼尾微微上挑,让人轻而易举想起微醺的春天,他一眼对上郑知夏的眼睛,然后握着女人的手腕低声说了句什么。 郑知夏站在原地,和后面大厅里微笑的侍应生没什么两样,那位漂亮女郎抚了抚卷曲柔软的发鬓,很温柔地看向他。 “你好,Antares最要好的朋友。” 她的口音里带着在海外长久生活后的一点生涩,郑知夏眨了眨眼,笑道:“看来我该晚点过来。” ……原来林霁还有英文名。 带着小辈参加的宴会,其实大家的目的都一样,他早就明白这默认的潜在规则,却怎么都不认为林霁也在规则之中。 郑知夏在和林霁相关的事上总有一根断掉的感官神经,和一份总是被世人称颂的乐天派精神。 “过来,”林霁用眼神示意他站到自己身边,“这位是韦明珠,成兴银行的继承人。” 女郎笑起来时风情明艳:“也可以叫我Valina。” 郑知夏觉得自己应该和她握手,却因为端着两个玻璃杯而显得尴尬,只好微笑点头,向她介绍自己。 “郑知夏,林霁的朋友。” 他还没有足够加在名字前面作为介绍词的身份或经历。 林霁很自然而然地接过他手里的玻璃杯,于是郑知夏和Valina顺理成章地握手,Valina笑着说:“经常听Antares提起你。” “是么,”郑知夏弯着眼,很高兴的样子,“其实我之前总觉得他已经把我忘了,我们经常两三个月没有联系。” 林霁站在他们中间,端着玻璃杯失笑道:“怎么会?我忘记谁都不会忘记你,但有时候真的会忙到没有时间看任何的通讯软件。” “哇哦,”Valina戏谑地眨眼,“令人羡慕的友情,就像夏洛克和华生,说真的,有一回Antares喝得醉了,还从相册里翻出你们的合照给我看,说这是他从小到大最要好的兄弟,比手足同胞还要亲,要是你哪天结婚了,他说不定会大哭一场。” 郑知夏乐不可支地低声笑,肩膀轻轻耸动着,看向林霁的眼神亮晶晶得仿佛有水光。 “那如果哪天林霁结婚了,我也会大哭一场的。” 他顿了顿,又用很玩笑的语气说:“就跟失恋了一样。” Valina看着他们,咯咯地笑起来。 “我理解那种感觉,”她说,“最亲密的友谊在分别时产生的痛苦,并不亚于被深爱的渣男甩了。”
74 首页 上一页 7 8 9 10 11 12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