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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穗

时间:2023-12-09 00:00:17  状态:完结  作者:好玩好玩
  题名:金穗

  作者:匿名咸鱼

  Tag列表:原创小说、BL、大长篇、完结、现代、爽文、狗血、NP

  简介:武德充沛强受

  原名《成为万人迷受的小ma》

  主角迫于家庭压力傍大款,有钱老公的养子是个傲慢无礼花招百出的万人迷受,带着后宫团喜欢霍霍人。主角成了这个万人迷受的小ma后发生的故事。

  主受,受视角,攻五花八门。原万人迷受转攻。

  主角强受,非常不柔弱,拳头打狗,打到听话。

  世界破破烂烂,小ma一拳一个。


第1章

  =

  李元说认识我是个美丽的意外,我是上天带给他最奇妙的礼物。他有时还会问我“你觉得呢?”

  面对这个提问,我不由地就会想到李沫,以及认识李沫后解锁的一个接一个的王八羔子。

  “那真是……”我中肯地,正确地长叹一口气,“好大的惊喜啊。”

  我跟李元的结合非常草率,他被美丽的意外冲昏了头脑,我是被天上掉下的馅饼砸开了嘴。

  我们不是一个阶层出身,完全来自两个世界。他身价好几亿,吃山珍海味,坐凯迪拉克。而我从头到脚唯一能跟财富扯上边的,就只有姓。

  我姓金。

  上学,我只读得起九年制义务教育,高中领的助学金。大学考上了可是我没念,虽然我妈说我这狗脑子能考上大学纯属祖上积德,砸锅卖铁也要供我,可是我们家除了锅也没别的东西,有口锅在,至少还能吃上饭。

  我是二十岁那年辗转来到S市,正好这一带租金便宜,就开了家小饭店,开店的钱还是问亲戚借来的。累死累活干了几年,生意才渐渐起色,终于还清债务,还攒下了点微薄的家底。

  他顿顿山珍海味,如果说有几顿不是,那应该都在我店里。

  我也不知道哪阵风把这贵人给吹来了。台风吧。

  店里最贵的菜不超过三十块,他愣是吃出了米其林的架势,颐指气使,高高在上,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尽数体现的优越感差点没把屋顶掀了。

  前面的店员招架不住,跑进后厨找我,说有个找茬的。后厨是半开放式,因此我其实早就听见了,并且早就听得火冒三丈。

  妈的,我就讨厌装逼的人。

  我抄起勺子,黑着脸走到他那张桌前问他:“你好,还有什么需要的吗。”

  接下来他用三句话,成功让我抬高嗓门吼他。

  李元这人长得剑眉鹰目,盛气凌人,在外威风八面,没人敢招惹。但是他有个难以启齿的私癖,他喜欢人凶他,这个癖好被绝对满足时,他甚至还会硬。

  谁敢凶有钱有势脾气铁硬的李总呢,大家都对他点头哈腰跟巴儿狗似的。

  我敢。我这种穷山恶水里走出来的刁民就敢。

  后来他告诉我,我吼他的时候,他在桌下没出息地磨腿。

  我记得他当时嘴巴张得像条缺水的金鱼,还记得他身后虎背熊腰的秘书那一脸下一秒就要把我做掉的表情。

  往后的日子里他隔三差五借因过来,点一碗十五块钱的面,每次都挑三拣四,嫌葱炸得不够脆,汤熬得不够稠,激我出去骂他。

  最后我不得不把他尊贵的大头照打印下来,贴在店门口,注明“庙太小,装不下”。

  三个月后,他在那张黑白打印图前面向我表白,让我搬去他家里住。

  他没有说那句我爱你,他是这么说的:“我们家很大,不过再大你都得跟我住一间。”

  他还说,我们家缺个能管家的主人,你正合适。

  同他一样,我自始至终没提过爱、喜欢。我们交往的时间不长,觉都只睡过三次,这种程度离山盟海誓实在差得远。

  李元是个懂浪漫的人,满肚子花里胡哨的主意,满嘴拐弯抹角的俏皮话。可我不是。

  浪漫,有钱人才有这个资本。哪怕生下来有那么点浪漫细胞,它们也该被我残酷的成长环境杀死了。

  我看待一切都很实际。我答应他的出发点非常简单,我缺钱。

  我妈得癌了。我生养在单亲家庭,从小到大眼前只有一个母亲,我爸是谁至今都是个谜。

  我妈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好的人,她乐观,开明,要强。她告诉我穷不可怕,坏才可怕。她非常爱我,她身体有点残疾,找不到像样的工作,但还是拼尽全力把我拉扯大。我该让她过上好日子,该为她养老送终。在这之前,我该把她从病痛中解救出来。

  而医院的账单让这些计划都变得不切实际。眼下,实际的解决方案来了。

  我在心里骂自己没骨气。

  我和李元之间的关系,可以说始于偶然,又进展神速,快到令人不安。

  当然,不安的只有我。我为什么要跟他交往?我明明只想抽他。他为什么一头扎进来?我动不动横眉竖目的。我们生活习性,爱好,种种件件都不在一个频道。

  就是笔糊涂账。

  不管怎么说我都明白,无论感情基础还是阶级差异,这样的爱情都很难有光明的前途。现实生活怎么可能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王子爱上灰姑娘,公主爱上青蛙。

  可出于用钱的考虑,我做了我认为最划算的决定。

  傍大款就傍大款,傍大款又不违法。

  犹豫了几秒钟,得失在脑海中迅速算计过,我点了头。问他什么时候搬?

  他大松了口气,满面欣慰。“明晚?你想现在都可以。你喜欢什么花?我送的花你都不喜欢,喜欢什么也不说。”

  他眼神明亮,想是在盘算独特的迎接仪式,难说会把花铺满床或是什么地方,我也猜不透。

  我想了想,我没有喜欢的花,我喜欢庄稼。“送我一束麦子吧。”

  金黄散发着谷香的麦子代表丰收,没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喜悦的了。

  我的名字叫金穗,有点像女孩子的名字,我本人很满意,这是个好名字。


第2章

  =

  李元至今未娶,标准的钻石王老五,不过他领养了个儿子,名叫李沫。

  李沫是个孤儿,五岁那年父母在车祸中罹难。李元和他父亲是出生入死的好兄弟,在那之后担下了抚养的义务。

  他让李沫跟他姓。

  李沫今年读大二,他就读的学校离家不远,但这不妨碍他神龙见首不见尾。按李元的说法,李沫想生活上更独立,所以在别处另购了平层。

  我在李家住了一个月才见过李沫匆匆几面。他人长得高大,匀称,漂亮,是那种走在街上路人都会侧目的好看。

  老天赐给他漂亮脸蛋的同时,也扣除了他的情商。他脾气很坏,骄纵傲慢。他跟李元似乎有芥蒂,对此李元避而不谈,还在最初试图掩饰过去。但李沫和他说话时冷冷的眼神,和揶揄的口气骗不了人。

  我是李元带回家的人,出于厌屋及乌,李沫正眼都没瞧过我。头一次见面他只对我发出了个含糊的声音。“嗯。”之后哪怕打照面他也当我空气。

  我才二十五岁,怎么看都像他的风流养父随便玩玩的小情人。

  不过这一天,我不但把他看了,还把他从头到脚都看了个遍。

  在李家过上了阔绰的生活,我依然兢兢业业经营自己的生意。

  李元待我很好,言听计从,体贴入微。他从不言爱,但喜欢一个人,眼里的光芒和嘴角泄漏的笑意是藏不住的。他很喜欢我,我看得出来,至少我给他带来的感觉对他来说还很新鲜,甚至称得上刺激。

  有钱人的毛病他都有,那堆毛病在他浓烈的爱意下暂时可以被忽略。可即便如此,我从没妄想跟他好上一辈子,难说哪天新鲜劲过了,我就得卷铺盖滚蛋。我得给自己留条后路。

  店里有两个店员告假,正好生意也冷清,就提前歇业。

  我早了两小时回到家。主卧关着门,里面传出动静,不止是一个人的动静。

  成人间那点事我跟李元没少干,那种事情进行的过程中会有什么动静,我再清楚不过。

  而主卧,我和李元睡觉的房间里传出的,就是这种声音。

  暧昧低迷,应该还没进入正戏。

  我半推开门,就看见床上两副赤裸的身体。

  眼不见为净的本能意识让我立刻关上了门。

  好奇怪,再看一眼。这次开门看清了面孔,是两个陌生男子。

  此时我的第一反应:冒犯了冒犯了。

  于是又关门。

  转念一想,不对啊,这是我的卧房。

  好奇怪,再确认一下。

  第三次开门。

  这次,我看见了从浴室里走出的李沫。

  他也脱光了,完美的身材,只是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

  我的暴脾气上来了。我一脚踹开了门。


第3章

  =

  见到我,李沫先是从容不迫地用浴巾围住腰部,随后就挑衅。“着急休息,可以去客房。”

  最后两字他加了重音,意在提醒我外来者的身份。

  受过大学教育的人说话就是不一样,不吐脏字也能做到尖酸刻薄。

  “你爸知道你这爱好吗?”我真是见了鬼了。“喜欢成群结队跑别人床上搞团建?怎么了,你的大平层还不够你撒欢吗?我去客房?要是有台大炮,我现在就把你们三个塞进炮筒,从这间房子里射出去。”

  听闻此话,李沫唇线分明的嘴对着我微微张开,像条刚上岸就被人逮个正着的吃惊的光泥鳅。那个表情是在问我:你是怎么敢的?

  我之前对他还挺客气的。

  吃惊过后,他脸上泛出愠怒的烧红。他朝那两个男人递去眼神。

  那两个男人未知姓甚名谁,暂且就叫做1号和2号。1号体格适中,明显是练过肌肉,但并不造成视觉上的冲击。2号一看就没少跑健身房,肩膀都快练成双开门了。如此大的体形差别,不得不让人惊叹李沫胃口的海纳百川,丰富包容。

  1号和2号如同收到指令的獒犬,拳头捏在腿边,向我逼近。

  我人精瘦,矮他们大半个头,在块头上完全处于劣势。

  但其实,他们看我挺可爱,我看他们还怪可爱的。

  我老家那边思想还十分保守,像我这样生下来就没爹的孩子被视为异类。大人背地里都叫我野种,受大人的影响,同校的同学经常聚众欺负我,把它当作一项强身健体的课余活动。

  后来我得知了一个词,叫霸凌。他们当时的行为就是霸凌。

  他们会在放学后将我堵进死角,把我当足球踢来踢去。

  我天生就不是块读书的料,考试解题我不擅长,但我会解决问题。

  遇到问题,我就解决它。而软弱和屈服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就像一块石头堵在路中,你不能求石头绕道,你该把它踹开或干脆碾碎。

  所以他们言语羞辱我,我就骂回去,他们揍我,我揍回去。谁撕我作业,我把他整个书包丢进垃圾场的焚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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