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路凛洲又收到了来自保镖的消息:[他进了X花店,店员是个年轻男人,认识他,好像还很熟,叫他“裴哥”。] 保镖躲在门口竖起耳朵听墙角,他再多么愚笨迟钝,也能判断出这必然是一件值得汇报的“重要的事”。 至于重要程度,从路凛洲回复的消息速度就可以看出来。 三秒后,他的手机屏幕一亮。 [继续盯着,随时汇报。] - 裴煜不打算将原身的社会关系继续维持下去,他已经不是原来的他了。他也不想让更多人知道自己失忆,免得麻烦。 面对男人复杂万千的目光,他仿若未觉,淡淡地“嗯”了声后说:“我想买花。” 他还是这样。 名叫王以淳的男人闻言,唇边的笑一僵,眸光暗下去,无尽苦涩在喉间化开。 两年前,他和几个朋友在酒吧喝多了,醉醺醺一起去便利店买啤酒。就在那晚,他对便利店的收银员一见钟情。 哪怕对方戴着口罩,只单单露出一双眼睛。 他在门口愣神,而几个二世祖朋友已经在店里闹了起来,纠缠无辜的女客人不放,还大方阕词指责她装,肯定是嫌钱不够多。 收银员拜托他看几分钟柜台,随后,货架隔断后看不见的地方传来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收银员对这些仗势压人的二代的嫌恶不加掩饰,从那野兽般的浅色眼眸里淌出来。 他被一种诡异的奇妙感觉摄住,鬼使神差撇开脸,和几个朋友装作不认识,自称是家境贫困勤工俭学的大学生。 一装就装到了现在。 裴煜没有用那种嫌恶的眼神看过他,但也就仅此而已了。 他久久不接话,裴煜只好再说了一遍:“我想买花。” 王以淳扫去脸上过多的情绪,扬起微笑:“嗯,你随便看。你想买什么花?我可以给你推荐。” 裴煜一眼就被大红大绿之间,那层叠团簇的杏黄色花朵攫住视线:“那是什么?” “朱丽叶玫瑰。”王以淳眼睛看向花,嘴上则状不经意问道,“裴哥,你最近还好么?” “黄色的玫瑰……”裴煜几步走过去,低下头闻了闻,勉强攫取到一点若有若无的果木香味。香味不浓郁,色泽不张扬,这两点他都很满意。 “你是要送人吗?”王以淳又化身为尽职的店员,不动声色打听私事,“它的花语是守护的爱。” 爱? 花语总是和情情爱爱相关,尤其是玫瑰,可惜裴煜都不太记得了。他只是在直觉的指引下选出了玫瑰。 “守护吗……”裴煜说着一顿,唇角微扬,回答王以淳的上一个问题,“嗯,是要送人。我结婚了,暂时还没办婚礼。” 王以淳顿时失控地将眼睛撑圆,嘴唇大张,好半晌也没能递出半句话。 从他的反应和几次试探,裴煜作出判断,确认以前的自己多半是单身。而眼前这人,也就是个单方面的追求者罢了。 “帮我包一束这种玫瑰吧。” 王以淳回神,一一照做。 收银时,一张黑色的信用卡递了过来。他一愣,还没从无限额的信用卡上反应过来,又看到裴煜手腕上的那块表。 他家境优渥,自己戴不起多少也识货。全球限量的纯手工腕表,同款的所有者皆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售价高逾七位数。 结合裴煜声称自己结婚的说辞,他有了猜测,问道:“裴哥,你是遇到了什么困难吗?” 我也可以帮你……他在心里默念着。 裴煜低眸看向包装精美的花束。温润的琥珀色表面掩盖了眼底的疏离,诱人沉迷,即使将它淡漠的底色看得一清二楚,却仍旧不愿醒悟。 裴煜的嗓音不急不缓,很淡,淡得几乎没有温度:“谢谢,花很漂亮。” 结束了这一桩插曲,他低身避开门口的风铃吊坠,悄无声息越过门槛。 门外空无一人。 没有多余的搜寻和观察,他仿佛无知无觉地沿着长街往前走。过了一会儿,他似乎终于有了确定的目的地,很快拐过两个弯。 第三次拐弯,裴煜进入一条小巷。尾随在后的保镖先在入口处瞄了一眼,他得确认人走远了才好继续跟。 可是这一回,裴煜凭空蒸发了。 保镖大惊失色,顾不得暴露,尽量克制住心中忐忑,装作闲逛的路人走进去。 突然间,从斜后方伸来一只手,轻巧而无害地拍了拍他的后背。 瞬间浑身僵硬的魁梧大汉:“……” 他艰难地转过身,只觉从头到脚都被那双眼睛在刹那间看透。 “我不是说过,不需要保镖跟着保护我吗。” 保镖默默在心里回道:除了保护,不还有其他更重要的事吗?比如背着路总来旧情人的花店照顾生意。 他闭口不答,裴煜也不怎么在意,只说:“你别偷偷给他报信。” 保镖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将脑袋埋低,打定主意装哑巴。 暗中保护却冷不防暴露,其实他现在就得向路凛洲禀报了。可裴煜打量的目光正牢牢放在他身上,使他陷入两难的境地。 裴煜把垂在身侧的玫瑰花束举起来,微弯的眉眼就如花瓣一样柔软:“如果你提前告诉他…那就没有惊喜了。” 保镖一怔,惊诧抬头与裴煜正面相对。 男人绑着松弛的马尾,背朝巷外,面孔被阴影划分出精致的块面,身周镀上一层暖融融的光晕,好几根发丝都像在发着光。 保镖出神地想到自己的同伙司机,好在还有司机能替他完成任务,但裴煜的声音恰是时候地传来。 “你正好给我带路,我不知道他公司在哪。”裴煜说,“走吧,去坐地铁。” 保镖:“……” 两人脚步渐远,而几条街外的花店门前,伴随着轰隆声响,火红超跑准确踩下急刹车。
第26章 chapter 26 “欢迎光临。” 脚步声传来, 王以淳心不在焉摆弄鲜花,先招呼了一句,片刻后才回过头。 新的客人恍若未闻, 正背对着他。灰色西服质感高级, 身姿峻拔颀长。 店里有不止一种黄色的花。 雏菊、向日葵、郁金香,这些都是大多数人可以一眼辨认出来的品种,保镖不至于笨到用“黄色的花”来指代。 路凛洲目光游移, 很快笃定地停顿。 花瓣层叠堆积, 朝着中央聚拢。颜色是优雅的杏黄,由内向外渐渐变淡成浅黄色。 路凛洲确认完毕,这才侧身看向王以淳。 比他矮一截, 二十多岁的年纪,身上围着围裙,皮肤白净眉目疏朗, 是偏斯文清秀没什么攻击性的长相。 “你这里,最贵的花是什么?” 路凛洲悠然开口,带着几分漫不经心。可配上他的穿着和外形,怎么看都不像随意路过的普通客人。 王以淳愣了会儿神,忽觉熟悉,又多看了两眼, 好半天才礼貌地垂下眼眸, 指向满面花墙中心的位置:“是那个, 朱丽叶玫瑰。” 指的正是那杏黄色的花。 路凛洲倒不怎么在意, 也回以打量的视线,饶有兴致的, 直白地将他从头扫到脚。 “还挺照顾你生意。” 语气则意味不明, 隐约带着几分阴阳怪气。 王以淳不解, 只当他是对朱丽叶玫瑰感兴趣,忙过去取来一支,转身时正好展示出被围裙系带掐出来的、纤薄的腰部侧面。 路凛洲忽地想起私人会所那个被他甩了一巴掌的男孩,他记得那人腰也细,不盈一握,个子不高,戴上假发化上浓妆,说是女人也能有人信。 所以男人来来去去,喜欢的都是这种类型么? 他们虽然性别为男,却带有一些偏女性的特征,远不如自己高大强壮。秀气的眉眼颦蹙间,轻易就能勾起男人心底的征服欲。 他接过王以淳递来的玫瑰,随手掐断纤细脆弱的花茎,盯着眼前人的目光又深了几分。 莫名的恐惧席卷而来,王以淳正要出声质问他的举动,忽而一颤,总算记起了这张熟悉的脸。 “路凛洲?”对于同辈人,这个称呼几乎是脱口而出。 然后才亡羊补牢地改口:“……路总。我一直在国外读书,前年才回来。我不怎么喜欢人多的场合,这还是我第一次亲眼见到你。” 路凛洲突然一低身,捡起随着半截花茎掉落在地的玫瑰,慢悠悠将团簇的花瓣翻搅撕扯开。 被晾在一边,王以淳不但没敢生气,脸色还惊惧交加地白了白,继续说:“抱歉,忘了自我介绍。我叫王以淳,我爸现是汇新的现任CEO王鼎。” 富豪之家也分等级,路凛洲对他的来头毫无兴趣,只问:“你多大了?” “我今年23了,路总。”王以淳恭恭敬敬地回。 浓郁了数倍的馥郁花香四溢,路凛洲看着沁遍指尖的花汁,心想。 这人也没比自己小几岁,甚至要比裴煜大一岁。居然还能一口一个“裴哥”叫得欢快。 怕就怕白莲花不要脸。 “你不是在这儿打工,这店就是你开的吧。”路凛洲一眼看透王以淳清淡朴素的打扮,冷嗤,似是向主人征询意见,“那我抽根烟。” 话音刚落,烟管已叼进了嘴里。 王以淳启唇想要阻止,话音在嘴里打了个转,最后只能口不对心道:“可以的,路总。你今天过来,是有什么事吗?” 路凛洲很好心地提点他:“想不明白就问你爸。” 王以淳不敢怠慢,也不敢有异议,立马给父亲拨通电话。 而电话那头的父亲也是满头雾水,不明所以。好半晌,威严的质问压过来:“你怎么得罪他了?” 王以淳也是娇生惯养长大的,面对无端的责备,下意识抿住唇。但路凛洲就杵在跟前,他敢怒不敢言,偏脸遮嘴,迟疑着低声道:“我不知道……应该没有吧,我以前都没见过他呢。” 父亲比路凛洲更不讲道理,本就因他不思进取的性格有过不少争吵,现在更是直接厉声放话道:“你那花店别开了,现在就给我关门回家。” 而后话声稍缓,带上几分卑微的讨好:“路总还在吗?他一个人?他在忙吗?” 王以淳正待开口,电话猝然被挂断。 随后换成路凛洲的手机响起,却被他随手掐了,看都没看。他慢条斯理抽完烟,将烟蒂丢到脚下碾灭。 王以淳生怕失去心爱的花店,无妄之灾倾盆而下,初时的愤怒被委屈的情绪取代,再开口时嗓音都哑了: “路总,你喜欢那款朱丽叶玫瑰么?这附近几条街的花店只有我们家有,而且是最高等级的A级。如果你喜欢的话,可以全部带走,无论是送人还是自己养,都是独一无二的——” 路凛洲淡淡开口打断他:“你确定独一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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