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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来听我的演唱会

时间:2023-09-14 18:00:03  状态:完结  作者:匿名咸鱼

  我不过是捏紧了麦克风。

  更何况这个“多年”早已多到我懒得计数的程度,中间我也谈了不少——不说十个,四五个总有——的朋友,壮的瘦的活好的活烂的都有,我总还是觉得,如果季灏安不是季灏安而是李灏安或者什么禾子灏安,我现在绝对早已成功地把他忘在了脑后。但他偏偏就是那个季灏安。

  并且该死地在这么多年没见过面后不打招呼就来听我的演唱会。

  这么多年不见面的惯例,又被他一手打破。

  我不知他是什么打算,但凡他要漏出一点风声,孟倩被吓晕——虽然以她的体格可能性比较低——或是后续的找我盘问都要我本人来埋单。而我非常不乐意面对这种只能祈祷悬在脖子上的刀没开刃的感觉。

  所以,如果要给前任分个优劣,其实还是死了的比较好。

  至少死了的不会来听你的演唱会,不会被摄像头捕捉到与你合唱,更不会在演唱会结束后来后台与你完全不知情的经纪人和助理在你看不见的地方寒暄。

  让你的心麻木地悬着,久久不能放下。


第3章 三

  两人离开不久,导演过来跟我确认了一点事,我同他说了几句客气鼓励的话。

  这年头不光卖唱片不容易,开个演唱会也很不容易。拼拼凑凑组了个班底,我也希望下次再开的时候可以直接用现成的,而不需要再一扇扇门地敲。

  正聊着,半掩的门被人推开了,小杨第一个进来,导演一和她对视,就会意地点点头说“那我先走了”,先行离开。我坐着的位置看不清门口,我也不太想去起身迎接,等到门外的几人鱼贯而入,我才抬起头,看见了一张我意想不到的脸。

  “你什么表情,”赵一璇说,柳眉上扬,“不想看见我?”

  “没有没有,”我摆手道,“主要是没想到。”

  “哦,在等别人。”她回头看孟倩,试探地猜,“谁啊,萧越?他就坐我后面两排。哦对,我刚倒是在大荧幕上看见了季灏安,那是季灏安吧……等等,你们不会就在等季灏安吧?”

  孟倩尴尬地笑了笑:“对啊。”

  “季灏安在外面?”赵一璇顿时站直了身体,“你们肯定有正事要谈,那我要不还是私下再找你聊。”

  “不是,您先别急。”孟倩小心地看了我一眼,说,“是这样,季影帝是跟其他朋友一起来听演唱会的,不太方便来后台,所以……”

  “什么朋友,女朋友?”赵一璇立刻问。

  休息室里安静了一瞬。孟倩和小杨似乎都不太敢回答这个大胆的问题。

  “你怎么这么八卦了?你以前好像没这么八卦吧。”我只好接话道。

  “那是你看错了,我从出道开始就是八卦女王,”赵一璇说,甩了甩头发,“要不是带女朋友来他搞这么神秘干什么?要我说他早到该找老婆的年纪了,我们乐队里小姑娘几年前就怀疑他是不是隐婚了……”

  “呃,”孟倩插话道,“但跟他一起来听演唱会的那个是个男的,还挺年轻的。”

  “哦。”赵一璇顿了顿,歪着脑袋说,“那应该就是朋友。”

  “说不定是儿子。”小杨猜。

  “可能是男朋友。”我说。

  话语还未落,三个原本围在一起的女士都静了下来,转头盯着我看,好像她们面前的人不是我本人,而是一个惊世骇俗的仿生机器人。人声一淡,似乎连灯光都涨了几分,我疑惑地冲她们扬了扬眉,才听见赵一璇先开口,语气带着明显的无奈:

  “你是gay不代表人家大影帝也是gay,不要以己度人,周行英。”

  我一时间不知道该驳斥季灏安的确是基佬,而我不仅知道他是基佬还很是不堪言地被他操过多次,多到我想忘都难以忘掉他那玩意的形状,还是先纠正赵一璇对我愈发大胆放肆的态度,再怎么说,我也是她上次演唱会,上上次演唱会,并且也很有可能是下次演唱会的嘉宾,她下张专辑憋不出来,倒时候总要找到我哭鼻子翻我那一柜子草稿的。

  于是我想了想,两件事都懒得讲了,只与孟倩确认了一遍:“所以季灏安不会来后台了是吧。”

  “嗯。”孟倩又补充道,“萧越老师待会来,他先去找乐队老师叙旧了。”

  “行。”

  赵一璇仔细地看看我,说:“我怎么觉得你看起来有点高兴呢?”

  “有吗?”我学着她的语气,

  “那是你看错了。”

  后来果然没有见到季灏安,萧越倒是来坐了很久,他比赵一璇唠叨多了,又是刚看完我的演唱会,从第一首到安可曲,他满腹的想法一直说到我们单独约着又去吃了顿夜宵,美名其曰庆功宴。

  已近凌晨,路上只有月光与我们相伴,连帽子也不必戴就能大大方方地走进路边摊里。

  小杨看见萧越比我还兴奋,先前我们聊编曲她插不上嘴,饭桌上找着机会就是一通表白,说什么听着他的歌长大的,又说某某届最佳作曲应当颁给萧越,某某届最佳作词也应当颁给他,说起来倒比萧越这个亲历者还头头是道。

  前几年还好,可能这几年萧越已经鲜少见到这种歌迷了,他被灌了两杯酒,很是受用,话匣子越打越开。

  我见状忙劝:“你别给她唬住了,当时她应聘我助理的时候也是同一套,都不带变的。”

  “我变了的!”小杨掰着手指头跟我数,“我当时说的是十六年前的最佳歌手,还有……”

  “还有十二年前的最佳专辑。”

  “对对对。”

  这一下子孟倩也开始不住地数落那些个“分猪肉”的乐坛奖项,她与小杨不一样,她是真的一项项把这些都记在本子上的,越发引得萧越一齐把苦水连连倒出来。我哪里想得到一句话能导致这样的场景,只好苦笑着偶尔插一句话,问他们几位可吃好了,愿不愿意挪窝,再不回天可要亮了。

  大约在凌晨三四点,老板准备收摊了,他们总算吃好喝好。两位女士倒还好,勉强能走得动路,萧越却是喝得人事不省,他一个过了气的制作人又没人来接,我们只好兵分两路,孟倩和小杨自己回酒店,我开萧越的车,先去他在海城的房子试试从他兜里摸出的卡和钥匙,实在不行再把他搬回我房间。

  这么一捣鼓,一个小时又过去了,我最终还是只能把他那么大一个人背回酒店。此时天边已经看得见光亮了,整个世界好像也睡去了,只听得见我自己费劲背人的喘息和心跳声。

  然而就是这样的时间点里,电梯间里居然还有人。

  因为弯着腰,电梯门打开的一瞬间,我先是看见了一双鞋,一对脚,想到自己多少也算身价颇高的明星——尤其是在才结束演唱会的今天——为免被认出来,便没有再抬头朝上看去。我就这样弯着腰吃力地往电梯里挪,视线里的那双鞋动了动,好像要朝我走来,又停住了。电梯里光线不暗,电梯门也并没有合上,我显然是一个足以背动萧越的壮年男子,但对方似乎仍旧发了好心,有帮助我这个陌生人的意愿——

  我猛然意识到什么,立刻抬头,速度之快以至于险些磕到萧越可怜的下巴。

  电梯里死一般地静了下来。

  “你先进来吧。”季灏安说。

  我沉默地进了电梯。电梯稳稳地往上走,我扶着萧越,突然非常感激这个人没带家门钥匙或者是换了地方住导致在这种奇怪的时刻没有成为我与季灏安的“二人世界”。

  季灏安大约是从低楼层往高楼层走,进了先往下的电梯,不过这也方便了我不必再越过季灏安去按那个楼层键——我们的目的地是同一楼,我只需要装陌生人装到电梯门再次打开。

  谁料他居然先开口了。

  “好久不见。”季灏安又说。


第4章 四

  的确是很久了。

  我没喝,但也因为消耗过量的体力和熬夜整个大脑都像在水里泡发了一样又胀又飘。电梯显示屏上的数字仿佛已经停了一个世纪,我几乎像捞着救命稻草一样捞着萧越的胳膊,让他不滑到地板上亲吻季灏安的裤边。

  既昏暗又刺眼的灯光下,季灏安的脸反而没有不到五个小时前大荧幕上那样分明,我只看了一眼就失去兴趣地撇开视线。

  “嗯。”我说。

  “需要帮忙吗?”他又客气地问。

  于是我也客气地答:“不用,谢谢。”

  我的余光里他又朝我看了看,似乎很欲言又止的样子,只最终什么也没说出来,电梯很适时地发出到达的声音。

  电梯门应声而开。

  狭窄空间里闷而热的气氛顿时倾泻而出,我先一步走出电梯,听到季灏安也紧跟在我身后,踩在柔软地毯上的低沉脚步声缓慢地响着,却又一直近得好似在耳边。

  但走廊总比电梯自在许多,也没有了方才的紧绷感。没走几步,季灏安像随意一提一样开口道:“演唱会挺成功的。一票难求。”

  “谢谢。”我说,想了想,又道,“可惜是最后一场,不然有你今晚来看,下一场能更卖座。”

  我本意是客气客气,谁想到他好像当真了,停顿了一会,说:“真的?”

  这就不好接了,我敷衍地笑了一声,没有接话,专心搬着萧越往我的房间挪。

  季灏安便又一次问我:“真不需要帮忙吗?”

  “我可以的。”

  “其实也不一定是这次巡演,你总还要开下次、下下次巡演的。就是票确实不太好买。”季灏安的声音在走廊里回荡,“我还记得你以前写了第一首歌,哄我帮你录demo,跟我说你以后演唱会开到大江南北,到时候……”他很刻意地停在了一个非常巧妙的地方,让我心中的声音就像电影演的那样准确地把他的话续下去——

  ——到时候我每次演唱会都给他留一张票,内场,最靠近我的那排,然后他就可以抱着鲜花冲上台,假装成狂热粉丝在万人面前亲我吻我。

  我恍惚了一下。

  不是因为季灏安,而是我做事总三心二意的,如今季灏安提起,我才想起来我好像还有一首歌,一首人生第一次写的歌,不知道丢在记忆的哪个角落里。那个demo肯定没有寄出,八成随着我卖掉的房子一起转赠新的主人了。

  这其实是有些不寻常的。作者写歌,就跟妇女生小孩一样,头生的胎或许不优秀,或许不受宠,却没有几个人会忘却生头胎的辛酸。

  而我此刻根本记不起当时是由什么灵感而写,又是写出了怎样的曲子。

  哪怕当时写它的时候我花费了多少心血,甚至自信满满到在季灏安的面前这样吹嘘。哪怕当时我吹嘘的词都还刻在我的脑海里。

  我停下了动作,回过头与季灏安对视,他正在看我,面上看不出喜怒,也并不说话,好像在等待着我接上后半句话。安静之中,我有些欣喜地发觉自己心绪间并没有什么多余的波动了,与晚间的失措相比,此时只是心跳声显得略微大了一些——但这是因为我熬了半宿的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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