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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晓之前

时间:2023-09-11 13:00:03  状态:完结  作者:玫玖枚

  ——那是一个无比纯洁的生命,对恶行和残酷一无所知,甚至会对加害者不假思索地露出微笑,一个天真无邪的婴儿。而秦钧.......却试图谋杀这个毫无罪行的孩子,试图将他从悬崖上抛下,试图让他幼小而无知地粉身碎骨!

  此时,婴儿仍然活生生地,在他的怀里试图爬行,一边抓着他的头发,一边不假思索地笑着。但当时,只需要一念之差,他便已然在崖下支离破碎。

  染血撕裂的天蓝色婴儿服......这一场面在秦钧脑海中一闪而过,但即便是幻想,也已然让他不堪重负。

  ——到底是怎样的恶人,才能够做出这样的恶行?而他为什么?为什么会做这种事情?

  动杀心是几天前,仅仅几天的时间,就规划好了整个犯罪过程。他与养父养母生活了近十年,不仅同吃同住,还十分清楚他们的作息习惯,而他却利用这件事,悄无声息地偷走了他们的孩子......

  秦钧轻轻晃起怀中完好无损的婴儿,婴儿则发出幼童特有的“哦哦”唤声,以此表达自己的喜悦——他只知哭泣和欢笑,对周围世界反应单一。但无论如何,秦钧也不会猜到,他竟会将玩乐与谋杀混为一谈,给予同样喜悦的回答。

  秦钧与怀中的婴儿四目相对——少年好像是被自己的罪行吓坏了,顿时间泪水涟涟。婴儿便伸出小胖手,笨拙地轻抚他湿润的双颊,兀自哈哈大笑。

  而秦钧却感觉眼前一黑——结束了,这段寄人篱下的生活,以一次谋杀未遂为节点,彻底走上末路。

  ——带着秦家小儿子离开已久,养父养母必定已经怀疑自己。就算他们不会因此做出什么歇斯底里的举动,秦钧也已然成为罪人,无法再面对这位婴儿的家属。

  秦钧回忆起自己的童年,他拥有让邻居家的孩子羡慕的玩具,让邻居家家长羡慕的成绩,他的养母故意钻研复杂的菜式,养父春节归家时让他骑上头颈......

  他们曾经看起来真的像是一家人,而偏爱和亲昵确实会转瞬间烟消云散。他们确实“像是”一家人,内里仍是各取所需的泡沫关系。

  就像是邻居羡慕的背后藏着嘲讽,养母殷勤的背后实为炫耀,养父慈爱的原因则是得意——是的,一切皆是虚假,秦钧从始至终一直一无所有......

  他早已失无可失,毕竟养父母曾说过,他是因为亲生父母不要他了所以才......

  等等!不对!他为什么要听那两个人的说辞?

  秦遥猛地抬起头来,那大片银灰色的厚重乌云,在一瞬将他的视线模糊——他想起阴暗潮湿的小巷,他追在一名高个男人背后跑。眼看就要跑出小巷,忽然被一只手从背后擒住,他想要呼唤前方不远处的人,却被捂住了嘴......

  他想起,自己当时要喊的,应该是“爸爸”。

  ——TBC——

  ----

  较靠前的几章是写好很久的存稿,大概是当时心境的原因,现在读来总让我感到暮气沉沉的。


第10章 上卷:第八章

  =====

  十年前,漂泊小半年的秦钧遇见了他的老板——邹雨尔。

  那是一个乍一看去平平无奇的夜晚,一个平平无奇、甚至十分昏暗的包厢里,忽然闯入了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

  他穿一件陈旧发黄的白衬衣,牛仔长裤被洗到褪色,鞋底已被磨至不平,却仍干净——他的衣着与体面相去甚远,但整洁却是不争的事实。就如同他本人,身材瘦削,但站姿依旧挺拔如松。

  他站在原地,没有一句多余的废话,开门见山、直截了当地说道:“邹先生,请让我加入你们。”

  然后不出所料,换来一阵嘲讽他不知天高地厚的笑声。而那坐于沙发中央的男人仍然不动,他身着白西装,低着头,似在闭目养神,面容儒雅恬淡。

  右手边的男人率先停下了笑声,换得满座清静。并将一把匕首丢进秦钧怀里,指了指角落中那个被蒙住眼睛、五花大绑的家伙——他似乎是被注射了某种药物,竟一声不吭,乖乖跪在暗处——补充道:“小子,去把他处理了。但凡你有这个胆量,就让你跟着我们如何?”

  秦钧试探性地颠了颠手中的利器,似乎有些为难地皱了皱眉,于是将匕首放在桌上,转身推门离开,还未走远便听见比刚才更猖狂数倍的笑声。

  “老板......哈哈哈哈!老板我就说吧!这些十几岁的小男孩最讨人烦了,既没本事,又没胆量,还一天到晚痴心妄想,不是想当英雄就是想做老大!”

  他似乎想引起老板的注意,不仅带头狂笑,还狂吼般地发表了一番评论。可主位上的人情绪仍淡若静水,连眼睛都懒得睁开,只是微微勾唇浅笑作为回应。

  桌上人笑得正欢,谁都没发现那位少年竟再度折返,而且手提一把菜刀。直到蒙眼人被压住头摁在茶几上,他们才发现那少年已然举起菜刀,下一秒便手起刀落。他似乎有意迅速结束受刑者的痛苦,挥刀极其用力。

  ——第一刀,砍入颈椎;第二刀,切透喉管;第三刀,人头落地,刀身也随之嵌进了木质桌面,坐在茶几周围的人顿时鸦雀无声,他们的身上多少都被溅了血迹,而主位上闭目养神的男人仍然浑身洁白。

  秦钧打破了令人尴尬的沉默,像刚才那般正经八百地说道:“见笑了,在此之前,我只杀过鸡。”

  语毕,他便抬起头来,却意料之外地与邹雨尔对上了视线——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注视着他,不知从什么时候带上了满意的微笑。

  随后秦钧便跟在了邹雨尔的身边,跨越了重重等级,众多手下,直接听他本人调遣。包吃包住,工钱按月结,自此过上了刀口舔血的生活......

  只不过,入职三天后,秦钧再次遇见那个坐在邹雨尔右手边的男人。

  他一见面就扑了过来,口中甚至亲切地喊着“小钧仔”,好像和秦钧很熟。甚至伏在他的耳畔,低声说道:“杀鸡用不着砍头这么麻烦......”秦钧一怔,猛地想起了那天被鲜血溅满全身的画面,“你只要在它的脖子上划一道小口子,再把它的头塞在翅膀下面,等它扑腾一会儿就可以拔毛下锅了。”

  他拍了拍秦钧的肩膀,然后扬长而去。秦钧站在原地,感到一阵恶寒从脚到头灌满全身——不是由于那个男人刚才莫名其妙的接触,而是为自己那曾沾满鲜血的双手。

  秦钧就此十分讨厌那个男人,讨厌到随时都会想杀了他......

  在已满十四岁、即将步入十五岁的那个深秋,秦钧的身高忽然如野草般疯长。来时携带的旧装裤脚已经露出脚腕,上衣更成了性感的短款。于是他首次动用月薪,为自己买了一身秋装,但还未换季便已经不合身。

  邹雨尔的手下平时叱咤风云,对身高突增的青春期男生却束手无措——他们眼睁睁地看秦钧横扫三人份的午餐,只能无助地缩在一边。直到突然的一天中午,秦钧竟在吃完第一碗饭后放下了筷子,身高就此停在一米九一,他们才总算松了口气......

  当时的秦钧刚满十七岁,以秦遥的身份取得了高中毕业证,随后开始攻读本科课程,终于在二十二岁取得在职研究生学历。以拥抱本该拥有的一切为结局,结束了求学生涯,然后开始捧着文学著作,西装革履地坐镇于邹雨尔名下的各处产业。

  十年以来,秦钧在邹雨尔的身边占据了一个类似秘书,又形似打手的职位,却对老板毫不了解。年少无知的他甚至无法猜透邹雨尔的年龄——他见邹雨尔时刻从容,以为他已知天命,但考虑到那平整白皙的脸,又觉得他顶多二十有余。

  邹雨尔常常笑着,微长的发丝搭在额角,半掩住如烟的眉和半眯的双眼,睫毛在顶光的照射下投下阴影,在脸庞轻轻翕动。他面容儒雅,仿佛黑白照片中的民国贵公子,又如黑胶唱片般缥缈并惊艳。

  但比起瑰丽的外表,秦钧率先观测到了邹雨尔血腥的财富。

  他的产业多且杂,但每一项都被管理的很好——酒吧、赌场、走私、诈骗......各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他的威严从不需要小伎俩巩固——手下必须忠心耿耿,他只需坐等进账。如若发生意外情况,便果断丢卒保车,永远全身而退,从不引火烧身......如果真的引上了,他也同样有方法不了了之。

  他永远从容不迫,近乎无懈可击,却有两个反常行为——其中之一是每年五月,那为期整月的休假;另一个就是他总将秦钧带在身边,仿佛将他当做继承人培养,以填补自己未婚无子的空缺。

  人们因为后一个理由忽的蜂拥而上,将秦钧包围起来,不爽和轻蔑便暂时隐藏,不知是谁带头,竟全都改口称秦钧为“秦小爷”。

  秦钧本人却和没听见似的,如果有人借机向他搭话,他要么不理,要么良久才抬起头,立起手中那本数学专著,表示自己正在钻研真理,刚才的话一句没听。

  秦钧就此成为了一个怪人,无时无刻不端着一本厚书跟在邹雨尔身边。邹雨尔坐,他站在一旁,邹雨尔在后座养神,他就在副驾看书。如果邹雨尔有什么不满,懒懒地唤一声:“阿钧——”秦钧便放下书,一拳就足以让作死的家伙不省人事。

  秦钧打起架来也独树一帜,仿佛在解一道数学题一样认真严谨、不慌不忙,利用地形、借力打力。周遭的一切仿佛都是题目中的条件,被他信手拈来肆意使用,而他往往能想出最好的解题办法,毫无多余的动作,便让对方倒地不起。

  他残酷的秘诀是封闭内心,少想多做。至于受害者的亲友?这种感性的联想毫无必要——

  所以他剁人的时候便只剁人,砍起手指来自然得像在剁鸡爪。与此同理,用铁丝捆绑手脚如同处理醉蟹,挑断手筋脚筋如同裁剪缝纫,沉海沉江如同投放清洁剂,且心中可以毫无波澜。

  实话实说,旁人为这少年的残忍惊讶万分,他本人却将此视作理所当然——毕竟他在14岁时,便能够独立策划、行动,试图谋杀一名无罪的婴儿。而那婴儿,则是他名义上的弟弟,将他视作亲人的,呀呀唤着他“哥哥”的孩子......

  秦钧是天生的恶人,毫无同理心的混账,生来就注定恶贯满盈——他早已清楚这件事。所以也不在乎眼前的残酷,更不会感到弄脏自己的手有什么不合理。

  而这位自封的恶棍,却习惯在一场暴行开始时放下书,并且结束后必须使用湿毛巾擦手,才会再次拿起纸笔——不擦脸可以,手必须恢复原装,他绝不会让污垢或鲜血弄脏钢笔和书页。

  此后,秦钧便专心致志到令人发指,眼前无论是剁了、砍了、还是埋了,他都毫不在意。俨然已经以书为媒介,魂穿千年百年,在死者积累的学识之海中肆意深潜。

  那时的秦钧会比平时更加格格不入——他在赌场支起小桌做数学,在制毒作坊练习英语,在酒吧里读文学名著,还是邹雨尔推荐给他的巴尔扎克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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