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茅房,你就地解决吧。” 林则仕一副宁愿憋死都不愿意的模样,惹得王一新心花怒放,他不再捉弄,将他引去极为以天为盖的小屋。 “喏,就这,我走了。” “一新……” “又怎么了?!” “灯可以留下吗?” “不可。” 王一新转身离去,却将引路灯留在不远处。 半夜里,林则仕真真是娇生惯养到极致的公子哥,风餐露宿受了凉,竟然就这么发起了高烧,上吐下泻,王一新不仅将床让给他,还黑灯瞎火地替他熬了碗药,喂他喝下。 他半眯着眼,忙忙碌碌的身影恍若在前,几重清影不断重合,他朝虚空伸出手,轻声道:“我总觉得……你好熟悉。”
第四十七章 若有若无的呢喃,谁也没放在心上。 王一新本就身携剧毒,一日奔波已很是劳累,没料到拖回一个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半夜高烧不止、上吐下泻,咬牙切齿地伺候他便更是劳累。唯一的木床让给他,自己也嫌弃地上酸臭作呕的被褥,便趴在案桌前睡着了。 长久养成的习惯,令林则仕卯时便已醒转。 山上的冷意总是比山下深,入眼处蒙了曾渺渺天光,入耳间鸟鸣喈喈啼彻山林。层层天光罩着伏在桌案上的那人,肘间微曲轻挡,柳叶眉秀气地掩去半边,鼻尖粉嫩地翘起,青丝坠垂至耳边,碎发洒落眼前。 配着一室清冷幽光,如佳人丹青踏墨而出,任卿泼墨显意明,左右勾画皆且丽。 他不由得起身,踩在青砖石板上,隔着鞋袜仍传来些许凉意,他凑近将那佳人瞧清楚。 长睫点点浮珠,如晨间娇嫩欲滴青叶上那滴水珠,缓缓轻扣叶尖,风一摇,才不甘地没落褐土。 身比心先动,他微微俯下身,一手托着他的肩,一手托着他的腿,可惜动作不够轻柔,刚一动手便被怀中那人一掌击中,柔情似水的桃花眼连瞪人都带几分风情,他怒道:“抱我干嘛?!放下!” 这一击,便击得林则仕慌了心神俱失,王一新到底不是女子,那时方还有些重量,手一抖将将要抖落时,王一新瞥见地上正是酸臭无比的被褥,手疾眼快五指揉紧他的衣襟,怒道:“你试试将我丢下去?!我一定把你大卸八块!” 林则仕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只好硬着头皮抱到了床上,他笑道:“放心,我不会放。” 林则仕将他轻轻柔柔地置于床榻,借着室外微弱青光,王一新恰好瞥见他脖间的一圈乌青,与他白皙的脖颈极其不相宜,自己昨晚分明未用全力,左右不过吓唬他,他这样的伤势却像自己要置他于死地。 真是好一个细皮嫩肉的公子哥! “喂。” 林则仕替他盖好被褥,应道:“嗯?你可以唤我子衡,或者则仕。” 王一新不耐烦道:“哎呀不管了,麻烦。你名字太难记了,我就叫你小柿子好了。” 林则仕手上一顿,笑道:“也行。” 床头柜处置满了瓶瓶罐罐,王一新寻一青玉白盒,掀开闻了几回,才扔到他手里,道:“给你的。” 话毕,指着他点点青印的脖子,道:“你千万别告诉我,你不知怎么抹。” 林则仕接过青玉白盒,笑道:“多谢,这个我知道怎么抹。” “那就快去劈柴烧水煮早饭,大爷我先睡会儿。” 王一新翻过身将被褥压在身下,大半被褥卷作一团夹在腿间,双手贴合靠着半边脸,狠狠喘了几口气,才安然睡下。 林则仕替自己上了药,而后便去厨房,寻得一把柴刀。 他与柴这种物体几近素未谋面,但他方才看见厨房里堆着一些。柴刀刀柄处锈迹斑斑,在手里掂量了几番,便握着它出去寻柴了。他就近选了处地界,现下已是深秋,落叶堆砌片片金黄,踏上去沙沙作响。 他握紧了柴刀,挑了一棵较为枯干的幼树。一刀接连一刀地劈在树干上,砍至日光渐盛,身上薄衣浸湿,他一个柴都未拾得。 而他的掌心,已泛起一圈红肿。 抵抗住那瘙痒及疼痛,他仍对着那棵幼树坚持不懈。 王一新出来寻他,便见着那人身姿挺拔,纤细的腕子染上殷红,密密麻麻的小颗粒从掌内蜿蜒至上,挥汗雨下,弯腰再起,一劈一砍间,幼树仍是纹丝不动。 王一新从未见过如此无用之人,气急败坏地扔掉他手里的柴刀,察看他的伤势,责怪道:“你真是什么事都做不好!” 再一次,面前这个人话里总是恶狠狠,心里总是软绵绵。他挣脱出来,撕下布条绕了几圈裹着,再次拾起柴刀,碎光细微得令他绒毛毕现,浅褐眸子清澈见底,他笑道:“我会证明给你看。” 王一新懒得理他,转身就走。 再回来时,怀里揣着几个红艳艳的果子,背靠大树踮脚,在林则仕面前吭哧吭哧地吃起来,红落落的汁液染上指尖,嘴边点点殷红,他一面吃,一面假装不经意道:“别怪我不提醒你,你再不停下来,你那双手就落下疤痕了。” 林则仕笑道:“没关系,我今天能砍柴,明天就能给你烧水,后天就能给你做早膳。虽然我不擅长,可是我会学的。” 王一新喉间一滞,未啃完的果子掉落。 不过是一句玩笑话,他却当了真。 他一个晃神儿,那棵倔强的幼树终于倒下,而密密麻麻的小颗粒也覆盖了他整条藕臂。王一新是尝过这个滋味的,待那汗液一沾,密密麻麻的痛楚便似无孔不入,过些时候还会流出浓水,与那咸湿汗液混作一处时,更是惨无人道的销魂。 他将那棵幼树扛在肩上,拖曳起一地金黄,笑意满满,望着他,好似一个在邀功的孩童。 他只顾愣神,心跳恍若错了几拍,微微透亮的眼底晶莹。 秋风一过,落英轻飘飘地脱离枝叶,洋洋洒洒地在两人面前旋了几圈,纷飞间眼神交错,一人笑颜逐开,一人怔楞原地,须臾片刻,落花旋落在两人肩头,而后降花满地、错落金黄。 “回去吧。”林则仕首先打破这一片沉寂,笑道,“天也快黑了。” 回过神来,丢了个野果给他,还不忘挖苦道:“哼,回去自己烧水。” 林则仕小心翼翼地藏好那果子,笑着继续前行。 扛回来的幼树与毒草作伴,在空地沾点落日余晖。 来碧落山不过两日时光,林则仕不仅脖颈受了伤,现下两条手臂也面目全非,摩擦中磨破了肩头细嫩的肉,丝丝血意浸薄衫,可这人依然乐得傻兮兮的,马不停蹄地入厨房说要给他做饭吃。 烟囱袅袅青烟,余晖散尽,得一室凉意。 为了避免这位公子哥一个不小心便将厨房烧了,王一新只好往锅里扔了几个前几日刚挖出来的红薯,他在一旁咬着果子,唇边点点殷红。见他兴冲冲地时不时便要揭开锅瞧一瞧锅里的玩意儿是否已熟,蒸汽附上颗颗粒粒的红点点,王一新头皮一麻,替他捏了把汗。 “小柿子。” “嗯?” “你不疼吗?” 他微微一笑:“有点。”但比起这个,好似锅里的东西更吸引他。 他好似看见懵懵懂懂的自己,棵棵狰狞毒草下肚,在里头张牙舞爪地打架,任由五脏六腑与其拼搏。 忍过频频痛楚,方见明日暖阳。 彼时,他为的是生存,而眼前这个细皮嫩肉的公子哥,他图什么? “好了好了!”林则仕兴高采烈地用筷子笨拙地戳起红薯,扔到碗里,捧着碗里热腾腾的红薯,眉开眼笑道,“你尝尝。” 大概是图新鲜罢。 他撇过一边,淡然道:“太烫。” 林则仕笑嘻嘻地对着红薯吹凉,再捧到他面前:“凉了。” 他又道:“太凉。” “没关系,锅里还有两个。”林则仕再次掀起锅盖,依葫芦画瓢地戳起一个,轻轻吹了吹,献宝一样捧在跟前,笑道,“这是暖的。” 王一新眉眼带了几分讥诮,为难道:“我不喜欢吃中间被筷子戳了一个洞的。” 闻言,林则仕再次掀开锅,手掌里皆是水泡,像是犹豫了会儿,赤手捞起红薯,两手交替着捧到他面前,诚恳道:“这个没洞。” “可是你的手弄脏了。”说完挑起第一个凉透了的红薯,细腻指尖撕开蜜水干涸的皮,轻轻咬了一口,入齿清甜,舌尖留香。 林则仕如释重负,将磨人的红薯放到碗里,轻轻笑道:“谢谢你收留我,还有昨晚……” 咬了一口的红薯放下,他眉眼轻挑,向其勾勾手指。 低头一瞧,果不其然,颗颗粒粒的小红点已染上胸膛。王一新扯着他的衣襟向前,恶狠狠道:“我的药何其金贵,不想再用在你身上。” 不知为何,与这位小兄弟相识不过两日,却已习惯这位小兄弟极其别致的关心方式,他顺着应了一声,道:“我不用你的药,它自己会好。”
第四十八章 血迹渐渐渗出胸膛,落在那麻衣上,皮肉已与衣物黏在一处,此时若是掀开,必定是要撕下一块血红。 可王一新向来不是什么怜香惜玉之人,他直接扯掉衣物,疼得面前那人龇牙咧嘴,好看的眉眼皱成一团,他想着,要是这点痛都受不住,那他就将这个大麻烦踢出碧落山,让他回去做他的大少爷。 但这位公子哥依然笑道:“一新,你待我这般好。” 莫不是个傻子吧。 瞧着倒是挺正常的。 听闻此言,王一新忍不住又要怒,上药时用力一按,药粉黏在伤口,血水湿湿嗒嗒地消化着粉末,无情地宣告着胸膛终不负往日光洁白皙。 明明将他弄得痛了,还要傻兮兮地说自己对他好,他实在不懂这位公子哥的行径,冷冷道:“你再废话我就将你扔出去。” “没关系,我认识路。” “……” 用了整整一瓶金贵的药,整整一卷金贵的绸带,才将这位公子哥的伤口处理完毕。 当晚,林则仕躺在地板上翻来覆去,转转身便要呻吟一回,王一新被搅得心烦。 “闭嘴。” 林则仕当真闭了嘴,仅余鼻音嗡嗡。 “算了,你上来,我们一块睡。” “药粉味道颇重,我怕你闻了无法安眠。” 半晌没动静,他越是犹豫,王一新越是不让他犹豫,连扯带拽地将他拖到床上,居高临下,不屑道:“哪儿那么多废话,让你睡哪儿你就睡哪儿。” “多谢。” “一新,你怎么脱起衣服来了?”林则仕往外挪了一点问道。 王一新脱尽衣物,斜眼打量,依旧是那副“你别惹我”的蛮横,漠然道:“我乐意,你管得着吗?” 林则仕应道:“嗯,一新你开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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