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有时去卖鸡,有时卖羊,有时卖猪。 再过两年就是新年了,家里的成猪也卖的七七八八,还卖了两头种猪。小傻子觉得钟臻心里应该是高兴的,杀猪的速度越来越快,力气也越来越大。 跟着钟臻卖肉的这些天,他对血的恐惧也逐渐稀薄,想来是见得太多了…… 卖掉那只被搓的白白净净的猪的时候,小傻子抱着小狗跑开了,说要去附近逛逛。 钟臻知道他心有不舍,觉得挺好笑。 不过,见到小傻子走了,那头猪也明显更加放松,神情惬意,扭着大腚走到他的杀猪刀下,慷慨赴死。 倒也惹得钟臻和卖主笑得不行。 也许,对那头猪来说,死是一种解脱。 与其担惊受怕、看尽眼色地活,不如潇洒坦荡,从容自得地死。 钟臻将这样的想法当成笑话讲给小傻子听,小傻子扯了扯嘴角,干笑两声。 随后,若有所思道:“也许吧。” 也许吧—— 一语成谶! 谁知两年之后,小傻子找回身份,洗去前尘过往,风风光光地回到了都城,回到普通人一辈子都进不去的金宇楼阁之间。 三年之限已至,商旻深从容选择了坦然赴死,仿佛数年之前的某个灵物的预示。 那一天,小傻子挥着长剑,刺向坐在龙椅上的兄长,“阿兄,我要你处死钟臻!” “小深,你不是也喜欢他吗?”阿兄勉强挤出微笑,“阿兄答应你,只要你今天放过我,我就成全你们俩,可以吗?” “处死钟臻!”剑刃抵着他的喉结,渗出一线血痕,“我说,处死钟臻!” “好好好,处死钟臻!”皇帝挥舞着长袖,双眸紧阖,“来人,传我口谕,衢连村屠户钟臻,玷污皇威,欺君瞒上,罪不容诛……赐,斩立决!” 商旻深收了剑,跪在地上, “臣弟冒犯了皇兄,甘受其罚。” “罢了罢了,”皇帝挥挥手,“朕,不会再逼你吃药了。” 不吃药,就得死。 商旻深久久跪拜,“谢主隆恩!” 谢主隆恩! 谢主隆恩啊! . 今年过年,家里多了一个人,不,多了一人一狗,一下子变得好热闹。 除夕夜,他们的餐桌并不丰盛,小傻子和小狗却吃的欢天喜地的,十分满足的样子,钟臻忍不住弯了嘴角。 夜深,这夜无风无雨,小傻子在院子里燃了一盆火,丢了一把晒干的竹子进去。 钟臻正洗碗,忽然听到小傻子叫他,“阿爹,阿爹阿爹,快出来呀!” 将手上的水蹭在围裙上,钟臻推开门,听到一阵噼啪响。 “爆竹声中一岁除!”小傻子站在火堆旁边,不断往火里扔竹子,“阿爹,新春吉祥,一世平安!” “嗯,新春吉祥,一世平安。”钟臻朝着他微笑。 小傻子的脸颊被火烘得红扑扑的,朝他挥手,“阿爹,你想玩爆竹吗?” 钟臻轻轻摇头,看向火光掩映下的小傻子。 不得不承认,小傻子虽然跟他的期望差距颇大,但自从他进了家门,钟臻的每一天都很开心。 他习惯了小傻子黏糊糊地唤他“阿爹”,不停催促他“快来快来”,从不吝啬分享自己的新发现。 小傻子的世界纯粹又有趣,仿佛没有坏事,所有的事情都能有转机。 小傻子懂事得让人心疼,说羊汤贵就再也不提羊汤,说是新年了就总是要去给他买新衣服,无论吃到什么东西,表情都是一脸餍足…… 过往二十多年,钟臻仿佛生活在连绵无绝的雨水里,从里到外都湿漉漉的,迫切地想要找个归宿。遇到小傻子之后,这人就像个炽热的太阳,一点一点将他的黏腻和潮湿烤干,给他呼吸,给他快乐。 钟臻喜欢看着小傻子围着他转,悄默默地瞅着他,或者念念有词地同小狗说教。 原以为成亲娶妻是必经之事,代表着身份转换:他成为一家之长,传宗接代,按部就班地迎接死亡。 遇到小傻子之后,他愈发明白婚姻的意义,无非是有人作伴,一起放爆竹,一起卖牲畜。 因为时常陪伴,他心知夜里再冷,也冷不过一个臂弯。 伤口再多,不过那人的蹙眉轻喃;他可以承受最重的伤口,因为小傻子会心疼他,保护他,不会放任他不管。 随着火光婆娑升空,小傻子也在一旁手舞足蹈,好不兴奋。 钟臻站在房檐下,笑眯眯地望着,觉得这一年真是好年。 这一年,他成家了。 妻子有点傻,不过问题不大。 年初一,天朗气清,正午的日光温热。 钟臻烧了些热水,放到院子的小盆里,叫小傻子过来洗头发。 小傻子乐颠颠来了,小狗也闻讯跑来,钟臻朝他笑,“待会儿我洗完头发了,剩下的水也给你清理一下啊?” 小狗歪了下脑袋,听得懂他的话一样,又夹着尾巴跑走了。 钟臻和小傻子一起笑出声。 小傻子趴在盆边,钟臻舀了一勺温水,倒在他的头发上。小傻子随即舒适地闭上眼睛。 “阿爹,你今年几岁了?”他突然问。 新的一年来了,钟臻也长了一岁,答:“二十七了。” “哇,阿爹。你才二十七,而我都十三岁了,所以你十四岁时就当爹了吗?” 钟臻无言以对。 小傻子继续自顾自地说:“看来,你不能再当我阿爹了,以后我还是唤你阿兄吧!” “……好。”钟臻揉搓着他的头皮。 小傻子偷偷傻笑,就这么把称呼改了。 因为他记得,阿兄是最亲近的人,也是永远不会伤害他,也永远不会背叛他的人。 那两个人没做到,但是钟臻都做到了。 小傻子其实一点也不傻,决定信任他。 . 子时,雨势终于见小。 钟臻也终于苏醒,身体没什么大碍,只是那么一摔之后,觉得头晕脱力。 商旻深关切他:“大概是一整天都没吃东西的缘故。” “吃了的,”钟臻虚弱地笑笑,“断头饭,上刑场前吃的。” “呸呸呸!”商旻深拧了他一把,还好,皮肉还是那么结实。 “我们走吧,清风也修整了一会儿了。这阵雨势减弱,我怕皇兄他们会再追上来。” 钟臻颔首认同,扯了枝竹竿做杖,倚着站起身。 商旻深吹了个响哨,被竹叶与枯草掩盖的清风登时立正,啸了一声。 “好小子,”商旻深抚摸清风的前髻,“忍一忍,等回了家就给你疗伤。” 清风用额头抵着商旻深的头,仿佛兄弟间的倚靠。 其他人只拿他当马,只有小皇子拿他当作手足,他自是知道该为谁效力。 重新出发,商旻深扛起钟臻的一只胳膊,手臂环着他的腰;另一只手拽着清风的缰绳,加速走出竹林。 进宝最体贴,唯恐自己成了负担,四条腿飞速蹬地,牢牢跟紧他们。 它眨眨眼,两个阿爹都在了,还多了一个四脚的玩伴,它真是高兴。 “进宝?”商旻深走出几丈就要叫一下它的名字。 “嗷!”进宝仰头叫,表示自己还在。 商旻深弯着嘴角,好不快活:“努力跟上我们,天亮之前到家的话,阿爹给你炖骨头吃。” 一听说有骨头,进宝跑得更快了!它追着钟臻竹杖的起伏,片刻不曾松懈。 钟臻笑个不停,看看进宝,又看看商旻深。 他的一生中总有太多的意外与变故,但这些并不总指向坏事,偶尔也有这样否极泰来的时刻。 他觉得人活一生,似乎就是在等待这样的时刻。 作者有话说: 大言不惭地算他二合一吧! 转折应该还蛮好玩的,我要努力写,努力让读者们惊讶!!!
第51章 逃亡十二时辰(七) 至年初二, 家里唯一的一只羊下崽了。 这件事让钟臻宽心许多。他的后院地方不大,养鸡养猪已经占了不少位置,所以年前他就把几只种羊都卖了, 只留下这只肚子里有崽的羊妈妈。 如今羊妈妈成功结崽, 诞下四只小羊羔,各个都结实有劲儿, 可爱得紧。 到年底又有羊卖了, 就又是一笔收入了。 小羊羔身上混合着奶味儿和膻味儿, 小傻子最是爱干净的,却很欢喜地抱着它们,鞍前马后地伺候着。 钟臻看来觉得很有意思,这小傻子还有副慈悲心肠。 后来小傻子再也没闹着去吃羊汤,哪怕年初一, 钟臻提议带他去都不答应。 一是嫌羊汤太贵,浪费钱;二也是跟家里的几只羊有了感情, 怕让他大快朵颐的羊肉来自他悉心照顾的羊。 尤其现在有小羊羔了, 它们就被小傻子放在心尖尖上。有时夜半醒来,小傻子鼓捣着,非要出去看羊。 钟臻把他扣在床榻上,按着他结实的胸口,“丢不了, 放心吧。” “万一它们害怕了怎么办?” 钟臻打呵欠,“怕什么, 它们的阿娘就在身边, 有什么好怕的?” 小傻子也有点困了, 搂着他继续睡, “那行吧。” 小傻子这孩子品行还算端正有礼, 就是睡梦中会失去分寸。钟臻不止一次被他箍着腰,在快要断气时惊醒。 推也推不动,狗皮膏药一样,好不容易扯下去了,手还藕断丝连地挂在他肚子上,从他皱起的里衣下摆往上探,非要摸到了他的皮肉才肯罢休。 他计较不得,那毕竟是个孩子。 最后只能默默忍受。 一来二去,也就习惯了。 这些日子以来,小傻子比初见时还要结实,有力的臂膀像缠在钟臻身上的两根粗藤,胸膛是粗壮的树干,发梢时不时搔过他的脖颈与脸颊,惹得他痒。 皮痒,心也痒。 钟臻到底是个血气方刚的男子,单身多年,空有一身使不完的牛劲儿……倒是最后也都发泄在了牛的身上,变成劈筋断骨、呛呛作响的屠刀。 可到底是和一个成年身型的男子同床共枕了那么久,要说毫无反应也不可能。 可小傻子太澄澈了,即便不拿他当爹,也只拿他当哥。他的这套行径也挑不出什么错处,无非是亲密了些。 见小傻子重新熟睡,厚重的鼻息吹拂他的耳廓,僵了他半边身体,钟臻把他的手从自己衣摆里拿出来,搭回他自己身上,低声哄着:“祖宗诶,可别勾我了。” “呐呐。”小傻子有求必应,神志不清地答;转头就言而无信,又扑到他的身上,沉甸甸的,要他抱着睡。 小傻子睡前要脱个精光,此刻那根光溜溜的东西就戳在钟臻腿侧。 一夜之间,钟臻请过了所有的神明,过路的不过路的,认识的不认识的,只求一个理智沉稳,明哲保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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