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翌在榻上撇过头,指节一点、一点触摸过去。时至今日,他还记得,天光正好,日头穿过窗柩,在榻上落下满地的昏黄。 看了快百年的人,他也不嫌看得厌烦。 开口时,他不仅仅是对自己和对谢危楼说,像是宣告,告诉一切:“谢危楼是我的人。” 谢危楼彻底敛起神色,抬手揽过他,慢慢地回答:“你是我的人。” 吻过、荒唐过。 光是想到这些,凌翌咬紧牙关,终于在五味杂陈后让自己冷静,喜新厌旧是人的本性。 他既没有新,也不厌烦这个“旧”。从来属于他,那就是一辈子的事。 但是所有的事情都会有终点,就像生老病死,太过正常。 “凌翌。”谢危楼又唤了一声。 营帐内,蜡烛彻底没去,无人亮起。 凌翌他仍然看着谢危楼,脚步却黏在地上,额上沾了冷汗,从后背渗透出来。他开始不敢看他,他修为那么高,也想不到用灵流去看。一直不太在乎什么太正式的事,和谢危楼确定关系是,开府是,然而这次的分开却尤其明显。 而他担忧的东西隐约要成真——谢危楼要和他说什么,说完之后,再不能回头。 “之前你一直不让我把话讲完。”谢危楼道,“也该让我说了。” “在外门那些年,我不觉得自己落魄,有你以后,我一直觉得那时候表里相依。你总是嫌那间屋子太小,不肯久留,盯着落雨的缝隙,一直会皱眉。” “你皱眉的样子也很好看,不高兴了还会骂人。” 凌翌开不了口,他不想让谢危楼听到自己马上啜泣的声音,喉头酸涩到发痛,他打断道:“你可以不用说过去。” “这次不能。”谢危楼口吻温和,言辞却严厉如常,“你听我说完。在遇蛊那件事之后,我一直想,做的比你给的更多一点。凌翌,事情要分先来后到,我觉得自己说得太迟了,一直想过该怎么对待。” “我……其实一直觉得自己做得不好,没一早察觉你的想法,因为我以为你只想和我做朋友,时而我也觉得你不只是拿我当朋友,你从来都喜欢尝试新的东西,我怕你只是想从我身上尝试,所以我不愿意早点和你越界。” 凌翌仓皇地压下呼吸声,让自己变成一块石头:“都是男的,谁睡谁哪有吃亏的道理。” “你不要觉得我一直是这样的人。”谢危楼道,“百年来,能让我这样对待的,只有你一个人。你说过,你很惶恐我们之间的关系没有将来,我想给你将来。” “这些年我做得的确很糟糕。” “凌翌,我也不想责怪你。可是过去的一年,你什么音信都没有,我真的不了解了你。” 谢危楼的声音听上去终于带上了疲惫和失望:“我也觉得,我们以前确实更好一些。” 凌翌能清晰地感觉到夜风的冷意,朝四面八方涌来,灌入领口、袖底。他如愿地从外门熬过来,进了内门,美衣华服,身居高位,他在修真界已有百年,看惯了人,看多了悲欢离合。偶尔也会觉得活着就是这么一件事。 世事如沧海,他不过是微芒中的一粟,一切都太短暂,像朝露一样,转瞬即逝。 他也不想再耗下去了,累到终于碰到他再迈不下去的坎,没力气再笑。 面对那些纷纷扰扰的世事,他也没力气说,山登绝顶我为峰,如日东山能再起。 毕竟,他也不是过去那个少年。 狂气不再、意气不再。 他也学会收敛锋芒,虚与委蛇地周旋,用辞令讲过一套又一套的话。 凌翌再回首的时候,他也觉得这样的自己陌生到不可思议。 和谢危楼分开不会是绝佳的决定,但它像一把刀,无悔无怨地斩断了让他觉得无法再拖延的东西。 “谢危楼。”想到这里,凌翌咽下了喉头的鼻酸,他扯了嘴角,竟慢慢拉出一个苦涩的笑,越笑,他心底越敞亮,“你看你,你到这时候都这样想着我,我觉得这些年喜欢你一点都不亏。” “我很谢谢你这些年的照顾。” 谢危楼没再回答凌翌的话,回头时,营帐内掀起一角,黯淡的月光下,凌翌站了出去,他像卸下满身累赘,淡淡答:“其实这些年,我也没给你太多太好的东西。我走以后,那些旧物就随你处理,你不高兴看,扔了也好。我很放心把手底的人给你,难得白玉京还有有骨气的人。” “以后既然不做朋友了。”凌翌长吐一口气,“那就都不要再找对方。” * 很久以后的早晨,小舟在江上悠悠地晃动,乌篷船左右摇晃,船上的人支起胳膊,架着长腿,白衣落在床头,酒香四溢,满是一股子清甜的香气。 青年散发,躺落在船上,腰上佩刀色如象牙,雕刻繁纹,刀尾干脆利落,再没旁的装饰,一看就是修真界数一数二的好刀。 江上水流潺潺,空无一人。 清澈的酒水从壶口徐徐注入青年的口中。 他晃了晃手,一壶酒空了,随手把酒瓶放在船内。酒瓶子没放稳,四仰八叉地和其他酒瓶撞在一起,粗粗算来,少说也有十个。 “诶,骨头,酒喝完了你帮我再打一壶好不好?” “什么?”乌篷船内,叮叮咚咚传来长久不断的声音,魂体的白骨从船头冒了出来,那不算是什么可怖的模样,它眼瞳很大,竟有几分清秀的意味。 白骨作鬼,多少人避之不及。 修真界也没人胆子大到和白骨同进同出。 这白骨的脑袋特别大,白骨如雪,身体却小可爱,充其量都没有头颅那么长。 小白骨走到凌翌身边,呀地唤道:“你怎么又喝那么多酒?” 凌翌懒懒散散答:“想喝就喝呗,哪有那么多规矩。” ---- 白骨的灵感来自于西游记。 形象是我自己想的,就是骷髅头那种大眼睛的,小身体的,很可爱。 海到无边天作岸,山登绝顶我为峰——清代林则徐《出老》
第117章 卷三这一刻他输得一败涂地 江心上小舟摇晃,遥遥地带着他从河道上远去。 天地间白日高照,世事纷扰,只有他找了个僻静的地方. 凌翌酒量从来很好,他很少喝醉,偶尔胡闹才会醉一下。 醉意在船只摇晃间变得越来越浓烈。 凌翌在白昼的光隙间,陡然想到某个人的样子,他察觉不出自己是什么心境,也没算过自己从白玉京离开到底过了多久。 毕竟习惯改变了,不至于是真快活。 白瓷酒瓶递了过去。 修长的指节触及瓶身,动了动,却没接过。回顾多年喝酒的经历,他忽然清晰地意识到自从和谢危楼认识以后,就再没喝醉过。 小白骨不情不愿,短短的小腿岔开坐在船头,给凌翌送上一壶新开的酒瓶:“少喝点吧。” 凌翌定神:“酒是好东西,你不用用怎么知道它妙呢?” 他淡淡笑了,支起腿,又给自己灌了一口,枕着臂膀,他闭上眼,难得什么事情都不做。 凌翌一口气把整壶酒灌下去,捻了捻指尖,他使坏地抹在骨头嘴唇上。 小白骨咂了咂味道,骨架一瞬四分五裂,它拼合回了骨头,坐得离凌翌稍远了些,姿态乖巧,也不气恼凌翌戏弄它。 江心满是金黄的日光。 小白骨望了望日光,回首问:“我从认识你的第一天开始就看到你在喝酒了,你们喝酒都有什么理由吧。人遇到惆怅的事情就会喝酒消愁?” 酒水泼洒开,晃在凌翌指节上,偶尔几滴顺着他的面颊往下滑落。他背过手,用曾经擦满血迹的袖口,擦去酒水。 凌翌若无其事道:“苦了快一百年,能用这么短时间开心就见鬼了。” 小白骨恐吓道:“我就是。” 小白骨是凌翌从白玉京下来路上随手捡的。 凌翌也纳闷自己怎么总有到处捡人和东西的习惯,他就是不喜欢一个人,所以走到哪里都要别人陪着。他没有带走白玉京的任何东西,身上墨衣彻底脱下,自此以后换上他最爱穿的白衣。这白衣还得用丝织,足够飘逸才行。他腰上缀着错金银,耳坠子又换上淡银的长流苏。 他又变回少年时的模样,一路下白玉京,就遇到了装扮成厉鬼打劫的骨头。 路上遇到这种孤魂野鬼,修士修为稍高些的,全然不屑一顾,若这人品性急躁些,捏一个焰咒就能把那截白骨磋磨成灰。 小白骨魂体就很矮小,只有到凌翌膝盖边上那么高,龇牙咧嘴,竟也有胆对他凶神恶煞道:“留下买路财!” 凌翌俯身,看了过去,大概是沉浸在某种情绪太久太久,麻木浸染全身。那节骨头跳啊跳啊,卖力地对他凶,他忽然间,噗嗤一声,莞尔笑了出来。 在白玉京他都是装着笑,嬉笑怒骂都由不得自己。 久违的笑意回归。 凌翌蹲下身,道:“骨头魔尊,你真把我吓唬到了,敢问你要多少?” 骨头的眼眶变大,陷入了迷茫,它大概是真没遇到过这样的人,支支吾吾道:“你……你……还不速速叫我大王。”声音轻如蚊呐,越来越小。 凌翌“哦”了声:“大王。” 小白骨:“我要你给我——三百个灵石!” 凌翌真的把一袋灵石递过去:“我给你一千个。” 骨头就这样被薅走了。 凌翌修为很高,如今他站在白玉京朝堂上,一眼扫过去,几乎都能把人人的修为看遍。纵观修真界,无人敢去慈悲天山一瞧,这地方属禁地,更没人说过它在何方。 他想,他要去找,路上有个有意思的陪他就更好。 走到哪里是哪里,不强求缘分。 谁想这缘分来了,竟一直走到现在。 凌翌揉了揉额角,酒气涌上,微醺的感觉让他觉得船摇晃得厉害,他终于有时间好好睡上一会儿了,枕着臂弯,堪堪在花荫下入眠,耳边小白骨轻声问他:“你为什么会从白玉京上下来么?不都说,有朝一日有了权力,就很难再脱手。” 凌翌听着,缓缓睁开眼,想了会儿,答:“有它就是束缚,我觉得它没那么重要。” 小白骨好奇道:“你要什么?” 凌翌:“自在。” 乌篷船带着两人在江心的水涡上打转,慢慢地绕。 小白骨问:“你不自在了,是不是就会什么都不要?” 骨头本就不懂世事。 话属无心。 凌翌睁开眼,酒意消退,他像彻底醒了,盯着头顶上淡黄的花荫,“嗯”了声。花荫落在他面上,满是光斑和阴影,他想,大概他是真的没法那么快放下谢危楼,于是什么事情都会让他想起来。 他不自在了也愿意喜欢谢危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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