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那天游知榆戴着帽子又低着头,桑斯南没看清她的脸。但她接过轮椅时,就注意到大巴车上有几个人的眼色飞来飞去。 在大人眼色里长大的小孩,对目光的感知总是格外敏感。 扶住那个价值不菲的轮椅时,桑斯南坐在摇摇晃晃的大巴前座,往车后座望了一眼,虽说看不到轮椅主人的脸,但她看到了那顶雾霾蓝色的鸭舌帽下,对方抿得紧紧的唇角。 如果当时那轮椅主人抬头,就会注意到,又许多人将目光投射到了她的腿上,有同情、怜悯,也有好奇、揣测。甚至还有不懂事的小孩试图伸手去碰游知榆的小腿,只是被大人及时拉走。 可那些目光仍停留在游知榆的腿上。 这就是北浦岛。 大部分人没有受到过“遇到残疾人士不要用异样的眼光”去打量的教育,而且也不觉得自己看向那轮椅主人的时候,先看她的腿而不是她的眼睛,有什么样的问题。 偏偏那个时候,桑斯南先看到的,是对方抿得紧紧的唇角,以及扶在前排座椅靠背上,掐得发白的手指。 于是那个时候她牢牢攥着那辆轮椅,也注意到了有后上车的人盯着这辆轮椅,也盯上了游知榆攥得死死的那个包。 她几乎没犹豫,在售票员走过来时,大声当着那些人的面,说了一句:我们是一起的。 后来直到下车,她都死死盯着那些不怀好意的人,说她过度揣测也好,说她冤枉好人也罢。 但她就是想着: 这四块五也不算浪费。至少在那一辆大巴上,历经的三十六分钟路程里,她想成为她的同伴。 “就是这样?”游知榆似乎仍然有些不太相信她的答案。 “……”桑斯南摸了摸鼻子,“就是这样。” 有些事情不必说得那么清楚。 或许游知榆也大概清楚她在想什么,所以并没有继续追问下去,只是点了点头,又提出一个新的问题, “那次在书店,你碰倒盖在我脸上的书,没有把我认出来吗?” 这听起来像是一个燃烧着硝烟的问题。 桑斯南不合时宜地想到了那次她们在双层巴士上,游知榆问到过的一个类似的问题。而她给出的答案是,逃跑。 显然,她现在不能继续这样做。 她不会再次踩到同样的雷。 桑斯南仔细思忖了一会,说,“其实我有匆匆瞥到你的脸,但不是正脸,我以为是我看错了。” 甚至在慌乱跑回去的那一个夜晚。 她还反复给自己洗脑,说不是不是,一定是自己看错了。可这样的理由终究说服不了自己。 “其实第二天……”桑斯南有些犹豫,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说出来。 “第二天什么?”游知榆却抓住她不肯放。 “第二天我有再去珍珠店找老板娘,是因为她说想试喝我们的新品酸奶,所以我就去给她送了。”桑斯南铺垫了一大堆,才含含糊糊地带出那一句,“……但没看到你。” 并且她的确在那一条躺椅上,看到了一个身形相似的人。 黑发,脸上盖着一本书,懒洋洋地睡着午觉。 她装作不经意地经过,碰倒那人脸上的书,看清了那人的脸,是珍珠店老板娘的女儿,还不耐烦地转了个身。 心脏在那一瞬间空了一下。 她将书合起来放到柜台上,空落落地想:原来真的是她看错。 推开玻璃门的那瞬间,她没有注意到,身后的珍珠店老板娘正骂骂咧咧地把女儿从摇椅上揪起来,说, “让你把红头发染回来还有错了?” 如果她再多停留两秒,就会听到那个处于叛逆期的女儿不耐烦地回应,“这不是早上出门就如你的愿染回来了吗?” 也会意识到:昨天躺在摇椅上的那个黑发女人,不是珍珠店老板的女儿。 “笨蛋。”游知榆似乎在对她的行为作出评价。 桑斯南有些不服气,但不是因为游知榆喊她笨蛋,而是因为她竟然真的被这样的称呼驯化,开始心甘情愿地被喊笨蛋。 这怎么可以?她正想要挣扎着反驳。 却又听到游知榆又喊了一声,“笨蛋。” 语气轻而慢,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在。 让桑斯南竟然下意识作出应答,“怎么了?” 游知榆一下笑出声。 桑斯南倏地僵住,而后又慌乱地想要喝一口橘子汽水,却又发现玻璃瓶已经被喝光,于是只能局促地放在一旁的树干上。 风掀开草地上的绿色小草,种了暮色进去。 桑斯南听到游知榆笑完了,又低着声音问她,“那你已经听了我之前的事情,会觉得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通常来说,游知榆不是一个需要参考他人评价才能客观认知自己的人。但这一刻,桑斯南觉得,游知榆似乎很需要这个答案。 “我不太喜欢评价其他人。”桑斯南这么说着,却还是认真想了想,一本正经地回答,“但只要看到一个人的手,我就能知道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她学着她的应答方式,明明是故意,却又在那双真挚的眼里显露出纯粹。 游知榆盯了桑斯南一会,“那你要看左手还是右手?” “左手吧。”桑斯南有样学样。 游知榆主动将左手交了出去,轻飘飘地说,“好好看,说得不对就生你的气。” “你好爱生气。”桑斯南说,口吻却完全没有抱怨。 “那你得好好想想,我为什么只爱生你的气?”游知榆故意逗她。 桑斯南一下卡了壳,耳朵飞上了红迹,含含糊糊地说了一句“不知道”,就低了眼,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指将游知榆的手扯过去了一点。 游知榆很配合地被她扯过去。 也很配合地被她看。 可就算看和被看的人交换了位置,背脊发紧的,低眼不敢和人对视的人,还是那一个。 暮色渐浓,犹如一片赤红的海,将她们裹成了同类。 游知榆再次看到了那只手上的棕色小痣,而现在,手的主人正一本正经地木着脸,仔细端详着她的手,眼睫轻垂,耳朵发红,手指微烫,神态比任何时候都要认真。 这是一种类似于为她着迷的表情。而她恰巧就着迷于,让她为她着迷。 于是,在桑斯南手指微颤地松开她时,她不受控制地将人的手指扯了回来,滚烫的手指在夕阳下触碰到彼此。 却又倏地顿住,两个人都颤了一下。 但谁也没有主动将手蜷缩回去。 而是都任由自己在这个冠冕堂皇的动机里失控。 一秒、两秒、三秒…… 或许失控的时间比她们想得要短暂,又比她们以为得要漫长。终于,一声清脆的汽笛声将此刻的静谧和失控刺破。 桑斯南灼烫的手指往后缩了缩。 游知榆知道她已经快要再次试探到桑斯南的承受极限,主动松开了桑斯南的手,“所以结论是什么?” 桑斯南这才抬眼,与游知榆在暮色下对峙,似是有什么东西在她们的视线中间燃烧着,烫到了她的眼。 游知榆微挑了一下眉心。 桑斯南硬撑着没有移开视线,慢吞吞地开了口,“你是一个特别厉害的人。” 目光在说这句话时不自控地下落。 瞥到了游知榆轻捻起的指腹,她不受控制地想到:也许那上面还残留着她的体温。 却又像是被这个想法烫到。 慌乱地远离,慌乱地对上游知榆含笑的眼。 “现在还厉害?”游知榆漫不经心地发问,似是不太相信她这个答案,“你不觉得我奇怪了?” 桑斯南顿了一下,说,“还是奇怪。” 游知榆笑了一下,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却也没有生气。 可桑斯南又轻着声音说,“但还是特别。” 游知榆愣怔几秒,桑斯南总是能给出让她意料之外的答案。 明明两次来到北浦岛,都是以自己最糟糕、最狼狈、最不够完整的状态,可两次见到她的桑斯南,对二十岁的她和三十二岁的她,给出的评价却是: 完美、厉害、特别。 ——没有一个是她认为的自己。 “也许很多人会认为我这是在无病呻吟?”这也是游知榆从来不将自己的软弱宣之于口的原因。 她已经生长在一个足够顺利的成长环境,游丽羽虽然严格但从不在物质层面或者是其他基础条件上亏待她,在这样的成长环境里,她所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想要得到什么就竭尽自己的力量去争取。 而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她的确很少体会挫败或者失去些什么的机会。仅有的两次大坎,都不是基于现实的困苦,而是基于某种从内心深处出发的缘由。很少有人能透过这样的前提条件,理解她在探索自己的过程中仍然会遇到这么多问题。 所以她从不奢求有人能读懂她的软弱。 桑斯南却皱了一下眉,看上去并不赞同她的观点,“直到现在也没有人认可我辞职回来送酸奶的这件事。” “南梧的同事觉得我想不通,就算回来也应该找份符合我学历的工作,至少得拿个月薪过万的工作,别让这么多年的书白读。” “北浦岛的阿婆阿婶一见到我就说,我不应该留在北浦岛,我不能辜负厉夏花的期盼,好不容易考出去了还回来做什么,而且你信不信,等我和明夏眠说我不去报名童话街的项目她也会皱眉头……” 桑斯南很少说这么大段的话。 游知榆却已经明白了她的意思:即使面临的是不一样的困境,但某种程度上,她们的确能从彼此身上感知到同类的气息。 “所以你不去报名童话街了?”游知榆问。 “昨天我看了推文,暂时不打算去。”桑斯南犹豫了几秒,给出自己目前觉得最为真诚的回答,“有时候……我觉得凌晨三点半出门送酸奶也挺好的。” 这是她第一次在别人面前聊起这件事时,却不必去想去顾虑去害怕,对方会对她的行为作出什么让她却步的评价。 因为游知榆会说,“我也喜欢凌晨三点半的北浦岛。” 很奇妙的答案。 没有人会对她这么说。 甚至让她感觉,那艘孤零零飘在海平面的破洞船,应该已经完全被一股力量击碎了,散成了碎片,漂浮在悠悠的海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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