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端……,端儿,为什么……” “该死!” 陵端凤眸之中掠过一缕杀机,手指不自觉轻收间,一枚寒玉墨子被他捏成粉末,神色变得有些不善。 “要不,拖出去?” 狗五爷很无良的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在方才那一刻,他都做好帮忙埋尸和散后的准备。 “端儿,算了。都那么久了,陵越和天墉城的旧账日后总会算的,他如今只是张启山,要收拾,也只当他是张启山吧!” 润玉的声音永远那么低柔而温润,象是三月里如丝细雨般浸心入耳,带给人心灵的静寂。 “我知道,只是,有些气不平罢了。” 陵端随手一挥,棋盘消失无影,他纵已非昔日天墉城上弟子,可到底心不平,恨难消,总得来日了结这段公案,才会平了这气。 “端儿,我们此来是看那青铜门的,你若想将其拆走,也是使得的。 听齐桓所言,那不过是天外魔铜,魔界之人用其炼化为魔刃用,有幻生迷心之功。” “魔铜?幻心?不错,到可取来炼为阵盘,日后看谁不顺眼,爷把他往里一放,吓不死他。” “端儿,我们端儿的心果然是最好的,只想着吓唬人,从不会伤人。” 吴狗爷看着抱脑袋跪在地上起不来的张启山,忽然有种同情之感,这位和他得多没存在感,才会让这二位当他俩是空气? 申赫和齐桓挤在门槛处,看着厅里这堆直发笑,申赫轻捅齐桓一下,抿嘴笑着: “八爷,你说这张启山,他得多倒霉,才会同时得罪端爷和你的?我算服了,这运气,也是没谁了!” “得罪我齐八爷,顶多是不见他,可他得罪端爷,只怕日后这运道,诶~,难喽!” “极是,极是。” 这俩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就这么你一言我一语的在旁边私议,全不理那位张大佛爷心中何想,反正,明天去矿下热闹,谁还理他啊! 结果,张大佛爷和那位终于在门楼上“挂够了”的张副官,一起留在了吴家。 而齐桓就让狗五爷通知了一下另几家,约定明天去拆门,就回了自己家里。 到家,申赫就给了八爷个大惊喜。 ——转手就从风衣口袋里掏出只肥嘟嘟的小狗,正是狗五爷的心肝肉,三寸钉。 得!齐桓都能想见狗五爷那张急疯的脸,不知怎地,他和申赫交换一个恶作剧的眼神,双眼放光,很是开心。 “齐老八,我招你惹你了?就算我得罪你了,我的三寸钉没惹上你吧?干嘛拐带人口啊!” 狗五爷等在路口,一见齐桓的影就冲了上来,苦大仇深,偏还不敢发火,只能跟在八爷身边咬耳朵,还生怕陵端发现了。 “我说狗爷,你家三寸钉没少跟我回家去玩,至于这么紧张吗?我又不吃狗肉!” “你不吃,你身边那小子可吃,我家狗都告诉我了,他来我们家前才吃过。” “小赫吃的可不是你家的,你管得着吗?再说,就三寸钉那个儿,就算把它整个下锅,也够不上一口的。” “够不上一口?你家小孩儿,嘴真大。” “你才嘴大,你全家嘴都大,所以连月亮都能吞。” “我、我,懒得理你!狗还我。” “端爷在玩儿,有本事,您去讨?!” “齐老八~,你真行!” 狗五爷被气个倒仰,却也歇了菜,别看他和八爷怼得欢,可还真没那个胆去向陵端讨狗。 而那只小肥狗三寸钉,这会儿小尾巴已然摇成小风轮,谄媚讨好之态尽现,让谢九爷谢解语都牙酸。 霍三娘眼睛在几人身上溜了一圈,也不去同人答话,只走到二月红身边,问: “红倌,你不是说再不动地底的东西,这次怎么也来了?” “锦惜,你不也来了?” “这墓在我霍家地盘,我当然得来。可你不同,你如果不是有必须要来的理由,是不会轻易破誓的。” “据说,里面有生白骨肉死人的灵药,丫头她,病又重了。” “我说呢,不为她,你怕是……,成了,我下去也会帮你留意,你自己小心点儿。” “谢了!对了,锦惜,你知不知道佛爷怎么了,八爷一向和佛爷交好,可今天的事咱们几家都到了,他却没来。” “交好?我看那姓张的是先前欺齐家没人,结果一不小心人家长辈来了,他讨不了好,没脸来。” “不会的,佛爷不是那种人。” “是不是的,他自己才知道。” 白四爷和半截李都是那种不爱管闲事的,而黑背老六别看不爱开口,可大家都知道,如果有事,这位一定向着八爷,别说张大佛爷,你就是真佛爷也不管用。 至于谢九爷,那是齐桓的发小,他自然是偏着齐桓的,霍三娘就更不用说,她原就看张启山不顺眼,自然是偏着齐桓。 二月红轻叹口气,他和张启山的交情,原先也是源于齐桓,所以,真要是张启山和齐桓反目,他也只能偏着八爷。 所以,张启山,你这算是被孤立喽!
第二十四章 感谢青瓷釉色碧如玉亲亲的支持,么么哒 张启山要不是心志足够坚定,只怕也会和张日山一样,开始怀疑人生。 张启山在见到陵端时,脑海里就多出了许多记忆,天墉城、百里屠苏、方兰生、焚寂剑、铁柱观、东海海啸,以及那荒寺残垣血阵中在他眼前消逝的,陵端。 幼年、少年、至逝时,调皮捣蛋用炮仗炸妖兽的陵端,第一次御剑而飞,结果人到了天渊阁顶,所御的剑却把红玉姐裙子削去一副的陵端。 自研剑阵之术,却错过大比时辰,匆匆而来,竟一跤跌倒将师尊腰带给扯下来,还敢当面狡赖,粉饰太平的陵端。 而后,脑海中记忆得最深的,便是那化为金屑灵光消散在眼前的,陵端。 张启山捂着胸口,那里热胀而灼痛,他的眼里有泪,却一滴都流不下来。 东北张家,来历神秘,且寿数悠长,世世代代都在追求长生,因为,他们的先祖见过仙人,先祖是仙人的尘世替身,为的便是代仙人在红尘里,寻到一个人的转世,那人叫,陵端。 张启山还沉湎在自家的思绪中,转头就发现,自己被孤立了。 ——明明都留宿在吴家了,结果狗五爷楞是把自己当空气,居然不通知他,九门有联合大行动,下个矿山下的人形墓,还是最危险的死人墓。 危险吗?八爷还真没觉得,反正谁有难,也轮不上他“身娇体弱”的齐八爷,趟雷挨炸也不会是他。 所以,这装痴扮傻,故做弱小状,还是很有好处的。 二月红直摇头,他的预感没错,这趟根本不是来下墓的,是来里头看热闹,顺带喝小酒,搬东西的。 前尘八爷他们下去,走的是人形墓心脏处的膻中穴,可跟陵端来,却是取的百会穴。 说来也怪,那步步凶险之地,在陵端面前,却是大道坦途,一行人是喝着小酒,吃着肉干和各色小零嘴往下走的。 三寸钉一口小尖牙正在嚼着小酥肉,美得那小胖毛脸上的两眼睛都眯成条缝去,只觉狗生之美妙,于此已至巅峰。 八爷不解,自然要向陵端请教: “端爷,这下地淘沙,碰上各种机关是常事,小子也是时有逢之,可您带着我们,却似乎一次也没遇上,却是为何?” 陵端抬手丢给齐桓枚拳大雪桃,又见申赫眼巴巴盯着,随手也丢给他一枚,才笑道: “盗墓惊棺搅扰死者安宁,原就是有损阴德之事,也因此我才让吴小子多做善行,否则先别想孙子怎样,他连个女儿都别想,更别说儿子。 也因此,凡做此行当者,天生便气矮三分,随他为人如何凶悍不认,只要在这地底,他就天然的胆怯几分。 自然,行事就是以窃为主,走的旁道,行的歪门,便也自然会找机关陷阱处落足。 爷我来得光明,走得磊落,不求财谋命,就图在这里走走玩玩而后让墓主人送几件玩器遮手……” 陵端的话还没完,就听得叮咚轰隆山响,不知何处多出堆小山似的东西,什么商周的青铜器、西汉的玉壁、秦时的宝刃、唐时三彩,总之就没一件不是精品。 “端爷,您一句话,主人家就拿了东西出来塞嘴,那,那青铜门和殒铜,您还要吗?” 申赫眼都快瞪直的看着那堆东西,两眼放空,口中喃喃,有些被吓到: “毕竟,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干嘛不要?少了这两件东西,这墓主的来生之途才会走得顺畅无碍,否则他会永远被当做镇守之灵,不得轮回。” 陵端不在意的揉一把三寸钉毛茸茸的耳朵,挑眉浅笑: “世人贪妄,只想着把今生富贵也带往来生,为此不惜犯地脉建阴宅,更陪葬诸多美器,却不知,若如此,定将来生坎坷。 生时显贵,乃因其前世积德,今生为善,才有这荣华可享,若贪恋不舍,妄图借地脉之力再享,阴德不够也是枉然,更会因贪占之心毁了自己的来生路。 生时凭本心为人,归时释然归尘,这才是智者之选,否则不过徒添罪业罢了。” 申赫有些晕,轻扯八爷的衣袖,有些孩子气的一嘟嘴,小声的嘀咕: “八爷,你听懂没?我没听懂。” “你要懂了,就该成圣人了。” 齐桓笑得淡然,他自是懂的,只是懂又如何?他只做得自家的主,却管不着旁人。 申赫扁扁嘴,一侧头却看见一个书页大小的青铜制门扇似的东西,正一扭一扭的“走”过来,一起的还有团拳大的东西,殒石。 “端爷,封口费来了。” 申赫就再傻,也能看出这一扭一个大坑的“玩器”不是眼见的模样,至少,重量不会是人们以其体积估计的那么轻。 ——只看青石地砖上那深深的坑,就明白了。 二月红、吴狗爷等没一个开口的,他们这下算看明白什么叫做欺善怕恶,这位齐家长辈,不得了呀! “神鬼怕恶人?” 狗五爷有些自嘲的一笑,摇头长叹: “这善和恶,谁又说得请?神鬼只怕不是怕恶人,是厌着恶人的难缠,不愿理会吧!” “五爷,恭喜,你也快成圣人了!不过,你把三寸钉也供出去了?” 谢解语在狗五爷肩上一拍,成功把狗五爷给吓一哆嗦,而他却用手轻扶金丝细框眼镜,笑得温良无害: “三寸钉都快成五爷的万金油,可以八方共享了。” “九爷,我没能耐,只能靠狗,你怎么地吧?!” 狗五爷可不是个讲脸面的货色,特别是和谢九爷对上时。他俩都讨厌心机深重的人,可偏自家心机也不浅,所以注定只能做损友而非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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