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转过头,看到那三个紧追不放的木仓手已经倒在了地上,他们的身体被一根黑色藤蔓穿了过去,血哗啦啦地流得像一个破了的水囊。 约翰麻利地翻过矮墙,又绕了一条街,终于停步喘气。 他看着慢慢走到自己面前来的詹森,不解地问:“你做了什么?” “我把那封信还给了林德·布兰登。”詹森回答。 “你……” 约翰脑子很灵活,他立刻想到了那封信是什么,恍然大悟。 虽然很生气,但约翰还是察觉了詹森的用意:“你想让林德变得慌乱,做出一些出格的事,顺带暴露手里掌握的力量?处理他的爪牙,然后抓到他信任且知晓他秘密的亲信?” 如果男仆是林德·布兰登的诱饵,侦探就是詹森的诱饵。 看来钓鱼这件事,邪神也很熟练。 约翰想要发火的,这种自作主张的委托人太讨厌了,可是詹森今天出现得这么及时,也不能说詹森故意推他送死。 詹森点了点头说:“我很抱歉,你的危险增加了,我加钱。” 约翰艰难地守住自己的原则,抗议道:“不行,我们没谈好这件事……” “侦探先生也许可以解释一下,什么叫做‘那个没人知道真实姓名的侦探’。” 约翰:“……” ---- 作者有话要说: 约翰·多伊,是个非常明显的假名 在黑礁镇的时候,詹森喊这个名字,阿贝尔医生当时就很惊讶 詹森虽然了解人类,但他毕竟不是人类,他的记忆也不会告诉他这些内容 约翰·多伊这个名字怎么说呢,最早是法律条文里面用到的,正确的语境翻译是“某人”“无名氏”,但是我们可以理解成“张三”。 没错,就是张三欠了李四一万块,张三把李四杀了请问张三要判多少年……咳咳,就是这个语境。在英文里,张三李四分别叫John Doe与Richard Roe 当然,由于外国起名重复率太高,也有人名字真的叫约翰多伊。 不过通常情况下,它就是指代“不知名的男性”,有时候被文学作品定为一个失去记忆的人,一个连环杀手的署名等等 詹森就吃了读书不够多的亏(喂,但是他现在知道了)盖密尔根本没读过几本书(喂) 本文里面,侦探他就是搞个艺名混口饭吃 这是很有用的,比如今天剧情这段,有人大喊,“抓住他,是他,那个不知名的男人”,同伙跟无辜群众就一脸懵逼,你在讲啥子哦
第30章 诱饵 “呃,做侦探不会像福尔摩斯先生那样声名显赫,反而会惹来很多麻烦,一个化名是很有必要的。”约翰试图辩解。 他知道,问题关键并不在使用假名,而是他用了这么明显的假名。 这个假名黑礁镇的阿贝尔医生一听就知道了,而詹森自称英国人却对这个假名毫无反应,完全不了解约翰·多伊这个名字在英语语境里就是“某人”、“某个不知名的男人”的意思。 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绅士怎么也不应该忽视这点吧?这不就等于自贴“说谎”、或者“读书太少”的标签吗? 当然啦,詹森的情况会更严重一点。 因为詹森并不是乔装打扮的外国人,他连人都不是,所以这算是……装人失败?! 现在詹森终于知道约翰·多伊是个假名了,还是意思这么离谱的假名,詹森肯定想起两年前在黑礁镇的经历了,邪神也要面子的!当邪神发现自己竟然第一次、第二次见面的时候就在侦探面前露了破绽,还是因为读书太少导致的,邪神会生气吗? 约翰打赌盖密尔不会,詹森就很难说了。 “这个……全都是巧合,我一直使用假名,对谁都用假名。包括写在行李箱上的名字,银行户头,租房合同上的签名……” 西风号海难发生之后,约翰的行李箱与随身携带的重要物品就落在了詹森手里,包括那封写给康纳尔牧师的信件与照片,詹森很可能是因为看到行李箱上的名字产生了误会。 反正约翰确定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向詹森、盖密尔报过这个完整的假名。 “约翰这个称呼不能算假名,我的全名里面真的有这个词!我可以对着圣经发誓!” 詹森:“……” 全英国叫约翰的人加起来可以塞满一百个酒馆。 侦探还强调了“全名”里面有约翰,英国人的名字是由教名、中间名、姓氏组成的。 大部分人只有一个中间名,也有人拥有两个甚至三个中间名,知道一个名字叫约翰有什么用?这话说了跟没说是一样的! 约翰诚恳地建议:“阁下,我也建议你给自己的假名编得完整一点。” “不用了。” 詹森冰冷地拒绝,他今天又换上了黑礁镇酒馆初次见面的那套衣服,透过单片眼镜的反射,淡蓝色的眼睛看起来毫无温度,“我们还是谈谈加钱的事吧。” 约翰:“……” 詹森加重语气强调:“这件事本来应该在几天前就商议的,我还专门去拜访了你,可惜当时你满心满眼只有你的床铺。” 甚至为了睡觉,不惜曝光盖密尔的委托内容,气得詹森原地消失。 “是这样吗,我很抱歉。”侦探干巴巴地说,他根本不信,并且怀疑诱饵计划也是詹森的报复,报复自己当时调侃邪神的大胆行为。 当然不是。 詹森知道约翰在想什么,太明显了。 詹森报了一个日期,这是林德·布兰登得到信件的时间。 当时詹森还没有在伦敦遇到盖密尔呢! 詹森说是去商谈,就真的打算找侦探的商谈,不是故意坑侦探。 不过……后来生气了,决定顺手坑一下,看侦探上蹿下跳。 “现在,我想知道盖密尔委托你的具体内容。”詹森面无表情地说。 约翰毫无压力,卖一次邪神是卖,两次也是卖。 约翰飞快地把那天的情形描述了一遍,包括自己当时的打算与给出的那份书单。 詹森平静地听完,然后拿出了一个钱袋丢给侦探: “这是我的错,请你现在只为我办事,人类不算,别的神不行。” 约翰低头一看,惊讶地说:“西班牙金币?” 还是十八世纪的美洲铸造的,含金量超过百分之九十,国王头像的底部有金羊毛环绕。 许多探险家都想找到那些遭遇风浪沉没的西班牙宝船。 这一袋金币,至少三十多枚。 “这可不好出手!要去银行鉴定兑换的!” 约翰抬起头,重新拉上钱袋的系绳,一副毫不心动的样子,“虽然这里是巡警不管的伦敦东城区,但是酒馆里有人动木仓,还死了人,苏格兰场的警探很快就会抵达附近展开调查。那些港口木仓手大喊着我的化名追杀我,路人可能没听懂,不过我那些收钱办事的同行肯定会向警方透露我的存在甚至诬陷我。” 死者曾经是林德·布兰登的男仆,怀里还有约翰收买他的钱,酒馆老板也能作证约翰请男仆喝威士忌。 那么约翰·多伊为何刻意打听林德·布兰登的消息呢?他是不是想要报复这个导致他落魄的委托人? 林德·布兰登只要咬死这一点,说自己是潜在受害者,而约翰·多伊被人追杀的事他根本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苏格兰场就拿林德没办法。 “事情的线索全部集中在我脑袋上,谁都在找我,我可去不了银行。”约翰抱起手臂,表示自己的不满。 麻烦很大,钱已经收买不了他。 詹森接住约翰丢回来的钱袋,不动声色地拿出三张羊皮纸文件:“伦敦郊区的独栋别墅,康沃尔郡海边村庄的房子,对了,还有摄政街附近的一处房屋出租合同。你可以选择接受其中一份或者两份,也可以都要。” 郊区别墅用来做近日藏身处。 如果侦探完成委托之后想要跑路,海边的房子就很不错。 如果侦探有能力找出林德·布兰登的罪证并洗脱自己身上的麻烦,那么约翰身上蹩脚侦探的恶名自然洗干净了,最后一份出租合同就是给侦探事业的新起点,一个全新的事务所。 约翰目瞪口呆,他忍不住接过羊皮纸,每一份契约都是真实有效的,后面附带了一份转让文书,其中有一行是空白的,只要约翰签上名字,契约就成立,“詹森”同意把名下这些产业合法地转让给“某人”。 最麻烦的那张摄政街附近房子的出租合同也只是需要找个律师,重新签订一份合同,更换一下租房人的姓名。 “你是怎么做到的?” 约翰震惊,詹森连名字都没写全。 “对一个有身份,又有钱的贵族来说,没什么不合法的。” 詹森取下单片眼镜,拿起怀表看了一眼,漫不经心地说,“这是一个意外,我原本只打算给你钱,不过你运气很好,昨天有个政府办事员‘看到’了我,我就花了这笔钱。他现在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而且这种不合流程的做法他好像很熟悉。” 约翰的眼皮在抽搐。 ——那当然了,这是贵族与大商人给私生子女置办房产的流程。 这种约定俗成的东西连书上都没写,詹森肯定不知道,误打误撞走了这个流程。 “这是你最近的开销。” 詹森重新拿出一个钱袋,里面装满了银先令。 “好了,我相信现在诱饵会尽力的,是吧?”詹森抬了抬帽檐,暗示他要走了。 这种什么费用都包的委托人,哪个侦探能拒绝? 约翰无语地想。 不就是钓鱼吗?他可以! “很好,我还要去钓另外一条鱼。”詹森平静地说。 约翰一脸疑惑,可是詹森已经消失了。 *** 詹森用手指捏住口袋里的相片,踩在地上的步伐微沉。 他回到那条昏暗的小巷,木仓手的尸体还没有被苏格兰场的警察发现。 尸体胸口的大洞还在流血,吸饱血液的黑色藤蔓已经离开了尸体,自己找了一个挂着很舒服的墙头在上面吹风。 这些离开本体的藤蔓没有自我意识,只有本能。 詹森伸出手,那根黑色藤蔓突然飞过来。 然而它飞到一半就停住了,藤尾部有一只黑色的手,没有手指,就像夹子一样捏着黑色藤蔓。 “……给你了。” 詹森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词。 藤蔓哧溜一声消失在了阴影里,就像阴影怪物把藤蔓一口吞了。 换了从前,詹森肯定转身就跑,现在他已经能强迫自己无视。 詹森面无表情地说:“我听说了你在侦探那边的委托。” 正在认真“捏出”人形的那团阴影,忽然停住。 “一张书单就帮你完成了委托,约翰真是一位杰出的侦探。”詹森忍不住嘲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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