逄风瞄向他的簿子,上面歪歪扭扭画了一只狗和一个小人,顿时有些无语。 丁兰尺做镇纸,居然在画这种东西。 太山君心有余悸地摇了摇头:“不是我说,你那小狗实在太凶了些。一路追到幽冥,就为了咬死你,将你变作他的伥。” 他抚了抚乌鸟的羽毛,似雀似鸦的鸟儿垂下头,目光沉静:“只是可怜了鸑鷟,尾羽几乎被烧光了。” 亭外黑雾晃动着,逄风郑重地道了声谢。 “这次,他险些认出来你,”太山君抬起眼,神色罕见带了几分认真,“我用判官笔和丁兰尺暂改了你的命格,才遮盖了他与你魂魄的连结。但我也只能最后帮你这一次了。” 他苦笑道:“你知道的……我们这些人生来就活在祂的法度下,这次已经是逾矩了。” 逄风道:“已是让府君费心了。” 太山君挥了挥宽衣袖,紫金云气铺设的大道便从亭子蔓延开来。他又恢复了那散漫的模样:“风兄,此次别过,便不知何日再见了。提醒你一句,小心你那条狗罢,比起二百年前,他如今更疯了。” “幽冥大梦,回阳间自会忘却,希望风兄下次前来,能记住我的名字。” 结果他最后的话还没说出口,逄风身影已消失在缥缈的云气中。 “没良心的,”太山君念叨着,一句传音却飘飘忽忽到了耳畔。 “这次我欠你的,谢兄。” 他愣了好久,才自言自语道:“没想到真能记住……这可要了命了。” “没准他真有希望,终结这一切罢……” 他将手放在自己咽喉上。
第6章 丹景 云桂客栈的老板娘,今日迎来了几个稀客。 客栈名字取了“一步登云,蟾宫折桂”之意,也算讨个彩头。尽管沛城任何一个铺子,名字都或多或少与登云成仙有关。 作为凡人,能在鱼龙混杂的沛城开得下去铺子,定非等闲之辈。老板娘从沛城还叫沛县的时候干起,亲历了这沛城的地皮从十几两没人要到千金难换。她丈夫死在风灾里,只剩下孤儿寡母。然而她却是个有生意头脑的人,眼光犀利得很,又爽利大方。云桂多修了几间下人房,专供捉襟见肘的人住,还会提供些简单的吃食。 这并不是无谓的善举,老板娘精明得很,这对她来说不过是一桩无本万利的买卖。在沛城,哪怕是一条是条泥里钻的泥鳅,也兴许腾云化龙。也多亏了她广交朋友,这孤儿寡母才能从周遭的狼贪虎视中保下这间客栈。 干了这么多年买卖,她的眼光可谓毒辣,一打眼,就大致明了这四人的身份。 为首的银发青年怀中揽了个人,急匆匆摔出一丸丹药,便冲她要最贵的客房。那丹药用剔透的白玉葫芦装着,丹气几乎要散溢出来。 贵客,绝对是贵客。 老板娘见了太多仙人吹嘘一通,却拿不出钱的窘态。在她眼中,仙人也不过是有了神通的凡人罢了。她又扫了一眼那人怀中的人——脸被遮住了,只露出半截病白的颈,颈上还套着青黑的勒痕。修士与凡人看对眼进而干柴烈火的事情,在沛城并不稀奇。这下她更确认了这人必是个仙人中的纨绔。 没想到仙人老爷玩得这么大,她暗自嘀咕着。 剩下两个人就更好认了,一身素净青衣的持扇仙人先是训了那银发青年,又温声向她道歉,央求请他们加价开间客房。话语虽是和煦如风,却带着些不容推拒的意味。 显然这青衣仙人才是主事的,另一位道君想必是他的师弟。师弟玩大了惹出了祸事,师兄不得不收拾烂摊子。老板娘暗暗想着,麻利地喊小二开了两间上房,又嘱咐送壶补身养气的药汤上去。 至于陈二刀,老板娘打眼一看,他就是个下仆。 …… 逄风迷迷糊糊间看到了一团白绒绒的东西。 伥鬼本已凉透的血似乎热了起来,在心尖上滚了两圈。大抵是识魂刚刚归体,思绪尚且混沌,他看了好一会,才迟钝地反应过来,那原是个毛绒绒的脑袋。 他望着,想着,突然就忆起了一些久远的的往事。 这琐碎旧事即便他记忆无损,想必也不会记得了。可这早该被遗忘的过往此时却纷至沓来,胀满了冷掉的心室。 狼崽刚满一个月的时候,同小狗几乎没什么差别。它的耳朵还没立起,软趴趴地垂在脑袋上。宫人都把它当成小狗逗弄,几乎没人信它是条狼。 小狼咿咿呀呀地追着他们咬,乳牙虽不尖,却也咬疼了宫人,于是被狠狠摔在地上。 它愣是一声没吭,自己舔舐伤腿。直到逄风吹熄烛火的时候,才注意到桌下藏了只瘸腿的小狼。它的腿骨断了,双眼却依旧倔强地闪着荧荧绿光。 逄风将它抱了回去,用灵力治了伤腿。些许是它实在太痛了,这一夜幼狼并没跑走。而在他枕边睡了过去。它将自己蜷缩成一团,耳朵竖着,稍有点风吹草动都会惊醒。自然逄风这一夜睡得也不算安稳——它在梦中时不时地挣动身子,发出低低的哀鸣。 逄风醒来时,枕边的白团子已经不在了,只有被褥上的余温证实这并非梦境。 这是狼唯一一次在他身边入眠,在这之后他也曾以魂契逼迫狼卧在他身边。只是逄风一直知道,狼从未真正睡去。 他用目光一寸寸描摹过枕边的人。那人银发未束,凌乱散在脑后,几撮碎发在头顶倔强地翘着,一双金绿的眼,瞳仁是纯黑的,像极了砚台中刚化开的松烟墨。 他从未见过南离化形之后的样子。可此刻心中却升起了一种奇异的悸动感:南离化作人,就应该是这样的。 见他眼睫翕动,那人慌忙站起了身。逄风这才发现,他已经比自己还要高了。 这是他的小狗。 逄风想探手出去,揉一揉那毛绒绒的发顶。可纤细的指却如栖蝶薄薄的羽翅,只微微颤了颤,便垂了下来。 是啊,他居然忘记了。 他的小狗,他亲手养大的小狗,比这世上任何一个人都要恨他。 …… 南离正手足无措之际,青鸿便提了药汤进来了。他立刻将求救的目光投向师兄。 老实说,他也没想到事情发展成这样。他起初以为自己见到了逄风,但仔细一看却是个相貌没有半分相似的鬼修。那鬼修显然是被他吓到了,身子一软,竟昏迷了过去。 大白天都能认错人,心魔显然更重了,他分明跟师尊说了凡间除不了心魔,可师尊偏偏不信! 眼下人命关天,他们只得先找个客栈将人安顿了下来,又请了无苦斋的医师诊治,答曰:没什么大碍,只是太长时间没吃到阳气,识魂离体了。渡些阳气便好了。 自己惹出来的烂摊子自然要自己收拾,南离只得为他渡阳气。他是火兽,掌南明焰,阳气自然是极精纯的。可那鬼修挑食得很,他将脖子凑到这人唇边,若是寻常鬼物早就一口咬上去了。可他竟三番五次避开了。最后南离实在没办法了,只得割开手腕,硬灌了些血进去。 这诡谲尴尬的气氛持续了半晌,直到青鸿开口才结束。 青鸿道:“小道友可是来沛城参加登云会的?” 这称呼极为客气了,毕竟青鸿差不多活了五百年了,而逄风看面相不过及冠而已。 逄风点了点头,他便继续道:“先前是师弟唐突,将你错认作一位故人,南离,快向小道友道歉。” 南离垂着头:“实在抱歉……一时心急,原没想到会伤了你。” 客栈的装潢想必是下了血本,雕花柜子都拿朱漆漆过。屋角一只白梅瓶插了支山茶,花蕊素白,花瓣却染了抹浅绯。 逄风道:“不必赔礼,我能活着,还多亏丹景君相救。” 一时无话,屋内落针可闻,唯有窗外鸟雀啁啾。 最后还是青鸿先开了口:“不知小道友叫什么?” 他沉默了片刻,答道:“林逢。” 他母族姓林,而林逢正是他幼时的名字。 这是连南离都不知的过往。 他的生母林氏曾是商贾之家的小姐,偶然救了个落魄公子。两人情投意合,海誓山盟。只是公子说家中有事需处理,便匆匆离去了。 不久后,她梦见一轮明月投入怀中。然后便发现自己有孕了。她给孩子取名逢,整日在江边眺望,期盼那人归来。 那公子也的确依约归来了,可他却并非所言的富家公子,而是昔日太子、当今圣上。坐稳王位后,他马不停蹄赶往林府接回这母子俩。 他的确是喜欢母亲的,甚至以无嗣为由废了先王立下的太子妃,立她为后。只是林氏不习惯宫中森严的规矩,始终郁郁寡欢。 林氏同深闺中的小姐不同,她从小随父亲在商船上长大。她父母极恩爱,两人白手起家时仅有一艘破船,却在睢河打拼出万贯家财。她与江上孤鸿、水乡稻香、天际落霞一同长大。在林氏的构想里,她也应当是同父母一样的。 她本以为自己能同丈夫携手同心,在睢河租只商船,贩盐贩铁。晃悠悠的商船是她的摇篮,又将成为她孩子的摇篮。 或许他们会赔尽本钱,但即便不享富贵,也能看遍白云苍狗、野马尘埃。 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待到垂暮白首,孩子继承商船,而他们就在江上撑只倦归的竹排,共握一支长篙,向夕阳落下的地方荡去。 只是她的梦,终归是镜花水月,碎了一地。 他改了名字,不再是她的逢儿,而是太子逄风。而她则被长久囚禁在这深宫之中。 她是一株幽谷野兰,喝山涧雨露而生长,经风吹雪打而繁茂;植到暖室玉瓶,悉心照料,反而渐渐枯萎了。 在他记忆里,母后总是体弱多病的,逄风偷偷溜进去看过她几次,她盖着锦衾,药碗里盛着雪参、虫草,清秀眉目间却带着郁郁病气。 她唤他,一直是“逢儿”。 他七岁那年,母后薨了。丧礼那日,逄风第一次见到了外祖父母。他们流着泪,哀哀叹着:“泠儿,我的泠儿。” 他才知晓,原来母后的名字叫作林泠。 和她一样的,很好听的名字。 只在他人眼中,她永远是孝文皇后林氏。
第7章 为霜 秋蚊正是如虎猛烈,客栈点了驱蚊虫的熏香,淡淡的苦艾香飘了过来,像支风中摇曳的蒲绒,一下下猫爪似的挠着南离的心。 青鸿斟酌着问道:“林逢小道友,可否说一下你成为鬼修的缘由?” 他补充道:“先前你晕了过去,我与师弟请了无苦斋医师诊治,他说你虽为鬼修,却从未进食过活人阳气;师弟为你渡气,你亦是拒绝,想必是善修之人。若不介意的话,可否告知成为鬼修的缘由?” 客栈的雕花窗是敞着的,些许是旁边搭起了戏台子,一句唱词晃晃悠悠飘了过来。
147 首页 上一页 3 4 5 6 7 8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