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看来,当初接赵二的这场官司,胜算有八成。 那就意味着丰厚的报酬也有八成。 梁慎顶着走在路上被套麻袋的风险都要硬着头皮和权贵叫板,真不是善男信女的心思泛滥,他就是为了钱。因为小时候实在穷怕了,说是ABC,但一大家子在旧金山的生活,并不是妈妈应付远房亲戚的那种风光,最难的时候,书都差点念不成。 因为纯粹的欲望,他这几年过得很简单快活。虽然在美国的时候,梁慎就已被人用枪指着头警告过不止一次,但他还是沉迷于分隔两个人的关系。用这种最拆心的方式,去击败他曾经认为上帝都偏心的那一种人。 他挨得打多了,甚至有了经验,想给自己买个高额保险当作退路。朋友知道他的行当,都没敢做他这单买卖。梁慎也不强求。他是玩得起的人,赵牧这一顿打,不过是要他用多几个小时的时薪养回来而已。 工作是要讲时薪的,梁慎对这一个报酬的概念根深蒂固。按这个来算,虽然官司并没有开打,赵二也应该给他付不少劳务费。 他分秒必算,赵二要是扛得住,他以后得把这钱要回来。 前提是,赵二要和他一样扛得住。他得祈祷这件事。 梁慎思维缜密,他大概知道,赵二如果不在赵家,很可能就在他的老同学沈致彰那里。 而沈致彰,早已经病入膏肓了。赵牧找错了报复对象,以为是他和赵二里应外合,把人放跑了。 梁慎都知道。 但他不会说。 他只是笑。 作者有话说: 我要赶紧写完这个故事,越熬得久写作状态变化越大~
第三十二章 沈热白着脸赶到南区的小相馆时,海藻的长发全粘在脸上,鬼一样,白森森的可怖。 “我弟弟在哪!”沈热歇斯底里地提着门口保镖的衣领,是要杀人的口气。 保镖拨开她的手,不卑不亢:“沈小姐,我们先生在二楼等您。” 沈热踉跄地冲上二楼,看见角落的麻袋里装着一个人,手忙脚乱地扒拉开,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张戴眼镜文质彬彬的脸,被迷晕了,手段颇有些高明。 “我弟弟呢!”沈热往后毒了一眼,胸口剧烈起伏,她从收到精神病院的消息起就有不祥的预感,几乎有些站不住。 狭窄房间另一端男人在键盘上噼里啪啦地敲着字,没抬头,电脑滢白的光打在他眉眼上,勾出一段冷,“我还想问问沈小姐这个问题,精神病不在医院里关着,瞎跑出来晃什么?” “我弟弟呢。”沈热站在原地没动,入神地想着什么事情。 “我说过吧,还有下一次,就别想让他全须全尾的回去了。” 桌子上放着一只被赵牧拆开的手表,电脑屏幕上的圈转了足足一分半,才终于跳出一个红点来。卫星图上的建筑群很明显,红点就在黎城南面的郊区,没动,一直没动。 赵牧松了领带,然后又开始解衬衫袖口,弯着嘴角阴森森笑了一句:“原来在这儿。” 沈热冲过去看小书桌上的电脑,吓得整张脸都变形了,她只说了两个字,就已经绝望到头了。 她说:“阿烈。” 沈致彰抱起赵二,用袖子给他擦嘴角的的呕吐物,丝毫不嫌弃,擦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像他这辈子最珍贵的收藏品。 “苍苍,你怎么还是在发抖,是不是火不够。” 赵二赶忙抓紧沈致彰的胳膊,摇头,衣服吐脏了,让他把他换个地方。 沈致彰乖乖听话,把赵二挪到了火边。 脚上的链子哗哗啦啦的沉重。 赵二受不住黑烟,一声一声地咳。 沈致彰翻出一截还有破布形状的麻布烤干,跪着铺在赵二腿边,边铺边像小孩子一样念叨着家族的秘密: “苍苍,这个服装厂是我们沈家最后一份自己的家业,我姐姐当初为了保住它,把自己卖给了舅舅,半年后,它就荒废了。 “那时候我想,既然它都荒废了,姐姐是不是就可以回来了,可是姐姐说,要等舅舅厌烦了她,她才能回来。可能还有一个月,可能还有半年,也有可能是五年,还有可能是一辈子。 “我从十五岁就很讨厌自己是弟弟,不是哥哥,为什么我不能让姐姐想回来就回来。后来我知道了,不是因为我是弟弟,没有力量保护姐姐,而是因为我窝囊,我躲在国外十几年不敢回来。所有表面上瞒得密不透风的事情,我全都知道,但是我不敢回来。 “我姐姐是个很厉害的女人,她会给人吃糖,也会给人开枪。她的糖全给了我,枪给了我舅舅。但我不想再吃她的糖了,我全身都要被蛀虫蛀空了,我想吃她的子弹。她舍不得,所以我自己来。” 赵二缩着脚坐在泛热的麻布上,看见沈致彰一桶一桶地翻出藏起来的柴油,按这个储藏量看,至少是半年以前就准备好的,这不像是一个神经病能有的谋略。 “我从医院里逃出来,其实不难,难的是把你从赵牧身边截走,”沈致彰一点一点地往围成一圈的木头和潮湿破烂上浇柴油,“但我还是做到了。”沈致彰笑了笑,“很久以前我就可以做到,现在我也能做到。” 赵二身体抖得像筛子,一动不动看着走火入魔的男人,他想起了一点关于沈家的事情,如果没猜错,他是沈家的二公子,他口中的姐姐,就是沈家那个八面玲珑的主事人。 “你想烧死你自己?”赵二又连着咳了好几声,心底照出他疯疯癫癫的呓语。 “我本来想烧了沈家的,但是太远了,这里近一点,也方便,没人会打扰。” “那为什么一定要拉上我?”赵二伸手扯了扯脚上的链子,空气里柴油浓度太大,他咳着咳着,呼吸开始不畅了。 沈致彰抱着柴油桶在方圆十米都断断续续浇了一圈,笑:“我想和你在一起,不然黄泉路上太寂寞了。” 赵二眼前一花,就要中毒了:“那我陪着你,你帮我把脚解开好不好?我好跟着你走。” 沈致也彰咳了一声,笑着摇头,侧身抱他,把他脚腕上的链子拿了一截缠在自己腿上。 “不用,像这样,我就不会和你走丢了。” 赵二听完了这句话,就晕过去了。 空气里的麻醉剂太多了。 飞机晚点,赵嘉柏在机场知到赵二被沈致彰绑走的消息时,疯了一样冲出拦着他的保镖,跑得太急,撞上一个人。 那人穿着修身的枯叶衬衫,花褶堆在下巴底下,清俊好看,他一手按电话,一手拖行李箱,被横冲出来的赵嘉柏一撞,手机摔在了地上。 被撞的人秀眉一蹙,赵嘉柏只是回头看了他一眼,面色如纸转身就跑了。 “目中无人的小兔崽子,别让再我碰见你。”魏铖朝看着他的背影嘀咕了一句,弯腰捡手机,居然摔坏了,顿时暴跳如雷:“我去,这就坏了?说好的防水防摔防雷防电呢?” 魏铖朝自言自语,直起腰,把手机随手扔给匆忙赶来的司机,“迟到了!”顿了顿,勾勾手指:“你的?” 上了车,魏铖朝低头按手机,操着十足的少爷架子。 “先别回家,回我的公寓,去看个人。” “少爷,您要去看什么人?” “我看什么人,要跟你汇报?”魏铖朝从镜子里瞥了司机一眼,几年没见,长进了。 “那倒不是,您在国外三年没回来了,先生和夫人都担心你呢。” “瞎担心什么,我又不会跑了。”魏铖朝勾着嘴角一笑,很甜,擅长一套刀子嘴豆腐心:“不是去叫别人爸妈,就去看个朋友。” 话一完,魏铖朝的眉眼就一沉,把手机还给司机,喃喃:“奇怪了,这人还关机,忙着修仙呢。”
第三十三章 赵二差一点点,就成了神仙。 他在浓烟里咳醒过来的时候,满心满眼都是深不见底的沟壑,火势灼人,滔滔映红了南面郊区的半边天。 死亡接近,连他最硬的骨头都折断成了满地残节。 他想站起来,但全身都吓软了。 火从头顶,从背后,从脚底探到血脉深处,弥漫的柴油味和浓烟营造出适合升仙的氛围,脑子里还有声音在和他说,八月席位空缺尚多,十二点前买票八八折。 他硬生生怕得笑起来,盲人一样不清醒地到处摸。 虽然这人间多破烂,但他暂时还不想离开。 他要出去。 他是要出去的。 一声又一声的咳嗽穿透逐渐模糊的头脑,赵二在地上爬,挪了十公分,摸到一件烧得辨不清模样的外套。 机械茫然环顾一圈,赵二才反应过来绑他的怪人全无踪迹,而自己并不在燎燎火势的中心,而是被靠在靠近门边墙角——尚有一块干净的空气。 来不及梳理前因后果分毫,头顶砸来一块木头,赵二本能地躲过,正抖着肩膀喘气,第二块就来了。 第二块木头砸下来的前一秒,赵二看到了赵牧的脸。 很奇怪,赵牧的眉眼被火光照出一片奇异的墨绿,像河流,像森林,蜿蜒,直抵人心。 眼前晃动的墨绿火光错落、绻绻缠绕着稀薄的空气,迷迷糊糊间,他忍不住想,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他还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那个女人在喊:“阿烈!” 声嘶力竭。 阿烈是谁? 赵二想,他一定就是在做梦,面前扭曲的火与光,是吃了迷幻药后吞噬他想象力的证据。 他把眼睛闭紧一点,梦就能醒过来了。 “哥哥。” 四周飘来荡去的都是白茫茫的软雾,充盈着黑夜。 赵二睁开眼时,发现自己被禁锢在渔网状的凉风中。 五步外的赵牧,满眼惊惧。 “小二,小二,你下来。”赵牧的语气轻缓而沉重,很焦急,翻来覆去只是那句:“你下来,听话,下来,你下来。” “下来?” 赵二呆滞地重复,一低头,借着半透明的月光,看见自己站在高悬的大楼围墙边沿。 城市一片凛冽的暗,拨开大雾,可以数天上的星子,有一颗两颗,三颗,被数到的,就会落在他的自然卷上。 再顺着颈子滚到后背,烫着他的皮肤,一寸又一寸,让他忍不住沿着围墙蹦蹦跳跳,赤着脚,不知恐惧为何物。 风大了一点,又大了一点,能把他单薄的身子掀翻。 旁边的人早已经吓白了脸,伸出的手五指僵硬悬在空中,连颤抖都颤抖不了。 赵二看得嘻嘻一笑,缩了缩脖子:“哥哥,你知不知道,书上说从人间往下三步的地方,就是地狱的十七层了。”赵二蹲下来抱着膝盖,歪头测量身侧的距离,声音清亮好听,“听说以前的人,都是这么去地下的。我数数,这里有,一,二——刚好有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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