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朗,你家还有孩子啊?你亲生的啊?”洋芋似乎发现了一个重大秘密,凑过脸去,神秘兮兮地盯着他看。 “关玫的儿子,她跑路之前把孩子塞我这儿了。”霍明朗扯了扯嘴角,对关玫这个做法,他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到最后,养孩子的他倒是他像个孩子被关小资那孩子养。 洋芋露出原来如此的表情,“怪不得之前关玫姐跟你走得那么近,原来是这打算,阿朗,你还白捡了一孩子呢,听说关玫姐那孩子可聪明了,回回年级第一。” 霍明朗听他这话,心中无限感慨,果然是一丘之貉,原来他也是这么想,关玫当初跟他走得近果然是为了把那孩子丢在他这儿,不由得对洋芋露出惺惺相惜的神情,缓慢地摇了摇脑袋,“聪明是聪明,可也贼啊,也不知道他以后会怎么样?”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呗。”洋芋总是笑着,他看起来比之前好多了,脸蛋滋润了一些,透了点红。 霍明朗赞同地点点头,然后又点了一大桌子菜,说是发工资请吃饭,洋芋兴奋地睁大了眼睛,轻捶一下他的肩膀。 吃饱喝足回家后,霍明朗打开房门,屋子里空无一人,地上积了一层灰,沙发上有好多薯片碎屑,阳台上的晾衣架好久都没使用过了,厨房更不用说了,恢复了最初的样子,没有关小资的时候。 洗澡前将第五条内裤扔进竹篓里,他蹲下身,对着一篓子的脏内裤看了许久,起身的时候,烦躁地踢翻了竹篓子,看着脏内裤掉了出来,他僵硬着笑笑,洗澡的时候,拍了拍脸颊,“霍明朗你是不是傻啊,不就一小屁孩上学去了,你干嘛呢,该洗洗就洗洗,还真当自己没了他不能活了。” 话是这么说,但洗完澡,一眨眼又忘了,竹篓子还是倒在地上,脏内裤还是掉在地上,他躺在床上翻了好几个身,两个人习惯了,冷不丁又变成了一个人,霍明朗竟然的孤独感在夜晚时候油然而生。 真是操蛋啊。霍明朗渐渐沉睡在梦境中。 晚上八点多,房门开了,关小资背着鼓囊囊的书包回到了家,他也剃了一个板寸,本来白嫩的脸蛋在五天恶魔式的军训下直接黑了好几个色,鸡蛋白变成了皮蛋黑,只有那双黑眼珠子好像越来越亮,两眼白也白的吓人,贼亮贼亮。 他轻手轻脚把书包放在自己卧室,然后偷偷摸摸进了霍明朗的房间,没想到他竟然这么早睡觉了,空调的声音很响,呼呼呼吹着,霍明朗睡在床里,两腿大开,只有一只被角盖在他的肚子上,连裤头都没盖上,鼓囊囊的一包,看的关小资眼睛都直了。 关小资轻轻走到床边,静静地看了一会儿他的睡脸,露出了温柔的笑脸,戳了戳他的脸颊后,也躺在了床上,就躺在他的身旁。 霍明朗的呼吸声很浅很浅,只有胸膛微微起伏着,偶尔会磨一磨牙齿,关小资就这么乐此不疲地盯着他的脸一直看一直看,他没想到的是只有短短的几天就让他如此想念一个人,霍明朗好像是生在了他的脑海里,总是时不时跳出来扰乱他一下。 啊呀,太愁人了。关小资拿手指描绘着霍明朗的脸蛋轮廓,他喜欢看阿叔的脸,好看,比他所看到的女孩子都要好看。 “阿叔,我回家了。”他的嘴贴在霍明朗的耳朵旁边,只要再凑近一点,嘴唇便能贴住了他的耳朵,只是他不敢在靠近,所以只有这么轻轻地掠过一声——阿叔。 他紧紧地贴在阿叔的身边,手臂横挂在他的腰上,如同第一次住在阿叔家一样,那时候,他也睡在霍明朗的床上,霍明朗把他抱在自己的肚子上,单手拍打在他的背上,唱着摇篮曲,哄他入睡,虽然只有那么一次,却让他记了这么久。
第二十一章 自从上了班,霍明朗的生物钟一直很准,一到点,准时醒,磨蹭了十分钟后,才慢慢吞吞地下了床。 一打开卧室门,便闻到了一股香味,他吸了吸鼻子,以为饿得出现了幻觉,可是厨房里分明有个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人影在那儿晃来晃去。 “关小资,你不是今天中午回来?”霍明朗挤进厨房随手拿了一根油条。 关小资掀开锅盖,将葱花撒在皮蛋瘦肉粥上,顿时香味四溢,他冲霍明朗眨眼笑笑,“阿叔,你去坐着吧,我给你盛粥。” 霍明朗噗嗤笑了,指着关小资那张黝黑的脸大笑道:“卧槽,你怎么晒成关公一样了,哈哈。太好笑了,你这张脸在晚上估计都看不清了。” “军训没办法。”关小资扯了扯衣领,他的皮肤不耐晒,特容易黑,没想到这一个星期都是艳阳高照,直接把他晒成煤炭了。 喝粥的时候,霍明朗还在那儿哼哧哼哧地笑,嘴里还断断续续的念叨着卧槽关公。 “阿叔,你笑够了没,男人嘛,黑点帅。”关小资心态向来很好,尤其是在外貌这一方面,打从剧烈运动导致盲肠炎的那天后,他就决心好好锻炼身体,摆脱体弱多病的白斩鸡身体,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现在的他比初一壮实了不少,整个人的骨架都开了。 说起男人两个字,霍明朗挺乐呵的,小屁孩懂什么叫男人,自顾自喝粥,不再搭理他。 关小资目送他离开,然后收拾收拾也出了门去兼职,还是武哥的咖啡馆。 “学习怎么样?”武哥见面的第一句话就是关乎于学习,他很看好关小资,这孩子聪明,是棵好苗子,他是个惜才的高材生。 “还成吧,其实小学的时候我就跳了两级,所以我十四就上了高一。学习对我来说不是难事。”关小资漫不经心地回道,学习在他眼里根本不是一回事儿,只要他想学,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 “我就喜欢你这狂妄的口气,跟我小时候一模一样。”武哥抬抬眼皮,“待会儿你去送一下外卖,城南饭店的。” “哦,好。”关小资朝刚进屋的阿莹笑了笑。 城南饭店。 关小资唯一的缺点就是路痴,他这人吧,脑子是聪明,但方向感却差到爆,想当初他为了攒点钱出去捡垃圾,埋头捡着捡着,走得远了,一抬头,好家伙,路都不认识了。 “上北下南,左西右东,唉......”关小资看手机上的地图,最后还是选择了导航,这个手机也是霍明朗在开学前买给他的,说是升学礼物,他本来是不想要的,日记本上的账目已经密密麻麻,他有时候看着这本账本,觉得养一个孩子真的太不容易了。 “直走一百米,前方掉头。” “红绿灯掉头。” ...... 完全按照导航来,关小资走了十分钟,终于看到了城南饭店这四个大字,原来真的是个大饭店,门口还有两位门童,走进大厅,还有两位前台服务员。 关小资穿了咖啡馆的工作服,还戴了外卖帽子,手里拎了两只拎包,把拎包放在前台,拿出十杯饮料,“喵咪咖啡。” “恩,你放在这儿吧,应该是支付过了吧。”前台服务员笑笑。 “恩,支付过了。”关小资拉上拉链,也回了一个笑,本来他脸就黑,一笑,本来就白的牙显得更白了。 一个前台服务员捂住嘴笑笑,大概也觉得关小资黑的太不正常了,而另外一个服务员则是拨通了一个电话,说道:“明朗哥,外卖来了,你快点过来拿,别让经理看见了,不然又要说我们了。” 关小资顿住了手,走的时候还是忍不住问了句,“你刚才打电话的那个人是姓霍吗?霍元甲的霍?” 刚打电话的服务员愣了愣,而后笑道:“是啊,你们认识?” “恩,他是我......” “关小资,你怎么来了?”霍明朗一出来便瞧见了一脸黑的关小资,惊讶之余是不解。 “阿叔,我是来送外卖的。”关小资抬了抬手里印了喵咪咖啡的拎包,“我在那儿兼职。” “操,这么巧。”霍明朗瞥了他一眼,忙拎走八杯饮料,然后笑着跟俩服务员打趣,“这两杯哥哥送你们了。” “谢谢明朗哥。”两女孩子都是脸红扑扑的,羞答答的望着霍明朗。 关小资挽住霍明朗的胳膊拉去了一个角落里,抬手擦了擦他额头上的汗,“阿叔,原来你在这儿工作啊。” “可不是么,你怎么读书还兼职,你还怕我养不起你啊?”霍明朗两只手上都拎着饮料没办法扇他脑袋,只能干瞪眼。 关小资又帮他抹去了脖子上的汗渍,“我又没事干,反正闲着闲着,帮衬你一点,不挺好的。瞧你汗出的。” 霍明朗翻了个白眼,“我得先走了,妈的,我不该跟他们玩儿的,害我输了这么多饮料,心疼死我了。这都顶我一天工资了,他们还专门挑贵的点,妈的。”说到底,霍明朗还是抠门的,只不过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罢了。 关小资听着他的抱怨,只是抿嘴看着他,最后又帮他抹了抹脸后,“恩,等你回来,我给你做夜宵。” 霍明朗点点头,拎着饮料跑得飞快,估计是怕被他们的经理看到。 出了城南饭店,关小资一直弯着嘴角笑,不经意间,他得知了霍明朗的工作地方,让他心一下子安定下来,之前霍明朗死活不告诉他在哪儿上班,他心里还是担心,怕霍明朗骗他,怕他其实还在酒吧工作。 现在算是确定了,霍明朗现在是真的在认认真真工作,关小资笑得肆意,他很少这么开怀地笑,所以当他回到咖啡馆,武哥和阿莹都跟见了稀奇宝贝似的看着他,问他什么事儿这么开心呢?笑得眼缝儿都见不着了! 关小资只是一味的笑,他想他跟霍明朗的日子会越过越好的,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人和事,他们一定会越来越好,也会一直一直在一起。
第二十二章 关小资的黑似乎已经根深蒂固,过了个年,也没白回来,还是黑。 霍明朗还是时常取笑他,拿肤色这个事他可以说上一整天,他嘴碎还爱唠叨,自从跟关小资越走越近后,他的话匣子就彻底封印解除,可以唠唠嗑嗑半天都不重样的,打从结束酒吧工作后,更加爱唠叨了。 但最近,他明显憔悴了不少,比洋芋那家伙看起来还要累,洋芋最近大概又缺钱缺的厉害了,天天在微信里找他抱怨,说是来了一个很奇葩的女客人,喜欢看人撸管,从不做爱,真的是什么样儿的人都有。 霍明朗也很郁闷,霍建国的电话越来越频繁,每一次都伴随着隐隐约约的哽咽和哭腔,印象中,霍建国都是根硬骨头,从没见过他低头示弱,哪怕是要钱也要的理直气壮,可这一次,似乎真的害怕了,他说后妈的病情加重了,一定要开刀,不然一点生还机会都没有了。 后妈,对霍明朗的印象只有恶心,她不仅破坏了他们的家庭,还害死了他的亲妈,他可不是救世主,更何况,现在所从事的工作根本就没有做鸭子钱来得快,要他一下子拿出十万多的手术费,难道要他去抢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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