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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知长夏》作者:靡宝 文案: 大伙儿都笑,林知夏给自己捡了一头狼。 盛朗这家伙,碧绿的眼珠,一嘴儿的獠牙,平时阴恻恻不理人,疯起来却只有林知夏才能把他拉住。 只有林知夏知道,这少年其实是只狗。一只霸道而又无比忠诚的狗。 会寸步不离地守着自己,会在无人的时候把自己摁在爪下,用獠牙一寸一寸地咬着他的脖子,宣誓着对主人的占有权。 “捡了我,就得负责我一辈子。” 好吧。林知夏心想。 自己的一生一世,也全交代在这个少年身上了。 - 傲娇学霸受 vs 超模狼狗攻 - 犬攻猫受。 轻松甜宠,互相救赎,粗黑双箭头1vs1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业界精英 甜文 校园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知夏,盛朗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许你一生厮守 立意:年轻人奋斗励志
第一卷:蝉鸣 第1章 邓玉琪偷偷打量着身边的林知夏,一颗少女心在胸膛里跳得像有火燎似的。 她没想过自己的运气能这么好,一进实验室,就分到了大名鼎鼎的林师兄手下做助理。 东华大学生物系的明星教授,二十七岁的双料博士,专业里不知道多少学弟学妹都想结识的林知夏! 更没想到,林知夏这么不上相,本人比网上看着要好看那么多倍。 白皙清俊的眉眼,红润又棱角分明的唇,又因眉宇英气,身材修长挺拔,漂亮却没有丝毫女气。 可惜林师兄并不太珍惜这一张脸,常年顶着一头有欠梳理的乱发,戴一副旧眼镜,洗得松垮垮的长袖T恤,趿着一双半旧的球鞋,还真是怎么舒服怎么来。 今天因为有大人物要来给学校新建成的生物实验室剪彩,系上千叮咛万叮嘱要穿正装,林知夏才勉为其难地穿上了西装,还装模作样地系了一根歪脖子领带。 敷衍归敷衍,雪白的衬衫配着黑色的长裤,衬得林知夏细腰长腿一览无余。 这么好的身材,平时藏在T恤和牛仔裤里,真有几分明珠蒙尘。 “紧张?”林知夏忽然扭头望过来。 嗓音有些不可言状的慵懒,又很温润,听得人耳朵一阵舒服。 邓玉琪一愣,有点不明所以。 “盛朗呀。”林知夏笑,“你们女孩子不是都很喜欢他吗?一会儿就要见到他本人了,很高兴吧?” 是了。今天要接待的贵客,就是当红巨星盛朗。 运动员出身,国际超级男模,知名艺人。这几年又开发了自己的服装品牌,主攻年轻人市场,连锁店开遍高校附近…… 这样一位名人、实业家,还非常热心教育事业,前阵子一出手就向G大生物系捐赠了近千万的仪器。 这一举动引起网络轰动,院系领导们感动得鸡血上头,特地大张旗鼓地举办一个答谢会。 别说女同学们,就连男生们也都将自己捯饬得人模狗样的,对这位大明星兼金主翘首以盼。 “我不是他的粉丝。”邓玉琪笑了笑,“林师兄很喜欢他?” “还行吧。”林知夏望着会议室里那一张马屁劲儿十足的海报,笑得有几分促狭,“长得挺好看的。” 海报是学生们自己做的,充分体现了系里经费苦缺的现状。整张海报都透着PS初学者的勤学苦练,和朴素、喜庆的审美风格。 海报正中间,一位英俊的男模特身穿精细的手工西装,做双手插裤袋状。 男模神色淡漠,气场冷峻而疏离,模样确实毫无争议地俊美夺目。 盛朗是中外合资产物,血混得恰到好处,既显得轮廓深邃精致,又不太像个假洋鬼子。 唯有一双碧绿的眸子,像块剔透的冰种翡翠,是他血统的证明,以及个人宛如广告灯牌般的标志。 “怎么有长得这么好看的男生?”一个女生在林知夏他们身后小声嘀咕,“你们看了他的Tom Ford广告了吗?身材和气质都好到爆,简直帅得我头晕!” “看得不多,也就七八十遍吧。”她身旁的女生附和,“艾玛那胸肌腹肌,那腰那腿儿……说起来,以前我只追爱豆。知道了盛朗后,我才学会欣赏超级男模的美貌。” “盛朗的盛世颜值至少是打遍大东亚无敌手吧?可惜他只上综艺,不拍戏。为什么大美人的演技总是那么尴尬?” “我们家‘郎君’不需要有演技,他只负责美貌如花就好了!” 连一个男生都忍不住说:“这么帅,这么有钱,关键出手还这么大方。我也想要这样的金主爸爸!” “张师兄准备向大佬献上菊花吗?” “呸呸!太粗俗了!太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了!” 众人一阵嘻嘻哈哈。 邓玉琪的心思却不在大明星身上。 她挨着林知夏坐着,小心翼翼地试探:“听说师兄在东三环地铁口买了大房子。那边房价可贵了。你一个人住,还是和父母住?” “我父母都不在了。”林知夏说,“有个朋友和我一起住,不过他也不常回来。就我和老狼。” 老狼是林知夏养的狗。纯种的中华田园犬,有些年纪了,所以由小狼升级成了老狼。 林知夏是狗奴,把这条老狗当作宝贝疙瘩,手机屏保都是他和狗的合影。 有才有貌,父母双亡,经济宽裕又有爱心。 邓玉琪的心活得像春江水里的一尾鱼。 “同住的是女性朋友?” “男朋友。”林知夏说。 邓玉琪窃喜:“和哥们儿住一起,不方便和女朋友约会吧?” 林知夏浅浅一笑:“没女朋友,就没什么不方便的。” 门口一阵骚动,喧哗的人声夹杂着相机快门的咔嚓声涌了进来。 一个高大的男子被众人簇拥着,大步流星地走进了会议室。 一米八八的身高让盛朗同普通人在一起时,总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顶级男模,容貌其实都是其次的,身段和气质才是他最为出众之处。 只是一身端庄的海军蓝西装,并无任何搔首弄姿、挤眉弄眼之态。盛朗每迈一步,都稳健有力,仿佛落地有声。 天生有一道光打在这男人身上,让人们的目光不看他都难。 邓玉琪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盛朗走进来后,也不看迎接而来的院系领导,却是朝他们这里望了一眼。 这男人在粉圈里有个绰号,叫“狼主”,据说因为那双碧绿的眼珠像夜里的狼眸。今日见了本人,发觉真是名不虚传。 邓玉琪被这目光一扫,下意识打了个哆嗦,忍不住往林知夏身后缩了缩。 “这位是我们生物学最年轻的教授,林知夏。”院系领导热情地介绍,“盛先生捐赠的很多仪器都对林教授的课题有极大的帮助!” 林知夏施施然起身,上前和盛朗握手。 “非常感谢盛先生对教育事业的支持。”林知夏将早就准备好的客套话倒背如流,“我和学生们一定不会辜负您的一片厚望。” 客气是真的客气,却始终带着一丝慵懒,仿佛保留着一根坚硬的傲骨。 “客气了,林教授。”盛朗莞尔,温和的笑容在唇角眉尾徐徐散开,“小小一点心意,能对科学事业作出贡献,尤其是能帮助到您,也是我的荣幸。” 这男人真是无一不诱人,连嗓音都是标准的“低音炮”,淳厚而带着其到好处的沙哑,轰得年轻学生们一腔热血上了头。 连邓玉琪听了都一阵面红心跳。 她以前一直只喜欢林知夏这种温润如玉、才华横溢的男人。今天亲眼见了盛朗,也不得不承认这男人实在太有雄性魅力,难怪连男同学们都有些倾倒。 林知夏今日受系领导所托,是招待盛朗的主力军。他陪同着盛朗参观实验室,一路细心地讲解。 只可惜有些对牛弹琴。一看盛朗一脸茫然地盯着林知夏看的样子,就知道那些专业术语他一个字都听不懂。 可也因为皮相实在太好,茫然的神情落在女孩子们眼中,还得了一个“萌萌哒”的评价。 “帅哥无知叫萌,丑男无知叫啥?” “就是丑而已。丑男不配拥有更多的形容词!” 女孩子们又是一阵咕咕低笑。 “盛朗气质真好,标准贵公子。” “其实他出身很不好,小时候家里很穷,跟着外婆长大的。” “那能有今天成就,一定吃了不少苦……” 邓玉琪有些不屑。 林知夏听说出身也不大好,是靠奖学金一路读出来的,他比盛朗还多了一颗聪明的脑子呢。 不过这盛朗的随和亲切很是出乎学生们所料。参观完了实验室,盛朗又还邀请林知夏和学生们一起吃晚饭。 本地最顶级的一家日料店里,盛朗开了一个大包厢,请这十来名师生吃神户肥牛。 店老板是盛朗的朋友,亲自出来给他们做牛肉,刀铲耍得眼花缭乱。 学生们将盛朗围成了一朵牡丹花,林知夏坐在一旁,安安静静地喝着酒。 林知夏喜欢甜食,这是邓玉琪这几天观察后总结出的一条。所以酸酸甜甜的日式梅酒很得林知夏青睐。 同学们忙着找盛朗签名合影的时候,邓玉琪寸步不离地守在林知夏身边,给他斟酒夹菜。 “别管我了。你也去和他们玩吧。”林知夏有些不好意思。 “没事的。”邓玉琪温婉地笑,“我不是盛朗的粉丝,不用去凑热闹。师兄你今天辛苦了,光喝酒怎么行?要不要给你叫一份乌冬面?” “不用。”林知夏笑,“邓师妹这么温柔体贴,将来谁做了你男朋友,都要享福了。” 邓玉琪俏丽的脸颊上浮着薄红,看着林知夏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这梅酒度数不高,也不知道林知夏酒量如何。但是他肯定不能开车回家了,自己正好可以给他做代驾…… “林老师,我来敬你一杯。”盛朗端着酒杯走过来,脚下一绊,半杯酒都浇在了邓玉琪的头上。 邓玉琪:“……” 等邓玉琪气急败坏地在卫生间里把自己收拾好出来,包厢里的人已走了大半。 “林师兄?他刚刚走。”王师兄说,“他说他会叫代驾,让我们不用管他……” 邓玉琪的手袋里,响起了一道陌生的铃声。 邓玉琪一头雾水,从手袋里掏出了一只手机。 手机的屏保是林知夏和一条黄毛土狗,这正是林知夏的手机。可它怎么落到了自己的包里? 铃声响个不停,来电显示是“狼狗”两个字。可不等邓玉琪接通,对方就挂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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