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也没关系。邓玉琪今天是坐着林知夏的车来的,记得他停车的位置。他要是才离开,应该还没走远。 于是邓玉琪直奔负三楼的停车场。 林知夏开的是一辆白色的奔驰越野。看不出他这么斯文的人,却爱开越野车这种大块头。 商场的地下车库设施很好,灯照得塑胶地板折射着明晃晃的光。只是已到快打烊的时候,三楼十分僻静,邓玉琪一路走来都没碰到人。 林知夏的那一辆白色的大奔就停在记忆中的位置,邓玉琪加快了脚步。 越走越近,邓玉琪停了下来。 车在摇晃。 并不剧烈,却也足够明显。 这么大的车,里面在发生什么事,才会发出这种有节奏的摇晃? 邓玉琪是学生物的,也有二十来岁了,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了。 她的头皮一阵火辣辣,一股混杂着妒意的怒火直冲头顶。 是谁?是哪个师姐钻了空子? 邓玉琪飞速排查着今天宴会上的女生。 爱慕林知夏的学生和教师并不少,师姐师妹都有,羞怯的大胆的俱全。但是林知夏一直做正人君子状,对谁都客客气气,从不逾越那条线。 况且,林师兄那样的人,如朗月清风一般,他会直接在车上……他怎么会? 邓玉琪咬着唇,明知道自己该走开,却反而忍不住朝大奔慢慢走过去。 车晃得更厉害了,昭示着里面的疯狂。 后座车窗降下半掌宽的缝,粗重的喘息声从里面飘出来,被停车场嗡嗡的通风声掩了大半,却也足够让邓玉琪听清楚。 “嗯……轻点……” 沙哑而婉转,低沉而慵懒——这是林知夏的嗓音。 猝不及防听到爱慕的男人发出这么魅惑的声音,邓玉琪脸颊火辣辣地烧着,又觉得有点不对劲。 到底是哪个师姐那么厉害,让林师兄都招架不住? 还是说林师兄居然喜欢泼辣的女人? 林知夏断断续续的声音随着车的阵阵摇晃飘了出来,嗓子心儿里含着一股令人面红耳赤的欢愉。 邓玉琪只想捂住耳朵。 那么清冷高洁的师兄,怎么会发出这样的声音……实在太…… 车忽然一震,传出一个巴掌声。 “叫你轻点,畜生!” 邓玉琪从没听过林知夏这样的语气。 又媚又辣,又甜腻腻的,就像刚才酒席上喝的梅子酒,又酸又甜,酒劲冲鼻。 紧接着,车窗里传出一个男人浑厚的笑声。 “我就是你的狗,不是畜生是什么?” 邓玉琪被一道雷自天灵盖灌入,一直劈到脚后跟,只觉得半边身子都飞灰湮灭了。 那淳厚得能在耳道里产生共鸣的声音,邓玉琪这一天听了许多次,已相当耳熟。 是盛朗! 车里另外一个人,不是什么泼辣的师姐,更不是娇俏的师妹,而是盛朗! 那个光芒万丈,大名鼎鼎的巨星,此刻正和她的林师兄在车里…… 邓玉琪耳朵里轰隆隆地如列车过隧道,好半晌听不别的声音。 而那辆大奔又重新摇晃了起来,比先前还要激烈。 林知夏似乎咬住了什么,声音闷着,只余急促难耐的鼻息。 邓玉琪脑中一片混乱,突然想起那个手机来电。 狼狗…… 朗…… 我就是你的狗…… 他们……早就认识?! - 车又狠狠晃悠了一刻钟,才终于停了下来。 盛朗俯身,拂开林知夏脸颊上被汗水打湿的黑发,低头瞅着他潮红的面孔。 林知夏仰躺在后座里,浑身都是汗,双眸也似浸在泉水里的黑玉珠子。 他身上仅存的一件衬衫已经被揉得邹巴巴,前襟只有两颗扣子幸存,从脖子到肩,印着密密的牙印,昭示着下嘴的人那一口好牙。 “你真特么是条狗!”林知夏摸了摸脖子,疼得嘶了一声,又想给盛朗耳光。 盛朗抓住了他的手腕,把人摁严实了,在他红肿的唇上啄了一口。 “你说你该不该被教训?”盛朗说话间,尖锐的犬齿在唇角闪现,绿眸在幽暗的车厢里发着亮。 “我才出门半个月,你就招惹了一个小姑娘给你端茶倒酒。你这个男人,怎么这么不安分?” 盛朗的俊美是特别有冲击性的。他是中德混血,爹妈的基因在他身上融合得浑然天成,平日里人模狗样装得翩翩儒雅。不高兴地盯着人时,就会露出饿狼亮出獠牙的神态。 魅惑,锋利,诱使你一步步走近,然后一口咬在你毫无防备的脖子上。 林知夏却是不怕盛朗。 “艹,只准你成天在电视上搔首弄姿地招惹大姑娘小媳妇儿,我就不能喝师妹倒的酒了?从老子身上滚下去,你这个双标狗!” 盛朗不滚。林知夏抬起脚就往他脸上踹。 盛朗这张盛世美颜是上过保险的,林知夏今天就要让盛朗和保险公司都出出血! 清瘦的脚踝被男人的大掌一把扣住了。盛朗低头看了看,眼眸一深,就像一头闻到了血的狼。 林知夏一看他这个眼神就暗道不妙,急忙挣扎。 “别闹了,也不看看地方?什么事回家再说!” 盛朗松开了手,摇身从狼变成了哈士奇,笑嘻嘻地蹭过来。 “夏夏,半个月没见,想不想我?” “想。”林知夏心不在焉地薅了薅盛朗的头,“回去吧。还得喂老狼呢。” “那小狼呢?”盛朗用他高挺的鼻子蹭着林知夏的耳根。 “也喂。”林知夏笑着,扯了扯盛朗的耳朵,“老子就是你的狗粮。” - 盛朗把车开回了自己位于南四环的湖滨别墅。 老狼迎了出来。 十岁的老狗,枯瘦而精神矍铄,又有些倚老卖老,对主人摇尾巴都有点敷衍。 盛朗给饿了半天的老狼倒满了狗粮,开了个罐头,然后把林知夏拖进了卧室里,吃他自己的专属狗粮去了。 小别胜新婚,等云消雨散,都已经是后半夜了。 林知夏闭上眼,直往梦乡里坠。 隐约感觉盛朗从身后把自己紧紧抱住,鼻子在自己脸上脖子上嗅来嗅去的,真像一头确认所有物的狗。 这份霸道,让林知夏觉得很有安全感。 林知夏一口气睡到清晨,被生物钟唤醒。 盛朗的睡姿很不好,总爱把林知夏搂着压着,害得林知夏醒来后半边身子都发麻。 林知夏抽出被压着的胳膊,无奈地看着趴在胸膛上呼噜酣睡的男人。 睡梦中的盛朗,又憨又傻的,让人想捏他的耳朵,揉他的狗头。 林知夏注视着恋人的睡颜,心中爱意泛滥如泉。 这样一个初夏的清晨,置身这样一间安静温馨的华宅里,享受着清闲静好的岁月,是十五年前的林知夏完全不敢想象的日子。 十五年前,林知夏才十二岁。 他在那年初夏的雨季里,认识了一个男孩,叫盛朗。 作者有话要说: 青梅竹马成长向,攻受杰克苏 互相甜宠坚定1vs1,有成长的烦恼,有拼搏的艰辛。
第2章 春夏交季,大雨滂沱,好似春天舍不得退场而落的伤心泪。 林知夏一手挎着书包,一手高高撑着一把折了骨的大黑伞,光着脚走在深深的积水里。 伞下,林知夏的瞎子老爸林安文正伸着盲人杖,在前面慢吞吞地探着路。 林安文瞎了也有五六年了,早就习惯了两眼摸黑的日子。只是因为他们父子俩才搬到这片小区没多久,还不熟悉环境,大雨又浇得人晕头转向,难免有些怯。 “爸,我不想去九中寄宿。”林知夏嘀咕,“我骑单车,快些也就半个小时,走读也行的。” “夏夏呀,听话。”林安文生得白净秀气,说话也斯斯文文,“九中的老师看重你,奖学金和助学金都给得那么高。你就应该老实住校,好好念书,考好成绩,才对得起人家的提拔。” 林知夏挠着他有些过长的头发,一脸为难。 “那要不你就搬到刘阿姨他们店后面去住。这样我住校的时候,刘阿姨他们也能照看你一下。” “你傻不傻?”林安文隔着墨镜,用他瞎了的眼瞪了儿子一下,“你刘阿姨和张叔叔才结婚,我一个大老爷们搬去和他们住,有这么扎眼的电灯泡吗?放心吧。你爸我瞎着眼都能把你拉扯这么大,我还照顾不了自己?” 林知夏耷拉着脑袋,抬脚在快没到小腿肚的积水里踢了一朵污浊的水花。 林安文的手探了过来,摸着儿子被雨水打湿的肩膀。 十二岁的孩子,半大的少年,个子已经开始抽条,可肩膀还很单薄,筋骨也依旧稚嫩。还远没有到他独自顶风挡雨的年纪。 林安文搂过儿子的肩,父子俩一起挤在伞下。 “小夏,你要珍惜这个转学的机会。”林安文语重心长,“咱们爷儿俩是穷,但是老天爷给了你一颗聪明脑袋,也就给了你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爸没本事,没法给你提供好生活,但是至少能做到不拖你的后腿。” “爸,你说什么呢?”林知夏挽住了父亲的胳膊,“你才不拖我后腿。我将来要赚大钱,买辆豪车,找个司机天天带着你到处兜风。” 林安文噗地笑了,“你还不如给我办一张公交卡更省事儿。再说我是个瞎子。瞎子兜风,我能看什么?” “要的就是那份气派呗!”林知夏笑着,挽着老爸,沿着积满污水的小道,朝他们的新家走去。 - 永乐社区是丰市里最老、又是最大的一个城中村。 改革开放前,这里是丰市的中心老城区,数十万老居民蜗居在此。 改革的春风并未能刮进这片城区,它被遗留了下来,成了丰市的一块胎记,带着母胎中的记忆,不雅观,却又消不去。 永乐社区位于旧城区的西南角,和新城隔江相望。贫富不相同,却共饮一江水。 丰市搞开发的时候,也有开发商想拆迁永乐,却硬生生被居民大张的狮子口给吓缩了回去。 小市民的眼光放不长远,但是开发商不会放着对岸大片的空地当没看见。 对岸的高楼一栋栋立起来,玻璃外墙折射着粼粼波光,永乐小区里的旧楼陈砖则在时代的新风里苟延残喘。 违章搭建的棚户拆了又修,修了又拆。居民们拿出先辈打游击战的革命精神,同城市规划部门和消防部门做着坚贞不屈的抗争。 随着丰市的房价节节攀升,永乐小区更拆不起,像个没有媒人肯上门的老姑娘,就此尴尬地被晾了下来。 地势杂乱,设施陈旧,治安也不大好,却又位于旧城区的核心地带。永乐小区成了底层务工人员进城定居的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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