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初夏,林安文带着他十二岁的儿子林知夏,搬进了永安社区。 - 林安文是个盲人按摩师,之前在一家社区按摩店里工作,是个有口皆碑的老师傅。 林知夏的亲妈在他记事前就死了,那时候林安文还没瞎,是厂里的技工。 林安文生得清秀,又有一份吃饭的手艺活儿,再讨个老婆并不难。可他因为担心后妈对儿子不好,一直没再婚。 林知夏六岁的时候,林安文在厂里出了事故,被化学药剂弄瞎了一双眼。 技工的活儿当然没法再做。好在林安文手巧,改行做盲人按摩师,倒也能糊口。 林知夏早慧。底层小老百姓,也不讲究什么启蒙教育,还是小学老师发现这孩子脑子特别好,教什么一遍就能记住。 靠着这个本事,林知夏从小学四年级起,就过上了跨学区念书的奖学金生的日子。 小升初的时候,丰市里好几所排名不错的中学都向林知夏递出了橄榄枝。 人穷志短。林知夏挑学校,只看哪家给的奖学金最多。 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读书人卖学问也是一门生意,当然是价高者得。 九中在全市中学排名第五,并不太拔尖,但是出手阔绰。 林知夏一看奖学金包了自己的生活费外,还能补贴老爸,当即就同意了。 为了儿子的学业,林安文跟着搬到了丰市城区里。在熟人的介绍下,他在永乐社区里找到了一份按摩师的活儿,以低廉的价格租了一间房。 那是一个老厂房宿舍。八十年代修的预制板房,四层高,是小区里难得的高楼大厦了。 林家父子就住顶楼南侧,一室一厅,二十来平方米。屋顶漏下来的水把墙壁浸出片片斑驳的霉斑,林安文眼不见心不烦。 六月初夏的暴雨带走了持续多日的低气压,湿润的风穿过纱窗门,贯穿小小的陋室。 旧风扇转起来沙沙响,林知夏一手按着卷子,一手在草稿本上飞快演算着。林安文则在厨房里摸索着做饭。 等饭菜好了,父子俩坐在全屋最通风的门口,围着一张折叠小木桌吃饭。 对门的纱窗门吱呀一声推开,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走了过来。 “林叔,小夏,我家煮了海带绿豆汤,奶奶让我给你们端些过来。” 林安文急忙放下筷子,招呼林知夏去开门。 小姑娘和林知夏同龄,生得圆头圆脑圆眼睛,嘴角两个圆酒窝。连名字都很圆,叫孙明珠。 孙明珠的父母都在对岸的新城区里打工,她跟着奶奶住在永安的老房子里。 社区里搬来一个俊秀的小帅哥,社区里的孩子们都在偷偷议论。也就孙明珠近水楼台,最先和林家父子搭上了话,自来熟地把小帅哥划入了自己的势力范围里。 “小夏来了,我们北区也终于有个能打的学霸了。”孙明珠说话又脆又快,就像竹筒倒豆子。 “去年南区有个女生考上了三中,被当成凤凰蛋似的捧着。南区那群人可嘚瑟了,成天嘲笑我们北区是草鸡窝。呵,三中算什么,还不是被九中吊着打?小夏,回头要是南区那群人找你麻烦,你只管回来和我说。有我孙明珠在,你在北区可以横着走!” 小姑娘比林知夏还矮半个头,却是一副江湖老大姐的派头。 “南区?北区?”林知夏早上在按摩店里,也听老板娘他们提起过。 “咱们这边是北区,金河以南就是南区。”晚饭后,孙明珠带着林知夏出门熟悉环境。 永安社区沿江而建,地形狭长,被一条支流拦腰分成两半,地图上看着像一颗胖嘟嘟的花生。 北区聚居着各种小生意人和打工仔,社区医院和学校也都在这一代,治安相对好许多。 “南区才是真正的野鸡窝,满街都是挑着红灯笼的店。”孙明珠对林知夏挤眉弄眼,“我奶奶从不让我天黑后去南区玩。我们北区的小孩和南区的也玩不到一起,两边的男孩子还经常打架。你不打架吧?” 孙明珠打量着林知夏细白的皮肤和纤瘦的身躯,觉得自己问了一句废话。 林知夏的大眼睛懒洋洋地眨了一下,说:“我会用弹弓。” 小孩子才用弹弓呢。 孙明珠有点不屑,不过漂亮的小帅哥本来就用不着去打架。 林知夏正是男女莫辩的年纪,小巧的尖下巴,鼻尖微翘,嘴唇红润,一双黑漆漆的猫儿眼。身子抽条让他特别瘦,于是显得脖子纤细而修长。 书读得好的孩子,气质总是有些特别。林知夏并不清高,但是神情里有一分漫不经心,勾得人总想能被他多看两眼。 孙明珠带着林知夏走街串巷,像穿着新裙子游街,收获了一路的关注和羡慕。小姑娘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明珠,这是你同学吗?长得好俊秀哟。” “这是我新邻居,叫林知夏。人家在九中读书呢!” “哟,好学生!” “宫廷蛋糕店”的老板娘把坏了卖相的奶油蛋糕塞给两个孩子。 林知夏啃了一口蛋糕,舌尖在唇上舔了舔,愉快地眯起了眼睛,看着更像一只猫了。 “林知夏,你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孙明珠问。 林知夏说:“我是六月入夏的时候生的。我妈生我的时候,窗外树上有鸟叫个不停,像是给她报喜。后来她翻诗词书给我起名字,看到了一句‘残莺知夏浅,社雨报年登’,就给我起名叫知夏了。” “真好听。”孙明珠羡慕,“你爸妈都有文化。我妈连电视上的新闻标题都认不全。” “明珠!”一群小孩从巷子对面奔了过来,“柴哥和张小天的人约在河口打架,说是张小天的人泡了柴哥手下人的妞儿。去看不?” “嘿!”孙明珠一跃而起,两根羊角辫兴奋地一阵甩,“去!怎么不去?小夏,快点跟过来!” 孩子们一窝蜂地朝街边排楼涌去,钻进了一个楼梯道里。 林知夏眼珠一转,把剩下的蛋糕塞进嘴里,手在T恤上一抹,跟在了孙明珠他们身后。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小狼出场
第3章 孩子们一直爬到三楼顶,推开了天台的门。 夏日的傍晚,金紫色的夕阳对整座丰市一视同仁,照得对岸的高楼闪闪发光,也撒满老城区的残砖破瓦。 这里有着一个同楼下大相径庭的世界。 鳞次栉比的房屋连成一片,楼挤着楼,屋顶挨着屋顶,违章搭建的棚户和通道将巷子两侧的房子连成了一片,组成了一个交通便利的屋顶世界。 孩子们就像一群下山的猴子,敏捷熟练地在楼宇之间奔跑跳跃,从这一栋房子跳到对面的房顶上,在一张张被太阳晒暖了的床单被套中穿梭嬉戏。 林知夏看着清瘦文弱,可是奔跑起来并不比本地的孩子差。他因不熟悉地形而走在最后,却一直都没有落队。 最宽的那一条道,差不多有两米,对于半大的小孩儿来说,不是个能轻松跨越的距离。 林知夏站在屋顶边往下望。 三层的高度,黄昏中没开路灯的小巷就像一道深不见地的裂缝。 “哈哈,他过不来的!”对面的孩子嘻嘻笑。 “小夏,不要勉强。”孙明珠喊,“你下楼绕过来就行了。我们等你。” 林知夏抓起T恤,用领口擦了一把脸上的汗,后退到天台的一侧。 少年稚嫩的面孔笼着坚毅的决心,长眉一挑,猫儿眼里闪烁着倔强的光。 林知夏冲了出去,双脚在房顶边沿一蹬,纵身一跃。 宽大的白T恤蓬起,修长柔韧的身躯舒展着,小少年就像一只敏捷的白猫,越过他人生中一道难度的沟壑,抵达了对岸。 双脚落在了对面房顶,就地打了个滚,把自己稳住。 孩子们爆发出狂热的欢呼。 “你行呀,林知夏!”孙明珠把林知夏拉起来,“看不出来还有点身手嘛。以后我们可以带着你一起玩了!” 林知夏的手肘在地上蹭破了一层油皮,渗着血丝。 他拿T恤擦了一把,浑然不在意地笑了笑。 - 孩子们斜着穿过大半个北区,很快,波光粼粼的丰江就在前方。 金河的入江口有一片三角空地,是永乐社区里的一个文化广场,也是南北两区的少年们约架斗殴的圣地。 孩子们在广场边的楼顶上占据了一块风水宝地,居高临下观龙虎斗。 孙明珠充当解说员,给林知夏讲解赛况,哪边是柴哥的人,哪边又是张小天的人,她记得比自己课本内容还清楚。 林知夏进城前住在丰市北面的城乡结合部,打群架看得太多了,并不稀罕。 永安的群架也并没有什么独特之处,无非两群年轻人一拥而上,捶鼻子踢肚子,拳脚都毫无章法。 林知夏还看到有咬耳朵的,这是没吃饱吧? 要说有什么不同,就是打架的人都赤手空拳,打得十分文明。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城里人打架的规矩。 孙明珠说:“南区的老大说了,在永安里打架不准拿家伙,刀棍砖头都不给用,说闹严重了不好收场。所以你别看他们打得那么凶,其实最后都没啥事儿……” 正说着,一个小青年就以实际行动反驳了孙明珠的解说。 他突然从花坛里摸出一块垫花盆的砖,啪地拍在对手的脑袋上。 对手两眼一翻,噗通倒地。 这一砖头可彻底扭转了战斗局面。 张小天的人一边把伤员拖下去,一边暴起,照着柴哥的人穷追猛打。 柴哥那边领头的青年眼见不妙,将使砖头的那个小子护在身后,边战边撤退。 “那打人的是柴哥二把手的小舅子。”孙明珠冷笑,“按规矩,得把他交出来让张小天他们这边收拾。” 柴哥那边显然并不想交人。 就在双方争执不下之际,一道人影从张小天那一方冲了过来,箭似的射进了人群里。 所过之处,人仰马翻,惊呼惨叫炸响一片。 林知夏他们还没看真切,那个人影又从人群里退了出来。 那是个瘦削的黑衣少年,并不高大,但是手脚特别长,远看着就像个竹棍人。 少年一手拎着一根钢管,一手狠狠地拖拽着那个小舅子,就像一匹捕到了猎物的狼。 这个半大的小孩儿,却硬生生让方圆五米内没人敢靠近他。 众目睽睽之中,黑衣少年把那个比他高一个头的青年拖到河堤边,紧接着一跃而起,一脚踏在青年胸口,旋身一百八十度一个飞踢,脚背拍在了青年的脸上。 青年连声音都发不出,就被踹进了金河里! 金河说是河,旱季的时候不过是条臭烘烘的排洪沟。现在是雨季,河中浑水正滔滔朝江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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