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那位,到底怎么开的窍啊?”陈量忍不住又问,“我们沈大少爷,不会是在人家婚礼前夕,终于鼓足勇气,追过去表白了吧?” 问完又“啧”了一声,不等沈澍回复,自己先开口道,“不大像。” “你这种闷葫芦个性,比起表白,说你冲到婚礼现场去把人抢走了,我倒是更信一点。” 说着,看沈澍不答,又半开玩笑道,“怎么着,少爷,不会真被我说中了,人是抢婚抢回来的?” “对啊,”沈澍顿了顿,背转过身去,似乎终于在墙上寻到了合适的高度,将画框十分细致地挂了上去,声音淡淡的,听不出来什么波动,“就是抢回来的。” “现在还在我家好好藏着呢。” “怎么,要去报警吗?” 陈量怔了一下,随即笑出了声,涎皮赖脸道,“那我可不敢。” “沈少爷难得金屋藏娇一回,说什么也得叫你藏个痛快不是。” 他并未将沈澍的话放在心上,只当后者在玩笑,随手在他肩上拍了拍,“也别老藏着了,什么时候得空,把你那位白月光一起带出来呗。” “掖了这么久,总要叫大伙儿都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美人儿能让我们沈大少爷魂牵梦绕这么些年。” 沈澍并未回头,阳光落在墙壁的画上,浓绿的,一下一下闪着光。 他很认真地端详,用手指隔着一层玻璃去触碰叶片边缘的锯齿纹路,反复地划过去,过了片刻才开口,声音沉沉地回答陈量,“你会见到的。”
第16章 甜点 陈量对于沈澍那位素未谋面的白月光委实好奇,也顾不得手头的工作,寻了借口,整整一个上午都赖在沈澍办公室里,想法设法地要从后者口中套话。 沈澍忙着看企划案,没什么工夫搭理他,留他在一旁抓耳挠腮,只作没看见。 “我说沈少爷,就算别的不能说,那你总能和我讲讲,你和你那位白月光,到底是怎么撞到一块,天雷勾地火的啊?”陈量唠叨了半个上午,口干舌燥,懒懒地往一旁的沙发扶手上斜靠着,拎了串葡萄,很无聊地一颗颗地摘着吃,“你如今人都追到手了,这点事情总不至于不好意思开口了吧?” “你干嘛总打听他?”沈澍总算忙完了手头的工作,合上了笔,很轻地吐出一口气来。 他应了陈量一句,将眼闭上,身子向后靠到椅背上,屈起指节在眉心揉了揉,将中间皱起的深纹揉散。 先前出差几日,桌子上的文件摞成了山。 助理已经尽力替他处理了一些,可依旧有大宗的文件等着他审阅、签字,一项一项粗粗地看过去,也是磨人的活儿。 他最近晚上都要赶去别墅那边,没时间加班,于是白天只好加倍地忙起来。 耳边有些嗡嗡的声响,大约是陈量在说些什么,像是浸在了水中,朦朦胧胧地听不真切。 眼前的黑暗中,渐渐生出斑斓的不规则色块,翻滚着往上走,他的思绪不由自主地飘远。 今天是周三,街角那家蛋糕店的蓝莓芝士蛋糕限量供应,要提前半个小时去排队。 姜裴爱吃这种甜腻腻的东西,就像吃粽子都要滚上两层白糖。 不过他似乎并不愿意在人前表现出来,,吃的时候总是很克制,表情端着,细嚼慢咽,半点都看不出格外的喜欢。 可沈澍就是能看出来。 沈澍觉得他演的拙劣极了,略微观察一下就能拆穿。 吃到甜食的时候,那双浅琥珀色的眼睛会微微眯起,鼻尖很轻地耸动,还会不自觉地咬住叉子尖,小动作只是很短暂地停留一瞬,不等人注意到便规规整整地放下。 沈澍很仔细地筛选过送到手中的请柬,确保每一场有姜裴的宴会他都不曾遗漏过。 他热衷于观察宴会上的姜裴,像是怀揣着一只活泼的兔子,自此有了属于自己的砰砰跳的秘密。 姜裴总是会悄悄地躲起来,要眼神不错地盯着看,不然也许一个人影交错,就再也瞧不见他。 头几回沈澍很慌张,几乎是下意识地寻遍了整座大厅。 后来他渐渐地发觉,每次姜裴消失前最后的落足点一定是甜品塔附近。 于是他学会了守株待兔,从宴会开始时,便有意无意地守在放甜点的长桌附近。 每次总能等来他的小兔子,不动声色地靠近,再连同着甜品塔一起悄无声息地消失,回来时偶尔袖口会沾着不明显的点心渣。 为什么要避开人呢?沈澍想。 如果他是我的,我会把全世界所有的甜品塔都堆到他面前去。 点心是甜的,姜裴也是甜的,他们在一起,散发出黄油、芝士和蜂蜜的香气。 沈澍不爱吃甜,但是如果眼前的点心名字叫做姜裴,他会毫不犹豫地吞下肚。 “哎,沈少爷,回神了。”陈量的声音从耳边响起,猛然将他从回忆里拽了出来。 “干嘛啊你,搁我这儿还装听不见这招?”陈量‘啧’了一声,侧身坐到桌子边缘,用两根手指拎着笔,不满地在桌面上敲了敲。 沈澍微微绷紧下巴,自下而上地看了他一眼,“你刚才说什么?” “得!看来您老是真没听见,”陈量撇了撇嘴,“我说,您那位白月光,当初到底是哪点儿入了您的眼,惹得我们沈大少爷为了她守身如玉这么些年?” “说出来我学一学,往后指不定也能遇见个对我死心塌地的小姑娘呢。” “学不来的。” 沈澍朝窗外看去,不知道什么时候,外面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密密地斜织在玻璃窗上,扑起一层茫茫的白雾。 办公楼很高,雾从雨中起,吞吃掉了建筑的底座,只留下高耸的尖端,很孤独地矗立在城市中央。 雨在城市里造出了一场海市蜃楼的胜景,欺骗着每一个旅者疲于奔命,倒在虚幻的希望之前。 “你喜欢下雨吗?”沈澍突然问道。 陈量不明所以,迟疑着答,“不喜欢吧。” 这个城市总是多雨,一年四季,湿漉漉地落个不停。 潮湿,黏腻,翘了皮的墙面,大片斑驳的青苔,空气在雨中凝滞,沉闷又无趣。 “可我很喜欢。”沈澍站在窗前,看着那一层透明的玻璃,用手轻轻地贴上去。 热气熏蒸出白色的手掌纹路,再拿下来时,留了一个很鲜明的印记。 沈澍朝它哈了一口气,又漫不经心地用指腹涂抹开去,最后收势时向上一提,是一颗很明显的星星形状。 “我在雨天遇到他,”沈澍微微偏过头,长睫低垂,眼神里透出一点明净又柔和的光亮,“所以每个下雨天,我都喜欢。”
第17章 姜家 沈澍第一次见到姜裴,是在七岁那年。 那一日是姜家老爷子七十大寿。沅城中但凡有些头脸的人家,都接到了请帖。 沈家也不例外。 姜家是沅城的一棵大树,任谁靠上去,都能沾来一片荫凉。 沈自清早就眼馋,只是苦于寻不到时机,沈家庙小,这点盘子远进不了姜家的眼。 这次寿宴算是天降的好机缘。 沈自清将那帖子看的宝贝一般,光是备办贺礼便不知道来来回回折腾了几趟,心里只盘算着盘算着如了老爷子的意,不愁打不通姜家这条线。 出门前,他又临时起意,将沈澍与沈洄一起带了过去。 听人说,今日姜家的小孙子也在,小孩子总是喜爱玩伴的,自己这两个儿子又与那孩子年纪相仿,指不定谁有了运气,能结交上那位姜家的小公子,也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事。 沈澍那日穿的是沈洄从前的一套旧了的小礼服,他生的瘦小,衣服罩在身上还有些宽大,袖口长了,垂下来盖住手背,只露出一点细瘦的指尖。 狭窄的车厢里,沈自清坐在前排,冷着声同他们交代,待会进了姜家管好自己,不许在人前丢了规矩。 沈洄本就不乐意跑这一趟,听见沈自清的语气更是闹起脾气来,嘟嘟囔囔地同后者拌嘴。 沈澍只是很安静地在一旁坐着,抿着唇,用手指攥紧了衬衫的下摆。 他趁着人不注意,悄悄地将脸凑到车窗上,看着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流,并路旁的行人,眼睛眨也不眨。 窗外在落雨,变换的人和物映在他眼中,又迅速流走,交替轮换,投出流光溢彩的六边形倒影。 他很久没有出过门了。 长久以来,他的活动空间只有沈家楼上的那一间小卧室。 梅雨季节,窗框有些轻微的开裂,木头上生出来一块儿指甲盖大小的黑色霉斑,泛着潮湿腐败的气味,他在梦里也能闻到。 于是他会做梦,梦到自己变成了那道裂缝中生出来的蘑菇,苔绿的伞盖,一日日在雨水的浸泡下腐烂,消解,融进那块黑色的霉斑里。 只是呆在那间屋子里,他就觉得自己在由内而外地坏掉,变成发霉的窗框、天花板上掉落的墙皮,在没有尽头的雨水里死去。 能够短暂地被从房间里放出来,拥有一些被禁锢的自由,能够透过车窗去看这个城市里各色各样的风物,沈澍在心底忍不住冒出一点微弱的喜悦。 他坐了一会儿,很小心地挪动下身子,用手指拽着衬衫边角,轻轻往下扯了扯。 衣服贴着身体,柔软而舒适,带一股很淡的香气,像是被裹进了一团云里。 保姆将这身衣服丢给他时很不情愿,口中只说这是少爷的衣服,给他穿已经是抬举了,要仔细着不许弄脏弄皱了。 知道这衣服多贵吗?保姆居高临下地看了他一眼,把你的皮扒下来都赔不起。 沈澍从前没有穿过衬衫,他折腾了半日,才一粒粒地将扣子扣好,袖口上的格外难一些,手指拨弄着,指腹搓得通红。 保姆在一旁早已等得不耐烦,推着肩膀将他从屋里搡了出来。 皮鞋不是很合脚,沈澍踩在楼梯上,眼睛看着地面,小心翼翼地往下走。 下一刻便撞到了人,跌坐在地上。 空气中充斥着熏烈的玫瑰香,浮在鼻端,挥之不去。 沈澍听到保姆在自己身后,很恭敬地叫了声‘夫人’,他将头死命地垂下去,用牙齿紧紧咬住下唇,才能忍住喉咙里层层上涌的恶心感。 像是有一双手攥紧了他的胃部,折叠,拧动,把它当做一条破烂口袋。 他的身体好像形成了条件反射,在闻到那股糜烂的玫瑰香气时,就开始泛起僵硬的疼痛,密密层层,沿着皮肤渗透进骨缝里,无处可逃。 沈澍几乎是下意识地就将自己蜷缩起来,头埋进膝盖里,像一个球,柔软的腹部被护在中间。 没有人教过他挨打时要怎么保护自己,他只是日复一日进行学习、探索,然后总结出来。 他是很聪明的孩子,在各种方面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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