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苜努力思考他出于哪种情况,然后他发现纠结这个没有意义。不管是真诚还是狡猾,最终本质都是因为父亲对儿子的爱。 有一个瞬间,江苜突然生出了一种愤怒至极的情绪。他想,你们凭什么来告诉我该怎么做? 我原谅他了!我都快说了一百遍我不会伤害他了!为什么你们就是不肯相信??? 然而江苜沉默了很久,最终只是轻眨了两下眼睛,想要把什么东西逼回去。 沉寂良久之后,他缓缓开口:“我会把他还给你们的。只是需要一点时间,慢慢跟他说。” “你知道凌霄的脾气,你能离得开他吗?” “能的。”江苜望向庭院里的桂树,说:“我能离开任何我想离开的人。” 他语言平淡,仿佛这个决定对他来说真的很容易。 该说的话都说完了,两人这一段目的残忍,但是过程真挚动容的交流结束。 凌少虔离开后,江苜并没有立刻回屋,还坐在花园角落的椅子上。在他的头顶,飞虫在撞击灯光,做着没有意义的奔赴。 江苜觉得自己可能需要吃两片止疼药,他的头和喉咙都很疼,因为他刚做了一个并非他本心的决定,说了一些言不由衷的话。 一种名为求而不得的剧痛慢慢汇聚到心口,然后慢慢释放出毒液,将他一直以来都坚不可摧的铠甲整个腐蚀掉了。 他张了张嘴,吐出一声痛极了的喘息,最终在无尽夏的大团花朵中弯了腰,用手心遮住了眼睛。 小茑,怎么办啊?小茑。 没有人能救我们。 江苜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的模样,和凌霄依旧甜蜜。 江苜作为恋人的时候,简直可以用柔软乖顺来形容,对于凌霄几乎有求必应。 连不抽出来,放在里面睡觉这种要求居然都答应了。 江苜本来就是一个极为悲观的人,最擅长接受现实。也许他心里曾经有过想要和凌霄长久走下去的瞬间,但是现实很快告诉他这不可能。 其实他听到了一点凌少虔和凌霄在书房里的谈话,当时他见佣人都在忙着摆碗筷,便自请去书房叫他们出来吃饭。 他在门口听到了一点,但是很快就离开了,回去后说没找到书房,最后还是佣人去叫他们。 “你看不出江苜是可怜你啊?” “他怎么可能喜欢你?” “江苜,你有没有想过你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就像每个人都觉得江苜不可能喜欢凌霄一样,每个人也都觉得凌霄不值得被江苜喜欢。 江苜想,他如果真的和凌霄在一起,他如果说他喜欢凌霄。 别人会怎么看待凌霄呢? 一个把江苜缠得没办法的无赖,一个被江苜同情的可怜人,一个让江苜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才得到他的罪人。 江苜突然发现,他是受不了别人这么看待凌霄的。 两人没日没夜的缠磨,像陷入狂潮不知死活了一样。 江苜捧着凌霄的脸,和他唇舌纠缠。 我想死在你的身.下,我想死在你的情.潮里。这样死了的话,也算是喜丧吧。 江苜自暴自弃的想,我真的是疯了。 “凌霄。。。凌霄。。。”江苜哭着唤他的名字。 每次唤这两个字,舌尖都要在牙齿上顶一下,然后迅速退开。 就像江苜对凌霄的态度,明明想要叩门,却又忍不住退缩。 他们怎么能觉得,我会伤害你? 作者有话要说: 甜了两章,又虐了。真的很怕大家因为觉得一直虐而弃文。在这里先道个歉。 但还是想说一下,我不是就爱写虐的,我也不是为了虐而虐。 而是江苜目前身上确实有很多状况,江苜的心结,江苜的噩梦,江苜的病,需要一一解决,才能有一个过尽千帆的美好结局。 不然太敷衍了不说,进展也不合理。 希望大家不要因为觉得江苜被虐的太惨就弃文,拜托了。 第114章 若能避开猛烈的狂喜,就不会有悲痛的来袭。 ---《人间失格》 江苜坐在那张椅子上看水母的时间越来越长,从以前的一个多小时,到两个小时,三个小时。 又一次凌霄从他身边经过时,听到他嘴里小声在说:“还有一个,还有一个。。。” 凌霄脑子里闪过一道惊白的闪电,突然想到了什么。 在江苜老家从那个老头口中听到的,江苜的母亲,变疯之前,也是经常在念叨:“还有一个,还有一个。。。” 凌霄心里翻起惊天巨浪,不知道这句话里有没有什么隐秘的内情。 他胸口仿佛遭到了重锤,上去握住江苜的肩膀,问:“什么还有一个?江苜,还有一个什么?” 江苜目光平淡,他开口道:“还有一个凶手,还有最后一个凶手。” “是谁?” 江苜长久看着他,眼里都是茫然,仿若神志不清,他皱眉说:“我不能告诉你。” 晚上,凌霄睡不着,从卧室起身去阳台上抽烟。垂丝茉莉像一盏华美精致的灯,在他身边被风吹的叶子晃动。 不知过了多久,江苜也从卧室出来了。 夏季的夜风把烟雾吹散,消失在夜空。南洲的夜空,常年不见星星,此时更显阴霾。 江苜没有叫他,也没有回屋,只是站在玻璃窗后,看着凌霄一言不发。 外面是万家灯火,没有一盏能落进他们的眼睛里。 凌霄之前种的苜蓿草和茑萝都发芽了,也从南风搬了回来。茑萝现在已经爬了半人高的小藤,凌霄在阳台给它们支了可供攀爬的架子。 茑萝枝叶纤细,叶片细长如似,展开像一片羽毛,所以也叫羽衣茑萝。 此时的茑萝还十分纤弱,远看过去像一片薄薄的青雾,微风一吹,便轻轻颤抖。 鸟鸟有时候会使坏,去扒拉茑萝的叶子。江苜发现之后便对它严防死守,剥夺了它去阳台的权利。 为此,鸟鸟很忧愁。 江苜没事的时候,开始喜欢摆弄阳台的那些花草,特别是茑萝。这种并不珍稀的植物,被他视若珍宝。 凌霄想,江苜开始喜欢花草,这是好现象。 这天江苜十分热情主动,几乎让凌霄溺毙其中。 事后正值午后,阳光明媚且灿烂,江苜躺在床上,问:“你知道我现在突然想吃什么吗?” “什么?” “想吃城西那家老字号的豌豆黄。” “怎么突然想吃那个?”凌霄玩着他的手指问。 江苜叹了口气,喃喃道:“不是我想吃,是我肚子里的孩子想吃。” “。。。。。。” 江苜拉着他的手,贴到自己平坦的小腹上,说:“真的,你感受感受。” “。。。。。。” 凌霄看着他,想看他是说认真的,还是在开玩笑。在他的心里,江苜一直不像是个会开这种玩笑的人。 他总是认真严肃,一本正经,少有这种有情趣的幽默感。 难道他是认真的?他真的觉得自己怀孕了?凌霄现在很难用一个正常人的思维去揣测江苜。 凌霄迟疑着问:“你。。。肚子里的孩子?” “嗯。”江苜一脸认真。 “我的?” 江苜扔开他的手,有点生气:“不然是谁的?” “。。。。。。” “。。。江苜,你知道,男人是不会怀孕的吗?” 江苜皱眉觑他,说:“你怎么这么没有幽默感?就因为我不会怀孕,所以我连吃豌豆黄的资格都没有了吗?” 得,闹半天就是为了个豌豆黄。 凌霄认命地从床上爬起来,穿了衣服说:“我给你买去。” 凌霄驾车往城西方向去,车开出去没多久,凌霄突然有些心慌的感觉,说不上是怎么回事。 这时,程飞扬打来电话:“江苜还好吗?” “他在家呢。” “在家?你没跟他在一块儿?”程飞扬有些惊讶。 “怎么了?”凌霄觉得他的反应有点奇怪。 “今天是林茑的忌日,我以为你会陪江苜去祭奠。想让你替我多备一份纸钱给林茑。”程飞扬叹了口气,说:“就当给地下的李钦积德了。” 凌霄闻言一怔没说话,把车停到路边,又问:“今天是林茑的忌日?” “是啊。” 凌霄想了两秒,然后突然呼吸急促,扭着方向盘掉头回去。 程飞扬见他不说话,问他:“怎么了?” 凌霄心里已经急疯了,但是声音还算平静,说:“江苜跟我说他想吃城西的豌豆黄,让我去给他买。” 林茑的忌日,江苜怎么可能还有心情吃什么豌豆黄。 程飞扬双目圆睁,问:“你出来多久了?” “有十来分钟了。”凌霄咬着牙。 江苜一直不是个娇纵的人,也不指使凌霄干什么。所以他难得说想吃城西一家老字号的豌豆黄,让凌霄去给他买的时候,凌霄心里甚至是有几分甜蜜的。 为了他支开到往返需要最少两个小时的城西,江苜甚至故意开了个玩笑降低他的警觉心。 这怎么看都不是好兆头。 凌霄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去的,只记得自己很着急。 他在屋里各个角落都找不到江苜的踪迹,终于最后他来到了浴室,听到里面传来的淅淅沥沥的水滴落的声音。 “江苜。”凌霄喊他。 没人应。 凌霄不再迟疑,一脚把浴室的门踹开,然后就被眼前的画面击中,跪倒在地。 浴缸里放满了水,已经被血染成了红色,江苜可能是为了让水保持在温热状态,淋浴处还在不停得往下淋着温度适中的温水。 江苜躺在浴缸里,看起来已经完全没有了意识,他一只手臂搭在浴缸外,另一只则浸泡在温水里。 泡在水里的那只手腕,被狠狠割了数刀,皮肉翻卷。 凌霄几乎是膝行着爬了过去,把江苜从水里捞了出来。他扯开一条毛巾,把江苜还在冒血的手腕死死摁住。 凌霄拿出手机打电话给赵医生,言简意赅地把情况告诉他,然后问:“我下一步该怎么办?送医院还是叫救护车?哪个更快?” 赵医生:“送医!去最近那所医院,你不要耽误时间。我现在打电话过去,让他们准备血浆,做好急救准备。” 凌霄抱起江苜就往外冲,血和水淋了一路。 凌霄太着急了,他没注意到江苜的眼睛掀起一条缝,正自下而上看着他焦急的脸。 别救我了。凌霄,别救我了。 江苜正在经历一种抽丝剥茧的痛,感觉呼吸汹涌极了,他知道这是濒死前的潮状呼吸。 别救我了。凌霄。 眼前的光线变得浅淡,他濒死的呼吸和凌霄焦急的喘息交织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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