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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友

时间:2023-08-23 03:00:07  状态:完结  作者:虞安逸YAY

  他们也约定好了,如果谁有时间冲突,就会提前邮件告知,当天换个时间打电话。但在谭熙大学毕业以前都没有发生这样的时间冲突。毕竟十分钟而已,嚣嚣早上训练之前早起十分钟,谭熙一个没有赚钱压力又不爱社交的大学生,晚上的时间更是自由分配,十分钟根本腾都不用特意腾。

  再后来,谭熙连闹钟都不用上了,直接把晚上给嚣嚣打电话的习惯变成了生物钟。

  实际上谭熙是很无奈的。哪有每天隔着时差按时按点打电话的兄弟?又哪有每天只能按时按点打电话的恋人?

  这种不上不下的无奈却也慢慢培养出了一种貌似很稳定的安心。

  而这样一份安心也一直维持到谭熙大学毕业那年。

  .

  谭熙认为,自己在本科时期实在读了太多的书,脑子都读混沌了,而在现实里完成的竟然只有三件事——

  第一,念了一所堪称全世界最知名的名牌大学,却获得了全世界公认最不好找工作的十大学位之一。但是他很清楚,其实不是工作不好找,是他根本就不想找。纵然他有过目不忘之才,毕竟每天时间有限,本科其实念的也并不轻松。原因是他不仅修完了历史系的专业课,还总是跑去外系上课,但是都只挑他感兴趣的课,没到能拿另一个专业的学位的程度。若是这能达到,他大概已经拿了五六个学位。

  第二,穷谈了一场为期仅仅四天且大部分时间都沉溺在欲望里的恋爱,结果不管是体位上还是地位上,他竟然一直都在下面。然后对方说走就走,他既无法挽留也无法退出,于是进退两难,悬浮在半空,还自欺欺人地觉得这个状态实在很稳定,比身边那些分分合合的大学情侣们可稳定太多。

  第三,大四最后的春季学期,他完好无损地跑完了2013年的波士顿马拉松。这是他为自己过去二十几年的表现唯一感到骄傲的事情。不论成绩如何,他为自己骄傲就只是因为他还活着,并且完好无损。

  那不是谭熙第一次跑全马,但是是他第一次成功报名到一年一度的“波马”——殿堂级的马拉松。他那年好不容易拼进了18到34岁男性年龄组的BQ,人又就在波士顿,不可能不给自己报个名。(BQ,Boston qualify,波马录取线。)

  在伊顿的时候,谭熙除了当过马术队的队长,还参加过田径队。上大学之后,谭熙也一直在跑步,大部分时间是自己跑,周末也会跟学校里的跑马爱好者一起训练。嚣嚣陪着他的那一学期,两人基本每天早晨都去查尔斯河畔跑步,就像在苏黎世湖边一起跑步一样。

  其实大二之前,谭熙也没想过非要去跑波马那种殿堂级的马拉松,毕竟他坚持长跑就只是想要强身健体而已。但是跟嚣嚣发生那件事之后,谭熙既想以某种一起拼搏的方式陪伴他的职业运动员恋人,也想以某种自我摧残的方式来惩罚自己对所爱之人做出的事情。

  于是谭熙选择了马拉松这项孤独又耗时、铁血又残酷的运动。从半马到全马,从业余级别到殿堂级别,他只用了两年时间。

  跑过终点线的时候,他很想立刻给嚣嚣打一个电话,在死而复生、有气无力的状态下对着手机的话筒喊一句:“谭嚣,我想你,我爱你,我要一辈子都做你的恋人!”

  可是谭熙的脑海里刚刚闪过这个念头,大概就因为这个念头太过邪恶、罪恶、十恶不赦而遭受了天打雷劈。

  “Tan!”

  比谭熙先几秒冲过终点线的Joseph立刻转身迎着他跑过来,谭熙还在减速,已经被约瑟夫抱了个满怀。

  刚跑完全程马拉松的谭熙无论在体力还是精力上都已经到达了极限,何况约瑟夫是他大学同宿舍同屋了将近四年的室友,人家给他一个庆祝的拥抱而已,虽然臭汗淋漓,但也不至于推开。不过谭熙原本只是想跟他击掌hi five一下而已。

  “We did it!”约瑟夫抱着谭熙又笑又跳,谭熙还没来得及缓一下跟他说“Congrats”或者“Great job”,忽听身后传来“砰”的一声,震耳欲聋,接踵而来的是火药的味道、蔽日的浓烟和人群中恐慌的惨叫。

  “Holy……shit……”约瑟夫的笑容僵在脸上,仍环抱着谭熙,人已经愣愣地钉在了原地。

  谭熙是背朝终点线的,约瑟夫则面朝着谭熙跟他拥抱。约瑟夫面朝终点线,自然看清楚面前发生了什么,或者正在发生什么。

  “Tan……the Marathon is over.”约瑟夫给谭熙的拥抱已经没有一丝一毫庆祝的感觉,而是一种下意识的保护。他双手护住了谭熙的后脑,紧紧搂住了谭熙。

  不等谭熙回头去看,又是“砰”的一声巨响。

  第二声巨响将约瑟夫震的回过神来。

  他毫无征兆地捧起谭熙的脸,在谭熙唇上用力印了一吻,然后严肃且迅速地说:“Tan,I really like you,not only as a roommate or a friend. I want to frankly tell you this,before we graduate,or before we die,whichever comes first. ”

  谭,我非常喜欢你,不只是以室友或者朋友的关系。我想对你坦言,在我们毕业之前,或者在我们死之前,不论哪个优先。

  谭熙连皱眉的力气都快没有了,此刻面无表情也没有回答,约瑟夫见状便放开了他。谭熙转身,只见他们刚刚跑过的街道已成一片废墟。

  浓烟、鲜血、警笛、鼠窜的人群、地面的狼藉……以及大学四年——除去嚣嚣过来陪他的那学期——都住在一个屋里的室友突然向他表白……这一切都令谭熙茫然错愕。

  .

  那时候被约瑟夫拽着离开爆炸现场的谭熙根本就不知道,比他更加错愕的是站在终点线不远处观众区域的谭嚣。

  他也不知道,谭嚣所站的位置其实比终点线距离爆炸点还要近很多。

  他们每天都通电话,谭嚣早就知道哥哥报上了波马的名,于是提前很久就把签证办好了,请了假,又用球队发的工资订好从首尔飞波士顿的往返机票,以及两天的酒店。

  他想给谭熙一个惊喜。

  他想这个惊喜无论以什么身份给都可以。他就是要任性一回,任性地来看哥哥跑这场全球瞩目的马拉松。毕竟哥哥以前还飞去欧洲看他踢那些无关紧要的球赛呢。他如今攒了不少工资和奖金,足够来看哥哥在临近大学毕业的时候跑完一场极有纪念意义的马拉松。

  他戴着遮阳帽和墨镜,从起点线的观众区一路追着谭熙追到了终点线的观众区,还给谭熙拍了不少照片。虽然中间也抄了好几次近道,没追着谭熙跑完全马,但兜兜转转、跑跑停停地也将近跑了个半马,而且他还有时差,相当于在韩国熬通宵跑了一场半程马拉松。

  谭嚣很清楚谭熙的跑步速度,也早已将这场马拉松的路径烂熟于心,所以就先跑到终点线附近等着。如他所料,波士顿下午两点四十几分的时候,谭熙出现在了他的视线里,抛开节奏地奋力向终点线奔去,还超了跑道上的几个人。

  谭嚣也想朝终点线跑,想在哥哥跑完全程的时候离他更近一些。

  可是终点线这边人太多了,太拥挤,谭嚣没办法在这片观众区域飞奔向谭熙。

  于是谭嚣只能远远地看着哥哥跑过终点线,又远远地看到哥哥和他的白人室友约瑟夫在终点线相拥庆祝……

  此时“砰”的一声巨响,混乱中,谭嚣的目光还是没能从他哥哥身上移开。

  他看到哥哥和约瑟夫在爆炸声中仍搂抱在一起,脑子里便突然响起高频率的尖锐耳鸣。

  耳鸣久久不散,又一声巨响过后,他看到哥哥和约瑟夫在笼罩着终点线和死亡线的硝烟里接吻……

  周围的人都已经陷入慌乱,只有谭嚣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望着终点线的方向。

  熙熙哥哥,原来你跟约瑟夫两个人当了四年的大学室友,还一起跑了这场马拉松,是因为你们……

  谭嚣还没来得及感觉到心痛,一个戴着眼镜、穿着黑T恤的亚裔男生就拽着他跑到了一片殷红的血污中。

  跟他年龄相仿的男生用命令的口气对谭嚣说:“Help this kid,will you?Don’t let him pull the shard out yet. Wait for me.”

  你帮帮这个小孩儿行吗?先别让他把玻璃拔出来。等我。

  小孩儿抱头坐在血泊里嚎啕大哭,家长显然不在身边。

  谭嚣这才看清楚,小孩儿的小腿里嵌进一大块玻璃,血已经浸湿了牛仔裤。

  而适才把他拽过来的亚裔男生正在同样一片血泊里帮倒在一旁的一个女人止血。短发女人已经晕厥,其中一条腿只剩膝盖以上的残肢。

  救火车和救护车都是几分钟以后才赶到的。

  在这几分钟里,亚裔男生已经帮周围的好几个人做了止血急救,也蹭的浑身是血,但是因为他穿着黑色的短袖T恤和黑色的运动长裤,不仔细看的话,根本看不出浑身殷红。

  谭嚣服从了那个男生的指挥,一直抱着小孩儿安慰他,又问小孩儿,你的爸爸妈妈在哪儿。

  小孩儿指向刚被抬进救护车的短发女人,谭嚣便一把抱起他,将他抱上了短发女人被抬上去的救护车。

  马拉松叫停后,更多的救护车和警车从四面八方驶来,谭嚣便跟着这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亚裔男生一起,帮助医护人员将很多伤者抬上一辆又一辆的救护车和警车。

  重伤的上救护车,轻伤的上警车。

  每送走一拨救护车,那个亚裔男生就弯起腰一通干呕,谭嚣于是走过去扶他,用英语问他是不是fear blood,怕血。

  如果没有布满血丝,这个亚裔男生的一双大眼睛堪称漂亮。如果他不开口脆地烦躁谩骂,这个白净瘦削的亚裔男生也堪称温柔。毕竟凭借一己之力在专业医护人员赶来以前就留在现场整理残肢、为人止血的男生,真的像个天使。

  男生扶着谭嚣的胳膊,咳嗽了几声才骂道:“Yeah, it’s called fucking hemophobia. Fuck this fucking world!”

  对,这叫操他妈的晕血症。操他妈的全世界!

  他骂了几句便推开谭嚣跑到另一堆伤者处,告诉留在现场的医护人员说自己是医学生,又从运动裤的口袋里掏出MGH麻省总医院的志愿者证挂到了脖子上。

  脑子里还回荡着高频率的耳鸣,谭嚣茫然地跟在那个男生身后,慢半拍地反应过来这人为什么要操他妈的晕血症。

  一个医学生竟然晕血么?

  谭嚣这才觉得尖锐的耳鸣减弱了一些。

  医学生晕血,是不是就像弟弟爱上哥哥一样恼人又无解?

  除非放弃学医,除非放弃痴爱,否则……真就是操他妈的全世界!

  谭嚣克制着暂时不去想刚才看到的那一幕,不去猜测哥哥和约瑟夫已经发展到了什么程度,也不去揣摩哥哥和约瑟夫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在这样的场面中,谭嚣很清楚,世界上根本不只他一个人可怜、不只他一个人倒霉,也不只他一个人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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