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奚玉汝最想要的体面,吃饭体面、穿得体面、长得体面,所以骄矜也成为了一种优点……而更深层、更不为人知、更腌臜的原因是:体面的黎奉也一样被弃之如履。 这能够让奚玉汝恶劣地生出来几分同病相怜与虚荣心来——看,富人区的大少爷其实过得也不过快乐;看,富人区的大少爷正依赖着像我这样的一个人。 但更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相拥的时候、共枕的时候、坐在同一章桌子上吃饭的时候,奚玉汝觉得这该死的昏暗的地方终于有了那么一点可怜巴巴的人气,觉得自己破烂的半死不活的丑陋的人生终于装饰了一些漂亮的东西。 或许是因为黎奉不加掩饰的依赖、不带目的的亲近、没有心机的信任,所以他抱住黎奉,就好像抱住了这个世间的某种确信。 他没想过要丢下黎奉的,只是黎奉回来的太迟了。 离开的前半年他一直都留着那张电话卡,明明拉黑了无数的号码,却又隐秘地期待着有人能拨通电话,但没有。 直到某一天手机丢了,他也才渐渐地跟自己的期待和解。 富人区的大少爷怎么都会过得好,毕竟有钱真的能够解决大部分的烦恼。 又或许是黎奉……不再需要他了。 - 人和人之间的缘分真的有限,但他回到A州的第一天就遇见了阔别两年的黎奉,这很难不说是一种有缘。 起码他是这么认为的。 一开始,他以为自己可以坦然、可以不在意,但其实不是,他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轻松。再拥抱住黎奉的时候,他才觉得又拥抱住了这个世界的确切。 奚玉汝是陌生A州的外来客、他乡人,只有触碰到黎奉的时候才能得到归属感。 因而,让他动心的人是黎奉并不奇怪。 但想要继续爱黎奉,这很难。 他养一朵花就已经用尽全力了,又怎么能建造得了一座花园? 倘使爱的代价是让原本生长在温室里的花朵遭受风吹雨打,那这样向下的爱就是没有意义的。即使黎奉在黎家也会遭受非议,但总比跟在一无所有的奚玉汝身边好得多。 爱不是单方面的付出、不是无自我的依附、不是蒙蔽现实的自我感动,不匹配就是不匹配、不合适就是不合适,说再多也没有意义。 总之,奚玉汝尚不能确定黎奉是否爱他,就已经预设好了放弃。 这是他从十岁起就学会的权衡利弊。 - 当天晚上,他们的晚餐是饺子。 把碗里最后一颗也喂给黎奉后,他看着那打着石膏的手问:“黎奉,你的手什么时候可以好啊?”
第17章 Chapter6 一次回击 黎奉对黎家那群蠢货感到厌烦。 一个星期前,黎克开着车载着黎恩在学校附近把他给撞了,然后肇事逃逸,只留下黎恩那个蠢货给他喊了救护车。 另,需要补充的一点是:黎恩这辈子做过最聪明、最识时务的事情,就是在他半昏迷的时候偷拿他的手机打电话给了奚玉汝。 黎克,黎秋林堂弟的儿子,从伦理关系上来说,黎克是他的堂弟。 黎秋林对这个堂弟的态度挺不错,起码比他这个儿子要好很多,所以连带着对黎克也爱屋及乌了起来。这样的态度致使车祸发生了一个星期,也没有得到任何有效的解决。 其实手骨折对他来说并不具备任何意义,因为这是一件客观发生的事情,而且联邦的医疗水平很不错,只要花足够多的钱就能够让他的手臂恢复如初,不会留下任何的后遗症。 但它成功地让奚玉汝住进了他在校外的家中,就还算不错。 起码刚开始的时候,他是这样想的。 直到今天奚玉汝看着他的手、露出一种很为难的表情,就好像在面对什么人生无法解决的挫折,这才让黎奉有些不能忍受黎克犯下的错。 既然黎秋林不愿意处理,那就只能由他来解决此事了。 某个奚玉汝去上课的下午,黎奉恰巧得知黎克与其父亲去找了黎秋林,于是即刻打车回到了黎家在A州郊外的庄园。 黎家的庄园占地面积很大,山上山下都是建造过的痕迹,主楼是一栋非常宽阔的花园别墅,黎奉、黎恩、黎秋林、秦洁以及一些负责生活起居的佣人都生活在这里,黎家的旁支在其他的楼房。别墅外面用雕花的铁栅栏围了一圈,爬满了秦洁费了大力气从外面移栽回来的大马士革玫瑰。 大马士革玫瑰香气浓郁花型艳丽,盖上了一层余晖的红光后,就像是一团糊在墙上的血,诡谲而又丑陋。 黎奉看着那一片猩红,不停地开合手中的火石钢轮打火机,火石摩擦时颗粒般的声音有规律地响起。 只是进入别墅前的宁静并没有维持多久,黎恩不知道从哪条侧边小路蹿了出来,非常高调地喊着,“黎奉,你神经病啊!你把这个也烧了的话,不怕被爸打死吗?” 聒噪。 于是黎奉对着他晃了晃手中的打火机。 黎恩面色一白,还下意识地在自己的身上摸索了一下。“你什么时候从我的身上拿走的?我说这段时间怎么找不到了,一定是医院那天。我好心送你去医院,你竟然还偷偷拿我的东西,你这个人真是不可救药!” 黎奉没有应答,他手中的打火机还在不断地开合,灼热的火芯不停地跳动,灼烧着金属质的机身。 只是他不回答,黎恩也能一个人自顾自地说很久,不厌其烦。 “诶,问你一个问题。”黎恩走近了几厘米,“你和那个……奚玉汝怎么认识的啊?就上次去医院找你那个。”他随手摘下了墙上的一朵玫瑰,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后,做贼心虚地左右张望了一下,又赶忙把花塞了回去。“其实我一直挺想和他认识来着,当年……”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黎奉忽然抬手将打火机朝他丢去。火焰在半空就灭了,但黎恩接到的时候还是被烫得哀嚎。 黎奉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不再管黎恩这个叽叽喳喳的蠢货,抬脚朝庄园主别墅而去。 到院子口的时候,正巧发现一个女佣正在处理黎秋林的高尔夫球杆,他便顺手拿了过去。 “大少爷……”女佣往前追了几步,被黎奉淡淡地扫了一眼就噤了声。 跟在身后的黎恩低声安抚道:“不怕,你没事儿。” 如果是旁人,这些女佣或许还会被迁怒,但倘使这件糟糕的事情是由黎奉主导,那所有罪责都会理所当然地转接到黎奉一个人的身上,无需讨论真假是非。 所有人都知道这一点。 秦洁今日并不在庄园,黎秋林常年待在楼上的书房,因而此刻别墅大厅又空又静。 黎奉猜想那对父子应该也在书房,但他并没有上楼的意思。 在一个密闭的小房间、只身面对三个高等Alpha,这是有勇无谋的蠢货才会做的事情。 他将大厅左右看了一遍,最后把视线放在了一个等身立耳大花瓶上,那是黎秋林几个月前从拍卖会上拿到的新欢,最近一段时间很是喜爱。 一边靠近一边转动着手腕,镀金的高尔夫球杆顺势在他的手中抡了几圈,走到花瓶旁边,他稍稍晃了晃比对位置,确定了角度后,球杆被高高地举起。 下一秒,毫不犹豫地砸向了那个不论是成色还是形状都是佳品的花瓶。 “砰”的一声巨响,脆弱的瓷器在他的杆下变成了碎片。 “我草!”跟进来直击了现场的黎恩惊叫一声,猛地往后退了几步。“黎奉你死定了,你完了。” 混乱的响声惊扰了书房当中的人,他们立刻就出了来。 为首的男人穿着齐膝的双排扣长大衣,里头是单双排扣的宽翻领羊毛西装,西装外套与大衣都敞开着,能见背心上挂着黄金制镶钻的怀表的表链。 黎家现任家主——黎秋林。即使是暑气未退的秋季,他也总是如此的穿着。 年轻的时候黎秋林是A州上流社会有名的浪荡公子,凭借着一副上好的皮囊、一双多情的眼睛、一个能惹人微醺的信息素驰骋欢场,即使不看身份也能俘获很多人的心。 哪怕如今年近五十,他气质外貌站出去也丝毫不会处于劣势。 黎秋林站在二楼的栏杆处,高高在上地俯视着黎奉,在看到客厅的一片狼藉后皱起了眉,沉声喊道:“黎奉!”而后给了黎克一个眼神。 黎克得了指示地往楼下走,只是堪堪走到一半,黎奉就主动迎了上去。 等两人的身距只差几个台阶时,他才迟迟地察觉到不对劲之处,忙不迭地往回退,但黎奉已经三两步站了在他身旁,而后毫不犹豫地抬脚便踹向了他的腹部。 “你这个杂……” 黎克的话未完,哀嚎便在别墅内响起,肉身砸在楼梯上的闷响一次比一次重。 黎奉顺着对方滚落的痕迹重新下了楼,赶在对方重新站起来之前,踩到那张和黎秋林也有几分相似的脸上。 他并不着急,先是抬眸与黎秋林对视上,而后慢慢地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笑。随后,当着所有人的面再次举起手中的高尔夫球杆。 轻吐出“砰”的口型,球杆落下。 “啊啊啊——” 黎克高声痛呼,托着自己的右手在黎奉的脚下扭曲挣扎,信息素控制不住地往外面乱放。劣质皮革味,难闻又恶心,随时能催生出人的晕车反应。 于是黎奉将香雪兰放了出去。 Alpha与Alpha之间的斗争,不总是拳拳到肉、赤身肉搏,信息素也是抗衡较量的方式之一,又或者信息素的比拼更能催发Alpha基因当中战斗的本能。 一分钟不到,黎克就彻底崩溃了,“大伯,大伯!”他再顾不得自己扭曲耷拉的小臂,用完好的那只手去够颈后的腺体,指尖重重地刮挠着。 “大伯救救我,爸!好痛,好痛……”脆弱的腺体被他自己抠出了血,面上糊满了泪水和鼻涕。 “够了!”黎秋林怒斥一声,快步走下楼梯,威士忌味道的信息素席卷而过。“黎奉,我劝你适可而止,你要知道,现在黎家还是我当家作主。你以为我真的不能把你怎么样?” 黎奉将脚收回,把高尔夫球杆无所谓地丢在地上,“喔,那你想怎么样?” 家法、拘禁、冻结银行卡……翻来覆去都只是那么几句话罢了,又能真的做些什么呢? 黎家是黎秋林的黎家,但也不是黎秋林的一言堂,他的年纪再撑不了多少年,黎家该到再选继承人的时候了。一头垂垂老矣的雄狮,即使是鬣狗都能对其产生危险。 权威被挑战,黎秋林半眯起了眼睛,顷刻间、威士忌的味道浓烈百倍,覆盖住别墅内的每个角落,几乎要缠着人溺毙其中,可香雪兰却没有收敛半分,迎着那滔天的醉意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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