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没有再说话,就这样隔空对视、暗地用信息素较量着。黎玉林与黎恩皆不敢有太大的动作,就连黎克的呼声都小了一些。 “黎奉,你太自信了。”许久之后,黎秋林丢下了这样一句话,慢慢地收回了自己的信息素。 黎奉垂眸看着躺在地上冷汗涔涔、扭曲痛吟的人,又用足尖踢了踢。“是他太蠢了。” 自以为是、傲慢自负、卑劣自私。 是黎秋林、黎玉树、黎恩、黎克,也是他黎奉。 黎家人的本性就如此,站在这里的人都没什么差别,只是看谁更不要命、下手更狠罢了。 所以他谁都讨厌、谁也都不讨厌。 沉默了一分多钟,黎秋林终于发了话,“黎克,给你大哥道歉。” 黎克的面色一白,无措地看向站在黎秋林身边的黎玉树、他的父亲,可后者只是对他点头,再无其他表示。 所有的倚仗都没有了,黎克纵使再心不甘情不愿,也只能是顶着扭曲耷拉的手臂对黎奉道歉,“大哥,对……对不起,上次是我不懂事,不小心开车撞到了你,希望你……希望你能原谅我。” 娴熟的道歉话术,毕竟黎克挨揍也不是第一次了。 黎奉嗤笑了一声,没说原谅也没说不原谅,直接抬脚上楼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留下别墅客厅内的一地狼藉。 他的房间在别墅顶层的阁楼,小的时候觉得自在,因为离聒噪的人远远的。等身高开始涨的时候,才发现这个自在的地方,没法让他的腰挺直。 斜顶的一边开了个很大的玻璃窗,他自小便习惯于坐在窗下的地毯上看外面的天。有时能看见粉红色的晚霞、有时能看见星罗棋布的夜空、有时能看见层层卷积的乌云,但更多的时候就是什么都没有。 空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十几年如一日的,什么都没有。 甚至不如D州贫民区污浊的天、熏人的下水道臭味有意思,好歹污浊也是一种色彩、恶臭也是一种气味。 黎奉下意识地坐在地毯上,发现这次自己再窗外看见了东西——昏昏沉沉的天、厚厚堆积的铅色乌云。 要下雨了,他想。
第18章 Chapter7 一顿晚餐 第一声雨落下的时候,别墅门口停了一辆车,以阁楼窗口的角度正好能够看清车的模样——是秦洁喜欢开的那一辆。 要等的人回了来,他也没有再留的必要,直接下了楼。 别墅修建的时候下设计师下了一些功夫,楼梯旁是一扇巨大的玻璃墙,被分割成了许多可开合的小窗户。靠近楼梯拐角的窗不知是谁打开的,带着湿气的凉风裹着雨丝吹进、灌满了整间别墅,又卷起黎奉半长的头发,肆意地扑在他的面上。 他顺着楼梯慢慢地往下走,发现大厅的残局已经被收拾干净,早看不出几个小时前的争执留下的痕迹。 屋外的乌云滚动了一下,厚厚的云层后头翻出了一道劈开昼夜的闪电,让昏暗的别墅骤然亮了起来。 秦洁就是在这个时候进来的。 雷声在几秒后才迟迟地到达,盖过了厚重的门被关上时的嘎吱声。 秦洁看见了楼梯上的黎奉,便没有急着开灯,而是站在原地默默地等待着,然而等待了五六分钟也不见有人说话。 别墅内是如死寂般的沉默,只能听见窗外狂卷的风声。 最后是秦洁先沉不住气,“黎奉,你想做什么?” 黎奉走到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抿了几口才反问:“秦洁,你最近经常回家,为什么?” 又是一声惊雷落下,瞬间亮如白昼的别墅内,可清晰地看见秦洁难看的脸色、以及攥紧了包带的手。 “你想做什么?”大厅内恢复昏暗,秦洁也恢复如常,厉声道:“黎奉,你调查我?” “是我在调查你吗?” 黎奉这样问,但秦洁答不出。 黎秋林,不到五十岁,正好的年纪,可惜有病。从出生的时候便被宣判不能活过六十岁,人生最后的几年身体机能会迅速下降,衰老速度是旁人的几十倍。 因此度过了盛大的四十五岁生日后,看似风平浪静的黎家就暗潮汹涌了起来,有一个算一个都是贪得无厌的鬣狗,只等着黎秋林一朝倒下,便迅速蜂拥而上蚕食吞尽黎家的家业。 所以她与家人私联的事情是不是黎奉在调查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此事暴露了。 纵使大家对于彼此的态度都心知肚明,然而她作为黎秋林的枕边人,这么着急忙慌地布局也还是会被诟病。 不过在意识到这些之后,她反而冷静了下来。“所以你到底想要做什么?我们之间,没有什么虚与委蛇的必要。” 黎奉斜靠在厨房的门上,远远地看着暗中模糊的人影。“秦洁,你的儿子是个蠢货,你应该知道这个。” “留他在你身边,还是选择和我合作?” “哈——”秦洁不可置信地笑了一声,走到沙发前坐下。“黎大少爷,你当着我的面说我的儿子是蠢货,你觉得我还需要给你什么样的回答?” 黎奉不欲和一个拥有母亲滤镜的人去讨论争辩蠢货到底是不是蠢货,他将杯子放回厨房,只丢下了一句。“嗯,那你考虑一下。”而后转身出了别墅。 精心设计、装潢考究的黎家别墅,没有首州大学附近的精装房更让人觉得舒适。 这是黎奉经过多日实践得出的结论,十分严谨。 - 奚玉汝回到房子的时候,发现黎奉并不在家,他愣了下才记起来打开手机查看消息。 今日的课程很满,都是必修的课程,所以没怎么看手机,不过黎奉也没有像往常一样刷屏,只是说他回黎家一躺,晚上会回来。 于是他照旧开始准备晚餐,冰箱里面是昨天新采购的食材,上次刷到了一个拔丝红薯烹饪过程的帖子,觉得过程并不难,而且做出来的成品很有几分艺术感,于是产生了尝试的想法。最主要拔丝红薯是甜口,这是黎奉会喜欢的味道。 其他的都不难做,主要是熬糖,太稀了无法成型、太浓稠了甜度太高。 锅热得差不多他才将水和白糖倒下去,水逐渐沸腾、糖粒也开始慢慢地融化,浓郁的甜味随之弥漫扩散,钻入人的鼻腔中使人的心情都被染得快活了不少。 水被熬干后下锅铲翻炒,几经处理,糖水终于成为了焦黄色的糖浆,木铲翻炒之间勾勾缠缠、粘连不断。 目测差不多了他便立刻关火,将炸好的红薯块迅速地倒入了锅中,粘稠的糖浆在翻炒之间裹满红薯块。装盘后又觉得欠些什么,于是用木铲蘸着糖浆在盘上淋了几个来回,不过一会儿,盘上就挂满了凝固的糖丝,层层堆在一起,看起来十分绵软。 准备端盘上桌时,门蓦地被打开,走出厨房的奚玉便汝恰好与站在玄关的黎奉对视上。 没有停顿,奚玉汝对着黎奉抬了抬下颌,“还热乎着,来吃。” 在那很短的时间中,黎奉下了一个定论。 他觉得或许这套精装房的设计师要比黎家别墅的那一位更有水平,因为前者巧妙地在客厅使用了暖黄色的灯光。依据他当下的感受来看,这样能够有效地使人产生一种类似于归属感的情绪,进而让人觉得放松、温暖、幸福。 关于后三个词汇,那是黎奉第一次具象化地感受到,因而新奇又让人记忆深刻。 简而言之,这一幕在他的脑海当中存在了很多年,拔丝红薯也代替馄饨成为了他最爱的食物,虽然吃的次数并不多。 看黎奉迟迟没有动作,奚玉汝便主动地走了过去,并熟稔且自然地捻起糖裹得最均匀、最多的那一块送到黎奉的嘴边。 后者也没有犹豫地就张嘴吞了进去,只是绵软的糖丝还留在外头,这会使人下意识地做点什么将它捞进嘴里。 可当濡湿的舌尖碰到柔软指腹的那一刻,两人都愣住了。 黎奉在想,奚玉汝的指尖似乎残留着糖浆的味道,粗粝而又温暖。 奚玉汝在想,黎奉总是如此对他不设防,好像对他有种油然而生的信任,认为他从来不掺私心、不加目的,但这样的信任让奚玉汝看起来更像一个卑劣自私的痴汉。 他很快又很自如地将手收回,“走吧,吃饭吧。”却又忍不住在黎奉看不到的地方摩挲被碰到的指腹,刚开始力道还很轻,到了后面越来越用力。 茧,都是粗糙的老茧,和黎奉的柔软天差地别。 黎奉今夜是意外的乖巧,自己找了个叉子慢慢地叉着拔丝红薯吃,也不做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让奚玉汝喂。 奚玉汝觉得松了一口气,但心中又莫名生出了一种难言的情绪,而这种情绪在他囫囵咽下几口热饭,却发现黎奉还是那么慢条斯理时达到顶峰。 他吃饭向来如此,为了赶时间,不管烫不烫都像是不知痛一般往嘴里塞,口腔黏膜在经年累月之中早已习惯了这样灼人的热。 他从前从未在意自己的吃相如何、身边人也从来不提,上了大学后才有人做出这样的评价——让人很有食欲的吃法,感觉非常尊重食物。 他知道体面人说出口的话总是经过修饰的,但又能感受到评价的人没有恶意,因此一直很纵容自己没有改变。可如今这个为他省下许多时间的习惯却给了他当头一棒,很莫名其妙又很残酷地在提醒他和黎奉之间的差异与距离。 然后,在那很短的时间当中,奚玉汝开始回想曾经去过的D州花卉园。 通常一个花农会养很多种花,其中不乏在花市上被炒成了天价的鬼兰,当然也有最普通的波斯菊、雏菊。 因为品种和贵重程度的不同,它们会得到不同的照顾。但有一点需得肯定,为了卖出更好的价格、得到更高的利益,不管是鬼兰还是雏菊都会得到花农的精心照料,它们能够有最充足的光照、最肥沃的土壤、最合适的肥料。 可如果花被卖出了,那此后的命运将会是未知,最差就是像最初的他一样,从家附近去挖带着臭味的淤泥。 黎奉生长在最好的暖棚里,而奚玉汝是最差劲的养花人。 更糟糕的是,初次离开暖棚的黎奉总是带着一些不谙世事的天真,或许他亲昵的举动和过分的依赖只是在表达一种单纯的喜欢,可这样的行为对于心思并不单纯的奚玉汝而言是一种折磨。 换言之,奚玉汝不想做个卑鄙小人、平白无故地占便宜黎奉的便宜,这会让他很有负罪感,觉得自己在借着黎奉的信任满足自己的私欲。 如果说前段时间他只是起了一个念头,那现在他就真的下定了那个了决心——离开的时候到了。 他很快地将碗里剩下的食物吃完,擦了擦嘴后对黎奉宣布道:“我最近跟师兄一起参与了一个实验项目,可能没有办法再住在这里了。”
56 首页 上一页 15 16 17 18 19 20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