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芥悄悄打量着卓铭的表情。 世界上最难的事,是将别人的金银装进自己的口袋里,将自己的想法装进别人的脑袋里,而他不仅想要卓铭向他愿意的方向思考,更要在未来抢空他的荷包。 这要怎么办得到? 华清渡曾经教过他,要以一只羊羔的方式出现,越蠢越好,越笨越好,必要的时候主动把脖颈放在猛兽的口齿之下。 做一棵最叫人看不上的墙头草。 因为没有人会相信,墙头草有勇气抢走他的荷包。 “不要着急,我的朋友,”卓铭揽过琼芥的肩膀,“军士们搞次训演都要死几个人呢,何况是这些暗桩,稍有折损也是常事。” 琼芥皱眉:“我已经阻止过,说他们都是西京本地人,怕清理过后会后院起火,但渠月他并不听。” 卓铭淡淡一笑,“你这么说,他当然不会听了,被人埋了暗线不就是后院起火吗?还是最大的那种火。” “可是……” “好啦好啦,”卓铭反而安慰他,“你就是太年轻,太心急了。” 琼芥:“我是为将军考虑而已……也是为卓家考虑。” 卓铭道:“等家主回来,我便会为你引荐。家主求贤若渴,你好好用心,想要好前程,还不是轻而易举?” “是我急躁了,多谢将军。” 琼芥告辞离去。卓铭看着他的背影,二十岁不到,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子。 他轻笑了一声,对一旁的媚比丘道:“你这个小男人,倒是长得很漂亮。”打成骨环一定也很好用。 媚比丘扬了扬眉,趁热打铁道:“但也只剩下漂亮了。” 渠望华掰那些叛军的嘴巴,一连掰了三日,得到了连篇废话,只有其中的一样,还有些意思。 卓铭在秘密养着一些东西,不知道是什么,它们耗费巨大,藏在西京背后连绵不断的金山之中。 消息是从一个文职那里得到的,他的族亲娶了卓氏旁支的女儿,隐隐听到一些风声,他说那些东西像一头巨兽,每年要吃掉卓家上百万两白银。 吞金兽也无这样的肚量,这究竟是什么东西? 反常必为妖,渠月老将军对它们相当感兴趣,派了不少精锐进了金山,暗中查探,但那山里的路弯曲如羊肠,一个入口有上百个岔口,每个岔口又彼此勾连,进入其中的军士常常会像遇见鬼打墙一般,转了一圈又回到了原点。 但对于重要的事,付出多少精力都是值当的。 渠氏的人在山谷里足足转了十日,将那一片的地形摸得比自家的后院还要熟悉,绘了一张完备的地图,也自然而然地看到了群山之中的东西。 那份地图和密信被马不停蹄地送到了渠月面前,被以往的每一封信都要急,渠月老将军忙不迭地打开它,继而沉默了。 这是一种死寂的沉默。 琼芥侧头看向老将军,他苍老的面庞落在灯下,光影滑入眉心的沟壑,他在发愁。 渠月将那封信交给琼芥,闷声道:“阿荆,你得自己去看一看。” “看什么?” 渠月长叹了一声:“一些值得一看的东西,它已经消失了二十余年,你们这辈人或许没见过,但总归值得一看。” 那是一种铁血的杀器,从脚腕一直武装到牙齿,上百片密集的铠甲和锯齿状的铁刀,冷森森地暴露在空气中,军队是整齐而肃穆的,除了号角声、马声与金属声,,没有任何人的声响。 琼芥站在树上,整个身体隐藏在树冠投递下的巨大阴影里,一股寒意从脚底板升了起来。 铁浮屠、拐子马。 化骨环卓家在他们的驻地养了这样的一支重兵。 其实可以理解,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嘛,一个家族攀登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后,大抵是不会满足的,他们会一直向上,终点是山顶或者悬崖。 到了逐鹿争锋的地步,个人的武艺是不行的,哪怕是号称“天下第一”的化骨环也不行,手里必须要有这样一支东西。一个万人敌至多能敌万人,但一只上万人雄狮呢? 算一笔账,一个人能以一敌三,它就能胜三倍之数,一个人能以一敌十,它便能敌万万的铁骑。 更何况,战争不是单纯的乘除加减。 瀚沙王有蛇人军,化骨环有铁浮屠,风息人有什么? 他们有一支号称狼血之后的军队,但这支血脉已经沉睡了太久太久,久到很少有人记得了。 “你看到了什么?”渠老将军问。 琼芥看着他下垂却锐利的眼睛,“我在死人谷里出生,那里曾经弱肉强食,我的父母族人,都被一股不知道哪里来的沙匪杀得一干二净。” “我的老爹将我捡了去,教我学刀。他告诉我,只要好好学武艺,手里握紧了我的刀,就能够保护我自己。后来又有一位老前辈对我说,若我的刀有不怕死的意志,就能够保护我想保护的人。” 渠老将军微微一笑。 “但如果我想保护的人有很多很多呢?一把刀能保护得了他们吗?一把刀杀得完挡在我们面前的敌人吗?”他问。 渠老将军望着他,“我们需要有很多很多把,肯为我们的族人死的刀。但是孩子,这是很难的。” 琼芥道:“风息的军士是最勇猛的,他们肯为了自己的族人去死。” 渠老将军垂眼:“但他们并没有战无不胜。” “那是因为他们还没有被磨到最利。” 琼芥的刀放在桌子上,暗红色的重刃在烛火下像一截凝滞的血,渠老将军的大手缓缓抚过思凡的刀身,轻声道:“一把好的刀,刀刃、刀身、刀柄……各个部分都要好,缺一不可。” “还有持刀的人。” 琼芥道:“主上。” 渠月微微一怔,“主上仁慈。” “凶恶的人手中的刀是掠夺的刀,只有仁慈的刀,才是守护的刀。” 琼芥或许是信服华清渡到了极致,才能在这样的时刻,依然极尽拥戴之能:“这把刀扎进去,直指患处,剜肉除脓,多一丝血都不要流。” 渠月“喔”了一声:“所以很多的事,还要劳动持刀的人去想,我们这些做刀的,只需杀人拼命就是。” “也许吧,晚辈认为我们需要做好我们该做的。” 琼芥抬头,望向繁星闪烁的天际,不知过了多久,渠月突然道:“可能光做刀也不够,仅仅会杀人也不行……”
第71章 使命 “要睡着的狼醒来,是要付出代价的,血泪的代价。” 年轻一辈人的人已经很少知道,为什么风息一族会被称为狼血之后,是因为骁勇善战吗?或许有这个原因,但“狼血”,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强军”的代名词。 它的真正含义,留存在渠月这些老人的记忆里。在很久很久以前,这片大陆上只有宣族和戎族两个族群,宣族占据着中原优厚肥沃的土壤,依靠农耕为生,繁荣富庶。 戎族那时候还被称为蛮人,他们以部落的形式存在,在西疆广袤无际的草原上征伐游牧,彼此交战,直到一名受到天启的勇士统一了各部,他效仿宣人的国家制度,在草原上建立了最初的国家。 近百年来,这个草原国度几经轮换更改,它的国号,从狄、契、金一直变为“戎”,皇族贵胄一批批地被杀掉,脑袋高挂在城楼上,然后樊都迎来它的新主。 但无论王朝如何更替,草原人和宣人之间的战争,一直都没有停止过,仇恨……也从没有停止过。 但事物总有两面,爱与恨总是相伴而生。草原人东进,他们的疆土慢慢与宣人接壤,在两国的边境,不同族群的人民比邻而居。 上位者彼此交恶,一心征伐,边境的百姓们却从未停止过商贸交往。 他们用茶叶和粮食换马和牛羊,用草原的金器换中原精美的织绣,他们聚在一起,庆祝中原与草原的节日,围着篝火,吹中原的曲子,跳草原的舞蹈。 渐渐的,他们杂居在一起,通婚、生子,从边境女人的腹中诞生了混血的孩子。 他们有着草原人一般高挑的身躯、彩色的瞳孔,有他们操刀为生,骑马狩猎的天赋。这群孩子的肩膀比草原上的汉子们窄些瘦些,皮肤瓷白,血管里也流淌着中原的血统。 他们英勇智慧,却又不伦不类。 中原人称他们为“杂种”,草原人叫他们“古卢耶亥”,意为“脏血之后”。 戎帝和宣帝震怒,各自在自己的土地上搜寻这些混血的孩子,要将他们和他们的父母尽数斩杀,但是通婚而生的孩子太多了,雨后春笋一般,杀也杀不尽,剩下了一部分,被罚没为奴。 他们被两族视为异类,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干着最累的活计,吃着草根和秸秆,很多人在劳苦、饥饿和疾病中死去,直到有一日,一个“古卢耶亥”在黑暗中张开了双眼。 他是个先天智力残缺的孩子,没有人知道他的父母是谁,只知道他姓华,所有人都叫他阿呆,一直到十二岁,还不会说一句话。阿呆总是默默地望着天边的落日,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十三岁的那年,他突然说出了第一句话,“帕蒂塔克。” 这是诫语,这片土地上最古老的语言,意思是“神许之地”。 天边的日头已经落了,渠月点燃了手边的蜡烛,继续说:“这位‘阿呆’自称得到了神明的指示,他突然间展现惊人的智慧,迅速地成为了‘古卢耶亥’们的精神领袖。他告诉大家,神明已经在冥冥之中为他们安排了土地,他将带着他们前去。” “古卢耶亥们出逃的时候,正是西疆的暴风雪季,满世界都是花白,许多人畏缩不前,并开始质疑阿呆口中神谕的真实性。” “没想到的是,就在约定时间的前一个时辰,漫天的大雪突然停息,风像得了什么指引,席卷雪原,凭空开出一道来。古卢耶亥们大呼‘神明显灵’,跟随阿呆逃了出去。当他们离开之后,风雪又顷刻之间再次来临,将他们的足迹盖了个干干净净。很神奇吧?” 琼芥点了点头。 “古卢耶亥们一路向北奔去,跑到宣族人与草原的交界,正巧遇上了来自另一国的古卢耶亥。来投奔他们的古卢耶亥说,他们是受到梦境指引,前来这里的,梦里的人说,叫他们去找一个叫‘阿呆’的男人。这时候,身后的追兵追了上来。” “追兵追上他们了吗?!” “别急,别急。追兵们跨着宝马,拿着手臂那么粗的马鞭,追赶连草鞋都穿不上,赤着脚在雪地里奔跑的古卢耶亥。但是无论他们如何抽打胯下的马,马头永远和最后一位古卢耶亥间隔五步,即便他们将马屁股抽烂了也追不上。” “古卢耶亥们的力气仿佛永远用不尽,追兵的马累了,他们之间的距离从五步一直扩大到十步、百步……渐渐地怎么追也追不上了。然后啊,追兵们的眼前就起了一阵风沙。”
79 首页 上一页 53 54 55 56 57 58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