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乖,你的幸福,就是我的幸福。
第54章 回家 我回来的时候沈春台正在用膳,早年落下的病根让他吃饭很少,我进去时,他正捧着碗小口小口地喝汤。 “公子今日精神不错,”安在一边笑,“进了整一碗呢。” 见我看他,沈春台也笑起来,这些日子里他愈发少言,面色也慢慢淡下去,好像那些在医仙谷被养起来的血肉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流逝。我想方子里那些药也许并不是为难,沈春台是真的需要。 那些便宜药喝得他一日日孱弱下去,他害怕我看出来,便努力地喝药吃饭,时不时便握住我的手,说感觉自己好多了。 我的眼睛不会骗人,硌手的触感不会骗人。 我想起沈梅枝亲手将他送上马时眼底的轻蔑和嘲讽,他或许已经预料到了大漠有多荒芜,漠西的黑市有数不清的奇珍异宝,却没有能够供沈春台一日三次的奇药。 “什么时候养不下去了,就把人送回来。” 沈春台放下碗,晌午的日光晒在他苍白的脸上,竟然真的泛起薄薄的血色,他在我身边坐下,轻轻靠上我的肩膀。 “从哪儿回来?”他不看我,声音又轻又柔,像一阵风,靠在我的身上时也仿佛没有实感,“初七,这样子的日子真好。” 他的手臂搭在我的掌心,我摸着他愈发明显的腕骨,不知道自己是用什么样的语气说出的这句话:“哪里好?” 沈春台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他侧脸看过来,伸出手反握住我的掌心,他认真地思考,视线一直落在窗外。 窗外是一片郁郁葱葱的草地,里面凭着他的喜好长着许多各色的花,这一片小小的地方是平城唯一一块与医仙谷相似之处,这样摇曳盎然的草坪在医仙谷随处可见,可在这漠西,却是在四进院子的保护下才得以活下来。 大漠干涸的土地上长不了鲜花,就连青草都鲜有出现。 “哪里都好。” 沈春台笑起来,他拉着我的手指向窗外:“在那里时,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花——这是你给我种的。” 王府被用“那里”二字隐去。沈春台宁静又专注,似乎是想将窗外的景象刻进骨血。 “初七,我想这样的日子想了很久。” 我也想了很久。 至少在很久以前,我真真切切地幻想过这样的日子。 “你从哪儿回来?” 沈春台侧脸看我,声音轻轻的。 “漠南,”我听见自己沙哑的回应,“那里经过了陌生商队,我抢了些钱回来。” 沈春台不说话,他琥珀般澄澈的眸子就只看着我,半晌后,他点点头表示知道了。窗外传来鸟雀的细碎啼叫,他就窝在我的怀里,安安静静地看窗外我叫不出名字的花在风里晃来晃去。 一阵风吹过来,那些各色的小花就混在一起,东倒西歪,这些风往往也会灌一些进来屋里,就顺着窗子,桌上的书被吹得翻页,帷帐鼓起柔软的弧度,最终会来到我们面前,吹起沈春台的额发。 大漠鲜少有这么好的天气,沈春台慢慢睡着了,没有医仙谷的镇定香后他睡觉也不安稳,但一日弱过一日的身体反而让他更加嗜睡,我听着他轻轻的呼吸声,渐渐的,心跳也随着他的呼吸起伏,花叶根茎的气味再次扑来时,我一点点收紧了手臂。 我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但此刻周围暖融融的微风却格外舒服。我侧过脸去看沈春台,即使已经三月有余,但每每正视他时,我依旧会感到后怕与心悸。失而复得是一件天大的喜事,我本该为此感到高兴。 光洁白净的脸和记忆里那张总是带着血疤青紫的面庞重合,沈春台沉沉地睡着,睫毛都跟着呼吸一起颤抖。 再看看吧。 我在心底说,觉得自己可笑,已经没有时间了,却偏偏要选在这个时候优柔寡断起来。孙铭的脚步声传来的时候,我已经抱着沈春台站在了门口,马车就停在院外,我将人送进去的时候,孙铭按住了我的手臂。 “将军,尚有余地。”孙铭的声音很压抑。 没有余地。 “开拔吧。”我翻身上马,和以前一样护在车外,吊桥被放下时,我掀开帘子向里看去,沈春台蜷在被褥里紧紧地皱着眉头,安用帕子擦着他额头的汗,很幸运,他没有醒。 孙铭策马与我并行,似乎有很多话想跟我说,但最终都咽了下去,队伍走了很久,从正午走到凌晨,一直到子夜,我看见了山丘的那头远远亮起了火把。 那是等候于此的北国斥候,随着悠远的口哨声响起,山那头,一只着黑甲的骑兵队伍缓缓显出身形,沉默地压过来。 我听见马蹄声不安地踏着,北国铁骑闻名天下,他们手里的铁枪在黑夜中泛着凛冽的寒光。圆月下,先行队伍来到我们三十米外,他们头戴铁盔,鼻梁以下都被蒙住,只剩下一双眼睛,冷淡中带着厌恶,沉默地上下扫视。 我掉转马头,安撩开厚厚的布帘,沈春台依旧沉睡,足量的安寝药足够他醒来时就已经回到北国,挥退了孙铭,我弯腰走进马车,抱起沈春台时我甚至没有实感,就好像怀里只有那一床薄被。 从以前到现在,沈春台于我都好像一场梦,他像一片干枯的花瓣,飘进我黑暗无望的人生,在我终于站起来时,缓缓落在我的脚边。 我将他抱上马,就如同将他带出医仙谷时一样,我把披风扣上肩膀为他挡风,我听见对方将领不屑的鼻音。平城军出身南朝,多年的争锋相对让他们对南朝军抱有天然的敌意,更别说他们此番前来的任务。 身后是我的兵,他们的目光紧紧地跟着我,身前是严阵以待地北国铁骑,躁动的马蹄声证明了他们压抑的心情。 月光如同江河般倾斜而下,我回头看向南方,夜风有实体般划过我的脸庞,所有感官在这一刻失灵,我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昨夜我亲手射杀队长时,也曾出现过这样的感觉。 我一直很怀念初进王府时的那段岁月,那时候老王爷还没有殁,前辈们也都在,北苑的床铺挤得睡不下,初二、初三与我每天都混在一起,练功习武,洗衣洗澡,得闲了就给前辈们晒被子,前辈们行色匆匆回到北苑时眼底的欣喜和日光里的碎屑一同构成了我记忆里最明亮的点,破旧的石桌石凳,身着黑衣的前辈们相互包扎伤口,轻声交谈,我们在院子里疯跑,仿佛那不是庄严肃穆的定北王府,而是一个普通的村子。 那真是一段很好的时光。 昨夜我远远地看着王爷身后的队长,队长依旧拎着那把剑,那把寒光凛凛的剑。 是真的想杀了我吗? 菁关山那一役,初三的情报究竟是被谁修改,队长。 那天我回来看沈春台,初三偷偷来见我,想必你也看见了罢,队长。 这一切我都怨不得别人,我身为暗卫,刀山火海舌尖舔血也是寻常。 为什么要杀了初三。 说什么——他走时没有受苦,这样的话来搪塞我。 我们的命对你来说,真的就只是一把刀,一条嗅觉灵敏的猎犬,不忠心时甚至不用过问主人便可以平静除去吗? 大哥。 ...为什么。 我远远地看向队长,他与我对视,半晌后,他冲着我的方向,举起了剑。 距离太远了,我甚至没能再看一眼队长的脸。他冲着我的方向举剑,将穆淮的视线引过来,我很想看清他的双眼,看一看他作此决定时脸上的表情。 想必是在骂我。 大哥,我是畜生,是白眼狼,是叛徒。 箭飞出的瞬间,几乎就是一个呼吸间,我看见队长的身体向后倒去,他是王府的暗卫统领,多年来冷淡自持,以前他总说自己有很多弟弟,他要活的好好的,保护好弟弟们。 我们八个,如今也只剩三人了。 没事的,大哥。 我看着队长气绝前依旧握紧长剑,似乎想要支撑身体向我杀来时的样子,心底只觉得可笑。多年前北苑里,在我发觉自己的剑格外顺手时便立刻改练左手刀,不学并非不会。 我不会来得太迟。 队伍在命令下慢慢脱离,孙铭却依旧策马紧紧跟着我,直到马上进入北国的地界,孙铭仍是沉默着不肯离开。 “回去,把队伍带好。”我抽出刀,横在孙铭与我之前。 孙铭的胸膛起伏了下,深深地看我一眼后策马转身。他确实不必再劝,我与沈月霆的信件都由他派人传递,我的决定他再清楚不过。 北国的骑兵走得很慢,他们防备很深。我一只手勒着缰绳,另一只手扶着沈春台的后脖颈,马摇摇晃晃,我和他也摇摇晃晃,骑兵们行进无声无息,经过一片灌木时,头顶的夜空被遮蔽,前后都无人,好像这天地就只剩我与他。 真是做梦都难梦到的场景。 一想到他马上就能回家,见到他日思夜想的哥哥,回到故乡,再次拾起本该属于他的人生,我就发自内心地喜悦。我说不出这是什么感觉,我只觉得,这很好,好极了。 沈月霆给他的幼弟换了名字,回到北国后沈春台会成为平南候自幼深居简出的三弟,念在他大哥镇边多年,二哥和亲有功,侯府幼子沈翊的人生会很顺畅。 就像沈端在信里写的那样:“侯门贵子,身弱自有万金之药。” 他再也不会因为缺少药材而日渐虚弱了。 前方就是漠西与北国的边境线,骑兵们勒马,他们掉转马头,将领策马上前,他似乎经过了短暂的犹豫,但还是翻身下马。 他走到我的马前,张开了手臂。 我注视着他锋利尖锐的铠甲,一动也不想动。 “卸甲。” 那将领一顿,冷笑出声,桀骜的、年轻的声音。 “本将可以卸甲,您何时履行自己的诺言呢?” 他怕我反悔,这很正常,但这其实很多余,我希望沈春台过得好,过见光的人生,我想了很久。 哪怕这需要我自裁,我也不认为有多难以接受。 沈春台忘不了北国的那段岁月,那些卑弱难堪的日夜里有着许多的见证人,我能做的就是尽量抹除,直到他能够以沈翊的名字堂堂正正地出现在日光下。 没人会威胁他,没人会知道和亲的北国公子面容如何。 抹除到如今,最后一个就只剩我自己。 沈月霆说得不错,春台于我,更多是困境中的依赖与眷恋,我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己私欲困住他。 他还很小,他的人生还可以重新开始,给他时间,他会忘记。 他会忘记我,忘记前十八年的遭遇。 要给他时间。 我相信沈月霆,我只是一名暗卫,一名生长于黑暗中的鹰犬,就连户籍都不配拥有,合该死在泥泞的深夜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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