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冽侧身看他。 “小时候,我总喜欢往头发上扑灰,或滚到泥地里弄脏,”乌宇恬风蹲下身,抓起一把金沙,“我还偷拿过嬷嬷们染布用的蓝草和靛青,妄图将头发染黑。” 细沙穿过指尖,捏得越紧,沙粒便流失得越快。 乌宇恬风盯着从他手中散去的金沙,拍拍手又站起来,他往前两步来到蜜香树下,抚摸着浅白色的树皮,笑问道:“是不是很傻?” 凌冽没说话,推动轮椅靠近他。 “直到七岁,凤容阿娘打了一盆子热水,亲自帮我洗澡,给我换上干净的新衣衫,牵着我的手、带着我来了这里,她指给我看这株蜜香树,采白色香花别到我的耳畔,”乌宇恬风眼神温柔,“对我说,不是我的错。” 凤容,是前任苗国王妃之名。 凌冽伸出手,揉了揉小蛮王的头。 “那时我站在蜜香树下,才知道——”乌宇恬风笑,用脑袋蹭凌冽手掌,“金色原来可以这么美。” “嗯,”凌冽顺他长发捋了捋,“是啊,其实我挺喜欢你的金发的。” 暖洋洋的,像个小太阳。 乌宇恬风闭上眼睛,似乎想起从前蜜香树开满白色香花时:金灿灿的河滩,漂亮的雪树,还有热闹挨挤在一起、伸手摘金蜜果的孩童。 再睁开眼时,他一扫眼底郁色,好像又变回那个无忧无虑的小蛮王,“等处理完南境纷争,回来,我就告诉哥哥我的身世!” 而凌冽看着站在暮色四合、红霞万顷中的小蛮王,忽然想到: 灿烂炫目的明日,本就诞生于漆黑寒夜。 作者有话要说:*“蒲干国以西,……惕之惕之”句:我瞎写的,虽然多余,但是还是解释一下,用今天的话和地理翻译过来就是:缅甸往西,是印度,印度之外是众多的外国。外国传教士,或者穿着白色衣服,或者穿着黑色长袍,都举着十字架宣传基督教,需要警惕他们从百姓中筹款盖教堂。 *哄睡歌也是我编的,参考了童谣《萤火虫》和《羊羊羊》。 ---- 灿烂炫目的明日,本就诞生于漆黑寒夜。 阿恬的身世,你们猜到了吗? ----- 从前恬恬宠阿哥,从今往后,阿哥疼恬恬~ ----
第47章 金桂飘香, 八月正秋。 南下到摩莲城时, 乌宇恬风已恢复如常。 从鹤拓城南下的这一路上,他缠着凌冽闹了几回,那个哭哭啼啼的小家伙,仿佛只是凌冽的幻想。如此, 阚部首领并摩莲城上下来迎时—— 乌宇恬风精神百倍, 凌冽却好似生了一场大病。 原来,在摩莲城北五里的深山中也有一处温泉。乌宇恬风撒娇地哄了凌冽去, 说夜幕降临后,附近山中的萤火虫会飞过温泉附近, 亮晶晶的虫群组成银练,如流淌灵动的星河。 凌冽信了他的鬼话, 却在夜幕降临时,被他摁在池边折腾得近乎昏迷。 虽然这混不吝的小王八蛋依着约定, 没做至最后, 但他越来越花的手法, 却让能张弓千钧的北宁王怀疑自己体力。而且, 困在笼中的欲兽已如此可怖,若真脱了镣铐…… 凌冽缩缩脖子, 任由自己沉入黑甜乡中。 如此, 凌冽是被乌宇恬风打横抱入摩莲城的。 黑压压单膝跪着的一众边境百姓, 只看见了一团大红色的狐裘,墨发半遮面,垂在外的雪腕上箍着圣物银镯, 繁复花枝纹下,银穗簌簌。 阚部首领和三公子都只敢看一眼,二公子却目不转睛盯着看了许久。 近半个月来, 在搜寻隆胎蒙和番堂的过程中,摩莲城与黑苗族发生了几次冲突。 与之前遇战必死斗的态度不同,黑苗有所收敛,似乎在等待什么。想到乾达和那半本《驭尸术》,阚部首领片刻不想耽误,待众人安顿好后,就拉着乌宇恬风去议事。 凌冽一直在昏睡,三公子便将他们安排到了城阁内苑里。这位公子行事沉稳老练,将毒医也从城外接了进来,更留下一队勇士看顾。 除了王府影卫,此行凌冽还带了元宵和孙太医同行。 见到毒医,孙太医便上前说了腐尸虫事。 毒医听得小蛮王反应,摇摇头笑道:“大王也是关心则乱,我等又不愚鲁,若真行此法,必会用麻沸散之类,不会叫华邑姆生受的。” 孙太医却道:“若麻沸散有用,此法当年就可用,不会转而用作入殓。” “……”毒医翻了个白眼,“臭老头,你是一天不和我吵架便不舒服么?” 孙太医:“老朽只是陈述实事。” “行了行了,你们别吵了!”元宵从屏风后面绕过来,“王爷醒了。” 摩莲城地处边疆,城阁建筑风格和内饰皆受到境外诸国影响:圆顶立柱下,以浮光紫纱做帘,地板是南洋舶来的巨打花纹砖,就连床都是用绘有紫色曼陀罗的石块垒砌。 三人绕过屏风,只见凌冽坐在床上,不住地捏眉心。 孙太医上前请脉,元宵则给凌冽又倒了一杯热茶,毒医立在旁边无所事事,就说了不少摩莲城趣事。知道凌冽在帮忙译祖文后,又喜道:“那可太好了,几个废弃的番堂中,我们还找到不少祖文辑录。” 元宵拧眉,“王爷需要休息!” 毒医摸了摸鼻子,“我也就随便说说。” 阚部首领寄往殿阁的拓片,凌冽其实已看了大半,理出三十余个常用词。但连贯内容还是没法儿译,只能慢慢拼凑。元宵觉得费神,凌冽却只当是打发时间的消遣。 睡了大半天,凌冽这会儿也精神,便让毒医请人将那些辑录送来。 左不过小蛮王在议事,拿祖文来看看正好。 元宵劝了几句不成,只能愤愤瞪了毒医一眼,将手中的笔墨纸砚敲得叮叮当当。 ○○○ 因是战时,接风宴很简单:没有篝火,也没让满城百姓同乐,只在城阁小花园中摆下十来桌席,请小班弹唱。 开席前,城主夫人撑着病体来拜见了乌宇恬风和凌冽。看她形销骨立的模样,凌冽想象小蛮王在路上对他说的,这位夫人曾艳绝一方。 坐在下首的二公子,怀中靠着个天竺美女,名叫朱迪塔,她戴着镶嵌宝石的金色鼻钉,一双魅惑的棕眼睛藏在长鬃毛般的睫毛下,厚嘴唇上涂着殷红口脂,身躯凹凸有致、紧紧地贴在二公子身上。 她是被贩来的,一路上逃跑被打怕了,来到摩莲城,见此境男子待女子甚好,便安心留下,平日里在酒肆弹唱些小曲,遇上贵客,就跳跳天竺的传统舞蹈。 二公子就着她的手喝了一口酒,用下巴一指凌冽方向,“你瞧——” 因是宴会,凌冽换上了一套云山蓝礼服:外袍上银线暗纹白鹤祥云,内衬斜襟青领的荷色衫,高束墨发,配了云母珠银簪。 朱迪塔依言偷看一眼后,就有些挪不开视线:那男子虽冷冰冰的,但气质斯文从容,称得上是她见过所有男子中最好看的一个。 二公子凑过来,压低声儿问道:“好看吧?” 朱迪塔点点头。 “好看也不能肖想,”二公子哈哈一笑,仰头灌下一大口酒,“这位啊,可是我们的华邑姆。是大王举全国兵力,才从中原请来的!” 朱迪塔的苗语并不娴熟,二公子的话她只勉强听懂一半,但“中原”二字,却让她瞪直了眼睛——天竺能见的大锦男子,多半皮肤偏黄、矮小猥琐,拐卖她的人牙,甚至就是个旅居天竺的汉商。 他们靠着说悄悄话,摩莲城首领们却按规矩上前敬酒。 三公子提前知会过,几个汉子上前,对凌冽只恭敬行礼,没逼他喝酒。因此,乌宇恬风也给足了面子,对每个人都是满饮一整碗。 二公子远远看着,目光也从凌冽的脸上渐渐挪动到他纤细的腰上,而后,他看着凌冽双膝上的狐白裘撇了撇嘴,叹道:“可惜了……” 朱迪塔也注意凌冽的轮椅。天竺姑娘美丽的大眼睛眨巴两下,最终收回目光,转而更亲密地贴到二公子身上。 宾主尽欢,摩莲城内却出现异动—— 在外城巡逻的一队勇士,忽然听见一声尖叫,紧接着就有个浑身染血的妇人抱着孩子跑出来,她远远看见巡逻勇士,便白着脸朝他们喊:“救命——!救救我们!” 勇士们见她形容狼狈,正欲赶过去,结果才走一步,就感觉脚下的地面动了一下。 妇人明显也感到地动,她的脸变得更加青白,看着那几个勇士,忽然嘶声叫道:“你们快走!带着孩子快走!别过来!” 最靠近她的勇士一愕,怀中就被塞了个襁褓染血的婴儿。 小孩骤然离开母亲,扁扁嘴就大哭起来。哭声让妇人顿了顿,她凄惶地看了孩子一会儿,一抹脸,恨声道:“你们快走,尸人就要来了!” “尸人?!” 妇人还想解释,她脚边的砖忽然“呯”地一声碎裂,一截白骨累累的手臂从描有巨大牡丹纹样的花砖中伸出,紧紧地抓住了妇人的小腿。 她闷哼一声,却还冲勇士们大叫:“走啊!快走!” 抱着小婴儿的勇士犹豫片刻,反将孩子塞到同伴手里,他疾跑上前,抽出腰间苗刀,还想去救那妇人,结果刀刃还未碰到白骨,整个地面就剧震着裂开一道豁口! 红色松软泥从撕裂的豁口露出,一节节白骨像蛆虫般蠕动。 “……呕。” “走啊!尸人是闻着血腥味来的!”妇人反推那勇士一把,咬牙将腿扯出,血腥味顿重,她抖着唇瓣嘶声道:“照顾好我儿子……” “你——!” 妇人没再理他们,反转头,踉踉跄跄朝相反方向跑去—— 孩童凄厉的哭声伴随着白骨碰撞的咔嗒之声,人间炼狱,不过如是,几个勇士深吸一口气,带着婴儿撤退—— 与此同时,城阁内,三公子刚送完母亲回屋,才绕过小花园长廊,就被拦住:“三公子,大事不好了!” “何事如此慌张?” 拦住他的勇士还没开口,又有两个前后急急跑过来,其中一个勇士脸上还留着一道可怖的爪痕:“三公子,尸人!城内、城内出现了大量的尸人!” 地震不断,深埋在摩莲城下的骸骨像受到了感召,纷纷爬出来,见着活人就攻击。而城内新丧的,也从停灵棺木中缓缓坐起,直接啃掉守灵亲眷脑袋。 急报源源不断,三公子只能白着脸走到乌宇恬风身边,禀明一切。 “尸人?!”乌宇恬风摔了手中碗,“这么快?!” 几个首领脸上也露出惊恐神色—— 昔日《驭尸术》横行,除了火,被操控的尸人近乎无敌,即便砍下脑袋、剁成碎片,只要没烧成灰,白骨依旧会重新组合成尸人。当年为了战胜驭尸术,半个苗疆都被烧成焦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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