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 经过两个小哥一顿琢磨,也好奇为什么不做夫夫要做的事。一致认为应该是赶路太累,不行了,贴心的彼此叮嘱,一定要体贴夫婿,万不能再提此事了。 临走前,清哥儿把怀里的粗粮窝窝头拿了出来,:“怕你们没法生火做饭,还不知道提前准备,这几个,曹阳知道我给你了,不用担心。” 呈哥儿收下了,还把用手绢包着的冰糖给了清哥儿,这时候的糖很贵,而且于丁一的冰糖品质很好,只不过,天气热有点化了,也看不出品质了。 清哥儿也不推拒,他们两个小的时候就是这么分东西过来的,清哥儿有什么都分给呈哥儿,不给自已的亲哥弟。不过他的亲哥弟对他也不好就是了。 呈哥儿小时候过的好,什么都分给清哥儿。 路还是泥泞,曹阳又扶着清哥儿原路返回,这么晚了,路这么不好,看来村长也不准备出发了。 于丁一就低头问呈哥儿:“晚饭想吃什么?”
第11章 养猪生活 于丁一总是问呈哥儿喜欢什么,也是想找出来他的口味偏好,做饭好投其所好。结果发现,这里的人吃过的东西太少了,随便一点调味品的价格就惊的让人咋舌。 呈哥儿想到的美食很有限,那就只能让于丁一来帮助呈哥儿找到自已的偏好了,吃的食物多了,喜欢哪个自然就知道了。 今天下雨,还很潮,这顿就做一个热乎的。 一层白菜,一层肥牛卷交替叠加,三层肥牛左右,分成和锅等高的几段,放在锅中摆好,一层一层的像莲花一样。 在中间放入喜欢的菌菇,魔芋,豆腐,土豆块,番茄块,放入锅中间,再撒盐,香油,酱油,蒜末,辣酱等调味品,倒水大火开始煮。 十分钟后就是白菜肥牛千层锅了。 呈哥儿早就拿着小碗坐在旁边等了,把于丁一的饭盛好,等他落座,就迫不及待的夹了一筷子肥牛。 果然呈哥儿还是爱吃肉的,无肉不欢呐。 好吃又入味,吸满了汤汁还热乎乎的,呈哥儿赶紧也给于丁一夹了一些,:“好好吃,你快吃啊。” 吃了几筷子肉,又夹起了白菜,浸满了汤汁的白菜清甜可口,还有肉的香气,一吃就停不下来。 虽然呈哥儿吃的很快,但是很干净,一落一起都很有节奏,一点不慌乱。看呈哥儿吃饭,就像看吃播,让人很有食欲。 呈哥儿一边吃,还一边操心着于丁一,他怎么只看人,不吃饭啊,赶紧又夹了一筷子白菜给他。:“这个白菜也很好吃。怎么锅的菜好像比肉还好吃啊。” 吃的呈哥儿满意非常,这个是目前最喜欢吃的菜,没有之一,吃的饱饱的。 赶紧收拾好碗筷,抢着去洗涮,这个于丁一不和他争,这个要是也抢了,呈哥儿就该不开心了。但是即使是小活,两个人也是粘在一起做。 全都收拾完了,天还很亮,两个人就沿着河往上走消消食,手挽着手,呈哥儿小小的一只几乎快被于丁一,裹个全乎儿。 呈哥儿是个很愿意满足的人,像这样吃饱饭和喜欢的人散步,已经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了。眼睛一错也不错的看着于丁一,怎么看怎么开心,自已眼光好的很。 太阳开始往下落了,两个人也走了好一会儿,都有些口渴,于丁一拿出来一个橘子,一人一半解了渴,就晃晃悠悠的回帐篷了,一天也就快过去了。 转身铺褥子的时候,呈哥儿发现,于丁一的衣服肩膀上有一处被刮坏了,挺长的一条,应该是被树枝刮的。赶紧让于丁一把衣服脱了,他给补一下。 于丁一光着膀子坐在呈哥儿身边,看他补衣服,本来以为顶多比自已好一点,结果发现呈哥儿的针脚很细腻,补完的衣服,不细看根本没什么痕迹。 捧着衣服看来看去,毫不吝啬自已的夸奖,:“补的真好。”捧着呈哥儿的脸就亲了一下。呈哥儿已经接受了于丁一随时随地的亲近,可还是会脸红开心。 于丁一搂过呈哥儿,盖上被子就是一夜好眠。 晚起的后果就是,于丁一和呈哥儿紧赶慢赶的收拾东西,才赶上大部队出发。听着村里人收拾东西那么大的声音,也能睡的很熟。 于丁一把重的东西收起来,一些不得不背的自已拿着,让呈哥儿拎着轻的。要不是特殊情况,于丁一肯定不让呈哥儿吃窝窝头。 虽然有红肠就这着下饭,他还是嫌窝窝头不好咽,但是呈哥儿接受的很好,能吃饱就已经很不错了。哪就那么娇气。 自已吃一口,还不忘喂给于丁一一口。 两个人一边赶路一边吃,吃的着急,于丁一对着这顿饭百般嫌弃,凑到呈哥儿耳边说:“少吃点,垫一下肚子,一会儿给你吃好吃的。” 呈哥儿听到就低头悄悄把吃的收了起来,有好吃的,谁还非要啃窝窝头呢,拎着东西跟在于丁一身后。 想来于丁一以前一定过的很好,不然怎么会在自已的宝贝里准备那么多吃的,还会做那么多好吃的菜呢? 于丁一是嫌弃东西不好吃,别人可就不这样想了,看着他拿出来的香肠直咽口水。 他以前不爱和人打交道,沉默寡言的样子也不好接近,吃饭也离人群远远的,谁也不知道,他那奇怪的包袱里究竟装的什么东西。 于丁一对环境有些迟钝,但是呈哥儿很敏感,他明显感觉到看向自已这边的目光多了起来,之前在三叔家的时候,虽然都在一个队伍里。但是都是和自已村的人走在一起,周围的人都认识。 但是于丁一不一样,他是后来的,他只能和那些后来加入的人走在一起。 这些后来的人,就什么样家底都有了,有推着两三个推车的,也有只背着一个小包袱的。 但大多数人都是逃难的,推车的也不见得车上有什么值钱的好东西。 有几个人搭伴一起走的,也有一个人独行的。但是大家互相都不熟悉,彼此也不热情,只是搭个伴罢了。 如果大家都吃不好,那不过是一起走的陌生人,但是于丁一养的起夫郎,吃的起香肠。现在还换的起新衣服,就不得不让周围的人思考这个高大的汉子到底在包袱里背了什么。 其实最开始,于丁一奇怪的穿着和包袱最多让其他人产生好奇心,但是没有恶意。但现在,这一根香肠,在这样的环境里就足够让别人起歹心。 呈哥儿意识到了这点,暗骂自已怎么这么不谨慎,啃点窝窝头就算了,怎么就听于丁一的,还把香肠拿出来了。 这几天吃的太好,让他都快忘记自已之前过的什么样的日子了。 越走离于丁一越近,慢慢的和于丁一紧紧的贴在了一起,两人之间是一点缝隙也没有了,于丁一还奇怪,今天呈哥儿怎么这么粘人了。 但还是伸出手臂把呈哥儿半搂在自已身侧,给足他安全感。还悄悄的塞进呈哥儿嘴里一颗奶糖,小声安慰。 前面是一个不小的上坡,于丁一看着呈哥儿的小身板,担心他累到。便在他身后轻轻撑着,给他一点动力,借着力爬坡就会轻松很多。 到了坡顶,看见的就是不一样的景色了。
第12章 洗货 爬过了大上坡,这里的路竟然更不好走了,之前最差也有人走过的痕迹这回的方向就全要靠村长一个人把握了。 村长看了很久,决定先休息一会儿,他和几个老人商量一下到底往那个方向走。 于丁一找到一片树荫地,就地开始收拾行李,准备给呈哥儿做一顿大餐,把早饭一起补回来。 呈哥儿却按住了他的手,说:“咱们还是不要太招摇了,不用每天都吃的那么好的。” 于丁一不知道怎么回事,安慰他道:“呈哥儿,是害怕不够吃吗?这个不用担心,咱们两个肯定吃不完的,我准备的东西很多的。” 呈哥儿见人不开窍,就拉着他的耳朵让他看看别人都吃了什么,看看是不是有人到了饭点也不做饭,重点看那些只有一个人的汉子。 于丁一注意到周围有一个很瘦的男人,年纪不小,只背着一个很瘪的包袱,显然装不了什么东西。而让于丁一真正注意到他的是,他一直往自已的方向看,且不怀好意。 于丁一这才明白呈哥儿是什么意思,他们可能被人盯上了,想知道他们到底有多少好东西的,对他们有企图的,肯定不止那个人一个。 当过兵的人对恶意会很敏感,但是于丁一也是刚刚才彻底明白过来。自已是在逃难,逃荒的路上不是在春游。 如果自已不是恰巧得到了超市,恐怕会比呈哥儿过的还惨。 于丁一拍着呈哥儿的头安抚,:“不要怕,一会儿,我去找村长商量一下。以后咱们跟在你三叔一家后面走,这样还能互相照应一下。而且你离清哥儿也近些,来回找着也方便。” 两个编织袋,一个勉强装下了做帐篷的毡布和被子,另一个装了几十斤的粮食和一些衣服,布,香肠,肉干,盐,糖,这些东西加一起也不过二十斤,只是为了让自已看起来像一个跑货的。 大头的东西都在超市空间里,甚至在赶路时,粮食也在超市空间里,平时只是装装样子。 而且他手里确实没有钱,还没有推车,根本拿不下太多的东西,没想到一根香肠就能被人盯上。 呈哥儿的背包里也只有从三叔家背来的一些小东西,与其一直让人怀疑自已到底有多少东西,不如就大大方方亮出来,也给自已整点压箱底的钱。以后也不用为了伪装,天天拎着这么多的东西。 一不做二不休,于丁一直接拎着东西,拉着呈哥儿去找了村长。和李明打了招呼,便去了几位族老商量事的地方。 就在几棵老树底下,见于丁一带着呈哥儿过来,笑成了一朵大菊花,自已那天苦口婆心的劝这不是就有用了,自已村里的哥儿没被那些老光棍捡便宜。 笑着招呼人坐下。说:“这是呈哥儿吧,现在也长这么大了,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 又对着前河村的村长说:“这于丁一啊,就相中我们村的小哥儿了,这不,早早的就把人带回去了。可不是我的话没传达到啊,是人家早就有相中的哥儿了。”村长笑的很得意。 也不管那前河村的村长的脸色僵硬,自已说的很开心。又对于丁一说,:“正好你也来了,你以前跑货,见多识广的。对这些事肯定更有见解,你觉得咱们以后往哪走。” 往哪走,决定肯定不能随意下,而且这地方谁也没来过,连个水文图都没有,于丁一想着一路走来的情况。 东北从古至今就是土地肥沃,地广人稀,气候分明的。但是很少有大规模的自主的往北逃荒,就是因为这里太冷了,但是逃难的这些人基本都是中原以北或者直接就是接近东北地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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