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两个人往回走的时候,家家户户基本都睡觉了,于丁一只能带着呈哥儿摸黑把帐篷支起来,知道的是两个人为了吃回来这么晚,不知道的以为新婚夫夫耐不住寂寞了呢。 于丁一只拿出来一床被子,一方面是不好太张扬,两床包袱里根本放不下;另一方面就是,两个人抱一起更热乎,比盖两层被子还热乎。于丁一就是这样坚定的认为的,所以即使是在三伏天,也要搂着呈哥儿。 他总觉得呈哥儿其实还小,不过是个孩子,还是个缺爱的小孩。因为娘走的早,所以他不得不很懂事,从小就让人欺负,被人欺负了连还口都不会,只能任别人欺负,真是可怜。 每天晚上都要把呈哥儿完完全全搂在怀里,还不能长手长脚的压着他。呈哥儿实在是小小的一只,是极单薄的少年身形,好像一阵风过去,什么也留不下似的。 呈哥儿模模糊糊的能感受到,于丁一对他好像溺爱的过分,虽然很不想这么类比,但确实很像四婶对小宝的溺爱。 好像一直在弥补什么。于丁一显而易见误解了什么,但是呈哥儿并不想解释,看于丁一努力对他好的样子,会让他觉得自已很重要。 就像三婶为了四丫,四婶为了小宝。四丫是亲生的,最疼爱的姑娘,所以在三婶不管和谁比,和任何事比,都是四丫最重要。可以为了她不怕和三叔吵,甚至不惜把大哥唯一的孩子撵走。即使自已的名声被搞臭,也不在乎。 如果没有这些最重要的人,三婶可以给他买头绳,四婶可以给他甜甜的野果。只可惜,她们都有最重要的人。但是于丁一对他的好会给他这样感觉:自已也是最重要的,是被坚定选择的第一位。 他巴不得于丁一一直这样误解下去,虽然自已小时候过的没有那么惨,甚至比大多数孩子过的更好。 于丁一越对他好,他就越沉溺,他从来都不是可怜兮兮的傻哥儿,他不怪三婶,因为三婶没做错什么,她只是更爱四丫罢了,谁叫他不是三婶肚皮里出来的呢。 他把头埋在于丁一的胸口,放松下来的肌肉有韧性还不硌人,特别好枕,只一会儿,断断续续的均匀呼吸声就传了出来。 于丁一把被子塞在呈哥儿的身下,悄悄走了出去,虽然引人垂涎的货品没有了。但是也多了不少银子,虽然更引人注目的应该是那个出手阔绰的汉子,但他不能掉以轻心,毕竟自已的身手不一定能镇住所有人。 但是银子现在不能换粮食,除非开很高的价格,不然根本没人理你,所以不如直接偷粮食。但是那个精瘦的男人让他觉得不安,他的眼神太贪婪了,而且一直躲在暗处。 那个男人虽然瘦,却没有营养不良的样子,反而很有力量。要不是呈哥儿的提醒,还他的目光太直白,于丁一几乎不会发现有人在暗处对他们有想法。 于丁一大致记得那个男人白天选择休息的地方,他根本没有帐篷,就找了一个相对干燥的地面就直接躺下了,而且他并没有去看卖东西时的热闹。 就是这样,才不正常。要是对东西有想法,肯定会去看看有什么,要是对钱有想法,最该被盯住的人也不该是自已。除非他真的知道了什么,不管怎样,都要去了解一下情况。 要是他真的知道了自已超市的秘密,这就麻烦了。只有咬死不承认这一个办法了,毕竟这听起来太玄幻了,没有证据根本不会有人相信,只会当他饿疯了。 让于丁一去杀人灭口就更是不可能了,作为一个来自现代的服过兵役的大学生,让他草菅人命?除非那个男人杀人越货,也许他会选择以暴制暴。 就像那几个复仇的夫郎一样,否则于丁一绝对不会动这方面的想法。最多把他打老实,让他不敢说一个字,打架已经是他能想到最有效的方法了。 如果到了最差的情况,他就带着呈哥儿远走高飞,整个村子里都找不出几个能打的汉子,根本不在怕的。 而且他高中很叛逆,喜欢冷兵器,家里有好几把没开刃的唐刀,还有反曲猎弓,给刀开刃的工具他都有。这都是老贵的好刀,是哭着求老姨买回来的,弓也是专业级别的好弓。 这里人怕是连几把菜刀都拿不出吧。他想走谁都拦不住,要是真逼急了,他也什么都不顾了。 他的夜视能力还算不错,今夜无云,看得还算清晰。跑动时刻意收敛了脚步声,但是看见那块垫子的时候,上面还是没有人。 “小子,找我呢?”声音来自头顶,有个人单腿坐在树杈上,看向于丁一,说:“我还没找你,你到先来找我了。” 于丁一双腿分开站立,微微屈膝,是一个很戒备的姿势。说:“我不明白你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来找我。” 男人跳了下来,站直看向于丁一,他的个子真的不太高,还不到一米七。但是看向于丁一的目光很直白,:“你不是普通跑货的吧,白天卖的也不过是你用来伪装的东西。” “你什么意思。”几句话就把于丁一整懵了,啥东西啊? “明人不说暗话,你手里的那个宝珠价值千金,但是你应该找不到合适又安全的买家吧?你与那个小哥儿新婚,定然不想打扰正常的日子。我不问你东西从哪来,我能帮你卖出去。” 这确实是彻彻底底的虚惊一场,但是他什么时候拿出来过宝珠啊? 刚来这里,整不明白拿取东西的时候,练习过几次,顺手把柜台上摆成一排的水晶球拿出来过一次。摆弄一下就放回去了,这也能让他看见。 那玩意儿就是学生时代送礼的小东西,巴掌大,也能叫宝珠?确实质地很干净,于丁一妈妈眼光好,上的都是圆滚滚,没有小树林圣诞老人的纯透明版,不然我怎么解释这东西的由来啊。 但是,这东西确实不招学生喜欢,除了于丁一送出去的那一个,就一个也没卖出去了。即使加了木纹的小垫子,学生还是更喜欢会唱歌,会发光的水晶球。
第17章 合作 于丁一很快镇定下来,看来自已最大的秘密没有暴露,一个水晶球,不算什么。 他低头看着眼前这个瘦小的男人,眼神仍然凌厉,这个男人会提出合作。大概率是因为他没有把握在不惊动其他人的情况去得到这个水晶球,而且不敢打包票自已到底是什么人罢了。 如果自已再弱一点,他会毫不犹豫的杀人抢货,有这样在他眼里值千金的宝物在自已身上,他还有可能放过自已吗? 不管是逼问来源,还是卖出千金,怎么会和他一个泥腿子分。合作是要彼此势均力敌才叫合作,一旦发现自已只是个误打误撞得到宝物的难民,怕是要是杀人灭口。 “我可以把这个水,宝珠直接卖给你,但是拿出你的诚意来。我不可能无缘无故的相信一个陌生人。何况现在一直在打仗,什么时候可以太平下来还不一定,这宝珠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物件罢了。现在人命都不值钱,何况宝物。” “这个宝珠是我无意间发现的,全天下独此一个,绝对找不到第二个。我不想卖出什么高价,我只想和夫郎过安稳日子,你能拿出多少钱。” 那个瘦小的男人眼里放出精光,连连点头称是,说:“此宝定是世间绝无仅有的。小人是北地林家的家生子,主人家给脸,让我做了管家。价格这方面不用担心,我肯定出一个让你满意的价格。” “好好的一个管家,怎么混到了逃难这些人里的。” “您不也在这里吗?我犯了一些事被撵出来了,这里天天打仗,我就跟着一起逃出来了。就想借着宝贝讨主人家开心,也许还可以回去。在这世道,没家族护着,连狗都不如。” 于丁一看着眼前这个自称管家的男人,管家这个身份应该是真的,说话就带了挺不起腰的谄媚。但是别的就不一定了,他的话,真假参半。 “我不过是一个跑货的,没见过什么大世面,一口价,二十两金子,不要银票” 听见这话,他激动到面部都些扭曲。:“没问题,二十就二十,但是我现在没有,我藏在了路上,等我给你取来,马上就能回来,我脚程快,最晚后天就能赶上你们。” 说完转身就走,毫不迟疑,可能走的时候还在嘲笑于丁一果然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傻子。说了价值千金,还只要二十金。 一个无意间得到的宝物,被用二十金捡漏,即使日后这宝物真的引起争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农人也根本不值得计较,有命要也要有命花才是。 他不想自已未来的日子有任何风险,只想守着夫郎老婆孩子热炕头。 一边伸展筋骨,一边走回自已的帐篷。收回铃铛,连着被子一起把呈哥儿搂在怀里狠狠的吸了一口。 因为自已的不谨慎带来的问题也解决了,虽然有些乌龙,但现在的结果是最好的。于丁一彻底放松下来了,听着呈哥儿淡淡的呼吸声只觉得安逸。 难得是一个凉爽的天气,村长直接让大家都把干粮带好。今天就不开火了,能走多少走多少。 沿着河,顺着山脚走这样的路,是比较平稳的,让村长着急走这么多的原因,不光是要赶紧找地方落脚。 更是昨天夜里看见了狼,也许是因为人多,也许是没到狼找不到食物的时候,狼自已就走了。 以前村长和村里人住的地方是几乎见不到狼这种动物的,所以没有在意过这种事情。 但是这次在赶路休息的时候见到了狼,村民都有些恐慌,走这么远也没有什么怨言。 天色暗下来了,叽叽喳喳的鸟叫声变成了雏鸟因为饥饿发出的尖细的声音,村长才决定休息。 这里又出现了人为走的小路,看来不远处就有村子了。 “今天就先休息了,提前把干粮准备好,明天赶路像今天一样,不会给中途开火的时间。” 正在收拾东西,呈哥儿突然把手搭在于丁一手臂上,于丁一低头看呈哥儿,眼神示意他怎么了。呈哥儿小声的说,: “我鞋走破了,拿块布我补一下,” 于丁一低头一看,可不是嘛,连大脚趾都要露不露的出来了。赶紧拿出奶奶做的新鞋给他换上,试了好几双,才找到正好的。 不过这么大的鞋就这一双,下次的鞋就得自已做了。剩下的鞋不是大一点就是小一点,都不合脚了。 于丁一弯腰扶着呈哥儿把鞋换上,换下来也鞋已经很不像样子了,除了漏洞的地方,别的地方也破破烂烂的,干脆扔掉算了。 呈哥儿想拦也拦不住,干脆随他,现在是家底丰厚,以后没有那么多东西自然就节俭了。 于丁一把呈哥儿有些乱了的发丝拨弄到耳后,两个人呼吸交错。 他有点自责怎么没早点发现,让呈哥儿穿着破鞋走了这么久,还好脚没有磨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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