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斯走到他面前,郦黎并未躲开,只是蹙眉直视着他的眼睛,似乎想要从哪深不可测的浅瞳中看出乌斯的真实意图。 “我憎恨中原人,他们自相残杀,互相算计,但其实匈奴也好不到哪去,只是他们的脑子不会像你们那样拐那么多道弯,表达好恶都更加直白明显。” 乌斯伸出手,似乎是想要抚摸郦黎瘦削的脸庞,但最终只是轻轻落在了他的肩膀上。 “胖了些,”他勾唇道,瞳孔微微涣散,“不错,好好活着,过去的那些,忘了也就忘了吧。真羡慕你啊,可惜我记性太好,有些事,总是忘不了……” 他的眼前浮现出那天午后碧蓝的晴空,和那个行走在集市之中、几乎吸引了周围上至八十下至三岁全部异性注意力的端方青年。 当时青年左手提着他刚买的一堆大包小包,右手捏着一个生肖羊形状的糖人,小拇指上,还挂着一个准备送给心爱妻子的绣囊,虽然担负着一堆累赘,却只是闲庭信步地走在他身后几步的位置,淡淡笑着问他,准备逛到什么时候回去,阿禾今晚应该给他们煲了鸡汤。 乌斯的唇很轻微地勾了勾,视线越过面前的郦黎,注视着殿外遥遥紧盯着他们的一众锦衣卫,时隔多年,他终于坦然又轻松地回答了解望的问题: “其实我一点儿也不爱喝她煲的鸡汤。” 也就只有你这个蠢货,别人不管给你做什么,你都说好吃。她的手艺其实烂透了,除了配置毒药,正经做饭还不如他一个刚学了一个月厨艺的新手呢。 至少他不会把饭烧糊。 可惜啊…… 郦黎眼睁睁地看着乌斯惨白脸颊失去了最后一丝血色,身体晃了晃,踉跄一步,直接倒在了他的身上。 “喂!你这是怎么了?” 他赶紧扶住对方,远处观望道事态不对的锦衣卫也匆匆闯了进来,慌忙问道:“陛下,没事吧?” “我没事。” 乌斯已经陷入了昏迷,郦黎把他平放在地上,撩起衣摆,发现这人的腹部居然有一道利刃的贯穿伤,连箭头都还没拔出来,看样子伤的不轻。胸口处打着绷带,浸着深深浅浅的暗红,估计是伤口撕裂或者压根儿就没包扎好。 这人……是一路带着伤跑来跟他通风报信的吗? 郦黎不知道为什么心一下子跳得很快,他心情复杂地试了试乌斯的鼻息,犹豫了两秒钟,还是咬牙道:“来人,把他搬到我平时做手术的无菌台上去!” 在自己问清楚乌斯事情的全部经过前,他决不允许对方死!
第99章 “肠道损伤肝脏表浅破裂出血,还好不算太严重,把上次太医院考核成绩最好的几个人都叫上!朕一个人忙不过来……” “陛下,臣来帮您清创消毒……” “这内脏伤成这样,实在凶险,陛下要做好准备……等下,陛陛陛下您是在切他的肝吗!?” “闭嘴,给朕尽力救人就是!肝切了还会长的!” 好吵。 浑浑噩噩间,乌斯在想。 他的意识介于昏迷和清醒之间,仿佛处于一种奇异的第三视角,安静地沉浮在一处寂静空间之中。 那些嘈杂的声音打断了他沉沦的美梦,隐隐听不真切,像是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的。 他不禁暗自皱眉,想要远离这些恼人的噪音。 但乌斯又忍不住想,方才自己晕倒,不知道有没有吓到他。 他其实并不是一个多么耐心善良的兄长。 从前郦黎被几位哥哥戏弄,他都只是远远地站在一旁袖手旁观,等到他们人走了,才会沉着脸大步走过去,粗鲁地替那什么都不知道的傻小子擦干净手脸上的脏污,然后嫌弃地骂上一句“真是个傻子”。 大景连年灾荒,朝政糜烂,连带着他们的母亲在匈奴中也没有地位,本就是不被皇帝重视的女儿,远嫁来草原的头几年,因为适应不了匈奴野蛮的习俗和和饮食习惯,日日以泪洗面,引得单于十分不喜。 听那老仆说,公主甚至不想让单于碰她,因为对方野蛮粗鲁,不通文墨,还大了她三十多岁,几乎都能当她的爷爷。 然而最终,她不出意料地反抗失败了。 他们两个,就是失败的产物。 少年时,乌斯时常半夜从帐篷里偷溜出去,一个人坐在山坡上等待日出,脚下是无边无际、露水盈盈的草原,仿佛置身于一片翠绿汪洋之中。 他静静望着从阴山山脉之上亮起的熹微晨光,伴随着牧羊人脆亮悠长的叱喝,开启新的一天。 这是长生天赐予他的、独属于他自己的快乐时光。 乌斯在草原时,几个哥哥和父亲都说他像中原人,母亲对他冷淡无视,却对长相颇似中原人的傻子弟弟爱护有加;可笑的是真正来到中原后,他反而怀念起了草原的生活,以匈奴人自居,像是那些哥哥们一样憎恨中原人的恶毒与算计。 所以他究竟算什么呢? 很长一段时间内,乌斯都在纠结这个问题,尤其是他们被抓紧牢内、弟弟被一个奇怪的人带走后——他努力反抗了,然而没有用,自己还差一点死掉。 可命运就是这样操蛋,在他决定起码要在临死前吃顿饱饭,自告奋勇去跳火坑的时候,他的人生反而引来了转机—— 只不过,是更糟糕的那种。 ……但至少能吃饱了。 再后来…… 再后来是什么呢? 乌斯抱臂飘在半空中,微微蹙眉想着。 哦对,是遇到了那个姓解的。 在遇到对方前,乌斯一直觉得全天下最傻的人是自己那个傻弟弟。 傻弟弟其实生活还算自理,也不是听不懂人话,只是对待他人的恶意毫不介意,而这种做法,往往会勾起人心中更深的恶念——就连乌斯也这么想过。 但这是天生的,没办法。乌斯也只能认命,谁叫自己和他是一个娘肚子里钻出来的呢。 基于这些,解望这个人的性格,就让乌斯更加无法理解了。 “你应该知道那是个假乞丐吧?” 傍晚去街上一起买东西时,他不出预料地看到解望慷慨解囊,又当了一回散财童子。 “啊,是吗?”解望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换来了他的一个白眼:“少来,我可不相信你没发现。” “万事万物只看表象的话,人会活得轻松一些,”解望双手插袖,望着前方熙熙攘攘的街道,笑眯眯地对他说道,“像你,就是因为小小年纪想得太多,所以不快乐。” 他不服气地反驳:“那总比被人当傻子骗钱好!” “是吗,”解望不置可否地唔了一声,偏头看向他,“这段时间,你没发现街上认识你的人变多了吗?” 乌斯一怔,想起从前自己每次出现在街道上,得到的都是鄙夷的白眼和防备仇视的目光。 因为这里是大景的边境地带,经常遭受匈奴的袭击劫掠,当地百姓对长相酷似匈奴的他十分敌视,甚至还会有小孩朝他背后砸石子、扔菜叶,大声嚷嚷着让他滚回匈奴去。 每次遇到这种事,乌斯都选择无视,他尽量靠着墙角走,尽量不引人注意,然而有一次还是被人用石头砸伤了。 他没放在心上,这种事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根本不值一提,回去之后只是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口,但是被那个女人看到了,告诉了解望。 解望看到后没说什么,只是平静地让他坐下吃饭,和往常一样在睡前教他识字。 但第二天,解望叫上他,一起出了趟门。 解望虽然来这里的时间也不久,可只要是认识他的百姓,就没有不喜欢这个温文尔雅的年轻人的。 他周身自带一股无形气场,语气叫人如沐春风,眼神温和坚定,因为当过京官,还经常被当地的县太爷请去公堂,每次都能有理有据地给出让众人信服的决断。 当地人给他取了个外号,叫做“解青天”,哪怕是最胡搅蛮缠的无赖泼皮,在他面前也会变得老实听话。 自打解望带他出了几次门,当了几回散财童子后,乌斯就再没被人恶狠狠地盯过,那些小屁孩也不会朝他扔东西了。 “我不明白,”他说,“他们应该早就知道我住在你家里,为什么之前不这样?难不成他们从前不怕你吗?” 解望只是笑了笑:“你觉得,他们像是怕我的样子吗?” 乌斯盯着他上街溜达一圈,怀里就被姑娘们塞满的瓜果香包,哼道:“不知道,反正我挺支持你再娶一个……哎呦!” 解望敲了他一栗子:“那是你嫂子,就算她做饭不行上次把你吃到上吐下泻,那也不许这么说她!” 乌斯又偷偷翻了个白眼。 傻子。 “你会后悔的,”他说,“她一点儿也不爱你,连我都看出来了。你居然为了她放弃官职和大好前途,跑到这种穷乡僻壤来,给一群泥腿子的家长里短鸡零狗碎断案,简直是……”他想了想昨晚解望教他的那个词,肯定地说,“——暴殄天物。” 解望安静地望着远方沉沦的夕阳,眼神似乎暗淡了一瞬。 “你说的这些,我都清楚,”他轻声道,“但我并不认为自己浪费了一身才华,若是为了追求抱负抛妻弃子,那与畜生何异?她是我的妻子,怀着我的孩子,我不知道她从前都经历了什么,但既然身为丈夫,我就会尽我所能,好好爱她一辈子。” 乌斯撇撇嘴,不敢苟同。 他盯着自己的脚尖,想着那个男人吩咐自己的任务,还有——解望这么聪慧敏锐的人,真的一点儿也不知道,他的枕边人其实和他救下的少年在合起伙来算计他吗? 还是说,只是在掩耳盗铃,故意装傻? “乱世将至,平静只是暂时的,”解望淡淡道,“新帝上位,一定会有一位权臣把握朝政,若那人是大司农,那事情尚且有转机;若是严弥……这天下百姓的日子,只怕会越来越难过。” “这一切和你都没什么关系了吧,你又不当官了。” “说不准,若是真到了天下大乱的时候,或许望也会择一明主,保全家小。”解望看着他,唇角微扬,“到时候,你愿意同我们一起走吗?” 乌斯一时失神,半晌,他移开了目光。 “……再说吧。” 暮合四野,解望和他的影子都渐渐被黑暗吞没,游萤在路边的草丛里流窜,成群结队地闪烁着,像是一条汇聚在人间的星河。 回忆的场景渐渐扭曲,宁静的街道被熊熊大火吞噬,乍隐乍现的温和荧光变成了刺目的火星,随着呼啸的朔风被席卷向苍茫大地。 他甩开二哥拽住他假惺惺叙旧的双手,冲到正在肆意屠杀戏谑中原人的士兵之中,拼命将奄奄一息的解望拖抱了出来。 “你们怎么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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