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阁下,你还记得前些天在教堂吃的豆瓣酱炖羊肉白萝卜吗?”达伦这时忽然开口道。 “当然了,那味道真是好极了。”贝克骑士回忆着在威尔普村庄教堂时,女儿和那几位厨娘做的豆瓣酱炖羊肉白萝卜,喉咙不自觉地咽了咽。 达伦对贝克骑士说道:“我知道那道菜的做法,不如我来教老板娘怎么做豆瓣酱炖羊肉萝卜吧?” “这可以吗?”贝克骑士多少也知道这些菜式是乔里教士想出来的。 “当然可以了,乔里老爷很慷慨,不会介意这些的。”乔里老爷经常研究新菜,本来这道豆瓣酱羊肉炖萝卜的新菜式,他是想让自己在开店那天推出的,好给豆瓣酱打响名声,现在见酒馆这里有钱的客人不少,为了豆瓣酱的订单源源不断,他干脆先做道豆瓣酱炖羊肉给大家尝尝,顺便也跟酒馆主人打好关系,在还没安顿好一切之前,他们还要待在酒馆里,或许以后过来佛伦萨,也会常来这里住宿,跟住家酒馆老板有了交情,以后有什么事情也能多个朋友帮忙。 哈德里这时连忙也说:“艾丽,我的炖羊肉也要跟他是一样的。”他也不是第一次过来投宿,艾丽老板娘原本做的清炖羊肉味道还可以,但是现在有新的炖羊肉做法,而且还是加了豆瓣酱的炖羊肉,他怎么都要尝尝新菜的味道。 “好的,哈德里先生。”艾丽刚刚才买了一大一小两坛豆瓣酱,再加上贝克骑士刚刚送的一小坛,酒馆现在还不缺豆瓣酱,达伦先生刚刚要教她一道豆瓣酱炖羊肉的新菜,她刚好尝试跟着学习新菜的做法,毕竟是第一次试手的新菜,就不好给客人加价钱,不然按理说,加了豆瓣酱的炖羊肉肯定也是要加价的,艾丽心想,这道豆瓣酱炖羊肉说不好,会成为酒馆的一道招牌菜。 达伦跟着艾丽去到厨房,开始动手做起炖羊肉,他边示范流程边说道:“首先要把羊肉剁成块,用热水烫一遍再捞出来,然后往羊肉块里放一点油、放两勺盐、再放姜片、豆瓣酱和麦酒腌制一会儿。” 艾丽这个酒馆女主人,其实也是个不错的酒馆厨娘,一看达伦的动作,就知道这个炖羊肉方法出自厨师行家,好奇地问道:“达伦先生,你以前是厨师学徒吗?”按理说,常年在外走商的商人,会一些简单菜式的方法并不奇怪,但是这么讲究的炖羊肉手艺,一般只有厨师才会掌握的。 “不是,我只是见过乔里老爷教别人做这道菜。”达伦动手放了点油去热锅,再把豆瓣酱炒香,将腌好的羊肉放锅里,加一些水进去,嘴上说道:“如果加点白萝卜放进去一起炖,味道会更好,另外出锅的时候,最好撒一点葱碎。” 等羊肉炖好了拿出来,整个大厅都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豆瓣酱香和羊肉香。 哈德里和酒馆男主人也不是小气的,干脆请大家一起吃炖羊肉,等大家尝过了味道,心里都很满意,纷纷说这道豆瓣酱炖羊肉十分美味,几乎没什么羊膻味。 说起来,炖羊肉在中世纪不算罕见,尤其在佛伦萨,每年冬天羊肉价钱降低时,居民们都会买些羊肉回家炖着吃、烤着吃,也有风干了慢慢吃的,但由于香料稀少且昂贵,大家顶多就是放点生姜和盐巴进去炖,连油都不放,因为羊肉本身就有油水。 乔里前些时间教玛利亚她们这些厨娘,还有家里的姐妹做这道豆瓣酱炖羊肉白萝卜,教她们的第一步就是要先用开水绰一遍羊肉,这样可以减轻羊肉的腥膻味,后面用姜片、豆瓣酱、麦酒等材料腌制,进一步除掉膻气,最后再跟炒香的豆瓣酱和白萝卜一起炖,到收汁的时候,羊肉和白萝卜就完全吸收了麦酒和豆瓣酱的香味了,原本的羊膻味几乎没有了。 “我女儿在威尔普教堂也给我做过这道豆瓣酱炖羊肉。”贝克骑士吃了块羊肉,跟艾丽夫妻说道,“玛利亚快到结婚的年龄了,我让她跟教堂里的厨娘学点手艺。” “原来是这样,还是你有远见。”艾丽笑着说:“厨艺好的姑娘可是很抢手的。” …… 夜里,酒馆客房内,木桌上燃烧着一支动物油蜡,时不时地散发着熏人的烟雾。 哈德里一边用鹅毛笔在一张羊皮纸上写写划划,一边时不时挥动羊毛笔把烟雾拨到另一边。 “尊敬的子爵大人,我向我所敬仰的领主大人您和贵夫人问好。”哈德里在信中写道:“感谢圣主的慈佑,这一路上我们没有遇到凶狠的维津人,不过我们还是来得太晚了,佛伦萨的羊毛几乎被北面的欧萨人和南面的希雅人买光了,幸好我找到了老朋友诺德,向他收购了30袋羊毛,可能只够给您和夫人,还有小姐和少爷添置两套新衣。” 亨里克子爵大人是他的近亲,这些年来都是他们这一支家族负责贩卖领主大人庄园上出产的东西,以及领主大人及其家人平时所需要的物品,也是他们来购置回去的。 哈德里前些年去纺织城给夫人带了一些精美的布料和披肩,这才好不容易在兄弟之中冒出头来,可以带领队伍外出走商,他绝对不希望出现什么差错,导致自己只能在城堡里当某位事官的侍从,所以即便诺德家都羊毛价钱比以往要贵了不少,他还是贴钱买了30袋,并且由于今年佛伦萨的羊毛稀缺,他刚刚在大厅都不敢说自己买到了羊毛。 “大人,我在遇到一位卖豆酱香料的商人,他是替教士老爷们贩卖豆瓣酱的……”哈德里在信中通知说自己要迟几天回去,他想去威尔普村庄购置一些豆瓣酱献给子爵大人,“最后,我祈求大人您,允许我晚几天回去见您,我对您的忠诚与如同信仰圣主一样深厚……” “努德,”哈德里把羊皮卷用火漆印好,交给身边的随从,“我明天跟商队先去塞登斯领地的威尔普村庄一趟,你明天一早先骑马把信件带给领主大人。” 虽然那位叫达伦商人说村庄教堂里只剩下不多的豆瓣酱了,但机智的商人都知道物以稀为贵和抓住机会,他直接先去教堂把剩余的豆瓣酱都买光,献给子爵大人,然后再下一批订单拿去贩卖获得利润,趁着豆瓣酱还新鲜和稀奇的时候挣一笔。 随从接过信件,恭敬地回答道:“是的,哈德里老爷。” 此时,另一间的客房里,达伦也在埋头给乔里写信,他主要说的是路上的一些见闻,还有酒馆里遇到的商人跟他下豆瓣酱订单的事情,另外还说自己会想办法在佛伦萨收一批蚕豆,让队员们尽快运回去。 “鲍伯,你记住佛伦萨和威尔普村庄之间来往的路线了吗?” “是的,达伦队长。” “好,那你明天先不跟着我进城了,你骑那匹马回去,把这封信件交给乔里老爷,然后你再回来这里,跟大家一起经营店铺。”鲍伯原本是达尔塔村庄的送信人,有着丰富的送信经验,而且他认路的本领很好,给乔里老爷送信这件事最好交给他去干。
第147章 租铺 中世纪早期也有城镇,但并不多见,佛伦萨算是比较知名的羊毛贸易中心城邦,但它仍然受王权和领主的控制,并不是一座拥有自治权的自由城邦。 达伦和贝克骑士次日一早,分别只带了两位随从和一辆马车,轻车简行地驶入通往佛伦萨城的大道上。 佛伦萨城距离纽克镇只有不到两公里的路程,他们很快就到达了城门外,等待着守门兵的检查。 通往城门外的主干道路上,牛车、驴车满载着货物,熙熙攘攘,这些大部分都是准备输送给佛伦萨集市、工匠铺和店铺、居民等地方的物品。 达伦环顾四周,注意到车子上多是载着水果、蔬菜、麦子豆子等食物原料,还有农夫赶着长大的的猪、羊排队,有些车子上放满了木头,桶里装着从多恩河里刚捞出的活鱼,另外还有一些提供给工匠铺的原材料,远方商队带过来贩卖的货物等。 达伦假装热络地凑到贩卖肉食的小贩当中,和他们交谈起来,跟他们打听城里的物价,等知道了猪肉、羊肉和鱼肉的行情后,贵宾通道那里,也轮到他们这支队伍检查通关文件--“安全通行证”,很快,他们就进入了城中。 佛伦萨城论面积只能算是中等城市,但人口密度比一般的城市都大,劳动分工更专门化,但工种更偏向羊毛、羊皮的再加工等。 尽管眼下城里正在戒严,但是城里居民的生活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尤其是今天还是十天一次的集市日,远方的商队络绎不绝地涌进来,在集市广场上支起帐篷摆摊,里面来自戈利王国的锡制品、欧萨北部的亚麻布、还有分别来自各地的盐、葡萄酒、香料、蜜蜡、染料和明矾等商品,这让城内显得更加的繁华了。 达伦和两位护卫队员走在地面压实了的街道上,心里觉得既好奇又新鲜,昨天经过纽克镇的时候,就已经觉得那里很热闹了,没想到佛伦萨城更加繁华。 这里的自由人的脸色红润饱满,身上穿着都很好,有很多看起来像是老爷的人,更是穿着鲜艳的外袍,街道边有个衣着光鲜的卷发少年一手拿着酥软的白面包,另一只手拿着冒着油光的烤小鸡,左一口右一口的,吃得嘴巴油光发亮,看着周围的人十分羡慕。 “这边是集市大街,你们只需要跟吏员支付一些费用,就可以在这边摆摊卖货。”贝克骑士跟达伦他们说:“平时,你们的货物可以在店铺里售卖,集市日的时候,这里反而比店铺街更繁华一点。” 达伦看了看此时的集市,十分赞同地点了点头。 “看那边,就是那两栋气派的建筑。”贝克骑士向他们介绍道:“那里是市政厅和城邦法庭,如果发生纠纷,都是去法庭里解决的。” “走这边。”贝克骑士带他们转了街道,进了俗称酒馆街的巷子里,这里开了大大小小的酒馆和餐馆,有只卖酒和简单食物的酒馆,也有持有“住家证明”,可以招待客人住宿的酒馆,还有专门做饭食生意的餐馆。 贝克骑士经常在佛伦萨城贩卖货物,对城里的街道也是很熟悉,关系网也多,昨天就是他跟那些本地商人打听到,这边有家不大不小的酒馆要转手。 酒馆街在西城,这边周围多是店铺和工匠铺,不处于城中心位置,但客流量还是可以的。 达伦昨天也听到拉德温酒馆的夫妇说,这间酒馆原来主要招待客人喝麦酒,每天也提供一些麦粥或者黑面包、蔬菜之类的简单饭食,因为没有拿到“住家证明”,它不是住家酒馆,收入就比住家酒馆要少一些,好在老板会酿麦酒,店里主要商品可以自给自足,店铺又是自家的,所以收益也不算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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