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城宫殿外的一间旅店大厅,带着纱帽的风零望着高耸入云的楼顶,她敲了敲桌面,而后走进了一间客房。客房里的床褥被套整洁干净,只有地面上不合时宜放了一盆水,仔细观看,还能看到水盆里琉璃瓦屋顶的倒影。而原本进了屋里的客人,哪还有什么踪影呢? —— 今天是第八日的清晨,鸦棠从鹿房中醒来的时候,怀云已经去会见城邦中的官员了。 早起睡意朦胧的时候,鸦棠好像有听到怀云冷漠的声音,她命令所有的城邦部落中都要派出三千人的军队。怀云的目的很明显,她已经忍不住自己想要统一卡洛的野心了。 尤其在昨天晚上和鸦棠详谈一晚的情况后。 昨晚,女官给鸦棠沐浴更衣又送到怀云的床上时,鸦棠有过一瞬间的慌张,她害怕自己真的被怀云给“享用”了。 但是,怀云曾在那间满是美人画像和雕像的房间里跟她说过一句话,她对娈/童不感兴趣,她只对成熟的花朵才有兴致。过去这些天,所有人都在传怀云对鸦棠有多宠爱,宠爱到流连忘返,夜夜笙歌。 只有鸦棠知道,怀云起初是对她的《一千零一夜》感兴趣,相同的残暴国王,激发了怀云的联想。再后来,怀云发现了她身上流动着红色血液的秘密。那之后,怀云就制造了所有献上的贡女都死亡的假象,只为对外掩盖鸦棠的特殊。 尽管如此,怀云还是每天以折磨鸦棠为乐。她似乎发现这个小人儿的身上永远藏着无穷无尽的求生欲,每一次在死亡关头的挣扎,都似一场饶有兴趣的行为艺术。 而鸦棠觉得,怀云本身的存在才更像行为艺术。 昨天晚上,怀云当着鸦棠的面将衣服脱得一干二净,着实吓到了鸦棠。就在她以为怀云有什么变态爱好的时候,怀云竟然懒懒往床上一躺,从侧面,鸦棠看到了起伏的美好曲线。 “用你的血滴上这玫瑰。”脱去了所有衣服,鸦棠才发现怀云身上的玫瑰竟然是一整幅完整的画像,和地下那间美人像房顶上的沙漠玫瑰壁画一模一样。 鸦棠犹豫不决看着怀云:“可是它们已经被上色过了。”她的声音很颤抖。 这么一幅大面积的纹身,不知道要涂满多少鲜血才能染红,鸦棠望着自己的小身板,她自觉并不能胜任。 怀云没有说话,她从床上起身,挪到了鸦棠身边,在鸦棠颤抖着四肢的情况下,脱下了她脚上的赤金蛇脚环。 怀云从头发上取下一根平平无奇的发簪,但等她把发簪中部拧开后,竟然是一把弯刀。她平淡地用弯刀划开了自己的指尖,冰蓝近似透明的血液一下渗透在脚环的蛇头上面。 慢慢的,那蛇头动了起来,鸦棠轻呼出声,她慢慢往后挪,又抗拒,又生怕那条蛇爬到自己身边。 一想到她带了很多天的脚环竟然可以复活成一条真蛇,鸦棠心里就一阵恶寒。这让她不得不又想到了刚来卡洛世界里经历的残酷画面。 金蛇的尾巴顺着怀云蜜色的手臂攀爬,怀云将手臂靠近鸦棠,蛇头猛然一窜,狠狠咬在了鸦棠被碧蛇咬过的,已经结痂的伤口上。 鸦棠不禁怀疑怀云的真实目的,她该不会想要自己当场去世吧。 金色的蛇头咬了一口后又很快收回蛇头,鸦棠的伤口不治而愈。金蛇又将涂满红色鲜血的牙齿顺着怀云身上的纹身,一点点渗入其中。鸦棠见状闭上了眼睛,这一幕实在血腥可怖。金色蟒纹和完美的躯体交相辉映挺美,也不是她能欣赏的范畴。 金蛇涂着血液的过程中,看鸦棠抗拒的眼神,怀云轻笑出声:“金蛇不是真蛇,乃是太阳帝国遗留下来的一种机关巧数,它能帮你吸去碧蛇留在体内的毒。” 鸦棠闻言联想到修的那把剑,也是同样同鲜血抹在剑上,那剑上的蛇就复活一般,难道也是太阳帝国的东西吗? 光是这两件物品,就让鸦棠足够震撼,那原先的太阳帝国,该是怎样的繁盛? 说也奇怪,鸦棠在地球时从未听过人血可以给纹身上色。但她的鲜血此时滴在怀云的纹身上,真的鲜艳又夺目,有了鲜血浇灌的沙漠玫瑰,仿佛更加娇艳欲滴了。 从这纹身伊始,怀云的笑就止不住。鸦棠还从来没有看过怀云对别人这么笑,又邪气又耀眼,她看痴了眼。 而鹿房的屋顶上,有一扇被移开的琉璃瓦,在收集了许多宫内消息赶到了鹿房的风零,刚好看到此幕。 作者有话要说: 通告:下一次更新周二,届时同样掉落三章更新。 ——— 夹子惯例宣传预收(感兴趣的宝宝们一定要收藏,因为预收决定着作者下一次开坑能不能有好滴写作动力) 会是一篇带沙雕气息的欢乐百合穿书文,女主之一吴知非因看古早霸总百合文穿书成为女配前妻,各种掰正总裁三观教做人的爽文。(不带脑子那种爽文)吴知非会有一个特异功能:能听懂各种动物的话语。 一个骚浪贱的女人征服真霸道总裁的文,各种互相突破底线,彼此觉得对方都是狗女人的故事。 文案如下: 吴知非“啪”一声合上手中的《霸道总裁俏丫头》:渣女,绝对是渣女! 小说中的霸道总裁云谏绝了,不仅出轨前妻还嫌弃其太过木头,如此冠冕堂皇的狗女人,吴知非第一次见。 后来,心梗早世的吴知非从床上醒来,面对“总裁前妻”云谏破口大骂:“jojo是不是畜生我不知道,你云谏是真的狗!” 刚结婚半个月的云谏目瞪口呆瑟瑟发抖,气势竟隐隐被传说中的木头美人压制,她自己狗不狗不知道,结婚前后两幅面孔的吴知非女士才是真的狗! ——— 云谏:我不过合约结个婚,本以为找了个乖巧的木头,哪成想是根搅屎棍。 吴知非:我不过看了本小说,本以为看了个操/蛋,哪成想变身成为炮灰下堂妻。 云谏吴知非:我招谁惹谁了?! 真酷炫霸道直女癌闷骚攻 X 作天作地狗遍宇宙的骚浪贱受 —————— 以上就是预收文文案啦,感兴趣收藏收藏,不过,玄镜才是现在最主要的故事。不能捡芝麻丢西瓜。嘿嘿嘿,也可以等玄镜结束,有缘再慢慢收藏狗女人。 (为什么我总喜欢给自己的小说起奇奇怪怪的昵称?)
第23章 借着屋内琉璃灯的五色灯光,映在墙上一对影子似交缠的美好身躯。从上往下看,蜜色的躯体袅娜多姿,哪怕随意躺在床上都如雕塑般绝美。风零画过许多石膏,也速写过很多裸/模的画像,任何一个裸/模的艺术美跟下面的女王相比,都变得黯然失色。 她站在鹿房屋顶,看着屋里的两具身躯久久未挪开眼。若有一同行者在身旁,极大可能误以为她看女王失了神,世人总是这样的,对如同神祗怜爱的躯体会产生膜拜情绪。只有风零自己心底清楚,她看的不是女王,是鸦棠。 一种莫名的愤怒在心底滋生出火苗,风零深吸了一口气。 鸦棠消失以后,风零预想过许多场景。 江南的初识让她意识到鸦棠比同龄小孩的早慧,鸦棠从约克学院的凭空消失,她出现了人生少有的慌乱,仅次于年幼时母亲的去世。那时风零才意识到,这个早慧又懂事的孩子,早在她心底留下一席之地。 几个月短暂的朝夕相处,鸦棠毫无保留表现出对她天生的依赖和喜爱。风零不是草木,岂又无情。一颗稚子之心的爱,更容易让成年人动容,也容易柔软了心脏。 一开始看见这小孩是被主动碰瓷,回到地球没有扔掉是怜悯,留在身边才是挂在心上。否则,随随便便找个房子丢一边就好,又何必苦心积虑送她入约克学院,何必为她惩戒风菲霖,何必为她抗下约克家族背后的流言蜚语。 鸦棠消失时,风零也在想是为了什么?后来她连续辗转几个时空,奔赴各地,终于在卡洛的世界感知到开天匙的气息,风零才明白:为了独一无二。 风华爱妈妈,但可以把同样的爱在妈妈重病时分享给其他女人。 风华爱她,但可以把同样的爱分享给全世界不知道存在多少的私生子们。 也有世人爱她,更有世人爱她的容颜,爱她的家世,爱她背后的财力和资本。这些爱,换上任何一个同样条件的人,都可以有人爱。 她曾经享受过独一无二的爱来自于母亲,那个被约克家族嘲笑的华国贫家女,她善良而强大,为了自己的女儿,忍受了无数丈夫的屈辱,忍受了祖国的思念。母亲甘愿自己变成一只被关起来的笼中小鸟,只为了待在风零身边,她用她柔软的身躯撑起风零幼年的天空。 任何人都不能夺走她女儿所拥有的一切,也不能伤害她女儿分毫。 人人笑她不识贵族礼仪,她便把自己的女儿教养成最规范的淑女;人人笑她浅薄的文化知识,她便把自己的女儿教养成最有学识的人;人人笑她如菟丝花,如笼中鸟,她便为自己的女儿争取了世上最广阔的天空自由翱翔...... 她哪里是眼界狭窄的贫家女,她是最伟大无私的母亲,不曾用爱羁绊她的脚步,且用爱为她搭起一片安全的港湾。 世界上,如爱这般珍贵无价的东西,不得到还好。不得到就不会想念,就不会挂念,就不知彼之甜蜜能让人上瘾忘怀,也就不会产生执念。 得到也好,得到后才能感受世间的美好,才能对世人感同身受,才能保持对世界的热忱。 最惨不过得到后失去,失去后再也找不回的无力和不甘,不甘让人怨念,让人难眠。 那个小孩,从她打一出现,就处处体现着天真的算计,直到她说“因为我想在你心底更重要一点”。多么童言无忌,风零信了。 鸦棠为她从风莎手里夺过画是巧合的话,选她房间附近住可能是依赖,但为了她跟风华据理力争,那笨拙的来自小孩的保护就是本能的爱了。风零以前不屑这种看似很低级的爱,却还是为她争夺中所说的话动容。 风零从来没有想过,一个仅仅认识几个月的小孩能够心细如发到记住她的喜好,理解她隐藏极深的情绪。她从来不需要任何人的保护,但是那天还是顺从了一个小孩的意愿。她甚至不忍心去打破小孩子天真的辩解,从而在第二天为了挽救鸦棠损失的风华颜面,而去作出让风菲霖出狱的妥协。 如此种种举动,不该是风零平时所为。 鸦棠消失后,风零担忧她失去自己的保护,孤独的小孩会惶恐;又抱着侥幸想,鸦棠如此早慧和独立,遇事肯定能随机应变保护自己。她害怕鸦棠受到欺负,又期望她至少在她赶到前,能拥有保护自己的能力。 风零从云上城一个部落主那里得知雪神部落为云上城女王献了一名只有五岁的贡女,第一反应就是怀疑鸦棠被抓进了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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