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叹一声。 因为她的叹息,敏感的谭野启口:“抱歉,我不该走这条路。” 什么意思。 方知雨朝窗外看,才发现车正朝事发地点开。 这有什么?为了找回记忆她来过这边很多次。 听她这么说,谭野才放心,说其实那天他们在这附近的川菜馆聚餐。这家店他们常来,因为旁边就是熟人家的面馆。路开过很多次,从没想过会发生意外。都怪那天雨太大。 前言方知雨听江玲梅也讲过,但是……熟人,面馆? 她几乎是第一时间就联想起阳台上,被江玲梅问及过面馆里花树的女人。 “难道是吉霄家开的?”鬼使神差,她这么问。 “是啊,”谭野答,“原来梅姐告诉过你。” 刹那就起了心念:“谭先生,可以的话,待会儿能让我去一下那家面馆吗?” 谭野竟莫名介怀:“可是可以,但我不太方便进去……”又问她,“怎么,你饿了?” 饿倒没有。但她就是升起非同寻常的渴望,一定要去那看看。 “那去吧……我在外面等你。出来打我电话。”男人说。 方知雨在路边下车,走向她之前途径、但从没在意过的面馆。因为她记忆里,明明没有这地方。 走进去就更觉得陌生,但是经过露天弄堂,她看见出墙的紫藤。 见她站在那盯着花树呆望,一个年轻男人过来招呼她,说点餐在里面。 她跟着他走进大堂。 黑板上用粉笔字写着菜单,方知雨盯着看。接下来男人跟她的对话,更令她觉得仿佛梦里来过: “第一次来吗?想吃点什么?” “……有什么推荐?” “你能吃辣的话,就辣肉面。”男人答,“我家辣肉面很经典的,实打实的肉丁,微微辣,跟外面那些绝对不一样。” 她如梦初醒。 那天之后,方知雨便常来光顾。一是面好吃,二是总觉得被什么吸引。都是同一时间来,特意绕过饭点。 也见到了老板娘,一个中年女人,面相和善,但不知为何方知雨很怕见她,点餐时总心虚地把帽檐压低。点好就逃去二楼,不那么热就坐露天可以看到紫藤花的地方。反正必须离收银台远一点,离老板娘远一点。连她自己都奇怪,不知道惧怕什么。 面馆里还养了一只猫。听上菜的阿姨说,猫的名字叫将军。春天时老板娘的女儿救回来的。刚来时很凶,最近好太多。但仍旧对人有戒心。不过常来面馆、常跟它玩,就能摸得到它。 方知雨听着,不开心也不伤心。却总觉得有什么在敲击门扉,一声一声,声声入耳。 尤其是阿姨提及老板娘女儿的时候。吉霄。总听说她或许周末回来。又总是落空。 方知雨抬头看向监控。 你会看到我吗?什么时候看到。很喜欢你的声音,想知道你的样子。不知为什么,又总觉得很害怕。 吉霄,那扇门要开启了,门后是不是你。 在阳台那天你不知道,那要什么时候才会发现…… 我在看你。
第64章 起点 记起一切的那天, 并无寻常,也没有任何征兆。前夜下过小雨,天气凉爽。于是那日, 方知雨坐露天桌台。 等面的时候, 年轻男人给别人上餐,唱着小曲从她身后经过。 他唱的是:“拥抱的温度,只有你清楚。通往幸福的旅途……” 方知雨听得愣住。纷至沓来的回忆如春雨落下, 少女的笑眼,声音,以及她长大后的样子。一颗太妃糖,一张她送给对方的CD,一个无人去的老地方…… 多年之后, 她回到宁城, 找到花城面馆, 却不敢踏进;跟去夜场,看她与女人拥吻;最后踏进那扇门, 听到她传闻…… 清明假那天,她去的地方是“白夜”;事发当晚, 她曾到面馆找过吉霄。 在震荡中明白了一切, 便再也坐不下去。颤抖地站起来想离开,就撞翻店员的汤面。肩膀被烫得发疼, 仍不足以令她回神。直到记忆中的人突然出现在前方,在真实的空间里, 在几步之外的大堂中。 看清吉霄的神情之前,她先压低帽檐, 捂着肩膀仓皇地逃走。 …… 方知雨狼狈地奔往江玲梅等她的地方,六神无主地想:她怎么敢来这里吃面? 吉阿姨似乎没认出她, 那么吉霄呢?刚才那一瞥,发现是她了吗,会生气吗? 现在她有感觉了,开心和伤心。见到吉霄,她既开心,又伤心。 2006年,春天过去。她顺风顺水、花团锦簇的人生第一次迎来滑铁卢: 择校考试失败,摇号第一志愿居然也没录取,只能等调剂。 现在回想起来,当年学得一点也不踏实。整日从吉霄那里讨答案,不学方法。听讲题时心思全扑人身上,至于人家讲什么都当耳边风。能考上才是怪事。 可当时她不这么想。当时她觉得都怪吉霄,还怪数学老师,周六都开小灶了,居然还是教不好她。 所以暑假到来,全无心情。闭门不出,更不想见吉霄: 一开始,是因为初次遭受这么大的打击;后来,则是因为王乐云。 表姐王乐云,是方知雨人生无法忽略的一个存在。当她还在老家时,表姐已是宁城人。每次在老家见到表姐,都觉得她漂亮又光鲜,她自己却是个乡下孩子。 大两岁就像大一个世界,自方知雨有记忆起,王乐云就不爱跟她一道玩。给出的都是长大后回看无比幼稚的理由:什么她年纪小话讲不清楚,跟她交流起来费劲;她动作不协调,翻花绳都学不会,只会哭,惹人烦;她总在田间玩得脏兮兮的,还爱挨着别人,把漂亮裙衫都弄脏…… 反正懂事前,她一直被表姐嫌弃。 后来时玄变成大老板,她也被接去宁城;在厂里上班的姨父却跟姨妈离了婚。自此她跟王乐云境遇掉转,她家反而更殷实,裙衫也更漂亮,王乐云看她的眼光也变得微妙。 但在同一间小学,她们之间的地位依然没改变: 王乐云是众星捧月;她则是转来的外地生。长相算中人之姿,但跟王乐云远不能比,唯有是她表妹这身份拿得出手。有同学为了结识王乐云来接近她,结识后就不理她。即便她不喜欢,还是整日追着王乐云跑。因为连她自己也觉得:表姐真的很美。 她是卖力不讨好的小跟班,始终想融入王乐云和她那帮姐姐朋友。别人却不带她玩。因此对王乐云,她既仰慕,又嫉妒。 永远正确的王乐云偶尔也会错—— 吉霄就是她其中一次失误。 在方知雨还不开窍、每天只会做白日梦的时候,大她两个年级的表姐和朋友们已经开始拥有少女的烦恼。会聚在一起说秘密,还总不让她这个小朋友听。有段时间,她发现她们放学后不回家,而是去别的地方。试着跟了几次,都被甩掉了。后来终于成功,才发现她们是去附近另一所小学看人打篮球。 最令方知雨意外的是,她竟然在那看到少年宫那人。惊喜地隔着镂空墙辨认,越看越确定就是跟她一起吃糖的少女。方知雨盯着她运球、投篮,眼乌珠都不转。 然而这时,姐姐们又开始排除她讲秘密。难得跟到这,她也想参与。大家商量后,说想知道秘密可以,但你必须帮人递信,顺便约对方放学后去一个地方。 这有什么不敢的? 一拍即合。于是在大家的起哄中,其中一个羞答答把信给她,要她交给那边打篮球的男生。就是最高、最帅那个。 方知雨看过去。帅不帅很难讲,但最高么有眼睛就认得出。她转头跟人确定: “现在拿球那个?” 别人还没吭声,王乐云先骂她笨。“当然是旁边那个呀!就是刚才进三分那个!”说她,“你就算认不出谁帅,谁高总知道的吧!” 这下大家不说话了。一交流才发现,小姐妹的队伍早就暗中分两拨,这段时间大家鸡同鸭讲,居然以为看的都是同一个人。 方知雨这个知情者瞬间厘清事件:“不是说给男生吗?可个子更高那个是女生啊!”说完还问人家,“到底给谁?” “当然给男生了!”情信的主人说。 王乐云和另一个小姐妹听她说对方是女生,当然不信,还同她争。 难得在王乐云面前占理一回,方知雨信誓旦旦:“就是女生!我知道的!我在少年宫见过她!”说着还把更久以前的事拿出来,“我见过她穿校服裙!” 有了这种说法,另外三个看准性别的人更确定:“对啊,那个一看就是女生!你们才笨!”说着掉转锚头,“搞了半天,王乐云喜欢女生啊!” 王乐云瞬间生气,严肃地否认了。但今日大事毕竟是表白,所以她的失误大家也不追究。方知雨却暗中开心,因为她难得成为这群人的焦点,递信的热情也更高涨。 但同时她想,今天万不能同少年宫那人打招呼。按王乐云的说法,最近一段时间,她都是来这看她打球的。看得出来,她也很喜欢那个女生。 王乐云那么漂亮,要是她们互生好感,要她来做介绍、交朋友,她会气死。 揣着小心思看向球场的人,方知雨确定了: 她们之间的交汇,果然还是留在少年宫最安全。 所以后来,她就专门背着打球的人去递了信。可再见她却是在小卖部了。 那天,被她陷害,她很是不忿。回家气鼓鼓跟方丽春说这事。 方丽春听了却说,下次再见到那个小朋友,要给她鼓励。因为做错事后及时改正,不是那么简单的,需要很大的勇气。 等她气消,就觉得妈妈说得有道理。而且自那后,每次听王心凌的歌,唱到“当你喝可乐当你笑”,她就会不由自主想起那个人。 两年后,去补数学课。那日小雨,眼前的路越走越眼熟。再一辨认,果然是以前她治病时经过的面馆。 她一边猜测,一边怀揣着期待地踏进门。放下伞,就看见熟悉面孔。 跟吉霄正式认识时,王乐云已在六中。小学校里终于没人拿她们比较,让她过了两年舒心日子。又在这时交到了喜欢的朋友,多惬意。 然而暑假来临,王乐云家的旧房子就卖出去。方丽春借给她们的买房钱还清了,但新房还在装。她们母女都搬来她家。 升学失利,原本就难受,家里还住了人。以前卫生间就她一个人用,现在却要等待;明明是她的家,表姐却把六中的同学叫来玩,还问都不问,就打开时玄新给她买回的动画片。她一直没舍得拆的,因为想小考完跟吉霄一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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