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他醒了,你到胆小得只敢暗中帮忙,却没胆子跳出去,给人一闷棍,然后拖回来继续摆弄,你可真丢爷的人。” 陵端又缩小成三头身的孩童样,窝在齐瑞怀里玩游戏,他和齐瑞联手带着菜鸟夜尊又摸掉对方一个人头,笑得露出尖尖小虎牙,象只软萌可爱的胖狐狸崽崽。 夜尊手上戳着手机,斜睨着懒在齐瑞怀里的陵端,愣是没敢回嘴。 没办法,这喜欢变小装嫩吃齐瑞豆腐的货太凶残,打不过呀! 到是齐瑞一边帮陵端偷摸着抹人头,一边为夜尊解围: “端儿,那是夜尊的亲哥哥,他们俩的误会还没正式拿在面上挑明,夜尊大概心里还有气,不出了,怎么行!” “也是,这沈巍够木的,把没罪的亲弟弟关了万年,还连累我们也差点困在那天柱里。得亏爷有手段,要不,我都想把他嚼巴了!” 陵端那墨玉似的眼珠轻转,丢开手机,半眯着眼冲夜尊勾勾手指,那粉嫩小胖脸上全是坏笑: “小夜夜,咱们干脆也出去,老让赵云澜喂蚊子也太单调。正好地星黑狱逃了个厉害角色,就借他把你哥绑回来,顺便去特调处玩游戏,如何?” 夜尊一挑大拇指,俩坏笑着的脸凑在一处,旁边齐瑞宠溺的看着,反正这一大一小只是皮,能怎么办?宠呗! 许是真的有缘,去龙城大学找资料的赵云澜还是和沈巍认识了,在发现沈巍居然住自己对门,且有一手好厨艺时,老脸皮厚的赵云澜借口请教沈巍问题,正式登堂入室,除了睡觉回家,几乎在沈巍家扎窝。 而沈巍,在给赵云澜做过饭后的第二天,终于发现自己的手哪里不对劲了。 他的手指甲,明显是被人啃过后,修剪圆润的,难怪,这些年自己指甲就没长过。 且,指尖的怪异,那是因为被含在嘴里轻咬后,虽表皮没破,但皮下毛细血管却有些充血所至。 沈巍没有咬手的习惯,他的手白净修长,指头却圆圆的,那是因为幼时弟弟身体弱,兄弟俩又常吃不饱,嘴馋却懂事的弟弟饿极了,就会在半夜时把他的手放嘴里轻轻的咬。 那指尖上微微带丝刺痛,却又酥酥麻麻的感觉,是沈巍永远刻在心上的欢喜。 那时,哪怕他睡着,也能通过双生兄弟的心灵联系,听到弟弟那奶奶的,对自己依恋的声音: ‘哥哥,哥哥,不要丢下我……’ “小念……” 沈巍低喃出声,用力按着自己悸动不已的心脏,彷徨无措,自从万年以前他误以为弟弟死了,心里难过,想着弟弟连名字也没有,就在昆仑为他取名“沈巍”后,为弟弟取名“沈念”,意为思念。 原想等自己死后,见到弟弟告诉他,自己给他取名了,却不想造化弄人,弟弟成了反抗首领夜尊,被封印天柱万年不醒。 许是时光久远,连沈巍也忘了,他是可以听到弟弟的心声的,只要他和弟弟不抗拒对方,他是可以听见的。 有的事,不被想起时,便会冷硬如坚冰,似无处下手,可一但被忆起后,就会象冰裂开的水杯,再也禁锢不住杯中物。 沈巍深深吸气,闭上眼细细找寻心里的感觉,倾听那除了自己心跳的一切声音,然后,他听到个细细的,陌生却熟悉的声音在心里嘀咕: “坏哥哥,哥哥果然应该绑起来关在家里,居然给那邋遢鬼赵云澜做饭吃,都没给我做过,坏哥哥……” 倾听着那碎碎念,沈巍舒开眼眉,笑了,可滚烫泪水却怎么也止不住流下来,滴落地上溅起数点晶莹。 赵云澜从没想过沈巍也会生病,在他看来,只有自己这种大大咧咧有一餐没一顿对付的人才会闹毛病。 沈巍把日子过这么精细,也会让自己不小心受凉发烧,还真怕是近来龙城的流感凶猛,沈教授这秀气身板才会扛不住。 只是沈巍发烧得厉害,却怎么也不肯上医院,赵云澜也没办法逼一个连说话都没力,却依旧死倔的人,只能胡乱喂沈巍两颗退烧药,不停的给沈巍喂热水,换额上冰袋。 “死赵云澜,你乱喂我哥什么了?一会儿收拾你!” 夜尊和齐瑞及陵端隐身在旁,夜尊低咒着,这万年来陵端教会他不少修仙之术,所以他们三人说话隐身并不怕人发觉,因为也无人能觉。 陵端觉得,这个世界的人很有趣,他们不相信人有灵魂,把神魂之力当作能量体,可事实上,灵魂和能量体不过称呼不同罢了。 所以,陵端教会夜尊修仙法门,也让夜尊的吞噬异能,渐渐转化为跟沈巍一样的学习异能,目地却是能更好的指使夜尊。 也是因教夜尊,陵端才发现,修仙之法在这里一样能修炼,能用,才有离魂三人组丢下肉身在天柱,海星、地星的乱跑。 沈巍和赵云澜只怕做梦也想不到,沈巍的弟弟,套赵云澜麻袋的,这会儿正坐他们对面瞪他俩。
第八章 陵端有洁癖,对赵云澜那邋遢样早看不惯,他原本不打算掺和夜尊那玩闹似的“报仇”的。 可赵云澜那狗奔猪突的脑袋,和那扎人眼的胡子,让陵端不悦之极,所以,赵云澜这是坑到自己了。 地星人的基因与海星人有异,所以沈巍才不肯上医院,到不是他固执畏医。 不过,即使拥有异能,本质上的差别并不大,地星人还是人,生老病死一样不缺都会经历。 病痛,也是其中之一。 沈巍早年率众征战,身上暗伤原就不少,虽然万年中夜尊也曾悉心为他调理,但因其沉眠也是治标不治本。 加之地面压力对地星人本身的压制,沈巍所承受的是伤病同外部环境双重的折磨,因此,轻易不病的沈巍,病起来就很吓人。 沈巍因高热而双唇枯白起皮,但脸颊却泛着不正常的桃红,大而深邃的眼睛下方显露着青色,呼吸急促而灼热。 “我去给赵云澜一闷棍,再让他折腾下去,我哥非烧傻了不可!本来就不聪明,再傻还怎么混。” 夜尊坐不住了,顺手操起赵云澜身后桌案上的镇纸,抬手就砸在赵云澜脑袋上。 沈巍无意间看见自己的镇纸平白“浮起”赵云澜身后,刚要抬身相护,就被一阵眩晕击倒,眼睁睁看赵云澜被砸晕。 然后,空气中就冒了三个脑袋出来,同他“深情”对望。 沈巍还不及看清,就被夜尊给施法放平,夜尊可舍不得自家哥哥给烧傻,他随陵端修仙,学得最快的法术便是“妙法回春”的治愈之术,专是为沈巍而学。 仙门道法,非是被特殊法门或利器法宝所伤,这等术法绝对有起死回生之功,来治沈巍的小小发烧,不要太简单。 清光似水没入沈巍身体后,沈巍急促而灼热的呼吸声变得平缓,面色由不正常的绯红变为健康的色泽,枯白双唇也重新变得丰盈透红,象漂亮的大樱桃,诱人得让夜尊忍不住,偷偷低头啃了口,甜的! 夜尊几乎是贪婪的看着沈巍,自从沈巍醒来跑到海星,他都好久没有这么近的看哥哥了。 哼,都是那又叫昆仑又叫赵云澜的家伙,坏蛋! 夜尊用最快的速度给沈巍治疗后,再回头,赵云澜已然大变样,连一肚子气的夜尊也笑喷了。 赵云澜觉得,这辈子最糗的,就是今天了! ——你确定,只是今天?! 不同于往常仅是被套麻袋,装在里头挂腊肠,今天赵云澜可是才醒就吓一大跳。 他在的地方,是特调处,可特调处里有针对地星人的防护罩,难道这一系列的事,真不是地星人干的? 然后,赵大处长就傻眼了。 这会儿的赵云澜,那头狼奔狗突的头发,就只剩头顶上那些,还被烫成玫瑰小卷,做成朵漂亮的玫瑰花,青青的头皮顶朵花,够味儿。 浓眉被细细修成蛾须似蛾眉,蜜色的肌肤竟一夜之间白嫩得堪比水豆腐,那乱七八糟被他自家称为“玫瑰花的刺”的胡子,被扫荡得半根不剩。 甚至连存在过的痕迹也没有,同样嫩白发光,已然是个十足“小白脸”。 唇上抹着透出蜜香的唇脂,还微微嘟起做着邀吻状,耳上一对纯金红宝石玫瑰花耳环夺人眼帘。 身上是条由大大小小粉纱堆缀出的,玫瑰花造型的蓬蓬裙,两只的手指甲染着酒红洒金粉甲油,正矜持的拎着裙摆微提,露出一双四十二码大号高跟水晶鞋。 更让赵云澜想哭的是,他正以这造型,站在特调处半空多出的一弯月亮似的悬空摇篮里。 底下从懒猫大庆,至小白果郭长城等,齐聚一处,呆呆仰望着他,连平时最冷傲的楚恕之也没能逃脱,下巴全砸了地。 如果,仅此一次,赵云澜也忍了!不就是变了小白脸,穿了花裙子,象木偶一样被人围观了一天吗? 不就是脑袋顶上多了朵玫瑰花,还怎么都收拾不掉吗? 至少,那套衣饰他挂到网上,光那双水晶鞋就能让他再买套小公寓,也算值了。 可就从这天起,就象是潘多拉的魔盒被人打开了,除非是真有要紧的案子,特调处从上到下,有一个算一个,除老李年老没被殃及,全中招。 汪徵和祝红被人摆弄成奔月嫦娥和飞天算客气,林静变成半人半鬼脸的丧尸也算勉强,郭长城和楚恕之扮猎人与小白兔也合适。 可到他赵云澜这儿,那是画风大变。 他一耿直糙汉子,被打扮成兔女郎、小猫女、身穿高叉的大红丝绒旗袍,画着烟薰妆,手执烟管撩人的歌女,是要闹哪样? 连海星鉴高层都收到消息,跟看希罕物似的跑来参观,腆着肚子来,扶着腰走,也不怕笑断了肠子。 可是,尽管如此,特调处出尽百宝也查不到谁干的,该中招时一样中招没跑,连楚恕之都忍不住回地星查探,也是毫无头绪。 报之于地君殿及黑袍使,结果地君殿回答是:黑袍大人正主持地星的变革,无暇分身。 什么变革?恕难奉告! 地星的变革,其实早在沈巍离开地星,夜尊就同陵瑞一起,押着执政官开始动手准备。 有陵端在,找回四圣器简直不要太简单。 长生晷,陵端以李茜奶奶的神志清明身体健康换到手。 功德笔,夜尊巧舌如簧花重金买下。 山河锥,陵端就勾勾手指就拿到,顺便往特调处给汪徵送个情郎去。 镇魂灯,那是让赵云澜穿花裙子那天,在特调处顺手牵的羊,因此还多送了赵云澜对纯金红宝玫瑰花耳环。 如此一来,四物身上与原主的因果便绝,被陵端收入囊中,合于一处炼化为不需灯芯的永明之珠,以法阵悬于地星天宇以代日月。 也正因此,地君殿自此便投了夜尊,毕竟他不仅没危害地星,还造福大众。只一条不好,这主意也太多了,持政官的老骨头都快累散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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