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天镜乃是太古洪荒之前,混沌之时天生地成的灵宝,持之可穿行万界,往来过去未来。 且,只要神魂强大,可借此镜之力化虚为实,凝魄现形于所往的大千世界与小千世界,虽无什么强大的伤人法力,却是游乐的好宝贝。 闲得要长毛的三只,得此宝物,还不得快快前往玩乐?! 王霄小孩儿性情,好奇极了那些神话传说,宠溺他的陵端和齐桓自然不拂他意,第一程便往洪荒而来。 说来也不知是幸与不幸,落脚之处,便是不周山上,而此时,正逢龙汉大劫,龙、凤、麒麟三族斗了个不矣乐乎。 因是神魂凝化,三人的衣饰便随了陵端,若非是陵端紫袍,齐桓绯衣,王霄一身幽兰色,这三人真分不出谁是谁。 王霄在现世身故时虽已年近而立(三十岁),但他生于盛世,性子也就单纯些,且有些小孩子脾气。 看着三族在山下打生打死,他第一个反应居然是,一双乌眸晶亮的盯着那些龙、凤、麒麟们的,肉吞口水,转头问陵端: “端哥,那些才死的,应该很新鲜,能吃吗?我们弄来,吃火锅。” 齐桓被这话惊得,几乎没一下坐地上,他能说这孩子神经大条,连强大如龙、凤、麒麟也想吃吗? 不过细细想想,曾闻听天上诸神也有以龙肝凤胆入宴者,所以,应该,能吃?! 细想之下,不光齐桓,连陵端也有些意动,这三个皆是胆大包天之辈,偷几只自己打架打死的……,来吃,应该没事! 于是,精擅法阵的陵端,偷偷摸摸的带着自己的“兄弟”,在洪荒干起了“搬运工”的活儿。 洪荒三族日日相斗,死伤自是难免,反正天生地养,尸首丢何处便是何处,从不曾在意过。 可不在意不代表不好奇,前脚混战死了一堆,后脚地上就干干净净血也没一滴,也太奇怪了吧! 同时,不周山上时不时就传来一阵阵诱人的食物香气,勾得干架的三族连打架也没了兴头,一心想寻个来处,却寻之不着。 当然找不到,因为煮食的这三只,正躲在烛龙与其子钟鼓的龙穴之中,自是难寻。 身为混沌之初,衔烛为世举明的大神,烛龙也是个贪馋好吃之辈,就更别说他那有样学样的吃货儿子。 身为混沌之初的魔神,烛龙对吃龙肉一点儿也不抵触,在他看来,龙族除了祖龙之外,全是泥鳅货,不配称“龙”,因此吃龙这件事,他全不在乎。 至于钟鼓此时亦是应龙之形?却连钟鼓也不在乎,毕竟洪荒就这规矩,拳头大才是道理,若因弱小而被杀被煮,也属天道,没得怨。 何况这对父子,也没把龙族当做同族,吃起来自是毫无负担。 陵端三人,却是将这三大神族当做寻常的鸡、鱼、羊在吃,只觉其味鲜美,却并没放在心上。 不过,吃多了,也有后遗症,因往来此时洪荒多做原形兽形,故,本是以星蕴代形的三只有了变化。 陵端、齐桓、王霄原是凝化星蕴形做三只金色的狻猊,却不想,许是涮锅子(火锅)吃多了,又或三族的肉不能同食,总之,是有了变化。 陵端居然星蕴形由狻猊,变成了烛龙之态。 与烛龙大眼对小眼,竟比钟鼓更象烛龙家的崽子,把这对龙父子欢喜得,将陵端抱在爪中团来团去的稀罕着。 齐桓更是可爱,原是只卷毛狮子的模样,转眼就变成额生“王”字,肋生双翅,身披星辉的白虎,且还与陵端一般都是幼崽之形。 王霄就更夸张,直接变成只白毛茸茸,长耳金瞳的小兔子。 不过,烛龙看过他那口能把麒麟骨也咬碎的小白牙后,怔了半晌,方才告之三人,那不是兔子,是犼。 洪荒战力第一,无物不食,无物不碎,钢牙无敌的吞天神兽,犼。 陵端与齐桓却相对而笑,直笑王霄就是只钢牙小白兔,可爱着呢! 至于什么洪荒战力第一的神兽,那是什么东西?有小白兔软萌,有小白兔无害可爱吗? 反正闷声发大财的事儿,霄宝宝就是白兔,不是那什么犼。 龙汉大劫,乃是因龙、凤、麒麟三族不合,互争互斗,天降其罚。 可是因着三族相斗,就有三只软萌萌的小东西在后头当“搬运工”,再加上三族之祖:祖龙、盘凤、英麒亲见自家后代被扒皮去骨下锅,食客居然是大神烛龙时,三族都觉得不好了。 谁见自家族亲被下锅吃了,纵是弱肉强食天定之律,心里也硌应得慌,何况,那味儿,还挺香。 不是没有那嘴馋的,将他族之遗偷偷拖回洞府煮食,可或不得法,忒难吃,自是熄了心思。 只能别扭的看着三个小东西,忙来忙去,由偷偷摸摸变成正大光明的,将一只只龙、凤、麒麟(死的,新鲜货)拖走,下锅。 祖龙虽也是龙,却不敢去管,没见里面领头的那小肥龙,跟烛龙大人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 那可比公认的烛龙之亲子钟鼓,还亲儿子,你敢惹? 盘凤不想管,因为她不傻,别人没认出那金瞳白毛长耳朵,生得一身软绒绒毛毛,萌萌的小东西是什么,不代表她没认出来。 ——天地之间最凶残,也是最仁慈的神兽,犼。 盘凤暗暗在心里吐槽,她除非脑子里装进了北冥之海的水,才会去招惹一只犼,然后被做成那小东西锅里的肉。 至于英麒,他能说,他天生就对毛茸茸,肥嘟嘟,圆滚滚的小崽子没办法吗? 看着可爱小崽子就拔不动脚,就想抱怀里哄着、逗着,什么好东西也能舍得。 这种丢麒麟脸的事儿,他能说? 绝对,不能呀! 于是,洪荒三族憋屈而诡异的各自收兵,窝回自家,下崽子去了。 ——再不回去,就该被吃绝种了。 人家不打了,也就没正当理由拖肉回来吃。 且三族又对他们几只不错,还时不时有龙、凤给他们送灵果,麒麟往他们怀里塞灵草,自也不好意思让钟鼓偷袭人家,拖回吃肉。 故,馋了数日,陵端几个,又将目光投向了北冥之海。 北冥有鱼名鲲,出水为鹏,垂翅九天,入水为鲲,首尾不见。 兔宝宝王霄最爱吃鱼,又因有一口利齿铁胃,连不周山上精金之石也能啃着当零嘴儿。 故此,王霄是第一个提出,来北冥捉大鱼的。 陵端到是不反对,只是抄着胖胖的小爪子,短肥龙尾不自觉的拍着地,看着墙角那亲手炼出煮食的鼎发愁: “就怕,那鱼大,锅子装不下!唉,又得去再挖些精金,炼个大釜才行。” 想得认真的陵端没发觉,他的肥尾巴又将地面给拍出无数裂隙,深裂入地底。 到是齐桓小毛爪子轻按地面,一阵金光闪灭,那变得跟蛛网似的地面又复平滑如镜,还下陷了不少,更坚硬了。 当然更坚硬,齐桓把裂石用炼器之法炼成了一块,自比原来的寻常山石地面更硬。 可再硬,有鲲鹏的鱼鳞硬吗? 陵端与齐桓在小山似的,鲲鹏露出海面的鱼脊上折腾半天,几只小爪子都要磨秃了,也没弄下块鱼鳞,掏下块鱼肉,就更别说,把这大鱼弄出水,炖进锅里。 气得馋肉馋得流口水的王霄,一怒之下从钟鼓捧着他的爪子上跳上鱼背,张嘴亮出口小白牙,用力一咬~! “嗷~~~” 不见首尾的大鱼猛掀巨浪,把齐桓与陵端掀上岸,正落入钟鼓的两爪之中。 波汹浪涌间,海面已不见北冥大鱼的身影,唯有一玄衣墨氅的英伟男子浓眉轻皱,肩上趴着只死咬他肩头不放的小小白兔(装乖的犼),无奈轻叹: “钟鼓,汝父何在?这般胡闹,将三只幼崽带至吾处,所为何来?” “大人在这北冥之地闲居,故人甚念,吾父欲请大人赴不周山一品佳肴,故遣小侄前来相请。 这三个小东西,乃是闻得大人身躯甚坚,有意相试玩耍罢了。” 钟鼓向来怠惰,纵是对上鲲鹏这般开天便有的存在也不相怯,连人形也懒化,就这么以龙身之形,亮两只爪子捧着两只小幼崽,就这般慵懒以对,到让鲲鹏多看了他一眼。 不过,无论钟鼓所言真假,态度是否无理,鲲鹏这会儿都没空理,他的肩真的很疼。 小东西的一口牙,居然真咬碎了他的鳞,直接咬入肉中,真不知这小崽子牙怎地如此厉害。
第三章 王霄小兔宝宝不开心,好委屈,他不过是想吃条鱼,有这么难吗? 不开心,我咬,我再咬! 鲲鹏皱着眉头,他的肩上已洇湿,那小崽子都快把他肩上那块肉生生咬下来了。 洪荒之中实力为尊,也奉强弱天律,可是,爱护幼崽,却是天衍定律。纵是面对不同族的幼崽,疼爱与呵护也是刻入骨髓的天性。 所以,鲲鹏不会,也不能对兔宝宝武力相对,还得怕硌伤小崽子的一口小牙,只能反掌变出只硕大仙桃放在小崽子鼻尖上,诱其松口。 西昆仑所出的蟠桃乃是仙品,可延寿数增法力,且香甜无比,对小崽子们有绝对的吸引力。 果然,兔宝宝轻轻耸动着粉嫩的小鼻头,被那诱人香甜哄得果断松了口。 转头扑上比他脑袋还大的仙桃,小毛爪牢牢捧紧,方才美美咬上一口,大嚼起来,香甜汁水从嘴角流出,打湿嘴巴四周的毛毛也不松爪。 当然,陵端与齐桓也是有的,否则再对上两双水汪汪,可怜兮兮的贪馋小眼神,纵是皮厚如鲲鹏,也受不了。 其实,鲲鹏同英麒一样,也是最喜欢小崽子,看不得他们委屈的小样子,所以,老被这些小崽子吃得死死的。 否则,纵是心胸再广,钟鼓也不敢在其面前无礼分毫。 鲲鹏乃北冥之主,小崽子们馋鱼吃还不好办?除了把他自己下锅,各色海鲜还不是想吃什么有什么? 广袖一挥间,一团幽蓝海水困了不少虾蟹鱼类,飞在诸人左右,不徐不缓随鲲鹏等一起前往不周山,那大水球中的各色海鲜犹不知死,还在游得欢喜。 鲲鹏肩头伤痕在霄兔宝宝松口后,已立时平复,只是……,低头看着怀里吃撑了,正哼哼唧唧打瞌睡的小毛团子,居然心有余悸。 ——这小毛球,真是好利的一口牙啊! 钟鼓乃是烛龙之子,自也不敢兴口开河,平白用自家老子的名头来哄鲲鹏,他在小崽子们商量吃大鱼时,便知要遇见鲲鹏。 因其与烛龙乃之为友,便稟了父亲,陪三只闹腾小东西前往北冥。 原想,就凭鲲鹏那身皮肉,十个小崽子也啃不开一片鳞,却不想,那软萌萌的软毛团子,居然还真把人啃了,还差点儿活吞吃肉。 此事当告老父,足够他父子笑上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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